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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杀人灭口念 回返且先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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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党,我了个去的,刘破虏你这么个正气凛然的名字,浓眉大眼的正义脸,怎么偏偏跑去给太监做走狗,还要不要点儿脸?真是既给先人丢脸,又给后代抹黑……”

刘元丰查看完所有从刘能那里复刻来的记忆后,立即便忍不住在心中对原身的那便宜老爹破口大骂。这货不要脸给太监做走狗,也连累整个一家人全都被划归为了阉党。

虽然他心里并不认同自己是刘元丰,但现在到底是占着刘元丰的身体,顶着刘元丰的脸,自然也算是刘家人。既然是刘家人,那自然也同样算是阉党。

他才不管这大薛朝的阉党是好是坏,又是否正义一方,反正顶着个阉党的名头就十分不好听。日后万一要是被传出去了,也实在大损他前世的英名。

他心里此刻,不由更加坚定了要尽快离开这刘府的想法。早走早好,这么个太监走狗的家里,待多了实在连累他声名受损。甚至他都不禁有些不无恶意地想,是否等将来修为恢复后,来个杀人灭口,把整个刘府统统灭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前世乃是仙二代,从出生起就与众不同,绝非普通人。虽然在父母、师父以及接受的现代化教育下,他也挺接受人人平等这观念,也能做到与普通人平等论交,打成一片,但这都只是相对而言,是流于表面化的。

本心里面,他实际上还是自觉高人一等,不是普通人。虽然不至于高高在上,完全视凡人如蝼蚁,肆意践踏人命,但却也真不把普通人太当回事。

这也是他前世换女友很频繁的原因,有些女人自以为有了进一步关系后,就能够在他的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要求他做这做那,提诸般要求。但他是何等人物,哪里肯去迁就,一向都是女人来迁就他。对这种自以为是,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他才懒得理会。但有点这个苗头,就是直接二话不说便甩了。至于撒泼纠缠,他也半点都不惧。

细究原因,就是他本心里从没把这些女人视为跟他平等。女人如是,其他普通人也一样,他不会真去太在乎谁,生老病死的也跟他没关系。有那种犯到他手里的,一言不合,心情不好的话,随手也就杀了了事。前世他手里的人命,至少也是百人斩了。

同为地球人,他都不怎么把地球上的普通人当回事,更别说这异世界的人了。感觉这些人就像游戏npc,随手杀了也没半点心里负担。而他并不认同自己刘元丰的身份,自然也就不把刘府之人真当亲属,所以真有必要杀人灭口的话,他也不是纯粹只说说就算。

当然,这也就是偶尔冒出来的一时恶意想法。解决这种事的手段多的是,没必要上升到杀人灭口这种程度。比如他修为恢复的话,随手就能把这些人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全部抹除掉,那也是一干二净,不留痕迹。

杀人这种事,他本身来说,其实也并不喜欢,只是有时候,这却是最简单有效的一种解决方式。所以,他是不喜欢,但也不介意。

道家修行的追求,从来都是求自己超脱,长生逍遥,而不是要做救世主拯救所有人。不像佛家和尚,还整天口上念叨普渡众生。

可佛家的所谓普渡众生,其实也目的不纯,并不是真的救世主。普渡,这个渡是关键,就是要渡化你,让你信了佛,整天拜佛念经,供奉信力,才肯去渡你。不然,凭什么白渡你。

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罩沙灯。看起来好慈悲,但佛家也有所谓金刚手段,降魔之术,真杀生起来可一点儿不手软。真追求所谓众生平等,普渡世间的话,干吗还给庙里铸什么金身佛像,又收什么香火钱,怎么不把佛像溶了连带香火钱全发给所有吃不起饭的人,那才是真的普渡众生。但自古以来,从未见此。反而历史上和尚们溶钱铸佛像,兼并土地这种事从来没少干。简直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道家这一点就比较诚实,从不说什么普渡众生,修行只求自家超脱。别人的事,也从不轻易管。所谓“鸡犬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那就是自家管好自家,没事别随便乱串门,串多了就容易起纷争。人与人相交,很难有纯粹的关系,难免夹杂有各种利益相关。所以,与其陷入这种关系,那还不如不来往。我修我的道,你去过你的柴米油盐。大家谁也别管谁,各不相干。

刘元丰前世也是这般,轻易懒得插手理会别人的事。现在依然如此,所以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尽快恢复一些足够自保的修为后,就尽快离开这个刘府。至于刘破虏的好坏善恶,以及他会把刘府带到什么方向上去,这些人最终又会是什么结果下场,他才懒得去管,也全跟他没关系,不相干。

胡乱想了一通,那边左厢房里的小红终于梳洗打扮完毕,姗姗来迟过来叫他起床。

叫醒他后,小红又接着过去左厢房把胖丫环小绿给喝骂起来。然后又去外面院子里喝斥刘全、刘能这两个小厮,让他们去打扫院子,挑水浇花,吩咐了许多活计。

接着她又回来打水服侍刘元丰洗了脸,然后便吩咐小绿带着刘能去厨房,拿他们院子里的早饭。

早饭拿回来后,小红却是自恃她大丫环的身份与特权,跟刘元丰同桌用饭,吃刘元丰的拿物。他们下人的食物自然跟主人不同,远没有刘元丰这大少爷所吃的好。

刘元丰即便是傻子,在家里也没什么地位,但到底身份不同。刘破虏再怎么不想管这儿子,至少也不会短了他吃穿用度,一切都是锦衣玉食,不会比其他富贵人家差了。

原身的刘元丰再傻,但吃饭这种事是本能,却也懂的,不是真的需要到饭来张口让人喂。只是原身始终把筷子用不好,所以厨房都是给他准备勺子,至于夹菜则需要人服侍。

原身刘元丰这般,现在的刘元丰也不好轻易改变,只能是像不会用筷子的孩童一般,舞着个勺。

这世界的饭菜味道倒还不错,各种食材也跟地球上的差不多,烹饪手法也有多种多样,而且也都是地球上中华饮食那一套。刘元丰尝了尝后,倒也很快适应,没什么吃不惯的。而且因为这世界天地元气比地球浓郁,各种动植物也发育很好,再加上又没有各种环境污染,不但绿色无公害,口感也比地球上的同类食物更好。另外,这刘府的厨子手艺也不错。

炼精化气是炼化体内之精,而这些精则是靠人进食后,从日常食物中转化摄取。所以练武的人,饭量都很大,因为本身消耗很大。就算只是外力境的,练武也消耗体力,很容易饿,饭量也会大增。

自古有谓“穷文富武”,这世界也一样,穷苦人家,经常连饭都吃不饱,还真的供应不起什么练武之人。否则一个人,就把全家给吃空了。就算这世界武风昌盛,全民好武,贫穷也照样并永远是制约许多人走上练武之途的一道很大难关,许多人想练根本练不起。只有家资丰富的有钱人,才能经得起消耗。

除了吃的一方面,练武也免不了会经常受伤,伤药也得常备着,另外还需要有些药膳、药浴之类的进补,能够更加快修炼进度。药材消耗这方面,更是一个大项,好药从来都不便宜,哪个世界也一样。再有器械兵刃这方面,也要耗钱。请师傅教武功,也得要钱。

简直处处要用钱,哪像学文,备上一套书就能传几代,所谓耕读传家,一边自己种地养活自己,一边读书。读好了,也能出人头地,改变命运,比练武要节省的多。

刘元丰昨晚经过了一夜修炼,也消耗不小,早就饿了。此时尝了饭菜开口后,更是不多做什么,只埋头开吃。

倒是吃饭之际,他听到被小红赶去外间吃饭的胖丫环小绿和刘能、刘全两个闲谈说话,说起一件事,知道了刘府主人刘破虏及大小姐刘元英明天就会回来。

刘破虏这几日却是奉万刚之命,出去办差公干了,已是离家快有半个多月。这也是刘元丰之前从复刻的刘能记忆中所得知的,反而原先的傻子刘元丰,根本不知道他那便宜老爹与姐姐离开家了,也根本不关心这个。

听到小绿与刘能、刘全那边谈论的这消息后,刘元丰也没什么多想的。吃饭的勺子也没多停片刻,这两人回不回来,其实也没多大分别与关系。他该扮傻子还是扮傻子,也就刘元英回来会过来看看他,至于刘破虏,早就懒的理这傻儿子了。

刘元丰自然也懒的理刘破虏,便是刘元英,他也不想理。虽说刘元英是整个刘府里面,对原身那傻子最好的。但他早已不是那傻子,自然也不需要刘元英的关心。反而因为刘元英对原身更好,更熟悉,让他倒对此多少有点担心,怕刘元英明天回来后,有可能识破他。

虽然这可能性非常小,但毕竟还是存在万一的可能性。所以,他是很希望这俩人别回来的。至少在他恢复一定的修为前别回来,等他恢复的差不多,早就提脚走了,也就不用关心这个了。

“我要不要今晚就走,现在的这点儿修为,也应该能差不多在街面上混一混了,至少饿不死。反正这傻子我也不想多当,不如早走了罢!”

想到此处,他决定今晚夜深人静时便试一试,如果能避开夜间巡防的护院武师,出得了刘府,那就干脆一走了之。巡防得紧,出不去的话,那就再多待个几天,等修为恢复的更多后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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