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余辉念的是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和高中。在我的整个童年记忆中,他几乎成了重要的组成部分。
小的时候,我不仅漂亮,学习好,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个活波开朗地性格。虽然我从小就没什么玩得特别好的朋友,但那决不是因为我性格孤僻,而是因为我把所有的人都当作朋友。这种性格是很招人喜欢的。
其中有女生,也有男生。
从我上一年级开始,就会收到男生传给我的纸条。那个时候的纸条多半与爱情无关。只是单纯的想和我作朋友而已。
全班有四十个人。我陆陆续续地收到过三十九张纸条。只差一个人,余辉。
小孩子的思想是很单纯的。我仅仅以为是他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为此我还郁闷了好几天。
直到那一天。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们班的一节体育课。
除了班长之外,我还担任了所有课目地课代表。我知道,这说明任课老师们都很喜欢我。
体育课对小学生的要求并不高。基本上我们都在打打闹闹中度过了。
当我注意余辉的时候,几个高出他一头地男孩子正把他围在墙角里,不知说着什么。那个时候他印在我脑海中地形象是瘦瘦小小得。我还记得那天他穿了一件印有蓝精灵头像地白色体恤。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很清澈。
我义不容辞的走了过去。因为我是班长。
那几个高个子的男孩儿是高我们两级地学长。很凑巧的是,他们也想和我做朋友。结果却忘记了他们正在欺负一个小他们两级得男生。
“我叫余辉。”他向我伸出了手。
我也伸出了我的手。于是我们就像大人那样把手握在一起,随意地晃动了几下。
终于,我们成了朋友。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从朋友上升到好朋友。
然后,我们又考进了同一所中学。并成为了同桌。
只要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我都会把文具盒打开,那里面有我先一天准备好的答案。我之所以成绩好,除了平时地勤奋用功,还有些许先天的聪明,总能预先猜到个把,老师第二天会提问的问题。而且每到考试之前,我也都会帮他补习功课。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坐位都是按成绩排得。如果他的成绩太差,我们就不能坐在一起了。所以,在我们同桌的那些日子里,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这也成了那帮和他玩得好的男生经常打趣他的地方。
当然,他也有照顾我的时候。并且让我感动。偶尔我也会有粗心大意忘带便当地时候,他总会不辞辛苦的跑过两个路口只为了帮我买一口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只可惜,每次那股热乎劲总会在他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的时候消耗掉。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每到这个季节,他总会把自己带过的手套脱给我。当我为冰冷的袋装牛奶无法下咽头痛时,他总会一把抢过去,二话不说地用他身体的温度帮我暖热。我本是个怕冷的人,可有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从没觉得冷过。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曾经美人救过英雄。
上了中学之后,他的个头窜得很快。不经意间就已经高出了我一个头的距离。俊朗的外表下,人也开始变得结实。美人救英雄的时代已成为过去,现在更多的是英雄救美人。
在又一次被他英雄救美之后,我尴尬地跌进了他的怀里,一个还算宽阔的怀抱。这一次,我学会了脸红。
人总会长大。再纯洁的感情也会有变质地一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不会在像以前一样无话不谈了。我们并没有变得陌生。只是双方都能感觉到彼此间有股异样地情愫正在慢慢地酝酿。非语言所能及,只是一种淡淡的,若有似无的味道。
那是一种和爱情有关的味道。
一天放学后,他陪着我在操场上当秋千。
我坐在秋千上,他则一声不吭地在后面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抛向空中。
“怎么不说话?”我问。
“没想好说什么。”他回答。
“心情不好?”我又问。
“不是。我只是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他回答。
“那是什么感觉?”我好奇。
“嗯,说不清楚。总之,看不见你的时候,心里那种怪怪的感觉特别强烈。”他解释。
“那你看见我的时候呢?”我依然好奇。
“看见你的时候心里特别高兴,可是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继续解释。
我没敢告诉他我心里有和他相同的感觉。
“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吗?”我换了一个话题。
“你指哪件事?”他问。
“你为什么不给我传纸条?全班只差你一个。”我问。
“没人告诉我要跟你做朋友,得先传纸条呀!”他瞪着无辜的眼神望着我。
我“噗哧”一声笑弯了腰,原来如此。
突然间,我来了兴致,跃下了秋千架。
“那我们再来传一次纸条好了。我一直都想知道,如果你给我传纸条,会写些什么。”我从书包里翻出了一张白纸和一支笔递给了他。
“真的要写?”
“当然!”
“这可是你让我写得。”
“少废话!”
当我展开那张被他折了好几下的白纸后,只见龙飞凤舞地潦草字迹清晰的印在上面“我很喜欢你!”我的心先是“扑通扑通”地狂跳了好几下,然后却又漏跳了好几拍。
这一刻是我们离爱情最近的时候。
女孩儿比男孩儿早熟。我知道我们这种情感在老师和家长的眼中叫早恋。当时,我是所有人眼中的骄傲,也是所有人眼中完美的代言人。我不能忍受别人对我有任何的失望,特别是我的父母。所以我不能向他告诉我那样地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你。”
没过多久,我们一起考进了同一所高中。
如果,我们一直这样交往下去,我想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控制不住心中的那份情感。可是,上苍没给我们这个机会。
高一的那一年,我只有十五岁。可是我却知道了一个残忍地真相。我是母亲和表舅**下的产物。一瞬间,我的世界开始风云突变。一个过于完美的人是不能接受任何瑕疵地。我和我的家都太过完美了,几乎成为别人眼中的天堂。在撞见母亲和表舅在一起的刹那,我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狠狠地打入了地狱。
打着叛逆的旗号,我开始变得堕落。
我以为余辉还在天堂。
没想到他也正挣扎在天堂与地狱之间。
那一年,余辉的父母双亡。据说是车祸。余辉还有一个妹妹,小他四岁。正在念小学。什么叫“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他比我体会的更加深刻。因为他的父母没什么积蓄,所以亲戚们开始躲躲藏藏。但是他没有因为周遭的冷漠而沉沦,反而变得更加坚强。以他还嫌雉嫩的肩膀独力抗起了生活的重担。
经济是他当时最欠缺的,所以他选择了休学。为了一日三餐,他不得不顶风冒雨地穿梭在大街小巷之中。他是外卖速递员。
当我以一身火辣性感的装扮出现在他家里时,他病了。感冒,并伴有低烧。长期的辛苦和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一脸地蜡黄。
把我迎进他们家的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儿。余朝阳。我一直认为“余朝阳”这个名字比“余辉”要来得更加阳光灿烂。在小女孩儿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显然,她比不上我的完美。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但她学会了如何坚强,如何照顾生病地哥哥。正是因为她比同龄人更早地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以她才会离幸福更近,懂得珍惜每一个来之不易的瞬间。
人生在世不可能一辈子一帆风顺。当天空不再阳光灿烂的时候,我们必须学会自己撑伞。遗憾的是,我在温室里待得太久,已经退化了这项机能。而我却不自知,只是一味的去把自己的痛苦转加在别人的身上。直到最终堕落成了魔鬼的情人。
上苍是公平的,总会为那些不完美的人在未来的日子里准备更多地幸福。只除了魔鬼的情人。
我在很多电视剧里看到,**也是一种治疗发烧的方式。原理好像是多出汗,将病毒更快的排出体外。管不了什么科学不科学,我只知道当我看见那双清澈的眼睛不再有神时,**是比上医院更加便捷的方法。
就这样,余辉在迷迷糊糊中成了我的第一个男人。是他把我从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当时,我只有十五岁。
初夜的疼痛是令每个女人刻骨铭心地。所以,女人比男人更看重第一次。无论我怎么堕落,决不轻易和男人上床,也坚决不碰毒品,这两样是我内心的道德底线。余辉则是我初夜的底线。
余辉在第二天太阳升空的时候,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谢谢你昨晚不对!应该是我会对你负责的!嘿嘿!”他挠了挠头,冲着我傻乐。
“我没说过让你负责!”话随如是说,但我会在心里偷着乐。
“对了,你怎么会过来?”他问。
“和几个朋友飚车。路过。就顺便来看看你。”我说。
“不管怎么说,都谢谢你照顾我”他认真地望着我。
“你会喜欢我一辈子吗?”我打断了他的话。每个女人都喜欢问她们的男人这一话题。
“也许你不知道,我家里的钱还够我和妹妹念完高中。我之所以休学,是想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同桌。”他顿了顿续道:“如果你休学一辈子,我等你一辈子。”
闻言,我的眼眶很红,很湿润。
“一辈子可是很长地。你要想好!不许反悔!”我第一次向他撒娇。
“我们拉勾!一百年不许变!”这是他对我的誓言。
“谁变谁就下地狱!”这是我对他的承诺。
没想到最终,我们都没能兑现彼此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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