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1)

【抢官司】

末年的一天,江南泾县堂鼓被人擂响,林知县懒洋洋地升堂问案。【无弹窗,页面干净,看书就上WwW.dashubaO.cC】

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走进大堂,后面跟着几个男子,押着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小伙子。林知县仔细一打量,打头的汉子是本县杨柳村的里正马知秋。

原来,被押来的小伙子名叫刘小根,也是杨柳村人。自小双亡,独自一人过活。刘小根有一位,富甲一方,人称“卢”。

最近,卢员外想扩建自家的宅子,但苦于地皮不够大,于是,他想买下刘家地皮。可任凭卢员外怎么软硬兼施,刘小根也不肯答应。

今天一早,刘小根去邻村槐树村走亲戚,刚走到槐树村村口,忽然听见有人在身后喊他的名字。刘小根回头一看,是卢员外。

卢员外再次提出买地皮的事情,可好说歹说,刘小根还是不愿意。说着说着,两人就吵了起来,很快又扭打成一团。

刘小根顺手捡起一块,砸向卢员外,不巧刚好砸中卢员外的后脑勺,卢员外闷哼一声,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便气绝身亡。

人命关天,作为一村里正的马知秋,很快便知晓了此事。他连忙领着村里人将刘小根五花大绑,押到了泾县衙门。

听完马知秋的一番禀告,林知县当即命手下押着刘小根一起赶往杨柳村,去案发现场寻找凶器——那块石头。

刚到槐树村村口,林知县居然看到了泾县邻县——南陵县的万知县。这是泾县的纠纷,南陵县的知县跑来瞧什么热闹?

林知县疑惑间,马知秋禀道:“知县大人,槐树村虽然邻近杨柳村,但它却属南陵县管辖——眼下,咱们已经来到了南陵县地界……”

林知县听了这话,顿时明白了,这万知县必是得到消息就匆匆赶来了。不行,这个官司绝对不能被他抢了去!

林知县猜得一点儿也没错,原来,槐树村的里正,见在槐树村的村口发生了命案,不敢怠慢,连忙骑上快马,飞奔南陵县县衙报官。

万知县听说一名泾县籍的百姓,在靠近泾县地界的槐树村村口,打死了一名泾县籍的员外,本懒得去管。可当他一听说被打死的员外是大名鼎鼎的卢员外时,却改变了主意。

于是万知县也连忙领着手下赶到槐树村,这时,他才得知,凶手刘小根已被马知秋绑到泾县县衙里去了。

不过,他也不是一无所获,一名衙役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凶器——那块沾着血迹的石头。

就在万知县准备派人去泾县县衙索要凶犯刘小根时,林知县不请自来,而且还带着被五花大绑的刘小根,于是万知县连忙冲着林知县拱了拱手,道:“感谢林大人为本县送来凶犯!”

林知县却道:“万大人,我不是来送凶犯的,而是来勘验案发现场,寻找凶器的!”说着,便让手下赶紧寻找那块石头。

万知县摆摆手道:“林大人,不必白费力气了,凶器早已被本县寻到。林大人,此案发生在我南陵县地界,而凶器也已被掌握在本县的手中,所以还是由我南陵县县衙来查办吧。”

林知县也摆摆手道:“万大人,此案凶犯与死者都乃泾县人氏,而凶犯刘小根也已缉拿归案,此案理应由我泾县县衙查办!万大人,请将凶器交由本县,以便早日结案!”

两位知县,你一言我一语,争起了案子的查办权,一,竟争得面红耳赤。

争了半个时辰,两位知县谁也不肯让步,只差没有动手抢了。

结果不欢而散,临走前,万知县冲林知县冷笑道:“林大人,别以为本县不知道你的如意算盘,只怕,这算盘是要白打啊!”

林知县回敬道:“彼此彼此!”

这林知县与万知县为何不惜撕破脸皮,也要争这个案子呢?

原来,大名鼎鼎的卢员外有个外甥,高居吏部尚书。自己老舅死于非命,尚书大人必然要求严惩而后快,这官司若是办得妥妥的,便是讨好尚书大人的好机会。到时候,想不升官都难啊……

为了早日结案,早日捞到好处,林知县曾多次派人去南陵县县衙,索要那块石头;而万知县也多次派人持着公文,来到泾县县衙,索要凶犯刘小根。

就这样,这个案子,一拖就是两年。

这天,林知县突然得知一个消息,于是叹了一口气,当下命两位衙役将已被关押了两年的刘小根,送到南陵县县衙。

争夺了两年的案子,林知县的态度为何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原来,卢员外那位当吏部尚书的外甥,因为贪腐已被朝廷查办,并被砍了人头。

此时,再查办这个案子,不但捞不到升官的好处,还有替办事之嫌啊。

话说那两位衙役,风尘仆仆赶到南陵县县城,将刘小根推进了县衙,然后掉头就走。此时的万知县,也得知了吏部尚书被砍头的消息,于是,他命人将那块石头,揣在刘小根的口袋里,然后将刘小根赶出了南陵县县衙。

刘小根被赶到街上时,那两位泾县衙役早就不见了踪影。刘小根没有那么傻,会主动揣着那块石头,回到泾县县衙。

只见他把那块石头往河里一扔,然后大踏步地向已阔别两年的杨柳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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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猩杀人案】

丹尼尔是位年轻的警官,这天他接到,火速赶到动物学家哈里森的别墅,这里发生了一起案。

别墅位于半山腰,四周丛林环绕,十分幽静,哈里森博士颓然地坐在别墅前的台阶上,从呆滞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沉浸在深深的之中。

“案发现场在哪里?”丹尼尔警官问道。

哈里森博士缓缓地抬起头,看了丹尼尔一眼,然后叹了口气说:“跟我来吧。”

客厅里光线很暗,暗红色的地板和四周墙擘上的动物标本使房间显得有点阴森,西侧墙角摆放着一只猩猩标本,猩猩标本前面的沙发上躺着被开膛破腹的哈里森太太,场景很惨烈也很血腥,丹尼尔忍不住想呕吐,赶紧小跑着出了客厅。

这是丹尼尔第一次负责调查凶杀案,他明显有些不适应。

当丹尼尔警官再次进入客厅的时候,哈里森博士指着两侧墙角的猩猩标本说:“是它杀死了我太太!”,

丹尼尔充满疑惑地问:“它,一只猩猩的标本?”

“不,它不是标本,它是活的。”哈里森说完,猩猩突然抬头,用一双阴郁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丹尼尔,丹尼尔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根据哈里森的表述,猩猩是他做实验用的,由于性情,他把它放在别墅里,让它活动,一年多来一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今天上午,他太太回到家中,他到厨房去做饭,当他做好饭到客厅去叫太太用餐的时候,发现猩猩正在发疯般地撕扯他太太的肚腹,他想要制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猩猩,虽然这听起来有些荒唐,但是现场的证据证明确实是猩猩所为,猩猩会如此残忍吗?丹尼尔觉得没有这么简单,他展开了调查。

没几天,丹尼尔的调查有了初步结果,哈里森太太和哈里森分居已久,最近二人正在为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哈里森太太坚决要求离婚,但哈里森执意不肯。

哈里森太太的离婚理由是,哈里森长期醉心于动物研究,有名无实。

丹尼尔继续深入调查,他发现自从二人分居之后,哈里森放弃了所有研究,整日劝说哈里森太太搬回别墅,无奈哈里森太太已经移情别恋,和一位名叫杰克的酒吧开始了热恋。

丹尼尔找杰克了解情况,杰克的情绪显然有些激动,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肯定是哈里森下的毒手,你们一定要把他抓起来啊!”

过了一会儿,杰克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丹尼尔这才问道:“既然他们已经分居了,那为什么事发当天哈里森太太又回到了哈里森的别墅呢?”

杰克十分肯定地说:“这绝对是一个,事发当天,哈里森突然打来,说他同意离婚了,让她回去签离婚协议,当天我有事外出,没有陪她一起去,我真是后悔莫及,如果我陪她一起去,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因爱生恨,哈里森具备作案动机,然而丹尼尔调查了很久,却一直没有任何线索证明凶杀案是哈里森所为,上级又分给丹尼尔另一件案子,丹尼尔只得作罢。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丹尼尔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陌生女人约他在一家咖啡屋见面,丹尼尔问有什么事,陌生女人淡淡地说:“你到了就知道了。”

一跨入咖啡屋,丹尼尔便被坐在角落里的一个女人吸引住了,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女人特别,而是因为他好像在别的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人,在什么地方呢……

突然,丹尼尔想起来了,眼前的女人不正是哈里森太太吗?!

正当丹尼尔冷汗淋漓的时候,女人起身缓缓走到丹尼尔的面前说:“你不用害怕,我不是已经死去的哈里森太太,我只不过长得和她酷似而已。”

落座之后,女人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叫珍妮,是一名纺织厂女工,一个多月前,一个陌生男人找到我,说有一个可以一次挣得一万的机会,不知道我愿不愿意干,您知道,我是一名纺织工人,生活很拮据,有这样的好事怎么会不干呢?陌生男人开车把我带到一座位于半山腰的别墅,然后又把我领到一个封闭的房间,房间里放着一个大铁笼子,铁笼子里放着一只大猩猩,笼子外面还有一只小猩猩,小猩猩被麻醉了,四肢瘫软地躺在地上,陌生男人让我把小猩猩肢解了,噢,你知道,那是十分血腥的,我不想干,可想了想那一万美元,那可是我一年多的收入啊,于是我干了,虽然我感觉一阵阵的恶心。我肢解小猩猩的过程全被那个陌生男人录了下来。之后,我感觉很后怕,要是陌生男人将录像公布出去,那我不就成了变态女魔头了吗?我没有成为女魔头,但是几天之后,一个和我长相酷似的女人在那栋别墅被猩猩杀死了,我觉得这两件事之间应该有联系,所以我就按照报纸上的线索找到了您。”

听珍妮说完,丹尼尔豁然开朗,案情很简单,那个陌生男人就是哈里森,他让和他太太长相酷似的珍妮当着大猩猩的面把大猩猩的孩了残忍地杀死,然后又一遍遍地把录像放给大猩猩看,使大猩猩对珍妮充满仇恨,然后他又设计将他太太骗来,于是哈里森太太成了替罪的羔羊。

警方前去逮捕哈里森时,哈里森已经精神失常了,他杀了他的妻了,但是他的心每时每刻都在忍受着的谴责。

哈里森被带走的时候,那只猩猩顿足捶胸地仰天长啸,不知道是在表达喜悦还是在表达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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