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065_拉郎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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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搬上车厢,顺手也将哈利的背包甩到置物架上。“嘿,萧铅笔,把你的行李扔过来。”弗雷德大声说。正当我要把行李包递给他时,一只有力地手握住我的手腕,阻止了我。对方的手有些冰凉凉的,让我混沌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一些。

“嗯?邓布利多教授,有什么事情么?”火车已经开始鸣笛了,一些还在磨机的学生开始慌乱起来,原本还在候车位说说笑笑地他们连忙起身,拎起自己的行李就往列车上冲。我打算跟上他们,但邓爷好像丝毫没有要放手的意思。

我疑惑地看向他,和平时一样,他苍老的脸上挂着一丝睿智的微笑。

“坐火车是要去哪儿呢?”收到了我关于“关于修正留校申请建议书”的邓爷当然知道我此行根本没有目的。

“呃,走路去纽约。”谅邓爷也不是陶晶莹的fan,于是我信口胡诌。我打算在那种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窝着,每天换一家,一周一轮回。“邓布利多教授,我再不走就赶不上火车了。”

邓爷乐呵呵地笑了,他向列车长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目光回转到我身上:“没那个必要,我和几位校董都看过你的建议书,嗯,语法上有不少错误,但是比你刚来的时候好多了。”别人都说邓爷善于发现人的优点,果然没错。要是秃叔肯定这个时候又要骂我蠢了。

他的话犹如一针兴奋剂,直插我的心脏。信邓爷原地满血复活而且消除己方不利buff一个啊!我顿时来了精神,星星眼问他:“也就是说您同意我留校了?”

“嗯,我同意了,”邓爷看着无比兴奋地我,突然停顿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那种样子就像是……有些事情难以开口?

在我不负责任的推测之后,邓爷给了我确切的答案:“但是校董不同意。”

兴奋剂是扎到我心坎上了,无奈注射器针头堵了。

邓爷,您这是蒙人啊,不带您这样的!我看着越行越远的火车,突然很想效仿某个笑话的主人公追上去深情的大喊:师傅,等等我!

似乎察觉到了我无限的悲桑,邓爷拍着我的肩语重心长地说:“萧,虽然校董驳回了你的请求,但是他们——嗯,以卢修斯为首——还是不愿意看着自己学校的学生无家可归的,所以大家一致决定,从你开始,凡是在霍格沃茨就读的孤儿放假期间都由各教授代为抚养照顾。”

“所以……?”我心中咯噔一下,隐隐有些不安。

“所以这个暑假你有地方住了——汤姆家。校董事会的决定。”邓爷郑重地一点头。

我突然很想去卧轨。

坐在马车上的我觉得自己大概是中了什么幻术,不然为什么我现在这么晕乎?甚至还坐在秃叔的马车上要奔秃叔家去?

我询问了秃叔几次,未果。他显然比我更加郁闷,闭幕靠在软垫上,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我在说话。

见他如此,我也懒得自讨没趣,靠着窗子打打瞌睡。

是啊,说不定醒来后发现我正坐在霍格沃茨特快上,什么没赶上火车啊,什么跟着秃叔回家啊,全部都是我昨晚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睡觉睡到自然醒,我一睁眼,天都黑了。我发现自己依然蜷缩在狭小的马车内,手脚冰凉。秃叔,有你这样照顾小孩子的么?跳下马车,我发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墓地。墓地的尽头有一间阁楼,从阁楼的窗户还勉强可以看见屋内鬼火一般不安分跳动的烛光。

这个场景……真的很熟悉啊。我使劲儿拍拍脑门,但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我小心地绕过那些墓碑,最后叩开那扇虚掩的木门。

不得不承认,秃叔之家确实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我总觉得秃叔这种蛇一般的男人应该是住在阴暗潮湿终年见不得阳光的下水道之类的地方,可没想到这小屋子干燥暖和,窗沿上还摆放着几盆长的十分茂盛的绿色植物。

“看够了么?”秃叔冷冷的声音传来,原本温暖的房间一下子又变得阴冷起来。嗯,原来秃叔每年就是这样省下空调费的,果真好手段!

我唯唯诺诺地点头,在看见手中的行李时发胀的大脑有了一丝清醒:“教授,呃……我的卧室在哪儿?”

“你还想要卧室?”秃叔的声音突然提高了一些,“睡地板!”他毫不客气地说,“你不是来我家做客的,擦桌扫地做饭洗盘子这些事都是你的。”

“……你还不如雇佣个家养小精灵。”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过值得清醒的是秃叔好像并没有生气——这世道就是这么荒谬,明明是他恃强凌弱,我却要时时刻刻担心是否惹怒了这尊大神。

“第一步,去做饭。”脑海中从来没有叫外卖这个概念的秃叔直接把我拎到了厨房。

我看着空空的米缸和沾满灰的平底锅脑袋都要炸了。秃叔,我们不要吃了,一起喝西北风去吧!这样想着的我抄起锅铲准备向秃叔建议今晚煲蛇羹,可一句话还没说出口,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晕眩。我脑袋昏沉地直接扑地,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秃叔咬牙切齿说的一句:

“萧铅笔你别给我装死!”

我叫萧潇,今天开始变女仆OTZ

076_人类进化史[秃叔视角]

[最开始你只是一个概念,然后是好玩的东西,接下来是有趣的宠物……如果这些都不是你,那么,你还能是什么呢?]

就我个人来说,我并不是很清楚这种情感是什么。它使我有些烦躁,慌乱,心绪不宁。

我想这大概就是不安?

摸着左手中指上的戒指,我有些自嘲地撇了撇嘴角,告诉自己并没有期待什么,更不会对即将出现的某个人抱有任何幻想。即便那个人是路飞预言中的救世主。

因为路飞确实明确地说过,那个人是个和他一样的、不折不扣的麻瓜。

而我——我想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秘密——最憎恶的就是麻瓜这种生物。他们自私,丑陋……路飞是唯一的例外。

“公爵,分院仪式就要开始了,您是不是……”西弗勒斯在门外轻声说,不得不说他是一名得力助手,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是个混血。不然我相信我肯定更愿意中用他,而不是那个那个一天到晚打着歪心思的公子哥儿。

目光从那群新生面上扫过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畏惧和崇拜。我微微有些失望,但却又有些许庆幸。我很少如此矛盾,一方面我不希望真如预言所说,整个魔法界都要依靠一个麻瓜来拯救;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

突如其来的骚动打断了我的思绪,在斯莱特林与拉文克劳的学院桌之前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黑发小姑娘,她很瘦,个子也不高,穿着奇怪衣服的她大概是磕到了鼻子,鼻血直流。她说着我无法理解的语言,偶尔会语出惊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很好笑。

路飞,我想我抓住她了。只不过这女人不仅是不折不扣的麻瓜,还是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萧铅笔。

一个中文姓氏,外加一个奇怪的英文名字,比“路飞”要好记好读很多。这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

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萧铅笔聒噪,愚蠢,不懂魔法,身上和脑子里经常有一些新奇的玩意儿,以及……很怕我。

嗯,让我想想……她并不是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就流露出那种害怕的神情,而是在知道她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之后。对于魔法界的很多事情她都很清楚,就好像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头发的颜色一样。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敌意与忍耐,这种皮球任打的态度让我很感兴趣。

突然很想试试看,在不把皮球戳破的情况下,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反弹,又会反弹到什么样的高度。

萧铅笔没有让我失望,在魔法部,我看到了她的……可以说是勇敢么?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路飞的影子。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笑着的男人似乎正站在她身后,向我宣告他的后辈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

不过,真的只是一瞬,因为在片刻的爆发后萧铅笔立即夹着尾巴从岔道溜走了,就好像兔子着急了咬人一口,之后马上假装无辜地跳开。

如果不是卢修斯就站在旁边,我想我会笑出来。

她确实和路飞不一样,但也不是普通的麻瓜。

我打算稍微了解一下这只不服管教的小兽,而据我所知,了解他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摄神取念。

我尝试了数十次,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尝试过对邓布利多使用摄神取念,所以我窥探别人大脑总共只失败了两次,第一次失败是因为我对这种魔法还不是很拿手,路飞又是个能把自己心思好好隐藏的人,第二次……我感到有些头痛,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萧铅笔的大脑里,但是……为什么这个家伙满脑瓜子都装着我完全不懂的语言。

为此我请了一名中文教师,但让我感到不悦地是这个老头子对我的头发似乎更感兴趣一点——只因为我让他剃光了头?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脏兮兮的,甚至还有虱子在他油腻的头发里跳动我会跟他的头发过不去?这个明显不把心思放在正地方的教师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他甚至连什么是“草泥马”都不知道。从萧铅笔那里没收来的小盒子有段时间每天都会哼唱这首歌,而且似乎在她生气的时候心里也总会说这句话,因此我推断,这大概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流行语。

我打算让萧铅笔教我中文。尤其当我知道她多多少少对我制作魂器有一些了解之后。我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但却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晓。不管她是凑巧获得那本日记、亦或者是有预谋的找到了它,我都绝对不会让她把这件事散播出去。把她拴在身边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来,”我招招手,示意那个缩在角落里,一直和我保持距离的姑娘说,“我要学习中文,你来教。”我简短地命令她。她没有拒绝。我想她大概是不敢,可却很倔强的把不情愿写在了脸上,讲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挖苦我一下。我对那些嘲讽并不在意,可我却很喜欢看到占到口头便宜后那么得意的她在我的眼神或是一巴掌下立即变得十分委屈顺从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比驯服一头龙更有成就感。萧铅笔果然是个很好玩的生物。如果她不是那个劳什子救世主,我想也许她会是一只不错的宠物,喜欢跟主人闹闹脾气,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蜷缩在主人脚下,等待主人的抚摸。

越是了解宠物,我就越不了解这只宠物。

这话听上去有些拗口,就好像那个什么“八百标兵奔北坡”,但这却是真的。

她能拿凤凰炖鸡汤,能用铅笔扎波特的喉管——这么危险地行为居然还被斯嘉丽赞赏了,莫名其妙的昏迷好几个月。我用摄神取念窥探过她的大脑,里面闪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片段,提炼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邓布利多每隔两三天都会来给她施一些魔咒,那是一种敷衍的态度,我感觉到了。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唤醒萧铅笔。

老实说这让我很诧异,毕竟萧铅笔是救世主这件事我绝对告诉过邓布利多。不止一次。

我郁闷地搔搔头,旋即发现头顶上已经没有头发给我搔了。扫了一眼特里劳妮,宠物六月份会永远的消失?那样的话……

那就另外再找一只宠物好了。我接着喝我的三鹿奶看我的《预言家日报》。

六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电话。我不确定灵魂是否可以打电话,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路飞的声音,但我唯一确定的是,通话还没开始几秒,宠物就在那边骂人,最后甚至还莫名其妙挂电话。

他爷爷的,劳资还没跟路飞叙叙旧你就冲上来一通骂,不想活啦!

我打算把她的毛拔的精精光,看没毛的土鸡还要怎么得瑟,可是等我看到她那副泫然欲泣遗书都写好了的样子……只是想笑。

欺负一个人会让我心情好,在此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把她扔在了马尔福家,我不想直接掐死她,但总觉得她得吃点苦头。

所以在我看到她和德拉科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魁地奇世界杯看台时,我隐隐有些不高兴。他们站的很近,球员的模型在他们手中走来走去,德拉科好像忘记了讨厌麻瓜的优良传统,他的脸上有遮掩不住的笑意。萧铅笔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就好像一只小狗正扒着陌生人的裤腿摇尾乞食。

我的宠物被人偷走了。

“过来坐,萧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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