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苗青的劝阻,苗苗没有再说什么,姐姐确实曾经为她付出了很多,是她心里最感激的人,她不能让姐姐伤心,她默默地走进卧室。
她躺在床上,回想刚刚与姐姐的对话,觉得自己的言语的确有些太直接,她很担心自己的言语伤到姐姐,内心一阵自责,接着又是一阵眼泪,满屋子的空气,让她感到压抑,让她觉得快要窒息。
她打开窗户,寒风袭来,她看着街口三三两两的行人,总感觉自己想寻找什么,她想看到一个人出现在她视线里,她却不知道自己想要看到的那个人是谁。
她又回到床上,想到今日胡朗的那些言语,他被带走时那副模样,又是一阵心痛。
胡朗始终不肯开口,只有当提到苗苗时,他的眼里才会发出一些光芒,他思考了很久,从恨她到原谅她再到思念她,这样无休止的循环。
他想:苗苗既然不愿意承认那晚发生的事情,那么自己便成全她,顾全她的名誉,自己不会交代那晚的事,爱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吧,就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护她。
秦川去看胡朗时,故意理了理嗓子,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说到:“我又看到苗苗了。”
胡朗忽然精神了些,定睛看着秦川,期待她继续讲下去。
秦川看了看胡朗,放低了嗓音,继续说到:“她同那个男人在一起,两人谈笑风生,看上去她是不清楚你目前的状况。需要我告诉她吗?”
胡朗终于开口,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到,“不必了,由她去吧!”说完,他的目光又黯淡下去。闭口不言其他。
其实,秦川只是故意编造的一个瞎话,她想:自己没看到也能猜到,苗苗肯定仍然同那人在一起。
很快,胡朗被死者家属告上了法庭,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又是自己的老同学王超。
王超来看望胡朗,满怀深情的对胡朗说:“老同学,我不相信你会这么做,可是,如今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你不能怪我,如果我不代理此案,终究有其他人也会代理此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法庭上我会尽力而为的,希望你能理解。”
胡朗仍旧没有开口,最近几日,他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女朋友被人拐走,好朋友力求送自己入狱…
秦川着急万分,她知道是因为苗苗的口供害了胡朗,她今日单独约了苗苗出去,本来两位姐姐不同意苗苗单独出去,可是在苗苗的坚持下,两位姐姐同意了。
见到苗苗那一刻,秦川二话没说,上前便给了苗苗一个耳光,她把自己心里对苗苗的不满,对胡朗的爱,都凝聚在了那一巴掌上,“胡朗怎么这么倒霉,竟然遇上了你。”
苗苗没承受住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一下子窜出去两步,一只手扶助一张椅子才停下,另一只手条件反射的捂住脸,她不可思议的看向秦川。
秦川已经冲昏了头,又冲上去,抓住苗苗的衣领,想要把她提起来继续发泄,苗苗像是疯了一般,两只手死死地拽住自己的衣领,发出一声尖叫。
秦川被她的尖叫吓到,赶紧松开了她的领口,众人纷纷赶过来,苗青和苗月因为不放心苗苗,于是偷偷的跟着苗苗,刚跟到门口,就看到这一幕,二人赶紧跑过来扶起苗苗。
此刻,苗苗头痛欲裂,她双手抱紧脑袋,一些画面在她脑子里浮现,她躺在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也是一个巴掌重重的打在她的脸上,然后一双大手不停的撕扯她的衣服。
秦川刚刚的那一巴掌,以及抓她衣领的那一系列动作,仿佛是那一幕重演,苗苗记起来了那一幕。
苗月一把把秦川推开,举起手,一巴掌就快扇到秦川脸上时,秦川被吓得连连后退,苗青见状,怕姐姐惹出更大的事端,赶紧上前拉住姐姐苗月。
苗月指着秦川的脑门儿,恶狠狠的说到,“要是我以前的脾气,非得让你好看。”
秦川见状慌忙离开,她感觉自己的确冲动了一些,她找到张松,告诉了张松今日所发生的事情,张松有些头疼的说:“你本来是一名冷静、理性的人,为什么面对胡朗的事情,你就完全没有了分寸。”
秦川咬着嘴唇,低下头,支支吾吾的说到,“我见到胡律那副模样,就觉得无比心痛,他今日的遭遇,都是苗苗给害的。”
苗苗想起那一幕,想起了那晚的经过,可他仍然没有想起胡朗。她重新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描述了那晚老吴对自己施暴的过程,唯独她没有提到胡朗。
很快法院开庭,张松作为胡朗的辩护人出庭,在法庭上,张松与王超争锋相对。最后,王超以施暴者已经停止施暴,没有对受害者造成重大伤害,而此时,胡朗还将老吴打死,以此为由获得胜诉。
在法庭上,胡朗看上去憔悴,他没有替自己辩护过一句,一审判决,胡朗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走出法院,张松恶狠狠的看着王超,“你是胡朗的同学,难道你不了解他吗?你为什么要替一个恶人辩护?为什么害胡朗?”
王超满脸忧伤的神情,满怀歉意的说:“张律师,作为一个律师,我得为自己的当事人据理力争,所有的证据都摆在那里,胡朗为她女朋友一时冲动,打死了人,被定罪,作为他同学,我为他感到惋惜。”
张松气得咬牙切齿,秦川赶紧上前拉走了张松。
秦川气愤的说:“胡朗真是瞎了眼,怎么就看上苗苗的,现在被她害得前途尽毁。”
张松叹了叹气,对秦川说:“如今就算上诉,恐怕二审胜诉的几率也是很小,除非胡朗振作起来,最好是胡朗自己能为自己辩护,他如果不振作,即使所有人想帮助他,也是无济于事。”
秦川立足望着张松,“怎么样才能让他振作起来嘛?”
张松看看天空,无奈的说了一句,“我们是帮不了他了,解铃还须系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