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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自古才子配佳人(1 / 1)

才走了没有十步远,就听到一声奶里奶气的熊吼声。

“娇娘你听,是猫熊!”

早在离家之前,林羽就想着要和偷吃他家铁器的猫熊好生谈谈。

如今得闲,正好拉着媳妇,一起去观赏国宝。

陈娇娘见他感兴趣的是猫熊,特意拉自己来竹林深处,不是把刚才点到为止的事,再深入交流一下。

而是想和猫熊谈谈,小脸白了又红。

啊啊啊……她平时和相公在一起,不正经的时候太多。

相公正经起来,她还有些不太适应。

“娇娘你累了吗,怎么看上去脸有些红,声音有些喘?”

“我……有些害怕。”

陈娇娘随便找了个借口。

实际上在东湖湾,她还曾砍竹笋喂过猫熊,哪里会怕。

倒是林羽想当然了,认为她的害怕很正常,张开双臂得意的说。

“那你往我怀里靠靠,我保护你。”

其实头一次近距离接触野生猫熊的林羽也怕。

但在媳妇面前,再怂也得支棱起来。

“呜吼!”

林羽一把抱住陈娇娘,就势蹲了下去,可惜没完全蹲下去,被卡住了。

陈娇娘哭笑不得地低头,看着靠进她胸膛的林羽,忽然明白过来。

“相公,你不会是在害怕吧?”

“谁害怕了?我只是……”

“呜吼!”

林羽干脆把头埋了起来。

惹得陈娇娘笑得花枝乱颤。

啊,好丢脸。

他又把脸往深处埋了埋,害不害怕倒是次要,有家里这个避风港是真的香。

野生猫熊对他的吸引力都变小了许多。

这边夫妻俩打打闹闹。

那边陈光儿搬完小方块,累得直不起腰。

“姐夫和姐姐跑哪里去了?听声音好像没走远。”

在追上去和休息下,陈光儿果然选择了后者。

休息一会儿,他走回房间,提笔想要接着抄书。

可是敲了一整天的泥团,手臂酸软抬不起来,只滴了一滴墨点在纸上,让他心疼不已。

“完了,浪费了一张宣纸,前两天抄完的那本书相当于白抄了。”

他得找机会和姐夫商量商量。

要不玩泥巴这事,他就不参与了?

否则他就没办法保质保量地给绵远书局交付任务了。

……

绵远书局。

刚刚睡醒的老掌柜,坐在门口的摇椅上,遥望余晖。

再扭头反观堂内活泼的少年郎们,像往常一样发出感慨。

“年轻就是好,不像我这个糟老头子,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夕阳。”

他的话音刚落,一道清朗的笑声,从一辆外表简单但内里华贵,标贴着“宋”字的马车上,徐徐传出。

“长寿叔,三年不见,您老好像比我上次见面时,身体更加硬朗,声音更加浑厚了。”

车帘挑开,一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修长、眉目如画的英俊青年自马车上走下来。

青年一经出现,顿时吸引了过路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注目,连书局里的一些学生都忍不住看直了眼。

“徽之公子,哪阵风把你吹……哦,对了,你定是来旌阳参加四月四,长乐郡主召开的诗会的。”

长乐郡主作为大公主唯一的女儿,虽然有过一任亡夫,但是由于身份显赫,且深受陛下看重。

想要当郡马的权贵子弟,整个大常没有一千,也有一百。

但宋家公子宋徽之,却是在陛下还未成事前,便被长乐郡主才名所吸引,一见钟情。

可惜当时长乐郡主已许配人家,宋徽之只能发乎情止乎礼,遥遥欣赏。

还有人闲着发慌,看热闹不嫌事大,曾给宋徽之写过诗。

自古才子配佳人,唯怜宋郎独痴情。

后来长乐郡主丈夫阵亡,宋徽之不顾家中反对,从京城追到蜀地。

若非他的父亲以没有功名何以成家为理由,执意请了大儒执教,将其摁在蓉城锦江书院学习。

只怕日日跟在长乐郡主身后,献诗作词,沦为宋家的笑柄。

“徽之公子,你来旌阳,可曾向杜大儒请过假了?”

“自然是请示过的,杜老也让我趁机见识一下蜀地才子的风采。”

宋徽之说得那是一脸傲然,哪里是想见识别人的风采,完全想要独领风骚。

不怪他傲,而是有这样的资格。

宋家祖上可是出过六任丞相,宋家人皆是才华横溢。

宋微之的父亲,也是现任的宋家家主,在陛下打天下时,更是担任军师重职。

如今则是吏部尚书,掌握各大小官员评优升贬。

宋家名下书局遍布天下,在文坛影响力巨大。

族中多是以国家为重任的有志之士,几百年才出了宋徽之一个痴情种子。

宋家没有打骂教育,还能怎么办?

放任自流,别做出格的事,慢慢开悟呗。

迟早能悟出来,此事是郎有情妾无意。

“不提别人了,长寿叔,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宋徽之打开折扇挡住英俊的脸庞,身后的四个小厮,每人怀里抱着十斤装的酒坛,小心翼翼地走下马车。

老掌柜看了一眼酒坛上贴的“吴”,吓得整个人瞬间清醒。

赶紧甩手示意小厮们把酒坛搬上马车去。

“徽之公子,你怎么搬了这么多吴伶醉来?”

“我听说郡主以诗为乐开的诗会,结果没买到吴伶醉,特意向同窗吴兄要来四坛,解她燃眉之急。”

宋徽之心想:我如此用心,这次诗会上,哪怕郡主不念我的情分,至少能够给我一张笑脸,和我坐一桌了吧?

老掌柜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新鲜事没见过。

再加上徽之公子虽然自负才华横溢,脾气不太行,但性格却很单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写在脸上。

老掌柜一下子看穿了他想借吴伶醉来讨好长乐郡主的想法。

“徽之公子,你刚来旌阳,有些事你还不清楚,这吴伶醉如今在旌阳,可没以前那么抢手咯。”

“为何?”

宋徽之两日前从剑南道州府的蓉城出发,路过无忧酒楼时。

还见到有两群客人,为抢一坛吴伶醉清大打出手。

旌阳这个小地方,难道有比吴伶醉还要有名气的酒?

能让长乐郡主舍弃了吴伶醉,用别的酒款待诗会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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