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也没管任毅在想什么,继续说道:“陈留一带匪兵最猖獗的地方,还是宁陵县城。”
魏延继续道:“听说宁陵县城三年前搬来了一个恶霸,是一个叫李永的老不死,号称是大儒李膺的侄儿,手下恶奴二千,在城内为非作歹。”
任毅和典韦听到这,突然身形一顿,眼中爆发出了骇人的精光。
魏延一愣,道:“主公,是延哪里说错了?”
任毅道:“不,是那个李永,与我有旧恨。”
魏延道:“我说我怎么听说这个老东西说近日要去己吾杀个人,原来是主公。”
魏延继续道;“这个老东西仗着自己是世家大族,李膺的侄儿,在宁陵城很快就成了说一不二的地头蛇。”
“张角和这厮不知达成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给了这厮的儿子一个好像是叫什么统领的大官,对了,他儿子我还远远地望见过,一双眼睛大的像灯笼。”
“自从这厮更加得势后,手下的匪兵奴才大概有了四五千人,其中训练有素的奴仆有多少延并不知晓。”
“这厮得势后,更加欺辱百姓,当街抢劫和欺辱旁人,已是他们的家常便饭。有些和他们相勾结得地方官,还和他们一同嬉戏玩闹,丝毫不把百姓疾苦放在眼里。”
“延耻于和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为伍。听说这些废物还想要来杀主公?正遂延的心愿!延正愁没机会,拿这些猪狗来祭刀!”
魏延说完,一昂头,杯中酒一饮而尽。
任毅道:“阿延有此心,实为大善。孙武子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阿延可知对方军事素养如何?”
魏延道:“延曾远远望见过李氏匪军。大多是些外强中干的废物。至于精锐也有,就是不知道具体数量和战力如何。”
任毅微微颔了颔首,道:“我知道了。阿延,你的乡人们,战力如何?”
魏延道:“主公放心!若有战,延愿与阿到一起为先锋!”
任毅道:“善。”
宴席结束后,任毅最先做的事就是让魏延和陈到以最快的时间和大家熟悉,从而增强大家之间的默契程度。
同时,任毅也就顺理成章的把青壮分成了六个百人队,以典韦、黄忠、冉明、牛耕、魏延和陈到为百夫长。
任毅知道,时间越来越紧迫了,毕竟,谁也不知道,敌人在什么时候会突然发起进攻。
虽然,六百青壮是日日训练的绝对精锐,但是存在两个不可忽视的弱点。
其一就是这六百青壮虽然健壮,但都是大大的良民,手里没有沾过人血,甫一上战场杀人,多少会有不适的反应。
其二就是人数劣势。别管六百青壮如何训练有素,人数上的差距明明白白的摆在这里。数百人对几千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称之为一场恶战。
于是,任毅想出了一个简单粗暴的练胆的招数。任毅每日不定时的抽出一段时间,把所有青壮集中在一起,剖开一袋盛有彘血的麻袋,把彘血放于一个大缸中,包括任毅在内,六百多人有秩序的轮流闻彘血腥臭的气味,并把彘血涂抹满自己的全身,练习完毕后,在把大缸清洗如初。
起初,很多人极端不适应这种血腥的感觉,上吐下泻甚至短暂昏厥者大有人在。任毅同样也不好受,十分愉快的加入了上吐下泻大军中的一员。
不过这招是真的有效。通过这种不伤害山上野生动物的方式,实实在在的锤炼了大家对血腥的适应度。一头猪,保护了后山上众多野生动物的安全。
见训练效果如此成功,任毅给大家加油打气道:“自春秋战国先秦以来,常有以少胜多,以寡胜众之役。”
任毅继续道:“今我之于匪兵,我军有冠绝天下的猛士,而敌军无,此胜之一也。”
“我军有精诚团结,不畏生死的壮士,而敌军无,此胜之二也。”
“我军互相熟稔,而敌军各自猜疑,此胜之三也。”
“敌军远道而来,我军以逸,待敌军之劳,此胜之四也。”
“我军粮秣充沛,而敌军后勤难继,此胜之五也。”
“我军守卫家园,占有大义,而敌无故犯界,于义不合,此胜之六也。”
“是故有此六胜六败之论,即使匪军有数十万众,又有何惧哉!”
“我之所以言此,乃是恶战不久就会来临,我任毅,从未妄言过,大家还是要加强警戒,做好战备,以退来犯之敌!”
众人齐声道:“我等谨遵首领谕令!”
硝烟的味道,渐渐地靠近了,这个宁静的小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