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患难见真情,连饭都吃不饱,还想惦记情,未免太不把人当回事了。
或许这个结果也好,毕竟他已经没多少活头,就算是吃喝不愁,能够再吊命三年,也已经是往好了去想。
儿子的路还长着,什么事都需要钱,盖房的时候,他没出多少力气,这下一次性还清了,一辈子也就清了。
估计份子钱,已经够儿子家衣食无忧过完一辈子,那身为父亲的责任,也就尽到位了,就算是现在放着花不完的钱,富商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该玩该吃的,早就已经玩吐吃吐。
就算当时最风光的时候,其实每天最主要的事情,还是请大夫和拜神佛,不就是想减轻,肥胖带来的各种疾病和痛苦,现在这样每天能够轻松地坐在太阳底下,并且身体挺健康,至少心很静。
果然就跟估摸的一样,三年后,富商的身体还是垮了,不过这三年活得十分开心,曾经的仆人竟然赚了大钱,为了报答他曾经的恩情,每天都吃得挺好,还特意请来不少老太太过来陪着解闷。
弄得富商挺不好意思,毕竟七八个呢,每天叽叽喳喳谁能受得了,最后经过层层筛选,只留下了一个年纪最轻的大妈。
病床之上,富商眼睛已经是睁不开,一直喘着粗气,拼命伸着手,希望能够握住曾经的仆人。
就算现在感到十分痛苦,甚至呼吸都有些困难,他脸上还是很平静欣慰,能够在最后三年活得如此自在潇洒平静,一生还有什么可计较的。
一只手伸过来,富商紧紧握着,因为有些喘不过气,手还在抖着。
“你不是……你不是啊!你还是来了啊!手上的这道伤痕,还是你十岁将老陈家的房子给点了,我当时打的,你是谁,老子再清楚不过!”
来人再也绷不住泪水,将富商的手放在脸上,正是老子和小子的关系,富商儿子还是来了。
“您还记得啊!原来还记得,我以为你早就就儿给忘了。”
“忘过……确实忘过,所有才害怕啊,每天提醒自己,有个儿子,有个好儿子,就算假借别人的名义来送钱送女人,也不愿意来跟老父和好。”
“原来您……早就知道啊!”
“我也不想知道,谁让小时候没教好你,除了吃喝嫖赌什么都不会,就你那点儿脑子跟猪脑子一样,老父就是瞎了也知道是你在从中作梗。”
“儿子不教啊!实在是没有勇气过来,担心把你老人家气个好歹来,当日……”
“别说了,别说了……都已经过去,过去太久,再提又有何用,来了就好,来了就……”
发现老父的手失去了力量,嘴巴还张开着,面容十分平静,该说的都说完了,不再有任何遗憾。
一道道好消息再次传过来,庆生大老爷眼睛闭上了,并且再也没睁开过,听说一副上好棺材已经从后门抬进去。
百姓集聚在街上闹市上,经过无数次狂欢呐喊,嗓子哑了,腰折了,脸上都是口水,太多又喷又叫,根本找不出口水的主人。
现在大部分的人全都坐在街上,彻底还直接就是躺在地上,累得半天喘不过气来,可是好消息接连传出来,如果不接着庆祝那还是人吗?
赶紧就是抢到一个舞伴,对于男女老少,或者拿着一个妖兽的爪子,都已经完全不介意,就算只是相互摇晃着手臂,发出难听的沙哑的声音,还是无法抵挡所有人的热情,让好消息来得更猛烈一些。
二层茶楼里,庆生和小堂妹喝着小喝,聊着小天,庆生身上的绷带已经变成深红色,可见血流得多狠,然而不影响他们现在的心情。
“不敢相信,到现在我还不敢相信,没理由啊,我这么低调的人,为什么城里所有百姓,都弄得好像跟我很熟一样,再说,太过分了点儿,等我伤全好了,谁也别拦着我,把整个城所有都屠了!”
绷带上的血不是一促而就,而是经过好几次的喷酒之后,才有现在的效果。
每当小堂妹将假消息放出去,街上的百姓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简直就像是成仙,到底何能兴奋成这样,似乎有挺多心理脆弱,已经激动的晕过去,到底是死是活,都无法判断。
“堂哥你太小看自己了,再怎么说都个超级大少爷,并且惹怒那么多狐朋狗友,既然不能正着来,背面戳你脊梁骨,把自己做的恶事,做都按在你的身上,如此报复手段,真是挺佩服哪些纨绔们,果然有些头脑智慧。”
“还有这种说法,我整天老实跟个……反正,也找不到形容的东西,但还是个东西,平时跟那些大少爷相处也挺愉快,未免有些太奇怪了,凭什么就特意恨上我,还费这么大力气,有毛病吧!”
“没毛病,一点儿毛病都没有,堂可你可是个大忙人,每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偶尔出现,和那群少爷一起玩,永远都不带金子,都是让他们付钱,就算是个神,也都生气了,更不用说那群纨绔们,没说你祸害圣女,已经是极其的有道德。”
“我……”
小堂妹说的都是事实,但有一个问题很重要,他们这样的少爷,出门还需要带钱,随便吃个饭,或者上青楼转悠,都是有人倒贴钱的。
现在突然说还得付钱,庆生的整个人生观彻底颠覆,那没事当个毛大家族少爷,干脆穿着发臭的衣服,掏钱去茶楼折磨那些食客,不是更好玩点儿。
“知道错就好,最起码还有救,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会崇拜你了,受了如此多的冤屈,居然还能整天跟没事人一样到处溜达,不怕那些百姓另类的目光,反正堂妹我是彻底服了,以后要是你再出门说声,我躲在一边,看百姓究竟在背后议论些什么事情,肯定特别好玩。”
“以后?还能有以后,我以后还会出门,堂妹你还是太年轻了,哈!”庆生疯癫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