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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彩凤随鸦(1 / 1)

云剑记得他跟蝶笑花的初遇。那一幕情景,仿佛已经刻进他的骨髓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忘记。也许直到死亡合上他的眼睛。

可是在那之前,他对此甚至一点预感都没有。

那时候锦城安坐在隆冬里,还不知自己会迎来一个名伶。

那时候风云还没有跟枝头的花蕾相遇。

那时候澹台家办了一场丧事。

文名与云剑并称的锦城才子,澹台以。他的母亲过世了。

澹台以文才灿然,于人情世故上却是很有点呆的。母亲过世后,他就更呆了。他甚至以为他自己大概是昏厥了一段时间,因为有那么一段记忆,对他来说是空白的。等他恢复意识,仆妇已经把家里乱七八糟东西收拾了一顿,不知哪儿借了个平板车来装着,来帮忙的邻舍女人给他母亲梳了头、洗了脸,甚至还穿了身干净袍子。她们都作证说,澹台以没有晕倒,只是坐在旁边发了好长的呆。

她们劝澹台以快点振作起来,好好操办丧事?

“丧事……”澹台以一时反应不过来。这怎么操办?身为孝子,难道不是“尽哀而已”罢了?

“事情多了!”她们扳着手指数给他听:要报丧、布置灵堂、买麻布买白花买纸钱买香烛、找棺木、找墓地、到里正那儿消籍、找人办法事、雇人抬棺、找人烧白席……澹台以越听,就越觉得一片凄凉绝望,恨不能再厥过去一次。

有一伙善心人解除了他的烦恼。当彼时也,屋里人猛然间恍惚觉得外头有碎砖与乱瓦齐飞,诅詈与嘶吼共辉,纵然年节的花炮都没这么热闹——等一下,外头那些家伙还真的点了几大把爆竹,往屋里丢!

于是所有人像是被燎着脚爪的老鼠,全跳了出去,那一阵焦头烂额就别提了。来犯者七嘴八舌,历数澹台家借钱不还,死罪死罪!那副凶相,简直像是要当场执行他们的死罪。

云剑则与公子们正在锦阁子里饮酒。

时交隆冬。空气冷得透明透亮,用手一拨似乎能听到冰凌子的脆声,阳光白蒙蒙的,地上发滑,阁子里的火炉烧得很旺。兰麝的香气浓烈逼出来,云剑多饮了几杯酒,身上发热,忽然莫名烦躁起来,裹着狐裘到外头透透气,就见街上一群人奔过去看好戏:“南宫大爷节前催债了也!”“催的是谁?”“澹台以?”“哪个蛋台乙?”“还有哪个?澹台家的才子!活的诗神!”“啊,他!南宫大爷怎的不敬斯文,宽限他一宽限?”“正是敬了斯文,才借了他钱。断断续续借了这么多年,利滚利的吓人了。他娘又刚死了,出殡又要花钱,还不把家底子全弄没了?南宫大爷准是急眼了!”“那逼了也没用啊!难道叫他不出殡?穷书生,打死也没钱嘛!”“我估计吧,南宫大爷是打算把他抢回去。”“咄!澹台才子又不是花姑娘,抢回去则甚?”“他会写诗啊!把他关起来,叫他只准为南宫大爷写诗,那不是有面子的很?”“这个……”

“哗!”

骏马如风驰过。马上的骑士,袍裾飘撒,其势凛然傲然。

“呀。谢二公子!”“也是往那边去的?”“这可真有好戏看了!”

闲人们大乐。

他们的脚程,毕竟比不上马蹄的速度,也赶不上南宫大爷审时度势的能耐。这些闲人们都赶到时,南宫大爷已经与谢云剑、澹台以握手言和。俨然从来都是这样一团和气。旁边的青衣痞子们都陪着笑,难得没有爆出任何油辞粗口,就那么很恭顺的立在两旁,若再给他们几把羽扇金戟,简直可以浑充仪仗队的。

谢云剑送却了南宫大爷,向澹台以郑重提出邀请。请他入谢府书塾。澹台以难以坚拒。澹台老夫人的丧仪,自然凭云剑作主,由谢府来负担了。

这事儿办得痛快,狐朋狗友们簇拥着云剑,都说该喝一杯。

云剑道一声:“岂有此理!”先到澹台老夫人灵前拈香则个。

于是一干人等都跟跟着鱼贯拈香,花圈什么都来了。挽联么,澹台以自己就够写一庭的。为了避免全场都是他一个人的笔迹,云剑等一干人都帮着写,也有“梵唱如通问,抵幽亦重情”;“春秋虽破千层底,针线犹存一片心”“流光摧梦,仙容酬古道;幽泣别枝,天意冷香丘”等佳句。

待澹台以拈起笔来,却看也不看,在纸上直挥下去,满笔苍烟,须臾连做十九联,竟是将“慈影”二字,在联中恣意穿插作成挽句。平常诗社有一种玩法,称为“嵌句”,一般只限一种嵌法,玩到最难的,在七字句中依次连嵌七次,称作“七唱”,已经是极限了。澹台以竟联了一十九唱,用尽了嵌字组合!

客人们瞠目结舌,都说这必要传之千古了。只是被澹台以自己身子遮住,人都看不全,准备等他全写完,再拿来裁开、尽情赏鉴。谁知澹台以写完之后,却朝那焚纸钱的盆里一丢。人们救都救不来及,吹着被燎痛的手指,跺脚问:“你这是干什么!”

澹台以也不回答。

那些联,他也再没写过。竟成广陵之绝唱。

只有眼神好记性好的,记下来几句,如“慈竹当风空有影,晚萱经雨似留芳”,如“长沟流影杳然去”,如“旧衣犹印慈痕”,如“鹤影风木悲”,如“辞世梦、步虚声”,如“惊褪月、忆春风”,如“宝婺星沉”,如“慈竹霜摧”——这些都流传下来,成为此后有女性去世的通用挽语。字纸店特意把这些抄下来,跟什么“书札大全”并列,若有人家里死了女性,自己写不出挽联,就照着这个订做几副。

至此,人们才叹澹台以烧得有先见之明——若是晚烧一会儿,怕不所有字句都被人记住剽去了!剽别的不妨,这挽联却难怪他小气。经此一烧,那十九唱挽联,只有澹台老夫人独享。老夫人在世时命运勤苦,死了有这珍贵挽联相送,也算尽有哀荣了!

——大家既赞澹台以之文心才思,又夸云剑惺惺相惜、怜才救才,干得漂亮!为了庆祝这事儿,他们建议:喝一顿去吧!

为了喝得痛快,他们还找了几个能弹会唱的好姑娘,真真儿是这一行里的翘楚!所谓乐伎。有的正经女人嫌女伎们太低贱,自称哪怕自己穷了,打死也不去做伎?嘿!伎跟妓是有区别的!岔开两条腿那种妓,有个洞都能干。而今儿个他们找的这几位头等女伎们,却要有天份,真真的兰心慧质、前世修来、色艺双绝,方能成就了的。

喝酒的场地也要好。他们找了本地最棒的地方:神仙阁。

一行人将要登阁,忽然都愣住了。

还没踏上楼梯的就不举步了,踏上楼梯的就扶着栏杆拧身,已经上了楼梯的把身体向麻花一样扭过来、朝外看。

看对面那个酒楼里,一对客人。

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女人瘦似一缕烟,披着件宽大的、式样简单得要命的长袍子,头上只插了一支银簪,这银簪不足以挽起她全部的黑发,余发便披披散散垂到腰间。她的眼眸里漾着水光,双唇是苍白的,颊边有一抹红色,像胭脂的残痕。

那一下子,色艺双绝的艺伎们,都被比得黯淡成一捧余灰,可以随风吹去,也没人会顾惜。

那个女人,真真是女人中的女人,唯她才当得起“美人”这头衔。

可她手头大概并不宽裕,全身唯一支银簪为饰,光顾的也只是对面的酒楼而已。那酒楼,只是为蹭神仙阁的光,才在对面开张的,不论酒菜还是装潢,都掉价得多!

至于女人亦步亦趋跟着的那个男人……呀呸,那叫什么男人啊!已经从中年步向老年,腰身臃肿,胡子比头发还密,一个红红的酒糟鼻。这这……

这岂止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是一樽美酒往粪坑里倒!

但凡有眼睛有鼻子的,都不能忍受这样的事情发生!

有好事之徒就撺掇云剑:“二公子不如好事做到底,把那美人儿救出来吧!”

“胡言乱语,”云剑理智尚存,“你们难道叫我光天化日之下去强抢良家妇女?”

“不算光天化日了。”一个混蛋朝天上一指,“马上就天黑了。”

“不一定是良家啊,”另一个混蛋继续发表意见,“说不定是人家强买的小妾!你不见美人儿眉心锁愁,心有千千结?”

一片啧啧赞同声。

“别胡扯了。”云剑招呼大家入席。但是酒无味、食如蜡,艺伎们的乐音也不像以前那样入耳了。终于云剑苦笑道:“姐姐们,是我今儿耳朵差池了,还是你们演奏得心不在焉?”

乐伎们停手,笑的笑,劝的劝:“真真的对面那美人儿彩凤随鸦,连我们见了都怪心疼的。二公子,您若是方便,何不当真去问一问。若是能救她,胜造了七级浮屠。”

——那美人儿之纤艳,竟连乐伎们都为之生怜!

云剑只好顺应众意,往对面酒楼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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