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维辰远远地站着,看着熊筱白与那只毛绒绒的大白球又搂又抱、又亲又啃,心里非常的不愿意。
敢这么亲近他的小熊,就算是一只狗,也同样不可饶恕。
更何况,他最讨厌的就是狗了!
“大白,这么久没见你,都快把我想疯了,哈哈……”熊筱白的双手不停地蹂躏着那只萨摩犬毛乎乎的脸,兴奋得不得了。
突然,她停下手上的动作,歪着头、支着耳朵,一本正经地看着不停地摇着尾巴的萨摩犬。
盯了几秒钟,她才对着萨摩犬自言自语地笑着道:“什么?你说你也想我?哈哈哈……我就知道咱俩最心有灵犀了……来,让我亲一个,我最、最、最、最、最喜欢大白了……”
熊筱白的脸刚靠过去,鼻子就被萨摩犬的舌头舔了个正着,逗得她立即咯咯地笑了起来。
如果是一个人,敢这么对他的小熊,安维辰肯定会冲过去,毫不留情地把对方打倒在地。可偏偏现在不停调戏小熊的是条雪白的萨摩犬,他总不能去痛扁一条狗吧。
以狗为对手……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更何况,他从小就最讨厌……不,不对,准确点说,他从小就最害怕狗了。所以,才会讨厌和狗有关的一切。就连玩具布偶之类的,只要是狗的形状,他通通都敬而远之。
明明是最讨厌狗的他,在认识小熊之后,被她叫“弃狗”叫了好长一段时间呢。那段时间,他对“弃狗”一词真是厌恶至极啊。
如果那时,有人告诉他,几个月之后,他会喜欢上这个叫他“弃狗”、又年长他四岁的笨熊,他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的。
而现在,当他看到熊筱白如此喜欢狗的这一瞬间,安维辰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讨厌狗了呢。
她那么喜欢狗,所以,她是喜欢他……才叫他“弃狗”的吧?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令他很在意。
刚刚小熊是喊这只萨摩犬“大白”吧?在这之前,她确确实实喊的是“小熊”啊?难不成,除了这只“大白”,还有一只“小熊”吗?
就在这时,小花园的玻璃门被拉开了,萨摩犬的主人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好久不见啦,金大叔,你把2号养得越来越肥了呢。”熊筱白向萨摩犬的主人——金胜泉挥了挥手。
咦?怎么又是2号了?那不是我的名字吗?安维辰猛然摇了摇头,他怎么还对号入座了呢。
但是,他的小熊确实称呼过他“2号”,那是在度假村的时候。后来,安维辰还特意查了这“2号”的来历,居然是一部漫画中,被男主角捡到的“弃狗”。
安维辰不满地瞪着熊筱白,先不说“2号”是不是狗的名字,明明都已经叫过他了,怎么还能再去叫它呢。
“又给我的狗乱起名字了,每次你回来,我的萨萨都会被你弄蒙,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叫什么了。”金胜泉板起脸,佯作生气,可是眼角眉梢早已经藏不住笑意了。
这个熊筱白,非常的喜欢他养的萨萨,每次回来都要与它玩耍。上次她回来的时候,萨萨正巧被他儿子带去打疫苗了,她没见到萨萨,还因此消沉了好一会儿呢。
“那也比你起的名字好,因为它是萨摩犬,就起名叫萨萨,真是太偷懒了……啊!”说话间,熊筱白没留神,被萨摩犬一个猛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虽然摔了个大屁墩儿,熊筱白却一点没有生气,顺手对萨摩犬一个反扑,把它也一起按倒在了地上。
倒在地上的萨摩犬反而更欢腾了,伸着小舌头不停地对熊筱白舔来舔去。
这是什么臭狗!居然对我的小熊耍流氓!想让我把你做成狗肉火锅吗?我果然还是讨厌狗啊!最讨厌了啊!安维辰觉得自己头发都气得竖起来了。
“萨萨的名字又不是我起的,是我儿子起的……对了,我儿子退伍回来已经有段时间了,他可是经常提及你哦,还说等他工作落实了之后,要和你聚聚呢。”金胜泉知道自己儿子的心思,他一直都喜欢着青梅竹马的熊筱白,只是因为一直在部队,所以,一直没有机会向她告白。
如果说熊筱白迟迟不肯结婚,急坏了熊家人,但对于金胜泉来说,可真是乐坏了。没有比知根知底的熊筱白更适合做他儿媳妇的人了。
“嗯,好啊。”熊筱白松开萨摩犬,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笑着说道:“我上次不是留下电话了嘛,你让小金打电话给我啊。”
小金?金胜泉一愣,她怎么不叫我儿子乐乐了?看样子,她这乱起名字的毛病,已经不局限于萨萨了,现在就连他儿子金启乐也幸免不了了。不知道哪天,恐怕就要轮到他老金的头上了,真好奇她到时会想出什么花样来。
“筱白……”金胜泉犹豫了一下,决定帮自己儿子一把,就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不如,你来当我的儿媳妇吧,你和乐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都很了解了……你觉得大叔我的建议怎么样?”
咦?这老头子是把我当成透明的吗?安维辰实在忍无可忍了!就算他怕狗,也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才是小熊的正牌男友。
这样想着,安维辰就战战兢兢地靠向小花园,一边祈祷着那只萨摩犬不会从围栏里跳出来,一边摆出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式,挺起了胸膛。
金胜泉原本并没有看到安维辰,因为他站得太远了。而当他靠近之后,金胜泉立即明白了,这个男人是熊筱白带回来的男朋友。
从安维辰手上拎着的东西,金胜泉猜到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正式登门拜访。
已经迟了吗?金胜泉心里闪过一丝遗憾,都怪自己的儿子总想等事业有成的时候再向熊筱白告白,可他拖得实在太久了,人家女孩子怎么可能一直等着他呢。
熊筱白没留意身后靠过来的安维辰,也没有把金胜泉的话当真。
她又把萨摩犬抱在怀里,还使劲在它身上蹭了蹭,才笑着说道:“难道不是因为我们俩彼此太了解了,才把小金吓跑了吗?他入伍前,就是这么对我说的……我记得原话是……我不是去当兵,而是逃去当兵,就是因为你这个祸害的存在,我才不得不逃去那么远的地方……他差不多就是这么说的……哈哈……”
真是个蠢儿子,开什么玩笑不好,非得说这个。金胜泉不禁摇头叹气,任何一个女孩子听到自家儿子的那句话,就算有点朦胧的小感觉,也打消进一步发展的念头了。
熊筱白狠狠地亲了一下怀中的萨摩犬,哭丧着脸说道:“撒手没,分别的时候到了,我要走了,虽然我舍不得,但我的肚子饿了……”
说完,她才万分不舍地松开萨摩犬,跳出了小花园围栏。
到这时,熊筱白才看到走近的安维辰。
呀——!刚刚和狗狗玩得太开心了,倒把他忘了个一干二净了。熊筱白万分内疚,不好意思地向安维辰做了个鬼脸,才转身与金胜泉挥手告别。
看着熊筱白和安维辰离开的身影,金胜泉看着萨摩泉陷入沉思。
撒手没?这又是什么意思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猜测熊筱白乱起的名字,成了金胜泉的一个乐趣了。
安维辰默默地跟在熊筱白的身边,心里却在揣度她刚刚的那个鬼脸,绝对是另有深意。只是,他猜不出究竟是何原因,让她对他卖了萌,害得他的心脏怦怦地乱跳个不停。
看向熊筱白,安维辰犹豫着要不要证实一下自己的想法。一低头,却看到她的外套上沾了很多狗毛,他顿时火冒三丈,心中恨道:那只扮可爱、耍流氓的臭狗!
“你看你,一身的狗毛,以后不要再接近那只会掉毛的狗了。”安维辰真恨不得把熊筱白身上的每根狗毛都去除干净,只可惜他现在两只手都拿着东西,这个愿望暂时无法实现了。
“啊?狗毛吗?沾到的多吗?”熊筱白紧张地看着自己的身上,不停地用手拍着外套,还用力地跳了两下,就好像这样就能把沾到的狗毛抖掉一样。
“要是怕沾到狗毛,就别和它那么亲近啊。”安维辰真想揍她两下,更想煮了那只狗。
“不可以被熊妈看到呢。”熊筱白说话间,就低头去解外套的扣子。
“你干什么?小心冻感冒了。”安维辰连忙出声阻止。
熊筱白犹豫了一下,停住了手上的动作,安维辰的警告不无道理,她可不想因为感冒而影响写作。
与安维辰进了楼宇门,熊筱白一边上楼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反过来折叠后搭在了手臂上。
“几楼?”安维辰不明白她为何放着电梯不坐要走楼梯,要知道他手上可拿着很多东西呢。不过,一想到电梯,他又想到了丁雅兰,不知道熊睿义的英雄救美行动顺不顺利呢?
“二楼,马上到了。”熊筱白说话间就已经到了熊家门口,她停住脚,回过头,看着安维辰,郑重地叮嘱道:“一、不许向熊妈提及我碰过狗;二、你最好老实点,看我眼色及脸色行事,不许临场乱发挥;三、千万记住,不许提‘老’字,也不许说‘显得年轻’之类的话!记住没有?”
“嗯。”安维辰用力地点了点头,只是,他现在又兴奋又紧张,根本没有把熊筱白说的话记在心上。
熊筱白做了个深呼吸,转过身,按响了熊家的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