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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耕作无小事(1 / 1)

耕作之事可是历代皇朝的重点大事。

每年皇庄上春耕与秋收时,需要敬告天地,唯有皇帝和太子能够当众演示耕作,皇后则参与桑织之事。

尽管今日演示新农具使用不像春耕秋收时那般正式,但传扬出去,对皇储之争影响甚大。

“臣认为景王年轻力壮,是合适的人选。”

户部尚书出列,先声夺人。

绝不能让这等好事落在了辰王的头上。

站在皇子队末的景王,听到户部尚书的提议,失望地暗叹一声。

父皇今日就是想自己立威,如何能让旁人代劳?

户部尚书的心意是好的,可惜乱了阵脚,反倒会引起父皇的疑虑。

也罢,让父皇知道他有一争之心,也能多多关注以前不显山不露水的自己。

“举荐景王代劳?”

果不其然,李九鼎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看向人群之中犹如鹤立鸡群般的景王。

他膝下的皇儿,除了景王还算得上是年轻人,其他的确实已步入中年,特别像辰王这般不爱锻炼的皇子,精气神竟不如他强劲。

与景王相比,不像是兄弟,倒像是父子。

若是辰王年纪大做事稳重也就罢了,偏偏还不如景王城府深沉、谋而后动。

“景王确实年轻,大有可为。”

李九鼎的一番表扬,让提议的工部尚书等人急了眼。

他们冒着被规训的风险,提出代劳的建议,怎么能被景王摘了桃子?

“陛下,臣认为辰王春耕时曾主持过春耕礼,更适合代劳此事!”

“臣附议!”

“老臣认为还是景王年轻,不像我等上了年岁的老者,使用起新鲜事物来,接受能力更强,也更知变通。”

户部尚书做事虽急功,但每句话都能说到点子上。

李九鼎又深深地看了一眼景王,见景王占了优势还没开口,脸上的赞赏之色更浓。

虽然对以前不争不抢的景王有所改观,但今日之事,绝不能容许别人代劳!

在朝臣们为了谁代劳陛下去骑秧马,争得面红耳赤撸起袖子,就要上演全武行时。

抱着打蔫的狗尾巴草站在地头的陈实,焦急地提醒着。

“陛下,等他们争出一个结果来,水就渗完了,又要让陛下顶着烈日多等一段时间。”

“……”

“……”

工部尚书与户部尚书等人,狠狠地瞪了一眼破坏氛围的陈实。

就连陈国公,也都认为陈实太没眼力,对陈实的未来更加不看好。

不论辰王与景王谁胜出,今日一句话得罪未来的皇帝,真是嫌命长了。

倒是李九鼎,对于陈实的直言相劝十分喜爱。

没有站队任何皇子,单纯的只替他着想,这样的忠臣他有,但这么年轻还能忠于他,不考虑未来如何,实在难得。

“既然大家争不出一个高下来,那便由朕来给爱卿们演示一番,秧马也是马,只要是马,不论是辰王还是景王,谁也无法与朕争锋。”

李九鼎单手将秧马上的板凳拎起,放到了水田里。

接着,一个大跨步,左脚踩在没入小腿的水田里,右脚腾空而起,在半空中划过一条弧度,两条腿各自落在了秧马的一侧。

行云流水的动作,没有一丁点儿的拖泥带水。

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已经使用了多次秧马,而不是第一次见到。

“爱卿们看好了,尤其是工部的爱卿们,睁开眼睛看明白,秧马为何物。”

李九鼎指着秧马的肚子。

“陈校尉,别抱着那些‘秧苗’了,这个大肚子,是专门用来装载秧苗的,这样可以减少人手去反复抱拿秧苗。”

原来如此!

陈实恍然大悟的同时,忍不住赞叹:“陛下,这秧马看起来简单,几块木板就能拼起来,没想到每个部位都有功效。”

大公主殿下也是第一次亲眼见识到秧马的作用,信中所书,果然没有夸大。

此物,乃国之重器!

“父皇,此物虽简单却有大智慧,算得上是鬼斧神工。”

所以林羽于国立了如此大功,合该再赏些什么。

“哈哈哈!这是上天眷顾我大常江山,福泽百姓!”

李九鼎发出爽朗的笑声,轻巧地揭过了当众论功的话题。

人群之中,还想顺着大公主话茬往下说的江国公,默默地低头,盯着地上爬过去的蚂蚁,暗叹一声。

陛下的心思越来越猜不透了。

功不论,赏不行。

莫非,对林羽还有别的打算?

来不及多想,陛下已经借助两条腿的蹬力,往前滑行。

无虞公主看父皇好似在玩乐,心里直痒痒,好奇地问道:“父皇,插秧不是把秧苗种进水田里吗?你这样往前走的话,插进水田里的秧苗不就全部被它的肚子抹平了吗?”

“朕不是在插秧,是在演示拔秧苗,培育出来的秧苗,在插之前要拔下来,陈校尉帮朕拔了狗尾草,确实省了这一步,但工部尚书他们要看全套,免得事后会插不会拔,顾头不顾尾。”

再次被拿来当典型的工部尚书,可能是在太阳底下晒了许久的缘故,脸上烫得有些疼。

眼神闪躲着,不敢去看在水田里驰骋的李九鼎。

尽管年逾六十,但李九鼎依旧像一个天生的马背上的王者。

自从跨上秧马那一刻,熟练的像御马一样,带动着秧马在田地间闪展腾挪。

从一头滑行到另一头后,他麻利地将身体前后调转,弯腰伏首,快准狠地将一株株狗尾草,插入了泥地里。

明明春耕时,李九鼎也曾亲自下田耕作。

可是骑着这匹秧马,却平添了一股肃杀之气。

让在场原本对农事毫不感兴趣的许多人,全部认真地观摩学习着。

不知不觉间,看到李九鼎插完三排秧,重新退了回来,众人望着迎着热风摇曳的狗尾巴草,恍然回神。

“这么快就插完了三排秧?一盏茶的工夫都没到吧?”

“陛下不擅长农事,还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换作农夫们,利用秧马一天能插两三亩地的秧苗!”

在场谁的名下都有田产,江南漠北都有,少则上千,多则上万亩。

这些田产都由佃户来打理。

有了秧马的话,可以多多种植稻田,减少佃户的人手。

至于没有了耕地租种的佃户,下场如何?

在场的大多数人都不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演示出秧马特性的李九鼎,扶着腰杆下了马,走到地头跺了跺脚上粘着的泥巴。

“陛下,硬跺跺不下去,拿鞋底在这上面蹭一下。”

陈实递过铁锹,比划了几下。

李九鼎蹭干净鞋底,看了眼曲辕犁,还是召来侍卫换上龙靴。

到底上了年纪,又在宫中养尊处优了数年,骑一骑秧马还行,去赶牛踩犁就很勉强。

身为九五至尊哪有为难自己的道理?

他扫了一眼皇子们。

众皇子顿时心跳加速,全部将腰板挺得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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