第十二章 枪店(1 / 1)

“嘭”的一声巨响,防暴车撞飞了一头正挡在正前方路上的僵尸,几滴黑色的血液溅上了挡风玻璃,融入糊在玻璃上的大片污血中。

雨刮摩擦玻璃的刺耳咯吱声规律的响着,尽管已经调到了最大挡,还是不能将玻璃上的血液完全擦干净。

公子费力的扭动方向盘,绕开了一辆堵在路口的大卡车,防暴车在堆满了废弃车辆的公路上艰难的穿行着。

“前面又过不去了。”公子踩下了刹车,前方,十几台撞在一起的车辆堆成了一座小山,将马路完全堵死。

“只剩半个多小时了,还有六公里才到第五大街。”医生看了下GPS,脸色焦急。

交通状况比预想的还要差,僵尸病毒的爆发似乎是以机场为核心,向着四面八方扩散。市区内逃难的人群驾驶着各自的车辆,混乱的向着远离僵尸的方向逃跑。在这生死关头,没有人还顾得上交通规则,只想开的越快越好,以致于所有的道路上都是事故频发,撞毁的车辆到处都是,马路上已经很难通行了。

“倒车,我们往回走。”医生飞快的思考了一下,做出了决定。

“啊?”公子疑惑的问道:“不是应该找小路,看能不能穿过去么?”

“小路也不见得一定能通行,再说我们完全不熟悉这里,走到死胡同怎么办?”医生说道:“只有半个小时了,我们不能浪费一点时间,必须马上下车步行赶往目的地。走直线的最短距离。”

半个小时六公里。以冒险者们平均加二的属性值来看,不算太困难。

“那就马上下车啊,为什么要往回开?”

“一个街口以前,我看到有家枪店。”医生显然一直在观察沿途的地形:“路上肯定会遇到僵尸。市内可和飞机上不同,它们会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光靠冰镐和高尔夫球杆,我们应付不了,必须先把自己武装起来。”

就在说话的功夫,已经有七八头僵尸从街道的各个角落涌出,将车子围了起来。公子不敢耽搁,飞快的将车倒着开了起来。

又是“嘭”一声巨响,原来有僵尸为了让车停下,直接从侧面撞了过来。

“幸好这车加装了钢板,份量够沉。”公子一面看着后视镜开车一面说道,车身不停的上下颠簸,也不知轮子下压的是死人还是僵尸。

“到了,就是那里。”医生指着街道旁的一家店面说道。也许因为卖的是武器的缘故,这家店的防护很严密,电子卷帘门外还围了一圈铁栅栏,连窗户上都罩着一层铁网。

“直接把门撞开。”医生说道,公子一踩油门,防暴车的尾部直接撞上了铁栅栏,一声轰响之后,车子的半个屁股直接插进了店铺里。

“快下车,抓紧时间选枪。”医生推开后车门,准备跳下去时,被王佐拉了回来。

“我先来。”王佐率先跳出了车后门,然后站在地上停住不动了。

“怎么不动?”医生推了推王佐的后背:“快让我们下去。”

王佐纹丝不动,反而慢慢举起了双手,医生越过王佐的肩头向外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的胖老头正站在柜台后面,举枪对准了王佐。

“我们不想伤害你,只想拿几把枪,然后就离开。”王佐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其实他并不是特别忌惮老头手中的枪,以他的灵活和感知,可以完全的捕捉到老头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在他开枪之前躲开。而且王佐估计,以自己现在的体质和身体强度,除非被点五零以上口径的子弹直接命中要害,否则中上一两枪也不会受太重的伤。

但他现在不想在队友面前暴露实力,不然还要费尽心思找理由蒙混过去,在医生面前,可不是那么容易蒙混过关的。

“你们开车撞毁了我的大门,把我坚固的堡垒变成了一间谁都可以进来的破草屋,然后还说不想伤害我?”老头气的满脸通红:“我应该一枪打死你,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正当权利。现在,你们都给我从车上滚下来,排成一排跪好。”

枪响了,是刘蓉开的枪,店主老头握住扳机的手上冒出一片血花,然后无力的垂了下去。

王佐立刻扑上前去,将店主手中的长枪一把夺了下来。车里的其它人也乘机跳下车来,一涌而上,七手八脚的将他牢牢的捆在了一张椅子上。

直到被制服,店主的脸上都带着不敢置信的神色,他完全没想到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敢果断开枪,还打得这么快,这么准。

刘蓉最后一个走下车来,脸色很难看。一直以来,她的任务就是捍卫法律,守护正直的公民。此刻违心打伤了店主,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你还真敢动手啊。”王佐嬉笑的小声对她说道:“万一没打中,让他开出枪来,倒霉的可是我。”

“那也是你活该。”刘蓉没好气的看了王佐一眼,这家伙皮粗肉厚,中上一两枪根本不在乎,刘蓉知道王佐这是变向的在安慰自己。

“大家快点挑枪,抓紧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医生催促道:“挑好了我们立刻离开。”

“我要这把。”马车从挂在墙上的一大堆长枪短炮中选了一支:“M16,美军好像用的就是这个。”

“这把枪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轮胎也找到了一把外型很合自己眼缘的步枪。“上面写的什么?HK多少来着,字太小了看不清楚。对了,HK好像是德国货吧?”

“你们都放下。”刘蓉看见这帮人一个个挑花了眼睛,没好气的说道:“这些枪是好,可你们用不好的,没受过训练的人,想用步枪击中十米以外的目标都不容易。”

“而且这些枪看着挺猛,其实都是阉割版。美国法律规定,平民不能拥有1986年以后生产的连发自动武器,所以这些枪都是单发的。”公子也赞同刘蓉的观点:“不能扫射的话,我真的不认为你们能用这种枪挡住僵尸。”

“那我们用什么。”扳手闻言将手中的步枪往柜台上已丢,悻悻的问道。

“用这个。”刘蓉指了指角落里枪架上一排不起眼的枪械。

“好丑,这是散弹枪?”轮胎嫌弃道:“这尼玛就是枪托上镶了两根铁管子吧。”

“那个字念霰。泵动式霰弹枪,结构简单,性能可靠。”刘蓉没理会轮胎的抱怨:“关键是用它你们才打得中,把枪口大致对准目标的方向开火就行,概略式射击,你们也只能玩的转这个了。”

“我不要,这枪太丑了,我才不想用。”轮胎还是不能接受霰弹枪丑陋的外型。

“听子弹的,她是行家。”医生倒是很能理解刘蓉的想法。“僵尸跑的多快你们也看见了,你觉得自己能用单发步枪打中它们的脑袋?”

“好吧。”轮胎垂头丧气的走到枪架旁,拿起了一支霰弹枪。

“多带点子弹,把空间里装满,反正也没什么其它东西要装的。”众人纷纷拿起霰弹枪的同时,刘蓉继续建议道:“霰弹枪用的是12号子弹,很占位置的,把口袋塞满也装不了几发。每人再拿一把手枪,都用格洛克,别选些稀奇古怪的。这个适合新手,子弹也可以通用。”

“你呢,你用什么枪?”武装完毕之后,公子问刘蓉。刘蓉是高手,有资格不用霰弹枪。

“我用这个。”刘蓉从柜台里拿出了一把体型小巧的冲锋枪。

“MP5?”公子是个懂枪的,当然认得出刘蓉选中的武器。

“是啊,以前在特警队时,看见那些欧美特警都用这个,一直想试试。虽然这把也是民版,不能连发,但至少做工比我们以前用的北方工业的仿品要精致的多。”刘蓉爱惜的抚摸着枪身:“那些僵尸不算太硬,手枪都能爆头,MP5用的9毫米贝弹威力足够了。而且后座力也小,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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