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cy被他抱上岸后,睁着被水浸湿的眼睛,朦胧中看到岸边许许多多身穿西装带着墨镜的人非常紧张地凑过来。
然而,他们不是在紧张她。
他们是在紧张这个抱着她的少年,“少爷,您怎么能做这么危险的事情?您知道莱茵河这一段水流有多湍急吗?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我们怎么向老爷交代?”
少年微微一笑,虽然从Nancy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下颔的轮廓,甚至看不清他的脸,但Nancy就是知道他在笑。
因为在他怀里,感受到他坚实的胸膛起伏了一下。
他的声音好听极了,像是刚刚酿好的红酒,带着些许尚未定型的青稚,却不难听出经过岁月的窖藏后,定会变成一把低沉漂亮的嗓音。
“人命关天,没什么不好交代的。”他淡淡道,“备车,回家。”
尽管Nancy的年龄不大,可她常年跟在父亲身边,接触着形形色色的人,早已能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中感知到那人的气质和风度。她说不清,也无法分析得太过透彻,只是有种浅薄的感觉——这是个足以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的少年,不知道是哪里,显得与众不同。
也许这就是父亲说的——喜怒不形于色?
想起父亲。
Nancy将眼帘阖上片刻,眼前一片是红的血,白的骨,灰色的脑浆。
她立刻又睁开,整个人都开始颤抖。
上了车,佣人为他递来两条毛巾。
江临将其中一条递给身边的女孩,却发现她一直望着窗外发呆。
她很虚弱,脸色苍白得过分,却还睁着那双碧蓝色的眼睛,不肯闭上。
这张精致如瓷娃娃般的脸,让江临一下子就认出了她——这是他在后花园里见过的小女佣,他记得,好像是Leopold家的大管家彼得的女儿。
他将毛巾交给了身边的下人,对方会意,蹲跪在女孩身边,“小姐,我为您擦擦身上的水。”
女孩没有言语,好像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江临皱眉,扬了扬下颚,佣人点头,拿着毛巾轻轻擦了上去。
他的手碰到女孩的胳膊,女孩顿时如惊弓之鸟,露出了极度恐怖的表情,差点就要失声尖叫起来。
江临擦干了自己的头发时,侧过头正好看到这一幕,便对佣人道:“我来。”
“少爷……”
江临在他犹豫的时候接过他手里的毛巾,坐在了女孩身旁。
她没吭声,却往另一边的车门处缩了缩,眸子还是盯着窗外,手指也扣在门上。
江临将她的小动作收入眼底,却没拆穿,只是在加长车里隔着很远对司机道:“把门锁上。”
女孩的手指瞬间蜷缩得更紧了。
她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他碰她。
不禁转头看他,但是这一转头的动作,却抻到了她的头发。
Nancy这才发现自己头发的另一端被少年包在手中的毛巾里,细细擦拭着。
江临看到她露出了些许怔忡的神色,紧接着,眼底蓄满了眼泪。
他蹙眉,放开了她的头发,“很疼?”
女孩眼里的泪水掉了出来,薄唇里反反复复只有两个音节:“彼得……”
小时候,每次洗完澡,女佣为她换好衣服,她总喜欢甩着没擦干的头发去找彼得。
然后那个和父亲年龄相仿的中年人总会露出很慈蔼的笑容,蹲下来平视着她说——
“头发湿着会感冒。”江临如是道,嗓音温淡,静水流深,“女孩子要爱惜自己。”
Nancy眼里的光亮深浅明灭,这次却没再抗拒,就沉默地被他擦着头发。
江临看着眼前这个半张脸都被裹在毛巾里的、像个刚洗完澡的小动物一样的女孩,转头对司机道:“去Leopold家。”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到袖口一紧,湿漉漉的衣袖快被女孩的手指攥出水来了,“不回家。”
江临垂眸看着她,不动声色地任由她拽着自己的袖子,低声问:“为什么?”
“……”
她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江临道:“回我家,先换件干净衣服,嗯?”
Nancy还是摇头。
“那你想去哪?”
“山上。”
江临怔了怔,这附近的山只有那一座,“上山做什么?”
女孩没说话,眼里的水雾却越积越厚,江临不由得感到有些头疼。
姗姗今年才不到四岁,已经很少哭了,眼前这个女孩看上去比姗姗大五六岁,怎么还这么爱掉眼泪?
“先回去换衣服。”
“上山。”女孩执拗地盯着他。
江临无奈,“你要走着上山吗?”
“坐车。”
江临,“……”
有人开着加长林肯上山?
他不再和她解释什么,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司机将车停回了家里车库,管家带着江姗、江南姐弟在花园里玩,见他回来,便迎了上去,略微吃惊道:“少爷,您这是怎么弄的?发生什么事了?”
江临看了眼衣服上的水,冲着那边同样浑身湿透的女孩扬了扬下巴,吩咐道:“给她找件干净衣服,把我的越野车开出来。”
管家惊讶得半天没回过神来,江临拧着年轻而英俊的眉头,“听不懂我说话?”
“是,少爷。”
他并不知道这个女孩要上山做什么,也不知道她要去哪。事实上,Nancy自己也不知道。
江临从她口中听到的描述只有一句话:“一棵很大的树。”
“……”
在一座山里,找一棵树?
眼看着她又要哭,江临只好发动了车子。
在山里像没头苍蝇一样转了几圈,终于找到了她所指的那棵“很大的树”。
她好像很激动,车还没停稳,就拉开了车门。
越野车很高,她小小的身子几乎是从车上摔下去的。
江临眉峰微蹙,解开安全带跟了过去,一下车就闻到空气中糜烂的血腥味。
地上有森森白骨,是人的残骸,骨头上附着没被撕咬干净的血肉,像是活人被森林里的野兽吃了。
惨剧应该刚发生没有多久,地上的血渍都是新的。
江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残暴的场面,他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
幸好他来时只是看到这些尸骨,若是亲眼看到野兽啃噬活人的样子……
就连他都觉得有些脊背发寒。
他走到女孩身边,却发现她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的一切。
也许不能说是面无表情,更准确点,是她脸上没什么显而易见的表情。
但她的眸光很深,深到他一个十五岁的人都看不懂。
片刻后,她在他的视线中缓缓跪倒在了地上,用手捧起眼前的尸骨,抱在胸前,抱得很紧,一句话不说。
江临能察觉到她在颤抖,甚至好似能听到她吞咽在嗓子里细小的呜咽声。
黑眸一扫,往树丛后方探去,他拨开丛生的杂草,再迈一步,就是悬崖。
这里的地势不算很高,隐约能看清悬崖下面雾气蒸腾,有湍急的河水穿行而过。
江临的脸色沉了沉,眸间划过冷静而睿智的思考之色——难道她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他回过头,女孩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她一点点拾起地上所有能捡起来的骨头、碎肉。
最后,她站直了身体,“你能送我回家吗?”
江临为她拉开了车门,“上车。”
*
当我得知Willebrand家的大少爷来访时,是非常诧异的。
这种诧异在我看到眼前那个黑发黑眸的英俊少年时,达到了顶峰。
这并非那天我与Amy见过的少年!
他站在越野车边——未成年人是不允许开车的,但并没有人敢多说他什么。
我问:“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请问Lennard少爷有何贵干?”
他看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把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了。
我一下子震惊得不能自已,“小姐!”
车里那个女孩,正是消失了一个多星期的大小姐!
Lennard少爷的眉头皱了下,看向车里的女孩,似有些不解。
“失礼了。”我急匆匆朝他行礼,走到车前将小姐从车里抱了下来,吩咐佣人,“马上去请公爵大人。”
我低头望着她,“小姐,您还好吗?”
小姐抬头,看到我的时候,目光很飘忽,甚至有些闪躲。
她嘴角一撇,突然眼泪就掉了下来,把手里的布兜递到我面前。
“这是什么,小姐?”我望着它,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
她眼泪落得更凶了。
公爵大人很快赶来,看了小姐一眼,问了句她怎么样,便转过头去和Lennard少爷攀谈了。
我甚至不知道如果不是Willebrand家的大少爷来了,他会不会出来。
小姐破天荒的没有对公爵大人的出现表示出什么热情,只是抬手把眼泪擦干净了。
从小到大她都在竭尽全力地做一个令公爵大人满意的孩子。
虽然她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很希望得到父亲的表扬。
但是这一次,就连公爵大人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都没有理会。
过了一会儿,小姐突然抬头看着他,问:“父亲,您还要我吗?”
公爵大人皱了眉,说:“当然,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说完,又对一旁的少年道,“让你见笑了。”
Lenn少爷很有风度,“叔叔不用客气,伯爵小姐……很可爱。”
“是吗?”公爵大人笑着问,“能得到你的赏识,是她的荣幸。”
小姐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径直走向安温园。
这是她第一次在客人面前表现得如此没有礼貌。
我不知道她在和谁较劲,但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晚上,我却始终没有勇气打开那个布兜。
第二天一早,她拉开了房门,把厚厚的好几十张纸交到我手上,“彼得,对不起。”
我低头看着,每一页都是她稚嫩的、颤抖的字迹。
整整一本《圣经》,她一字不落地抄了下来。
她还记得犯错了要受罚。
我问她:“小姐,你为什么要对我道歉?”
她垂着小脑袋看着门边的布兜,蹲下去,在我的视线里解开。
骸骨和血肉就这样铺满了我的视线。
她的手攥紧了布兜的一角,“我把Amy带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自己可能是听错了。
可是这错觉又太过真实,真实到我一下子跌跪在地上不停地说,仁慈的主,你对你忠实的仆人开了个大玩笑。
Nancy小姐出神地望着那些尸骨,再也没说话。
……
公爵大人体恤我的心情,为我放了很长时间的假,朱蒂为此一病不起,不久后也去世了。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岁月。
对小姐来说,亦然。
她得了非常严重的自闭症和抑郁症,病情一天比一天差,可是我却没有陪在她身边,因为我连自己的心情都无法调整好。
公爵大人在这个时候,娶了个新夫人回来,不到一年就为家里添了一对龙凤胎。
这些都是我后来才听说的。
在龙凤胎的满月宴上,大小姐为两个新生儿献上了带血的十字架。
公爵大人震怒,狠狠地打了她,她捂着浑身的伤口,平静地看着被新夫人护在怀里的两个孩子,很优雅地行了个礼,说:“愿诸神保佑他们平安成长。”
新夫人为此一直很讨厌她,家里一度流传出大小姐精神有问题、是个心理变-态的传言。
许多年后无意间提起,大小姐云淡风轻地莞尔笑着说:“那件事啊,我没有很讨厌那两个孩子。十字架是我亲手雕的,只是去宴会厅的路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也没注意上面沾了我的血。”
我看着她早已喜怒不形于色的脸,心疼得像被搅碎了。
新夫人克扣了安温园的吃穿用度,甚至连佣人都遣散了,年幼的小姐没有任何意见,只说:“请把园丁留下。”
花园里立着冰冷的石碑,周围开满了矢车菊,就在小姐窗外,一眼能看到的地方。
她很少再从园子里出去,那时我也不在,不知道她过着怎样的生活,只知道最后新夫人容不下她,在下着大雨的时候把她赶了出去。
心软的女佣偷偷通知了我,当我赶到时,已经有人将小姐带走了。
我不敢想象那时她有多绝望。
又很感谢那个在绝望中将她带走的人。
我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小姐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必须要回到她身边。
可是整整四年,我都没再见过她。
后来听说,那四年她一直住在Willebrand公爵的家,谁都不理,性情喜怒无常,只除了见到Lenn少爷的时候。
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她很讨厌动物,任何动物都讨厌——尤其讨厌的是大型动物,比如狼狗、麋鹿、狮子、老虎……
我找到Lenn少爷为她请的心理医生,医生说,总体来看,情况是乐观的,但是她对Lenn少爷有一种近乎病态的依赖。她可以为他的一句称赞而穿同一条裙子整整一个月,跟厨师学做松饼学到手指被烫伤好几次,非要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来……
她平时不怎么说话,每当听到有人在议论她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安静,死寂一样的安静。
偶尔有时候,也会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眼眸猩红地抓着刀想要自杀。
但只要Lenn少爷来了,她就会哭着将刀放下。
她带给这个世界太多的善意,可是诸神却负了她。
四年后,新夫人病重,老教皇亲自前来探望,问起伯爵小姐的时候,公爵大人急急忙忙派人到我家里找我,结束了我长达四年的休假,让我务必想办法把她接回来。
我心里明白,机会来了。换上久违的西装,站在Willebrand家的雕花大门前,静静等候着不远处的女孩一步步走来。
十四岁的她已经是明艳得不可方物的样貌了。
面色红润,仪态优雅。
她的眼神很清澈,看上去一切都好。
我深知,这仅仅是看上去。
临走前,我见到了二十岁的、已经气质斐然、举手投足尽显沉稳的Lenn少爷。
他的性格很好,在下人面前也显得温淡而不过于苛刻,大概是承自于她母亲,那个善良而美丽的东方女人。
聊起小姐时,我对他道谢,他淡淡道:“不必,换了谁我都会这样做。虽然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但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孩子就这么活活毁了。若是你们方便把她接回去,也许对她恢复更有好处。”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换了任何人在他面前遭遇不幸,他都不会坐视不理。
我也知道,小姐留在Willebrand家,确实对他而言是件麻烦事,以至于他提起这件事时,淡如远山的眉宇间竟然浮现出了疲态和倦怠。
那天晚上,见过教皇以后,公爵大人在书房里揉着额角对我感叹:“想不到圣座竟然这么喜欢她。”
我第一次在公爵大人面前说了句带有其他目的的话:“Willebrand家的诸各位大人都很喜欢小姐,尤其是Lenn少爷。”
我知道公爵大人将这句话听进去了,因为当晚他对小姐说:“留在家里住,这里就是你的家,以后不会再有任何人赶你离开。”
小姐对此没有什么意见,她沿着小路一路走回安温园,脚步却定在了园子门口。
紧接着,她脸色一变,转头就疾步冲向主厅。
我亦是探头看进去,只见安温园的花园里杂草丛生,几只野狗相互竞逐着骨头,还有一只正在Amy的墓碑旁边撒尿。
我心里也窜起了几分怒意,小姐从我身边走过时,我不经意瞥见她眼眸中那被光线照亮的深深的狠戾。
她去“探望”了新夫人,当晚,夫人病逝。
小少爷和小小姐哭得不能自已,声音几乎要穿破Leopold家主厅的穹顶。
我忽然想起,大小姐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肆意的放声哭过一次,她流泪从来都是默默的,不出任何声音。
大小姐看着那两个孩子,眼里有恍惚和失神,最终蹲下去,抱着他们,轻声说:“对不起。”
那一夜,她又跪在教堂里,抄了一晚上的《圣经》。
我隐约猜到了理由,却只是垂眸站在她身边,不说,也不问。
新夫人去世后的半年里,公爵大人对大小姐格外重视,从外表到仪态到气质,都请了许多专业的老师来打理。
小姐对此极为配合,她想从各方面做一个配得上Lenn少爷的千金淑女。
安温园又恢复了十年前的样子。
但我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新夫人从家里带来的管家对小少爷、小小姐非常忠诚。
我能明白他的心情,就像我也认准了大小姐是我的Lord一样。
因为那半年是两位小主子最脆弱的时候,而公爵大人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大小姐培养成一个足以和Willebrand家联姻的、合格的名媛身上,于是他背着我们,将整个Leopold家都闭口不谈的秘密——小姐四年前就失去了贞操的秘密,偷偷告诉了Willebrand子爵。
被退婚的那天,我看到小姐在呆呆地坐在花园里,坐在石碑旁边。
她似乎在和石碑沉默无声地说着话。
就像小时候,她只会把心里的秘密告诉Amy一样。
后来她又在教堂里跪了三天三夜,我听到她低声祷告说:“仁慈的主,我生时愿意做你的仆人,死后愿意将灵魂献给你。如果我能顺利嫁给他,那么这将是我人生中做的最后一件违背本心的事。从此以后,我不再吃肉杀生,一辈子秉执良善,携老扶弱,为我今日的过错赎罪。”
我站在她背后,心狠狠地沉了下去。
管家守则第一条,遵从Lord的一切指示,不多嘴,不过问。
她让我请来了一位叫做蒂莫西的教授。
那是小姐的舅舅,一位无所不精的鬼才,在催眠学和基因工程学上尤有建树。
同时被请来的,还有Willebrand子爵。
那一晚,我就站在小姐的房门外。
房间里传来的声音,听在我的耳中,不是旖旎的呻-吟,而是绝望的悲泣。
在最合适的时刻,我推门而入。子爵大人看到床上的小姐大惊失色,我将拍好的证据呈于他面前,小姐说:“子爵大人,为了您的名声,请重新考虑让我嫁给Lenn。您知道作为未来爵位的继承人,您禁不起这样的污点,毕竟,我是圣座亲封的伯爵小姐。”
子爵大人走后,小姐抱着被子坐在床上,闭着眼睛问我:“彼得,我是不是错了?”
她又在默默地流泪。
我看着她暴露在空气中的白皙的皮肤,不觉得誘惑,反倒是锥心刺骨的心疼,“您只是太想嫁给Lenn少爷了。”
更何况,这样做毁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只要事情不败露,根本不会给子爵大人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在众多方法中,小姐选择了最温和的。
而且,自己也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这大概是在偿还。
——偿还她心里为自己定下的罪。
婚姻如愿以偿的重新结订了,但是事情还是没有瞒住,因为,十五岁的小姐,怀孕了。
根据天主教的教条,堕胎是极为严重的罪过。她一心侍奉主神为自己赎罪,不会再做出有伤教规的事情。
十六岁,孩子出生了。
公爵大人为了保护小姐的名节,便娶了第三任妻子,说那是他的第四个孩子。
孩子满月宴那天,Willebrand家的子爵大人带着夫人陈妙清来参加宴会,子爵大人与小姐的谈话,却被无意间路过的子爵夫人听见。
那时子爵夫人满脸平静,看不出任何喜怒,唯有一双独属于东方人的、黑漆漆的眼眸里,浮动着一丝像是悲伤的水光。
我想,东方女人都是很通情达理的,尤其是嫁入贵族的女人,更应当明白,有些时候不能使性子,场面上的东西更重要。
却没想到子爵夫人的性格如此之烈。
在不能发脾气、不能离婚、什么都不能做的情况下,她憋了两年的时间,总算找到了契机,在一场动乱中,故意冲了上去,以意外的名义自尽身亡。
那天小姐震惊不已。
看到一向温润如玉的Lenn少爷发了狂一样地质问子爵大人,母亲到底为什么会死,他又为什么阻止别人去救她,子爵大人只是缄口不语,什么都没有说。
我是过来人,多少能看得明白原因——因为死亡对子爵夫人来说才是解脱,她在剧烈的情殇下还要对公众粉饰太平,这太累太累了。
回到家,小姐失魂落魄地坐在墓碑前,一遍一遍地抄着《圣经》。
她没有任何害死人的心思,只是有些时候,世事无常。
就像当年Amy也没有想要害小姐的心思,可确确实实害得小姐失去了太多。
子爵夫人对小姐恩重如山,那四年里,她很多次叮嘱Lenn少爷,好好照顾小姐。
小姐受了很大打击,她连去祭拜子爵夫人的勇气都没有,那段时间她情绪非常不好,一度觉得自己是个罪孽深重,无法被原谅的人。
就在她几度崩溃得差点自杀时,却忽然听说,Willebrand家根本没有为子爵夫人举办葬礼,子爵夫人也没有死,只是病了。
不久之后,一个和子爵夫人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出现在了公众的视线里。
同一天,Lenn少爷单方面宣布放弃Willebrand家爵位的继承权,彻底脱离这个家庭。
“他要走了,彼得,怎么办?”小姐问我,“他是不是不要我了?”
“Lenn少爷心里也过不去这个坎。”我温声回答,“可是小姐,你能带他走出来吗?”
不能。
这些年来小姐始终把Lenn少爷当成天上的太阳,她所追逐的光明和梦想,她所需要的温暖和热量。
她一直在汲取,因为心里缺少太多温情,留给她自己都不够,更何况分给别人。
小姐无力地发现,她没办法在Lenn少爷陷入绝望的时候做他的太阳。
于是她说:“没关系,我等他回来。”
这一等就是两年,两年后,那个男人却在遥远的东方大陆,爱上了一个像烈火一样追逐着他的女孩。
那个女孩开朗,热情,娇艳,骨子里带着驯不服的傲慢。
她给了他所有Nancy小姐给不起的东西。
Nancy小姐终于再也没有眼泪可流,她空洞而绝望地看着安温园里的墓碑,静静道:“彼得,你说得对。”
我一怔。
她说:“很多事情是不讲先来后到的。”
那是当年她和Amy一起在教堂里罚跪的时候,我告诉她的。
“我小时候,不明白的事有两件。”Nancy小姐不温不火地说,“第一,什么叫痛苦;第二,为什么你说很多事情不讲先来后到。”
她轻轻地笑了笑,“现在我都明白了,比任何人都明白。比任何人,体会得都深。”
“圣座说我是被神赐福的孩子,你说,神到底给了我什么呢?”她伸出手,摸着冰凉的圣母像,“我一心想要善待这个世界,善待诸神,到最后,他们却连我最后一点点希望都要夺走。”
我说不出一句话,正如当初四岁的小姐将蛋糕递给我时那般嗓子发紧。
她没有再掉一滴泪,也没有再过分地笑过。
她以公爵大人心目中最完美的伯爵小姐的姿态,优雅而平静地说:“分开他们吧。”
我心思微动,叹息着答:“是,小姐。”
一把火,那个姓段的东方女孩毁了容。
可是Lenn少爷没有回来,依旧不离不弃地守在她身边。
小姐没有问我什么,也没下更多的指示,她只有那一句话——分开他们。
再后来,出了一场惊天动地的车祸。
谁都没想到的是,受伤最重的,竟然不是段悠。
Lenn少爷在一场火灾一场车祸中被拖垮了身体,多器官衰竭病变。
小姐亦在教堂中伏跪多日,这一次,她终是连我也拒之门外。
数十天后,教堂大门重新被打开,小姐淡淡对我说道:“叫蒂莫西教授来,告诉他,我将资助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DNA敲除编译的课题研究,事情如果顺利,他可以用活体实验样本做任何实验。”
我震惊,看着她面无表情的脸,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已经四岁的小少爷蹦蹦跳跳地走到她面前,叫她:“姐姐!”
小姐低头看着他,“我不是你姐姐。”
小少爷不懂,歪头瞧着他,“那你是我什么?”
“我是你……”她说了一半,终于还是没有说下去。
然后,小姐抱紧了小少爷,在他懵懂的目光中,闭上了眼,“我……我是对不起你的人。”
数月后,小少爷被活活拆了器官,泡进营养液中,变成了一个活死人标本。
隔着玻璃窗,小姐就这样看着他,我几次见她张口,口型仿佛是“停下”二字,却始终没听她把这两个字说出来。
回到卧室,她靠在床头,无比疲倦地对我说:“我已经走错了太多路,我没有机会回头了。但是我不能看着Lenn就这么死去,也不能看着他被其他女人夺走。让那个姓段的女人离开吧,不要再对她下手、放了她吧……”
我垂首,恭谨地答:“是,小姐。”
说小姐心狠,她却总是在最后关头对敌人仁慈。可是说她仁慈,她又总是对自己异常心狠。
这样的小姐,我不知道我能为她做些什么。
如果Amy还在,她又会做什么?
我按照小姐的嘱托,以“南希”的名义找到了段悠,对她讲了Lenn少爷无与伦比的高贵身世,还有他远在欧洲的未婚妻。
事情不出我们所料,段悠为了救Lenn少爷,选择了远走他乡,蒂莫西教授为他催眠,让他彻底忘了那个女人。
但是Lenn少爷与Willebrand家中间横着一道深深的沟壑,即使是忘了那个女人,他也六年都没再回来过。
小姐就这样无望无助地等着,一天天等着。
六年后,Lenn少爷重新踏上欧洲的土地,却带回了另一个女人——段子矜。
听说Lenn少爷要回来的时候,小姐没有太开心;看到他回来还带着另一个女人的时候,小姐也没有太悲恸。
我总觉得她已经累了,只是被心里“一定要得到”的执念所束缚着、鞭策着,不肯放弃,无法回头。
她呛着风沙,于一片废墟之中一步步往前走。
那是一种只能前行的执念——
付出过太多,若得不到结果,那么她先前踏过的尸骨残骸,忍过的撕心裂肺,又意义何在?
……
白发苍苍的老人边回忆,边在纸上写完最后一句话。
台头“认罪书”三个大字,他写得格外认真。
写完后,他将信纸装进了信封里,久久凝视着眼前的没有开花的矢车菊的草叶。
过了半晌,老人颤抖着拉开第二格抽屉,取出一把漆黑锃亮的手枪。
巨大的枪响在安温园中回荡。
Nancy闻声赶到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在了门外。
她早已被风霜磨砺得再也没有悲喜的脸上,突然出现了崩溃的神色。
彼得替她担下了所有罪状,饮弹自尽。
那一瞬间,Nancy终于尖叫着哭出声来,这一辈子,头一次失声痛哭。
……
两个月后,国际法庭判了主犯彼得·施瓦茨在战乱国度贩卖儿童的罪行。
作为帮凶,Leopold家的家产全部被抄,家族被剥夺了世袭的公爵头衔和荣誉伯爵头衔。
莱茵河畔的修道院里,新来了一位自称Amy的修女。
她很漂亮,金色的头发,碧蓝色的眼睛,前来祷告的男士总要对她多看上几眼。
对她表白过的人亦不计其数。
可她却始终没离开过修道院,也没有理会过任何对她动心的人。
就将这辈子余下的年华,都供奉在了抄不完的经文和神谕之中。
经过院长的同意,她在修道院的后院里搭起了两座坟冢。
没有骨骸,也没有照片,只是空空的坟冢。
两个人都姓施瓦茨,一个叫彼得,另一个和她同名,也叫Amy。
有人在深夜听到过低低的哭泣,掌灯过去看时,却看到那个漂亮的修女抱着坟冢泪流满面。
她说:“我这十几年都在追逐根本不属于我的东西,现在才明白,衡量一段感情的时候,不能仅仅看他给我的东西对我来说是什么,也要看,他给我的东西对他来说是什么。”
“他对我的好,从来只是举手之劳,我却当成了全世界。”她靠在墓碑上,望着空中寂寥的明月,“这么多年过去,原来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我得到救赎的人。”
总角之宴,若没有那身穿错的裙子,Amy没有误以为自己喜欢上了小姐的未婚夫,便不会抱着玩耍的心态出卖她,那么她就不会失去清白、不需要用算计子爵大人的方法来保住自己的地位,江临的母亲也不会心痛欲绝地自杀,江临更不会因为母亲的死受到刺激而远走他乡,在遥远的中国遇到一个叫段悠的女人。
换言之,这十几年来发生的一切,乃至于江临会遇到段悠,都是因为当年穿错了一条裙子。
Nancy的指甲深深戳在石碑上,沁出了血,“你知道后悔的感觉吗?彼得,我很后悔,后悔得心都疼了……”
天上默默看着她的老人,亦垂下了泪。
——我知道,小姐。因为我也很后悔,后悔在每一个可以向您伸出手的时刻,我都选择了沉默。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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