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凌仙的脸色突然变得不那么尴尬了。
既然踹都踹了,那脚也不可能收回去,现在当务之急的就是把这孩子的伤给治好。
还有就是自己刚才看这个小子偷袭自己的时候速度似乎还不错,再加上刚才自己媳妇说他也就才练了大概十多天就达到了这种程度。
这么看来的话,这小子应该还是个练武的好苗子,绝对不能浪费喽。
想到这儿,凌仙走上前将地上不住挣扎的蓝阳一把拽起,面色慈祥的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
刚才听到李丽质他们说这蓝阳是来投靠自己的,那既然是自家人就好办多了,只需要给他找一个医生把这断脊之症给治好就行了。
实在不行的话给他一些自己正准备组建的组织中的一两个职位也未尝不可。
毕竟人家也算是为了自家的安全差点豁出了性命,这一点保障还是要有的。
至于医生这一方面的话,只需要向李二借一位即可。
至于能否借到根本无需担心。
这蓝阳既然是原来卢氏族长的贴身护卫之子,那对于卢氏的一些内情和情况必然是了如指掌。
一些不好的负面消息应当也是了如指掌,清楚得很。
而李二想要打压五姓七望,最需要的便是这些东西。
说难听一点也就是五姓七望的黑料。
因为李二忌惮五姓七望,不敢将打压一事摆在明面上的原因无他。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五姓七望在民间的声望以及影响力。
而如果他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将五姓七望的名声搞臭,那么必定能够一举成功。
想想就知道了,如果五姓七望能够被搞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那可能根本就不需要他出手了。
就算是被他们欺骗了这么长时间的老百姓都忍不了啊。
想想那种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老百姓围在卢氏门口人山人海,疯狂谩骂的样子和状况,想必李二的心里边都能笑开花。
到时候想把五姓七望压制的抬不起头还不是轻轻松松,简简单单?
那时,天下才算得上真正的是皇室的天下,大唐才真的算的上真正的是他李世民的大唐。
所以用一个医生,还只是暂时的使用权,来换一个打压卢氏的机会,这样划算的买卖,相信李二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甚至说不要说是只用一段时间,就算是直接把医生让给他,李二都不见得会拒绝。
那么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就只等着到时候前往宫里头给李二报备一下了。
至于蓝阳会不会说卢氏的黑料,凌仙根本就没在担心的。
自己家来都来了,还不是想怎么忽悠就怎么忽悠?
看起来这个蓝阳脸上一道疤挺唬人的,不过自动脑补把这道疤给补掉的话,也是一张蠢萌可爱的小白脸。
再加上这么十多天居然能没日没夜的干活儿训练,那想必这小子还挺真心(好忽悠)的,自己这随便糊弄糊弄估计就能忽悠过去,到时候就不叫招供了,那简直跟诉说衷肠没什么两样。
一番思考过后,凌仙向李丽质二人询问了一下蓝阳的房间,便将其扶了回去。
随即粗鲁的将其扔到了床上之后,再次走了出去。
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停顿和犹豫,仿佛早就想好了一样。
不过吵归吵闹归闹,别拿爷爷开玩笑啊。
都回家了这么久了,吵的声儿又这么大,但是到了现在那声熟悉的“孙子”声音也还是没有出现。
突然,凌仙才刚想起来了自己回来长安的目的。
那么这样看来的话,自家爷爷想来应该是已经被抓到牢里去了。
虽然不愿意相信,但是凌仙还是不得不接受罗艺被捕的事实。
他就知道匕首不见准没什么好事儿。
要么就是丢了,要么就是被偷了。
能偷自己东西的那只能是自家人,俩女的要这玩意儿也没什么用,这样一来就确定是罗艺拿的了。
这个身怀武艺的老年人拿这玩意儿除了杀人估计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用途了。
毕竟要是想练刀练枪的,自家院子里头啥都有,不至于非得拿一把最短的耍来耍去,那多没意思。
不过该说不说的,幸亏李二没被弄死,要是真死了,自己就是在牛掰也没什么用了。
到时候不但罗艺得死,自己也得跟着压棺材板,奥不,根本就用不着棺材,估计那个新上位的肯定不会允许自己浪费土地的。
这人太牛逼了也是一种错啊。
容易招人嫉恨,就是不能有一点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实在有的话也没什么事儿,靠山还在就没什么大问题。
关键这整死的对象就是自己的靠山,这可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这李二要是被弄死了,上位的指定是李承乾,毕竟人家现在还没造反呢。
那李承乾虽然也想弄死过他爹,但好歹人家现在还是个好孩子,上位了第一个弄死的肯定就是自己这个嫌疑最大的杀父仇人。
毕竟有句话说的好:“小家伙年龄不大脾气挺大。”
什么意思?
就是说年纪不大做事儿才欠考虑,脾气才冲呢,一点小事儿都能跟别的小朋友干架,别说弄死人家的爹了。
凌仙此刻的内心充满了庆幸。
看来这人呐,抠门······啊呸,节俭一点儿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当初他可是考虑过给自家人一人配一把枪,好用来防身。
结果看见一把枪两万,一发子弹五十的价钱,就果断的pass掉了这个不切实际,灭绝人性的可怕想法。
现在看来,自己的决定果然是明智至极的。
这家伙如果当时自己真给他们一人配了一把,那这回刺杀指定是一枪一个小朋友,来一个弄死一个,谁都不能阻挡他前进的步伐。
这么一来,李二不想死也得死,想死就死得更快了。
毕竟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甚至万一这罗老侯爷前往皇宫的路上提前把安全栓给拉了,不小心走火把自己一枪崩死都有可能。
ps:我决定了,既然已经注定要当扑街仔,那我就要在逗比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谁都追不上我的步伐?(ˊ〇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