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元晟送给了陈大十斤的散装酒,这才送着他离开!
陈大他们这四个老汉,真的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之前元晟送给他们的散装酒,他们自己舍不得喝,却是请了那些外族老头喝。
人家这要离开了,四个老汉还要打肿脸充胖子,一定要送给人家酒,别人不要那就是不给面子。
这些散装酒虽然不贵,但是放到高昌这边,那就是上好的美酒,不但清澈透明,而且还度数高,高昌这边的人,之前哪里能喝到这么好的酒!
之前打下胡杨林,从黑风他们这些马匪身上,也收集了点酒水,该有葡萄酿,可那用水囊装的酒,元晟只是闻了一下就差点吐出来。
就是那么差劲的酒,都被一群老汉稀罕的不行,元晟带过来的这些散装酒,虽然在现代社会便宜的很,可在这里,却是罕见的美酒。
正在练习射箭的元晟,看到李三跟刘开,带着李小木跟牧野他们一起回到了烽燧堡,就收起弓箭:
“李爷,刘爷,那些外族人都已经离开了?”
“走了,再不走,咱们了就要撵人了!”
李三说着,就把带过来的工具小心翼翼的放下,直接查看了一下那些木料:
“这几天给耽误的,不然这桌子都已经做好了!”
坐在一块木料上,元晟看着开始忙活起来的李三跟刘开:
“李爷,刘爷,这些个突然过来的小部族,这都合起伙来到咱们这里来试探了,我看那些个外族老头,都在觊觎咱们河湾地!”
刘开拿着一把手锯,一只脚踩在一块木料上,一边比划边说头都不抬的开口:
“别说他们,只要知道这片河湾地的人,谁不想占据这里,连炎海都眼红咱们这里!”
站起身来,元晟提着乌木弓向着不远处走去:
“很多时候,过度的贪婪就是取祸之道,我没见过炎海,对他无法过多的评价!”
李三跟刘开抬起头来,相互对视一眼,都是摇了摇头:
“这小子,就是疲懒!”
对于目前这安宁的生活,除了没有家具之外,其他的元晟都非常满意,他一直把河湾地这里当做是自己的休闲之地。
每天练练刀,射射箭,下午的时候再骑骑马,看着那些能给自己带来红彤彤钞票的羊,更是让人惬意至极。
刚刚走到大门口,彩蝶就带着她的那四只爱宠,呼啸着冲出来,刚刚洗的头发都还没干透,向着不远处的胡杨树林跑去。
村里的小孩们,现在都是围着彩蝶打转,他们看着彩蝶那一身新衣服,以及脚上的新鞋子,还有那四只可爱的小狗仔,哪一个不是羡慕的直流口水!
烽燧堡这里,对于村里的人们来说,大都不愿意过来,除了四个老汉还有铁奴他们,以及李小木跟韩六,其他人都是躲着烽燧堡走。
村里的人,现在都在寨子里,如果不是必要,他们都会远远的避开烽燧堡,根本就不敢靠近,这是他们的一种本能。
也就是那些熊孩子们,才会在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一窝蜂的跑到这里来找彩蝶,他们太喜欢那四只小狗仔了,每天都会过来。
本来张荷要教彩蝶礼仪,不让她跟村里的这些小孩接触太多,可元晟一瞪眼,一句贪玩才是孩子们的天性,让张荷只能放弃。
可元晟不知道,在这偏僻的河湾地,能够懂得这些礼节的,除了张荷之外,还真就没有其他人。
院子里的张荷刚刚洗完头,这会儿正在洗衣服,每天洗头,这是之前元晟给她们娘俩规定的。
等家具都做完了,烽燧堡里的门窗都安装好,元晟肯定还会要求她们经常洗澡。
整个胡杨林里,也就是元晟这里的人,被他要求的必须讲卫生,铁奴他们每天都要洗漱,现在又加入了李小木跟韩六。
人是一个矛盾体,之前大家都对洗澡洗脸无所谓,可自从被元晟强制要求之后,就这么短短的时间之内,大家就已经适应了下来。
河湾地这里又不缺水,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又有谁不想让自己干干净净的。
“别不舍的用肥皂,咱们家不缺这东西!”
看到张荷就连用个肥皂,都是那么小心翼翼的,元晟就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家里的生活用品,你跟彩蝶尽管用,缺什么跟我说一声就行,还是那句话,咱们家不缺这些!”
张荷抬头看了看元晟,那张常年风吹日晒的鹅蛋脸,依然有些微黑又粗糙:
“郎君,咱们这里太过偏远,中原来的商品太贵,而且路途又是如此之遥远,咱们还是节省一点,毕竟外面那么危险!”
“你呀……”
元晟摇了摇头,这个丫头,有时候脾气也是倔的很,元晟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反正这些东西他是用不到的:
“家里的这些东西,反正都是给你跟彩蝶买的,你自己看着该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吧!”
看到元晟坐在那里抽烟,张荷咬了咬牙,认真的抬着头,看着吞咽吐雾的元晟:
“郎君,咱们家里的饭食,还是太奢侈了一些,大家都知道您是个心地善良的世家子弟,可您这样会让铁奴他们内心惶恐不安的!”
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的元晟,听到张荷这些话,却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皇帝还不差饿兵呢,他们这帮小子跟着我做事,那我总不能让大家饿着肚子干活吧?”
“可是郎君,这尊卑有别,您也不能让铁奴他们为难不是!”
看到张荷说的那么理所当然,元晟根本没有再开口,他习惯了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对于高昌这里的社会习俗,还真就没有上过心。
既然现在张荷跟他说了,这些事情,他还是要尊重一下这边的社会习俗的好,不然,还真的有可能好心办坏事:
“妹子,这些事情,我还真不是很清楚,你来跟我说说,对于铁奴他们这些人,我该如何安排?”
看到元晟那满脸的疑惑,张荷却是笑而不答,低下头去认真的洗衣服。
“嗯?你这丫头……”
看到张荷现在这幅样子,元晟瞬间满头黑线,此时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得,这事儿啊,我去安排,但是不是现在,等对外的联系畅通之后,每个月再多给他们五十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饮食问题!”
这事儿元晟之前就想过,他不可能一直都要往这边输送粮食,那还不累死他。
等对外联系打通了,到时候让牧野他们自己去外面买粮食,这也比元晟从现代社会往这边带划算。
毕竟元晟的携带量有限,他也不想一直当运输大队长,他要的是能够更轻松的赚钱。
带着铜钱,或者是其他的工业品过来,所能换取的利益,肯定是要比带着粮食过来强。
下午继续骑马,现在元晟对于骑马越来越热衷,虽然现在还不是多么熟练,可进步也不算小。
吃晚饭之前,元晟让看管羊群的小五,把那最好的九只山羊,还有一只皮包骨头的山羊,一起换上新的绳子给牵过来。
晚上,元晟要带着这些羊,回现代社会去出手,他可不想这么多的羊一直都在这边。
这些羊只有换成钞票,才能让元晟更加放心,只有真正攥在手里的钱,那才是自己的钱。
晚上吃饭的时候,看到元晟想要拿酒出来,李三直接制止了他:
“小晟,最近这些天,咱们可不能饮酒,小心无大错啊!”
元晟想了想,也是点点头:
“也是,这次的事情,肯定有蹊跷,这黑暗之中,还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鬼鬼祟祟的盯着咱们这里呢,那咱们就多吃饭!”
从元晟来到胡杨林开始,一直到现在,铁奴他们就跟着在烽燧堡这里吃饭,每顿饭都是大油大肉!
可到了现在,这些家伙一个个的依然还是大胃王,元晟都怀疑,他们的肚子之中是不是另有乾坤。
如此多的饭菜,他们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吃下去的,又是如何给消化掉的,还真是神奇的很。
以前的时候,经常听老一辈的人说,他们那个年代,一个人一顿饭能吃多少多少的大窝头,能喝多少多少的菜汤。
那个时候,元晟只是当故事听听,他根本就理解不了,一个人怎么可能吃的下去那么多的东西。
现在,元晟却是深有体会,这人常年碰不到油腥,又天天都在干着繁重的体力活,这饭量还真是吓人的很。
现代社会里的年轻一代,根本就无法理解这种事情,实在是现代社会的物质太过于丰富,大鱼大肉大油的食物,都不如蔬菜受欢迎。
更有无数的人,每天为了减肥而只吃几片清水煮的菜叶,这跟食物匮乏到极致的高昌,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每当吃饭的时候,院子里都是一片稀里哗啦的,所有人都是低头吃饭不说话,也就是元晟跟李三他们这里,才时不时的聊几句。
元晟的面前,是酱牛肉跟腊肉腊肠,铁奴炖的猪肉土豆炖粉条,他可是从来都没有碰过。
不只是元晟,就连张荷跟彩蝶她们娘俩,都是开的小灶,是元晟给她们单独炒的菜,再加上几只烧鸡。
这烧鸡是最后的两只,其他的已经被吃完,主要是在这里,这些肉食根本就存放不了多久,必须要在短时间内吃完才行。
可惜啊,没有电,根本就没有办法使用冰箱。
吃完晚饭之后,李三跟刘开在院子里坐了一会,跟元晟说着话,而铁奴他们则是收拾院子。
喝了两壶茶之后,两个老汉这才起身离开,铁奴他们则是出去查看了马匹跟羊群,这才回寨子。
直到深夜,元晟才牵着山羊:
“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