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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火把酒(二)(1 / 1)

今日,凡在老司城里的王家重要人物,除虎叔去城门口坐镇外,全都聚集到忠义庙前。

只是铁牛把门,大家都知道他的性子,谁敢进去?只能在大门外相互打听,却无人知道家主为何突然下令敲响战鼓令。

一直等鼓声响过三遍,见王世华还是愣愣地跪在大堂,没有起身的意思。江叔不得不靠近门口,喊道:“家主,该起身了。”

王世华用衣袖擦了下泪水,举起香,对祖宗牌位三拜,起身将香擦进香炉,又抬头看了眼那块文金牌,转身出门。

“家主,出了么子事了?”

如果说虎叔是老司城里的武将之首,那么,江叔就是文臣的代表,虎叔不在,他就必须开口替大家问事由。

“二狗子,派人去准备火把酒。”见二狗子立即交代下人去办,他才对身边的江叔道:“我要发动火把酒。”

“啊!”江叔急了,赶紧步追上王世华,追问道:“家主,老奴斗胆问一句:为么子要发动火把酒?目标是谁?”

“你去问他!”

江叔一看,转身就向那信使跑去。

众人边走边听信使诉说……对王世华来说:他不好为了一个嫁出去的王家女人发动战争,会落人口实,却又不能不报此仇,而火把酒的存在,就为他解决了这个困难。

火把酒!这名字听起来很豪爽,实际上喝的是人血——不仅是敌人的,还有自己的。

火把酒是湘西及周边地区一种武力报复的铁血方式,流传至今已有数千年:由最初的家庭之间的战斗演变成宗族之间的拼杀,也是造反前的一道手续,最后,逐渐演变成内、外火把酒。二者唯一的区别就是:内火把酒号召的是族内子弟,可以马上出发;外火把酒则是对外宣传、发动、号召,能来参与的人数,全看发动者的个人威望。

火把酒的目的明确:只为杀人而杀人!对目标的全家,无论男女老幼全部杀掉,绝不留情。但不会拿对方一针一线,更不会碰对方的女人,所有缴获,全部当场砸碎烧掉,绝不带走。而任何胆敢劝阻或阻拦的者,必将与之死拼到底。为明志:一旦喝下火把酒,他们除了杀光目标外,只要你不惹他,他绝不会惹你,哪怕你当着他们的面干些丧尽天良的事,他们也只会冷漠的从你面前走过。

能参加火把酒,敢参加火把酒,不仅仅是勇士,还得是死士!因为能把发动者逼迫到这一步,对方的实力多半不会比发动者差,在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前提下,不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如何敢去……说白了,火把酒就是敢死队!只是规矩多了些。

发动火把酒者,除了提供必要的武器弹药和食物,事后绝不会有任何奖励,就算是战死,家人也不会得到任何抚恤,但多半会在事后以别的名目来补偿……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能发动火把酒者,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人物。参与者在事后活了下来,自然会得到发动者的另眼相待,等于是一种无形的投资和晋升的渠道。尤其对于那些想投靠发动者的好汉,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等同于‘投名状’。现在唯一一个敢在虎叔面前摆谱的赶死之士钩子叔,他的爷爷当年就是靠参与火把酒而投靠了王家。

这种高风险入才有高回报的行为,参与者全凭自愿。可一旦喝下这碗酒,除非战死或者事情结束,否则,任何中途退出者,只有死,连带着他的家人也会遭人耻笑……从某方面说,参与者必须要具备亡命徒的狠劲,敢拿性命赌一把!

火把酒最惨烈也是最典型的一次,发生在明朝万历初期,向家的货物被倭寇洗劫,三十多人却只有一个跑回来报信。当时向家就接连发动了两次火把酒:第一次是一百族中精壮勇士过去,找了整整半年,后来面对四百多倭寇,这一百勇士居然发起了反冲锋,除了一个信使外,全部壮烈战死。后来,向家的大少爷破例将内外火把酒同时发动,当时的四大姓氏纷纷响应。五百勇士与六百多倭寇从早上一直杀到深夜,杀的昏天黑地,血流成河,终于将这股倭寇杀掉大半。后来,向家大少爷带着剩下的近三百勇士,在沿海到处追杀这股四散逃窜的倭寇。

而最能体现火把酒冷漠的一面是:在追杀这股倭寇的一个多月里,他们与数股倭寇相遇,却眼睁睁地与他们擦肩而过,没动一下。

最终,在向导的带领下,在一个小岛上找到这股倭寇的老巢,与之死拼,最后只回来一百七十七人。除了另外三家的人各自回家外,还有三十多个慕名而来相助的好汉,全被向家隆重邀请加入。向家当时没有给与他们任何补助,但三个月后,向家家主亲自给所有相助者,以‘钱多的用不完’的名头,发了厚厚地一笔抚恤金……这是倭寇袭扰大明王朝一来,遇到的一次硬仗,轰动天下,软弱的大明王朝不得不在后来倭寇越闹越凶之下,请西南各少数民族抽调精装勇士抗击倭寇。威震天下的戚家军最初的招募者就是沿海的劳苦大众……有意思的是,大概是为了维护朝廷的颜面,或者说他们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口中的蛮子,这样的大事,只能在口口相传之下流传至今,正史上却只字不提。

“家主到~!”

原本闹哄哄地场面立即鸦雀无声,肃静中,所有人都低头——这是对家主的尊重与礼数。

王世华一把跳到大桌上,看着黑压压一片,六千多王家男女,人人背枪跨刀,心头有些得意,也有些激动。

“我之所以敲响战鼓令,一是因为我王家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出现战鼓令,我想看看你们是否忘记了它的存在。现在,我很满意你们在安享太平时,并没有忘记它。”

原来只是测试,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还有,把大家叫来,是因为我要发动火把酒。”

众人皆惊,纷纷议论起来。

王世华一招手,早就在一旁准备着的几十多个下人,扛桌,抱碗,提酒坛……速的在王世华身后摆放起来。而在王世华身后的空地上,有五十名护卫荷枪实弹的站在那儿。在他们身前,放着十挺轻机枪和三门小钢炮及其弹药。

在这些人的行动中,百姓的议论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肃穆的面色和凝重的眼神。

十张大桌一字排开,每张大桌都被红布包裹全身,除了第一桌多放了四个碗外,每桌上都叠放着三十个碗,两坛酒,两只火把。

“除了他们这五十人,还差两百五十人。谁敢喝下这碗酒,跟我去杀敌?”这五十名护卫中,有二十五人将成为另外两百五十人的小队长,每人统领十人。十五人将贴身保护王世华,还有十人则是皮特带领的新炮兵学员。

“我!我!我……”

王世华双眸精光大盛的振臂一呼,应者云集。

无数汉子提着枪速冲到王世华身后,跟那五排护卫边站着。从某方面说,印证了那句老话:富贵险中求!如今王家太平,想要靠熬资历来晋升,恐怕胡子都得等白了,还不如搏一把来的痛……王世华的三百护卫中,别说像铁石头、二虎这样的战将的待遇,就是最普通的队员都是包吃包住,餐餐喝酒吃肉,每月发十块大洋,在这灾荒之年每月还有三十斤大米的补助,更别提其他奖励和美好的未来。要是家里有事,队员们还可以求家主特批一些补助,一般都能得到同意。谁不羡慕?

“二狗子!点人!”

二狗子立即从护卫身边开始数。

三百精壮数完:加入者笑的极为开心豪爽,没被选入这垂头丧气的边离开边回头羡慕的看着。

“请大体玛(体玛:法师。大体玛:法力高强者的尊称)!”吼完,王世华跳下桌,带头跪在桌前。

一个身穿稻草,满头插着野鸡毛,脸上画的五颜六色,赤脚大汉边大声念叨着谁也听不懂的咒语,边跳着茅古斯舞蹈而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十个穿着打扮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头上没插野鸡毛的精壮汉子。

体玛围着十张大桌又跳又唱,然后又在王世华身边打转,还不时的指着王世华唱诵几句,或者画一道符……二十多分钟后,十个弟子都跑出去,很又冲了回来,手里多了两只大公鸡,只有一个弟子双手提着三只大公鸡。

体玛拿着一只鸡,对上天比划了三下,咬破鸡冠子,王世华的额头前画了道符咒,然后接过弟子递来的砍刀,一刀斩断鸡头,将鸡抛到地上。

无论是观众还是那三百人,纷纷注视着这只鸡的反应。

鸡身在地上扑腾了一小会儿后,鸡脖子倒下后所指的是王世华的左边,立马引起了一片欢呼,如同打了胜仗一般……在迷信思想中,鸡脖子指向火把酒发动者的左边,表示一切顺利,必定大胜;右边则刚好相反,需要体玛再做法事,求神仙改判。

在体玛的指挥下,十个弟子每人站在一张桌前,斩掉鸡头,将鸡血滴进酒坛里。最后,体玛拿着沾着鸡血的大砍刀,一个一个地对每一个酒坛都边念叨着口诀画了一道符咒。给最后一个酒坛画完符咒后,体玛大叫一声,软倒在地,口吐白沫,双眼翻白,被四个弟子赶紧抬走。

留下的六个弟子,则不慌不忙的用半米宽,一米长的红布,将每个酒坛包和火把都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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