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琳醒过来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的迷茫,忘记自己在哪里了,因为这一觉睡的出乎意料的舒坦,舒坦到她以为这是在自己家里了。
转身看到衣服整齐的叠放在床边,拿过来闻了下,确认是洗过了。
穿好衣服走出房间,没有看到任何人,走到隔壁房间,门开着,可里面没人。本以为像王玉这种公子哥应该都有赖床的毛病,这么早不可能起得来,现在看来是低估他了。
刚准备下楼就看到一个女人走了上来,装扮和昨晚碰到的那个一样,可却不是同一个人。女人见到她后很恭敬的说了声:沈姑娘好。沈琳也赶忙很客气的回说你好你好。
沈琳也猜不出这个家里到底需要几个保姆才够用。
下楼以后在客厅碰到了那个被王玉称作是黄叔的人,沈琳立马恭恭敬敬的上前问候道:黄叔早上好。
被叫做黄叔的中年人似乎有些吃惊她这么称呼自己,一向古板的脸上和润了一些,回说道:沈姑娘好。
中年管家见她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接着说道:“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沈姑娘这边请。”
沈琳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带到了餐厅。餐厅就在厨房里面,有两个保姆样子的女人在忙着做饭,见到两个人进来后都是转过头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沈琳没有看到王玉,于是问:“王玉他出去了么?”
“公子他昨晚就回去了。”
“回去了?”
管家没有回答,只是说,“姑娘先坐吧,早饭马上就好。”说完便转身离开了餐厅。
早饭特别简单,在保姆问她需要牛奶、豆浆还是咖啡她回说都好以后,面前便摆好了一杯热奶、两个鸡蛋以及几片看上去有些陌生的大概是面包的东西。
在其中一个保姆笑着说牛奶是牧场直接送过来可以放心喝的时候,沈琳差点噎到了,心想这鸡蛋该不会是自己养的鸡下的吧?
“面包”特别好吃,虽然吃完了她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沈琳吃好,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回屋拿起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既然王玉已经不在这里了,她也没必要再待下去了,今天礼拜一,还有课,要赶快回学校。
她本想跟黄叔打个招呼再离开的,可没找到人,在别人的家里又不好到处乱跑,心想下次再说吧。可刚一出公寓门口,就看到黄叔一个人跟昨晚那只大黄狗在院子里玩。
大黄狗看见沈琳出来,好奇的抬头看了看,然后来到她身边。沈琳虽然胆子不小,可单独面对这么一大只陌生的狗,就算它再长得人畜无害也还是吓得不敢动弹。只见大狗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在她身上嗅了嗅,之后对着不远处的黄叔轻轻叫唤了两声。黄叔好奇的看了一眼沈琳,把沈琳看的莫名其妙不知所以,难不成这只大黄狗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赃物?可她也没拿什么东西啊!
黄叔站起身,说道:“我送您回学校。”
坐在那辆王玉平时开的TT上,沈琳全身都怪别扭的。起初当黄叔说要送她回去的时候她已经拒绝了,可放眼一看竟发现这座公寓不在市区,至少不在一个她认识的市区,满眼望去别说是公交站了,就是寻常人家的车都没有,这才不得不上了这辆车。
沈琳也不知道要多久才到,只觉得这么干坐着不太好。
“黄叔,那只大黄狗叫什么啊?”沈琳刚一说就为自己身为语言学校的学生而感到羞愧。
黄叔依旧是面无表情,只是语气已经不像是昨晚那般冷冰冰的了。“公子一直叫它阿黄,我们也就这么跟着这么叫了。”黄叔目视前方说道,“它是公子五年前在公园里捡到的,应该是被人遗弃在那里的,公子把他抱回家的时候它的眼镜都还没有睁开。”
沈琳想象着五年前王玉的摸样,应该还是一样的好看,站在公园里抱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黄狗,那个场面一定能迷死不少的怀春少女,帅哥和萌物一向都是少女杀手,沈琳也不例外。于是想象着这副画面的沈琳也忘了刚才那份不自在,自顾自的笑了。可刚笑没多久,就又是一阵伤感,轻轻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这件廉价的裙子以及包里那双白色凉拖。她昨天只是穿着凉拖走了半天而已,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就觉得脚好累,这才换上了自己的那双黑色帆布鞋。她是个不穿高跟鞋的姑娘,可现在看来,他却真的是一个富家公子。
“他是不是经常带女孩儿回来?”沈琳幽幽的说道,语气里那份少女特有的思愁和娇柔甚至都不需要过多的揣摩。
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黄叔破天荒的露出一个笑容,却是转瞬即逝,忙着自顾自忧愁的沈琳自然是没看到。
“沈琳姑娘是吧?”
“嗯。”
“你是第一个。”
沈琳暮的睁开那对秋水眸子,不敢置信的转头看过去,眨巴眨巴那双有些湿润的媚眼,却依旧只是看到那张毫无表情的面容,不对,是半张
可为什么突然觉得这半张脸也变得好看了许多呢?
…………………………
风和日丽,太阳像是刚刚出去度了个假才回来,上海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这么好的天气了,街上的行人一个个看上去气色也都顺畅许多。
一辆公交车缓缓停在了校门口的站点,等从后门走下来一个小伙子后就没有丝毫留恋的开走了。
小伙儿子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短发,单眼皮,鼻梁也不翘,嘴唇有些单薄,按照老人们的评判标准,不是个长寿相,而且皮肤有些苍白,是那种有些病态的白,像是被关在某个不透光的屋子里很久了,刚刚才被放出来。个头不高不矮,勉勉强强应该有一八零,可是看着有些瘦,仔细看还微微有些佝偻,约莫是太瘦了的缘故吧。
若是再仔细打量一下,会发现他左边太阳穴靠近眼睛的地方有一道浅浅的的疤痕,不深,也不醒目。
男生背了个黄色的大包,穿着短袖体恤、牛仔裤、帆布鞋,下车后并没有急着进校门,而是站在门口抬头看了一眼校门上方写有学校名字的六个大字,这才咪咪一笑,低头走了进去。
礼拜一的上午,大部分人都在上课,路上人不多,也就更没人会去注意这个相貌平平,装扮更是平平甚至是有些老土的“同窗”了。男生走的也不急,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四周,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成排的硕大的梧桐以及郁郁葱葱被环卫叔叔修理的整整齐齐的冬青。
男生看的津津有味,仿佛这是个向往已久却迟迟不曾来过的地方。
从南大门走到宿舍一般只要六七分钟,可他却走了将近半个小时,中途路过大草坪的时候还不忘看了一眼矗立在草坪一端的毛*主席雕像,傻笑了好一阵才继续往前走。
似乎每座大学都有这么一座毛*主席的雕像,而且动作都如出一辙,背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手掌摊开伸在身前,就像在问候面前的人们一样。他记得曾经看过一个笑话,说是有所学校开学考试有一道题,问的就是毛*主席伸出的是左手还是右手,结果答对的人只有一半,这个结果也意味着几乎没人确切知道答案。
径直来到五舍门口走了进去,宿舍虽然有看门的大爷,可一般只会拦下那种实在看着不像学生的人,而且宿舍每天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也实在看不过来,所以男生并没有受到阻拦就进去了。
走到105,推了推门没推开,又轻轻敲了敲,许久后也没有反应,然后转身走到107门口,轻轻一推,虚掩着的门便被推开了。
屋里有两个人,一个人正坐在屋子尽头的一张桌子上背对门口玩电脑,另一个坐在床沿,抱着一把泛旧的蓝色吉他,面前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电脑,约莫是在看谱子。
屋子尽头那个人叫林潮,山东人;抱着吉他的人叫王鑫,陕西人。
王鑫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叫道:“我操,笑尘?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潮听到后也转过头,看到笑尘站在门口,并没有显得多激动,只是笑眯眯的说道,“哟,笑尘回来啦!”
笑尘笑着回说:“刚回来,寝室没人。”
笑尘走到王鑫床边,放下背包,挨着他坐下了,看了一眼电脑,果然是用gp5打开的吉他谱。
“看鸡*巴,你又看不懂!”王鑫打趣着说。
看不懂是玩笑话,可打趣他却是真的。笑尘的吉他就是王鑫教的,而且王鑫也是学校一个乐队的主音吉他手,乐队名字叫做大象。
林潮中途过来看了一眼,算是对笑尘回来表示欢迎,然后就又回去玩游戏了。
虽然已经有一整年没有见面了,可谁都没有表现的多热络,倒也着实不是因为关系不好。
男生之间很少有那种假惺惺的客气寒暄,关系怎么样全摆在眼前,喜欢了就多说几句话,不喜欢了就少搭理两句,虚与委蛇只会让双方都不自在,但就在这方面,再不通情理的女生都要比男生来的更世故老练。要让男生对另一个同性说出“亲爱的,想死你了,你去哪里了嘛”这种话,要比让他当众脱了裤子更难堪,就更不要说还要配合上那男生永远搞不懂的“真挚”表情和“诚恳”的语调。她们可以半年不回家,回家以后也只是简简单单一句“妈,我回来了”,可是却能对一个仅仅半天不见,一见面就巴不得黏在一起不分开的舍友口口声声叫着“亲爱的”,然后一转身就又忘得一干二净。想到这,男生们就不得不承认女生是一种神奇到超出她们认知范畴的生物,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宁愿待在屋子里玩游戏也不乐意出去勾搭小姑娘的原因了。因为和女生在一起会让男生这种相对理性的生物感觉到不知所措,他们完全搞不清楚女生下一秒会想要干什么,而他们还不知道的是,其实女生自己都不知道她们下一秒想干什么。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会有“苦逼理工男,活该你单身”这种话的流行了,因为越是理性思维严密的男生就越会对女生这种毫无征兆的举动感到无力。要不是他们从小就根深蒂固的被种下一个念头:他们必须要娶一个媳妇回来传宗接代。否则,这两种生物早就产生生殖隔离了。
“还在玩DOTA?”笑尘看了一眼林潮的电脑问道。
“不玩了,改玩LOL了。”
笑尘笑了笑,没继续搭话。
“部队怎么样?你不是说去两年么?现在才一年吧,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被人遣送回校了?还回去么?”王鑫一边胡乱弹着琴,一面问道,可虽然是胡乱弹着,小调也依然很好听。
因为有事,就提前回来了。”笑尘笑眯眯的说。
“还回去么?”
“不回去了。”
“部队爽不爽,有没有女兵?”林潮听到笑尘的话,头也没回的问道
“傻逼,你没见过征兵的时候也有女的么?”王鑫骂道。
“有,不过不在一个地方训练,基本见不着,只有过年那会儿联欢的时候聚过一次。”笑尘笑了笑说道。
“有没有漂亮妹子?”林潮继续一边打游戏一边问道。
笑尘想了想,“没有太注意,不过应该有吧,还是有不少女兵的。”笑尘依旧好脾气的回答着,只是脑袋里不知为何浮现出一副面容,笑容可人
“有个蛋,哪个漂亮妹子会去当兵,只有你这种傻逼才会去。”王鑫笑骂道。
林潮呵呵一笑,说:“这倒是。”
笑尘也忍不住骂了句:“你妹。”
几个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扯着,笑尘看了眼王鑫电脑上的时间,起身说:“贼心,我出去下,东西就先放你这。”
“嗯,好。”
“林潮,我出去了哈!”
“回见!”
…………
图书馆门口,一个休闲装扮的姑娘站在花坛旁,惹的来来往往的小伙子们纷纷回头。半长及肩的青丝随风轻轻飘动,吹弹可破的俏脸泛着红晕,一对有些冷峻的眸子在这一抹恬淡中显得更加诱人,双唇微抿,露出的竟不是那可人的笑意,不怒自威的样子生生的要把人据在千里之外。
有些眼尖的人早已认出了她,外院法文系才女沈丹,也是外院毫无争议的院花,一年前论坛上全校院花评比第四名。
整整两年时间,竟没有一个男生能虏获她的芳心,传闻被她拒绝的男生能把一整个操场塞满。
她虽然是法文系的学生,却常年驻扎在英文系里,而且是上届校英文风采大赛的评委,不知道当时台下的学长学姐面对着当时只是大二学妹的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
右手提着一个编织袋,左手抄在裤子口袋里,低着头,百无聊赖的拿脚尖轻轻来回蹭着地面,艳阳高照,照的她有些出汗,远远看去,脸上泛着微微的亮光,肌肤如雪,不过如此了吧。
“小丹。”一个男生径直走了过来,远远地叫道。
女孩儿听到立马抬起头,冰冷的脸上破天荒的露出了笑容。只不过此时站在她面前的男生实在是有些煞风景,不高不帅而且注定不富,也不知道哪里修来的福分能跟号称“冷美人”的沈丹说上话,看的偶尔路过的人一阵胃疼。
男生微笑着走到面前,抬起右手放到了沈丹的小脑袋上,轻轻揉了揉,沈丹脖子一缩,像只小猫咪一样,眯着眼。
很多碰巧路过的人将这一幕看在眼里,都心思百转。男生们大都咬咬牙切齿,碎碎念道好好一朵白菜怎么就让猪给拱了?女生们则大都冷笑,心想长得漂亮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跟了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货色?而大多数人还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儿身上,想着这个姑娘真好看,然后才顺带瞅一眼她身旁的男生,这才默默的摇摇头,叹息一声。
男生放下手,面色温柔的看着眼前这个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姑娘,把一向不屑于理睬别人脸色的她都看的有些不好意思,颤颤巍巍的叫道:“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