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有两大山群。
一是大阴山,那是北漠人各部的最高级别头人的祖庭。
一代代的北漠人,死了,最大的心愿就是葬在那地方。
只是过去,大乾时期,中土大军血洗了这里。
他们掘墓填穴,倒盐撒粪,放火烧山。
那之后,大阴山毁了,成为了荒凉之地。
再没多少人愿意在那待了。
总感觉,那里鬼气森森的。
而之后的历代北漠之首,就是小阴山了。
相比大阴山,小阴山富庶了很多。是一块天生的水草丰密之地。
普通草场,最多维持十万人,百万羊,再多,一方水草就养不下了。
所以草原上的人要游牧。
不如此,多出的牛羊就养不下去了。
但小阴山,却不同。
这里有超过三十万的王帐部众。
有三万直属的王帐军队。
在小阴山四周,还有五个直属王帐的部族,称五宫帐部。
每一宫帐可以养兵一万。
北庭有什么小战事,都由五位宫帐出兵解决。
这稳固的系统维持着北庭汗王帐的统治权威。
王帐。
金色的黄羊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者列蔑从帐里步出,忍不住啐了一声。
他的亲信上前道:“殿下。”
者列蔑皱眉:“老东西拒绝了……”
老东西,指的就是北庭汗王帐现在的汗王。
亦都。
者列蔑犹还记得亦都汗带有痰音的大吼。
“醒醒吧,不抓春骠就打仗,你想要我们的牛羊战马就这么皮包骨头一年,然后死在这一年的冬天里吗?”
那老东西知道什么,当年北方的英雄,铁木耳不就是以春季攻势起家的么?春天打仗,又怎么了。
“殿下,您不必过于担心,”心腹道:“您不是派了东波出使白羊部么?不要我们动手,白羊部就会替我们把麻烦解决掉的。”
“万一败了呢?”者列蔑问。
不过他是不指望心腹回答出这高难度问题的。
“万一败了?这怎么可能?”
心腹始终觉得,草原诸部,想要壮大,是需要一定底蕴的。
辙桑?莫名其妙,突然崛起,只是一个笑话。
白羊部毕竟是大部。
他们的军队,不是小部族的乌合之众,是真的能打仗的部队。
还怕收拾不下一个小小的暴发户么?
“打铁还是需要自身硬的。”者列蔑说完,上了马。
他需要得到支持。
者列蔑的后援,是他的妻族,打铁部。
亦都汗有两个嫡子。
一个是者列蔑,另一个是额亦都。
他更爱次子。
所以,额亦都名字里有他的名字,足见宠爱。但者列蔑也不白给,十分精明,特别是他早早娶了打铁部的公主,萧沫儿。
所以者列蔑翅膀已经硬了,亦都汗也难向这个儿子下手,只好尽可能的打击他的威信,给次子额亦都铺路。
但者列蔑也不白给,他和打铁部联系得更紧了,还拥有自己的部众,有五千直属私军。
所以者列蔑一直都雄心勃勃,誓要登临汗位。
……
轰隆隆……铁蹄奔踏。
辙桑部出兵。
刘郁一马当前。
然后是白羊卫,再是辙桑军。
原本刘郁一千精骑被刘郁打发回温泉镇了,那地方现在重要起来,不容有失。
虽则身边全都是北漠人的军队,但刘郁浑然不怕。
只要他自己不犯错,他的统治稳固无比。
不要以为辙桑这名字毫无意义,只看偌大白羊部转眼间分崩离析,就说明了问题。
追随刘郁的人,自然是希望刘郁彻底取代白羊部,成为草原大部,甚至更多。
因为原本的小部族是没有机会的。
只有跟随刘郁,他们才能成为一个大部族中的一员。
大部族代表什么?
更强横的实力,更充足的后勤。
代表着不需要交钱纳贡,不需要把部族最好的女儿给别人玩弄。
代表着,可以有尊严地活。
至于小部族,在草原上任大部族鱼肉,被迫予取予求,毫无反抗之力,因为一反抗,立刻会连皮带骨,被吞得一干二净。
所以,哪怕失去一些特权,但大多数人仍是想要抱在一起,在辙桑这个大部族里混。
更为重要的是……在草原上盛行的强者崇拜。
只要刘郁保持强大,继续战无不胜,那他身边就必然有一批死忠,跟随他。
除非神话破灭。
不过……刘郁微微皱眉。
他自己感觉到。
座下的战马……老是不行。
刘郁途中连连换马。
因为他武装起来一身重甲重兵。
拢共四百多斤,近五百斤的重量,这的确不是一般战马可以驼得动的。
大多战马的载负也就是二三百多斤,刘郁几近五百斤,这就太夸张了。
这太慢了。
马也不行。
需要……制造一匹专门的马了。
刘郁暗想。
一路奔行。
第四天。
两条长龙碰对面了。
白羊部绵长的大军显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
皮萨是白羊部第二人,一直想夺莫兰的权利。倘若是过去白羊王昆桑之子,那没什么,但莫兰开了个头,她当上了王。
回过头皮萨就想不开了。
莫兰,区区一个女人,凭什么,她可以当王。
比起来,皮萨不比莫兰强,他至少是一个男的。但一切已经晚了,慢一步,就是步步慢。莫兰既然已经为王,明面上,没有足够的理由,皮萨就是要低头听话。所以他也只能搞些小动作。
奈何,莫兰拥有女人独有的细腻与谨慎,为人处事滴水不漏,让皮萨钻不到空子。
更何况她还有苏牧那家伙在帮她拾遗补缺。
这就更没机会了。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莫兰做事无论如何出色,她始终是一个女人。她不可能如别的部族王那样带着小伙子们冲锋陷阵,所以皮萨始终还保有一定的实力。
直到……最近。
突然出现了一个什么的辙桑王。
开什么玩笑。
辙桑王是过去白羊部搞出来的。
称王也该是白羊王当辙桑王。
什么时候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可以称王,还辙桑王。
我呸。
原本,皮萨以为莫兰会召集大军轰轰隆隆地打杀过去。
哪知道莫兰竟然犯这么大的一个错误。
她不仅没有动兵的打算,竟然还想和对方结交?还想联姻?简直是岂有此理。
倒是在联姻人选上,莫兰没犯错,她没有选佟丽娅,让部族里的老人们都无话可说。
毕竟佟丽娅,苏沫儿,苏喇儿,都是先王的骨血。
莫兰一个也没动。
她动的是她自己的亲妹妹。
可谁让喆喆太漂亮了呢。
也不对。
说到美丽,其实该说佟丽娅。
她能歌善舞,她才是真正的草原之花。但她为人低调,不好张扬,反是喆喆,喜欢出拥呼众,从者云集。
当然,还有一点,喆喆身上有一种普通女孩所少有的大气,这种气质让男人心折。他们会觉得喜欢喆喆是喜欢她的人,而不独是她的美色。
所以喆喆的人缘好,她要被联姻嫁出去,老人们没话说,但年轻的小伙几乎个个都受不了。
所以喽,皮萨轻轻一鼓动,立刻拉出一大批壮小伙。
只待消灭了辙桑,凯旋而回,挟兵威之势,逼莫兰退位,再得到北庭的认可,从此以后,他皮萨就是白羊王。
到时,他再娶佟丽娅为可敦,地位就稳如山岳了。
呵呵……这件事最难的是北庭的态度。没想到,最先解决的就是这个。北庭派出使者东波,没找莫兰,找得赫然是自己。
莫兰太失策了。
她虽把白羊部管理得井井有条,但她对北庭若即若离的态度已经让北庭不信任她了。不然,这诸多的好事,怎么可能会掉到自己头上。
这一路,也算顺利,因为消息还没传播开,皮萨抓住机会,接连消灭二三个小部族。
但……还是大意了。
正常行军至少该派出斥候。
皮萨没派。
他就直楞楞地往前冲。
在他感觉里,辙桑一个冒名暴发户而已,有什么大不了,需要认真重视吗?白羊部不管怎么说也是五大部之一,直接打过去,正面碾压不就得了。
岂料,刘郁也是如此。
他现在手上不是一二千兵马,要谨慎地使用。
再加上他此前领军一帆风顺百战百胜,也有些大意了。
故此,在猝不及防下,两军拖老长的队伍,正面碰上了。
刘郁心中暗自庆幸。
他占据辙桑之后,虽有料想,敌人肯定会来,但不确定。为防止一觉醒来就兵临城下被人堵一个冷不防,他派出固定的斥候散布十方侦察消息。
每日一报。
从辙桑城出发到最外围,需要十日。探得了消息,传递回来,巧了,刘郁因为白羊部苏牧来使,所以回去了。因此有了即时的反应。
他毫不犹豫立刻发兵。
因为大军行动不可能有少数骑兵往来报信快,所以四最功夫,刘郁提前在辙桑城外,把人堵住。
咴律律。
两军相遇,众人止马,惊出一片声音。
刘郁抬头看天。
大约上午时分,该说是巧了吗。
他笑了。
皮萨笑了。
东波笑了。
更多的人笑了。
刘郁身边的诸部头人贵人将领也一个个都笑了。
一时间,两军上下齐齐大笑。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喜相逢呢。
噗哧……噗哧……
刘郁座下的战马不住打响鼻。
刘郁知道。
战马通灵。
笨马是成为不了战马的。
自己座下这匹战马这是想表达……它冲不动的信号。
好在,这是草原。
草原上,大军开动,缺了什么,也不会少马,战马。
刘郁跳下马,叫人换上一匹体力强健的。
他上马,马身子就是一沉。
噗哧地打响鼻,好一会才适应。
刘郁取出一只小瓶。
一滴深色的油到了刘郁指尖上。
被刘郁随手抹在自己座下战马的鼻子上。
不旋即,这战马就稳定起来。
那是尸油。
利用尸油施展降术,刘郁这是要压榨座下战马的潜能。
原本的海青马战死了,那匹马被刘郁洗筋伐髓,可以较长时间驼动刘郁,但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海青马耐力不错,却少了捷金马的那层灵动。除非主骑多年,培养出经验感情,不然也就这样了。
捷金马是好,但耐力不足,短途竞速可以,跑长途立马歇菜。
而再消耗功力给马匹洗筋伐髓,刘郁没那心了。
既然在草原上,有足够的马,那就换吧。
至于战场上耐力不足,就用降术先顶顶。
打完这一仗,就专心培养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马。
长槊一指。
众军归位。
后续士兵一一分列排伍。
白羊卫,辙桑营,仆从营,排成了三个批次。
人数少。
比起皮萨那边,少了足三分之一。
虽说人一上万就看不到边了。但草原广阔,视野宽绰。大致还是可以看出来些的。
白羊部的军队也挺有素质,排列好了。
皮萨和刘郁双双把兵器前指。
轰的就对冲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