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偷亲?(1 / 1)

<>可雨涵说破了皮,男人也没有再动一下,让她一度以为刚刚出现了幻听。

女人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心里着急的不行,却又无可奈何。

虽然男人一动不动,也不能真的把她怎么着,但是这样躺在他身下怎么看怎么怪异。

男人的头颅微微动了动,本就埋在她的项间,一动,那毛茸茸的头发扎得她好痒,差点笑出了声。

好在他很快找到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双唇就那样贴在了雨涵的锁骨边缘。

湿润的薄唇带着点点温柔的触动,连带着雨涵浑身一震。

他醒了?

雨涵僵硬地愣了半天,才想起来应该和梦呓一样,根本没有醒来。

男人无意识地动了那么动,倒是方便了雨涵,雨涵只要欠身,伸长了脖子,应该就可以看到他的脸,所幸他今天也没有带墨镜。

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

雨涵立刻欠身,把脖子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看过去,脸上果然没有疤痕,一点点痕迹都没有。

只是他的一撮刘海遮住了眼睛,即便看不完全,却知道这绝对是个极品,帅炸天!!!

雨涵的花痴因子难免躁动起来,真的真的好帅啊,本来她看惯了青石他们,对于帅哥都快免疫了,可是这个男人,唔唔,完全就是帅的人神共愤。

男人长得这么帅,还要不要女人活啊,雨涵难免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有他好看?

如果刘海可以撸起来就更好了,那一绰头发真讨厌,居然挡住了视线,吹气吹了两下,头发只能动了动,又落回远处。

雨涵愤恨地挣扎两下,想要把手抽出来,拔掉那几撮毛,可被他按的死死的,一怒之下,张嘴衔住了那撮毛,将其撸开。

毕竟是用嘴巴衔,难免唇会磕着碰着他。

呃,这算不算偷亲?

好在他也没有醒,她也不知道她怎么就那么大胆了,果然冲动是魔鬼,没想那么多,为了看帅哥,她也是蛮拼的了。

将那撮毛拨开,才发现这男人真是暴殄天物。

很多男生留刘海的时候都很帅,可剃个板寸就瞬间降到十八层地狱。

但是以她这么多年鉴别帅哥的经验看,她打百分之二百的保票,就是他剃了板寸头,照样帅炸天。

板寸头都帅的男人,是怎么样都帅的类型,再留个刘海岂不就是浪费?

男人的睫毛突然抖了抖,吓得雨涵立刻缩会头,发现他还是没有动静,才又大着胆子伸过来。

做为一个女人,她都羡慕嫉妒恨,大男人干嘛要长那么长的睫毛,感觉比她的还长,跟带了假睫毛一样。

可恶,好羡慕!

就在雨涵花痴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她的手机。

铃声不大,可屋里安安静静的,显得异常清晰,把花痴少女瞬间拉回了魂。

对了,手机!

她的手机在包包里,可包包只有巴掌大小,是子包。

今年最流行的便是子母包,之前她背的包包就是母包,配套的子包就特别小,最多只能放个手机和钱包。

她嫌弃这小包碍事,住在公寓的那晚,随手扔在了床上,后来母包车祸时就不见了,子包倒是便宜了她,不然今天连手机都没地方放,看来必须要剁手了。

小包在她的腰边,可被男人的身体紧紧压着,手腕又被他握着,能动的范围太小了,根本够不着,只能任由铃声响着。

如果可以吵醒这男人,反倒好了。

雨涵眯了眯眼,她总觉得不对劲,男人也没有醉的一塌糊涂,还能说话,还很有力气,怎么会连……连那啥都丧失了。

唔……不能怪她污啊,虽然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满自信的,也不至于这么自恋,而是,额,他有前科啊。

这男人扒在她身上半天了,一点动静都没有,难道还能几天不见变成柳下惠了?

咳咳,真的不能怪她,她明明记得之前的那个晚上,不过是个沙发咚,她就搂着他那么一会,都感觉到了有个硬东西戳了她一下。

可今天他扒在她的身上,还动来动去的,如果是个正常男人,没理由到现在也没有反应吧!

汗!

哎呀呀,雨涵你到底在想什么,难不成看人家是帅哥就开始想入非非,想要1扑倒?难道他不把自己怎么样还失落不成?

也不嫌羞羞,雨涵想捂脸,她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什么时候都能走神。

深呼吸,正事,正事要紧。

雨涵想了想,就算他也姓墨,吧台小姐可能打错了电话,可醉成这样还能接电话?还能让她带她上来?

还有那个女人一来到这里,就跑的不知踪影。

她一定有问题。

几乎是一瞬间,雨涵的脸白了又白,如果那个服务员真的有问题,那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她与那服务员并没有仇,所以她是受谁指使?

想要算计的对象是这个男人,还是她?

就算她进来了,又能设计什么?

雨涵忍不住想起小说里的情节,该不会是有记者会来,然后捉“奸”在床

对她而言,舆论会喷死她;对墨初浩而言,高冷深情大BOSS形象瞬间崩塌。

这样一来,谁的好处最大?

陆姗姗!她才是最大获利人!

毕竟舆论完全偏向陆姗姗,她才是那个“受害者”。

不管墨初浩再怎么低调,墨初浩对s市名媛陆姗姗与众不同,众人皆知,甚至因为陆姗姗有意无意的暗示,大家都知道墨初浩就是陆姗姗的未婚夫。

加上陆姗姗对外形象特别好,多次登上时尚杂志封面,“墨陆”夫妇的CP粉也是一大堆,媒体胡乱一写,那些CP粉估计要杀了她这个“小三”。

这样一来,说不定墨氏股票动荡,为了粉饰太平,抹杀谣言,墨初浩和陆姗姗立刻订婚或者结婚。

陆家虽远不及墨家,可陆氏集团在s市绝对是举足轻重的地位。

墨家和陆家的强强联合,只会更上一层楼。

最最重要的是陆姗姗看她不顺眼啊,而且上次在忘初晚会,她是斜对着没有看她,陆姗姗当时也没有认出她,可保不准后来想一想认出来了。

出了这档子事,除非她是小说女主命,不然就死翘翘了,还要永远背着“小三”的名声,果然够阴险。

尼玛,越想越觉得是陆姗姗干的!

对了,还有墨初浩的不正常也能理解了,陆姗姗肯定害怕他们真的发生了什么,那就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给男人下了暂时不举的药?

陆姗姗!!!

看到她第一眼,自己就浑身不舒服,原来不是不对盘,是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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