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大收获(1 / 1)

“这么大一只猛兽,我也不啰嗦,一口价,两千两银子如何?”胖子掌柜也没有压价,给了一个六年前最高的价格。

虽然这几年猛兽的价格越来越贵,但那是高层人物才知道的事,这种小县城根本就没人知道。

“我去!才给两千两,你是不是欺负我人小不懂事?”

牛虻对于这个已经达到了自己要求的价格,虽然也比较满意,但是受过了前世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大染缸的熏陶,不好好地宰一把对方,简直就对不起自己的这个大名“流氓”!

反正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能够多捞一点就多捞一点。

“就这个数,能成就成,不成拉倒!”牛虻打了一个八的手势,斜着眼睛看向对方。

“啊!八千两!不行,哪里有这么贵的猛兽,最多两千五百两。”胖子掌柜被牛虻吓了一跳,这个价钱也实在是太离谱了一点。就算是按照现在的最高价,这只猛兽最多也是值四千两。

“八千两不行,那就六千两,我可是知道行情的。”牛虻开始满嘴跑火车,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不行!最多三千两,这个价钱我们已经是没得赚了。”胖子掌柜急得满脸通红,难道这个小家伙真的懂得最新的行情?

“哎!看你做生意也不容易,我再退后一步,五千两好了,算我吃点亏。”牛虻叹了口气,一脸不情不愿的说道。

“小兄弟,猛兽就算是再值钱,也是值不了这么多银子的,老哥哥最后出一个价,你不答应也没有办法了,三千五百两。”胖子掌柜咬牙切齿的说出来这个价钱,这个价钱加上护送回介休本家的费用,已经达到了接近四千两,算是胖子掌柜的最后底线了。

“好吧,我们第一次见面,就算是我让利一回,三千五百两就三千五百两。”牛虻观察到这恐怕是对方的最后底线,一副无奈的表情同意了下来。

“小兄弟,你是要现银还是要票号?”胖子掌柜给牛虻吓了个欲仙想死,用手拍擦了擦脸上滚落的豆大汗珠,向着牛虻问道。

“当然是要现银,最好是一半黄金一半白银,掌柜的,你说成不成?”牛虻歪了歪嘴角:老子肯定是要现银的,谁知道你的票号能不能用、是真是假?

“哦,要一半黄金?当然可以。”黄金在大明帝国的一般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东西,原因就是太过于贵重,一般的小商贩根本就找不开。

因此胖子掌柜虽然有点奇怪,也满口答应了下来。

胖子掌柜见到已经谈好了价钱,连忙急匆匆地叫了四个壮汉,快步走进了大厅后面的银库之中,用四只木箱分别装了一百八十两黄金和一千七百两白银,搂着来到了马车的边上,叫牛虻清点。

接着,把大门口的壮汉全部叫来,一群人七手八脚的把那只大青狼弄下马车,抬进了商号的大厅之中,和牛虻财货两清。

“小兄弟,以后有猛兽记得给老哥送来,绝对不会叫你吃亏的。”胖子掌柜见到牛虻已经清点好了金银,并且把它装上了马车正要离去,对着牛虻喊道。

“放心,以后有猛兽出售,肯定还来你这里!”满心欢喜的牛虻,连声答应。心里面却在想到:“那种好东西,老子不会留着自己吃么?虽然你是一个大凯子。”

“驾”,把车帘拉得严严实实的,牛虻一个大步就窜上了驾驶的位置,赶着马车就朝着之前的来路驶去,之前看见了几个店铺,却是想要买一点东西回去孝敬娘亲才行。

又花了半个时辰左右,才把一些必要的东西买齐,大多数是一些生活用品,装满了马车的大半个车厢。

“差一点忘记买酒了。”牛虻一拍自己的脑袋,那只大黑虎猛兽还有着半边的虎骨,不用来泡酒实在是太可惜了。虎骨酒的功效,绝对还要超过老虎肉,炮制的时间越久,其效果也越显著,完全没有会发臭的隐忧。

一想到此,牛虻有些心急火燎的寻找起来。不过,酒文化在大明帝国已经发展到了巅峰,这个小城里面的酒楼到处都是,就连专卖美酒的店铺也是不少,不一会,驾驭着马车缓缓前行的牛虻就找到了自己心仪的酒家。

这是一个专卖美酒的老店,在店铺的牌匾之上,有着五个大字:金华酒(东阳),大门口还有着一副诗词: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牛虻以前也看过一些关于明朝七大名酒的介绍,这兰陵就是大明帝国的金华府,金华酒也是当时的七大名酒之一,饮用和入药俱佳,而且这金华酒,色泽金黄,色香味都是顶级。

“店家,你们这里最好的金华酒多少银子一坛?最大坛的有多重?”

把马车停在酒铺的门口,牛虻跳下马车,对着在店铺柜台的一位红脸矮胖老者大声说道。

“呵呵,小兄弟,你可是问对人了,我这里有着三十年窖藏的原装“金华酒”,每坛五十斤,售价三十两银子。”矮胖老者有些得意的摸了一把自己花白的胡须,“这种最顶级的金华酒,老夫可是花费大量心血才搞到的,绝对是醉也不上头,要是用来入药那更加就不用提了。”

“嘿嘿!这感情好,老哥哥,嗯……”,牛虻想了一下,“就给我先来上十坛,对了,你这里有没有酒具?最好就是你门口诗词上面写着的那种玉碗,也给我来上几只。”

“啊!……”这名店家顿时就被牛虻的狮子大开口给惊得呆住:就算是那些超级大户,一次来买十坛也是一年半载才会有那么一两次,这个小家伙,莫非是来拿老夫开玩笑来着?还要玉碗?虽然一般的玉碗不值钱,但是一套玉碗也要百两银子左右,这一下来就是四百两银子,在乡下足够买上百亩地了。

“哎!我说老哥哥,你是不是担心我没有钱?我这就给你拿来!”牛虻看见对方有些唯唯诺诺的样子,哪里还不知道对方的所想?

“蹭蹭”……

片刻功夫,牛虻就从马车的车厢当中,抱着一只红木箱来到柜台之前,把木箱盖“嘭”的一下打开,对着矮胖老者说道,“老哥哥,这是五百两银子,你看够不够?”

“够了!用不了这么多,四百两银子已经足够。”矮胖老者连忙踮起脚尖清点起来,数出了四百两银子收下,然后把木箱推给牛虻,“小兄弟,我马上叫伙计把酒和玉碗给你装上车,一套玉碗八只,想来也够你使用的。”

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一张大红脸兴奋得愈加通红的老者,连忙指挥着三四个伙计忙碌起来,花了一刻多钟,终于把事情处理完毕。

“对了,老哥哥,这平顺城之中,有没有卖神兵利器的地方?”牛虻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没有一件趁手的武器,总不能时刻都使用“降龙十八掌”吧?群战或者是遇上强敌的时候,还是使用“暴雨梨花枪”的效率要高得多。

“神兵利器?这个倒是没有,虽然朝廷只是禁止售卖军器,不禁止售卖神兵利器和家用利器。但是我们这种小县城一般是没有的。”胖子掌柜摇了摇头,对着牛虻说道。

“哦,这样啊。”牛虻有些失望的转身离去。

“我想起来了!小兄弟,你等一下,小城的东头,有一个老铁头,他那里有一件神兵利器!”矮胖掌柜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连忙叫住了牛虻。

“只是小兄弟,那老铁头的那件神兵利器,有很多人都去看过,就是卖不掉,不仅仅是他要五百两银子的高价,而且那支据说是他祖传的大铁枪,有着三百八十斤重,一般人根本就拿不动!就算是有几个武者高手都曾经去看过,也只能勉强拿起,根本就耍不起来!”

“卧槽!有这么重的大铁枪?”牛虻也不由得大吃了一惊:明朝的一斤就是十六两,三百八十斤达到了前世惊人的六百零八斤!这样的东西是人能够使用的么?

“不管了!老子现在想必是能够扛得动的,要是等到“龙象般若功”突破到了第二重,想来也是能够耍得起来的,就这么决定了。”

“老哥哥,我决定把他的那支大铁枪买下来,你能够带我去么?不会叫你白白走一趟的,这是二十两银子,算作你的辛苦费。”主意拿定的牛虻,从木箱之中拿出两个大银锭递给了矮胖老者。

“啊哈?还有这种好事?这个小家伙大概是钱多得没有地方花了吧?”老奸巨猾的他连忙接过两个大银锭,放到钱柜里面锁好,交代了店铺的伙计看好店铺,脚步十分轻快的走在马车的前面,带着驾驭着马车的牛虻,向着城东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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