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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腾达老头(1 / 1)

商量了半天,牺牲了一小半的野生香菇之后,总算把这群驯鹿安抚住了。

原来是暴风雪很快就要来了,驯鹿是来叫醒他,赶快上路。

动物对于天灾人祸都有非同一般的预警提示,既然是暴风雪,那么想来不会是小型风雪。

大灾难如果真的来临,定然是大雪封山,比台风天过境要恐怖得多。

到时候,恐怕很多小树都会被积雪压倒,别说赶路了,恐怕到时候就要困死大山里面了。

当即,林书豪也不敢耽误,一边打开直播,一边眼疾手快地收拾行李,尽快出发。

“暴风雪马上就要到来,所以我得马上跑路了。因此,等下的直播,就是风雪大逃亡。

大家祝福我吧,希望可以尽快离开受影响的地方。”

他这么一说,直播间的观众自然都送了祝福和关心,安小熙倒是很纠结,也不知道应不应该给他打电话。

纠结了一会儿,她还是打电话了。

然后,没信号,她顿时傻眼了!

紧接着,她打赏了,然后留言,让他注意安全。

没想到挺有效果的,林书豪注意到了,说了一句谢谢。

还剩下六斤的野生干香菇和两只熊掌,林书豪把其中的一半干香菇给了驯鹿。

几头驯鹿开心地咀嚼着,催促着他赶快把雪橇套好,它们要出发了。

架!

黑夜里,一辆雪橇在雪地里疾驰,几头驯鹿欢快地狂奔。

有几头年幼的驯鹿还调皮地叫唤了几声,然后被那头体型庞大的母驯鹿呵斥了一句,顿时变得无精打采了。

这一幕落在镜头下,让观众们看了也是会心一笑。

大家都觉得这几头驯鹿真是有意思,通人性不说,还特别老实听话,简直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一个上午,从黑夜到白天,在几头驯鹿风驰电掣之下,跑出了两百多公里,几乎都没怎么休息。

驯鹿的时速可达每小时48公里,即便是幼崽,出生两三天就可以跟着父母一起赶路,一周后,也能像父母一样跑得飞快。

林书豪是凌晨五点多出发的,到白天,也就是中午十二点左右,跑了七个小时。

因为要全力赶路,害怕被暴风雪困住,因此途中都没怎么休息。

一路上全是雪地,有些地方的积雪居然比大山还有厚,难以置信。

不过,刚好大中午的时候,林书豪就幸运地遇到了人类。

一个全身裹着厚厚动物皮毛的通古斯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老头。

全身裸露在外的只有一张脸,手上带着厚厚的手套,头上还带着毛茸茸的帽子。

直播间的观众就调侃林书豪,看看人家这才叫保暖。

打招呼,聊天,林书豪才知道,这人叫腾达,乃是一个九十岁的老猎人。

腾达是来取几天前放的套子,看看有没有猎物,半路上就遇到了他。

看着马背上昂首挺胸的腾达老头,林书豪语气充满了尊敬。

两人寒暄了一下,然后腾达老头发出了邀请,邀请林书豪到他们家去作客。

后者欣然应允,同时跟着对方一起去取猎物。

跟在腾达老头后面,林书豪对着虚拟镜头简单解释了一句,然后观众都炸锅了。

“这老爷子居然九十岁了?九十岁的腰还能挺那么直?还能一个人去打猎?”

“我丢,我感觉我活到了狗身上,这老头很厉害啊,四个儿子?”

“果然,看二师兄的直播,总是惊喜不断。现在,就算二师兄跟我说,他要直播修仙,我都信了!”

“六六六,九十岁的老头,果然是牛逼plus!”

一路调侃,林书豪随时聊上几句,同时也跟腾达聊几句。

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的腾达,虽然已经九十岁了,可他还是跟年轻时候一样,喜欢去打猎。

只不过因为上了年纪,所以打猎也都在附近下下套什么的,而不是去更远的地方。

腾达对附近的地方都非常熟悉,有什么猎物,怎么下套,都一清二楚。

可以说,他是方圆几百里最厉害的猎人。

其实,他这还真不是吹牛,因为方圆几百里就他几户人家在。

听他说,从他家去最近的市集,大概还得走上一百多公里的直线距离。

地广人稀,可见一斑。

当老头得知林书豪是一个人在深山里生存了一周之后,顿时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同时,得知他还能驯服驯鹿作为自己的坐骑拉雪橇,更是惊讶不已。

两人就这么互相交流,然后在雪地里走着。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腾达下套的地方,有收获,两只雪兔和三只鸟。

两只野鸭和一只白天鹅,白天鹅特别的白,很大,很漂亮。

林书豪看到白天鹅的第一眼,就很想吃,垂涎欲滴呀。

国内可吃不了这种动物,因为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球易危物种。

可惜,在老猎人腾达眼中,它就是他的猎物而已。

直播间的观众有很多圣母,纷纷献言,希望林书豪能说服老头,把白天鹅给放了。

对于这种行为,林书豪表示无能为力。

别说他跟对方只是一面之缘,如此交浅言深的话,他可没有这个脸皮说。

何况,他也想尝一尝白天鹅的味道。

只是,没等他开口,便看到腾达老头把白天鹅身上的套子取下来,然后从身上拿了不知什么东西,在白天鹅身上抹了抹,就把它放飞了。

林书豪诧异不已,连忙问为什么。

腾达老头解释了,说每年都会猎到这愚蠢的候鸟,他不喜欢这种鸟。

同时,他还说了,他打猎只是兴趣而已,猎物不在多少,在于开心。

一番话,让林书豪汗颜不已,尤其是他刚才居然还有吃白天鹅的念头。

简直罪不可赦。

不过,按理说白天鹅应该很聪明才对,怎么会被老头套中呢?

腾达老头满脸不屑和鄙夷,白天鹅是候鸟,每年都要从北极迁徙到南方过冬,半路上总会停留,饿极的时候,就算是诱饵也得吃。

林书豪把话翻译给观众,大家顿时都喊起了六六六。

想不到这个满族老头那么叼,也让大家了解到,传说中的白天鹅也有这样的一面。

只不过,大家对林书豪一口流利的满语更加感兴趣。

通古斯语即通古斯语族,是世界语言分类阿尔泰语系下的一个分支,而满语则是通古斯语族的一个分支。

在整个世界,使用通古斯语的人群已经不足四十万人口,可想而知林书豪能说一口流利的满语,有多么令人惊奇了。

林书豪没有解释,毕竟他是花了不少属性点才把满语升级到lv8的。

多懂一门外语,其实也就是那样,没什么值得好炫耀的。

接着,老头把他的猎物都绑在马屁股后面,然后带着林书豪前往他家。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了一处幽静的小山谷。

远远望去,有几户人家,炊烟袅袅,一片祥和宁静,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腾达一家子十分热情好客,尤其是林书豪一口流利纯正的满语腔,让他们觉得十分亲近。

房子外面看着一般,是石头加木板建造的,看样子就很粗糙。

而腾达却十分骄傲,说这些房子就是他亲手建造的。

看他脸上能夹死苍蝇的褶子,满满的成就感,林书豪适时送上了吹捧和赞美。

老头很开心,要杀牛款待林书豪。

在他家的后院,有一个小型牧场,里面有给牛羊建造的房舍。

一头老牛被迁到外面的小树林,腾达说,他们一般都在这里杀牛,以表示对牛的尊重。

这是他们特有的方式。

一刀封喉,迅速放干牛身上的血液。

杀死牛之后,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把牛皮剥掉,同时进行肢解,否则零下几十度的气温,牛很快就变成石头一样僵硬,刀子都下不去。

腾达老头才五六岁的玄孙女,长得很可爱,白白净净的,也拿着毛巾在一旁帮忙。

林书豪也没有干坐着,帮忙把牛皮剥了下来。

他的刀工很厉害,没有炫技,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任务,让腾达一家瞠目结舌。

就算腾达这个老猎人,在年轻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厉害的刀工啊。

老头的几个儿子看向林书豪的眼神充满了敬畏,旋即他们也就释然了。

毕竟前面林书豪就说过,他可是一个人在深山里面生存了一个星期。

刚开始的时候不信,现在看到林书豪的刀工,他们倒是信了。

蛮族人都这样,或者说大部分人吧,只有你表现得足够强大,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晚饭是牛肉大杂烩,他们这边最好的美食,有看起来黑乎乎的血肠、牛肉汤等等

血肠听说是牛血、牛内脏等等剁碎灌在大肠里面,然后丢在锅里面,跟牛腿等一起煮。

听腾达说,这是他们最喜欢吃的食物。

看老头玄孙女眼神渴望地盯着血肠,林书豪也有些好奇了。

切了一片来吃,他差点没吐掉,因为有一股子怪味。

这可能就是很多人吃香菜时的感觉吧,喜欢的人爱到极致,讨厌的人吃过一次,就再也不会尝试了。

第一口都难以下咽,更别说尝试第二次了。

因此这种美味,林书豪都让给了他们,自己则是吃起了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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