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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小嘴唇真诱人,看到就想亲上去(1 / 1)

谢小娥上大学时,因为有夏夏和林兰这两个同学兼室友,一个时尚艳丽无敌,一个素颜清秀无敌,映衬之下,显得小娥分外普通。

怨不得她经常“骂”她们是损友呀!

抛开夏夏林兰不去比较,谢小娥其实外形上,在普通女孩中算得上标致的。以前在大学里,她总是背着书包坐在教室认真读书,为了上进,也是因为家境贫寒,除了教室,课外时间她还能去哪儿呢?

这点上,她和张石凯,有太多相似之处,所以,她和他才会自然而然走到一起。

坐得多了,腰上横肉会多,身形就会略微圆润,又架副眼镜,近视度数不算很高,可是学校那会儿,小娥想的最多是学习,从没有将外形放在她考虑的范围,所以为了上课方便,她的眼镜就这么长期戴着。不像有些爱漂亮的女孩,实在上课看不清,才免为其难从包包里掏眼镜出来戴上。

现在,毕业走出校门,再不用与黑板教室书本为伍,小娥彻底扔掉眼镜。每天没日没夜的加班,和太阳公公照面的机会所剩无几,也彻底甩去了从农村老家带出来的黝黑肤质。因为工作辛苦,让她很爽快同跟了她好些年的“婴儿肥”,SayGoodBye.

这样,也才开始让大家惊艳到,原来这个谢小娥有着这么一双俏皮的丹凤眼,清丽的面容之上,没了眼镜这个遮挡物,更加灵动突出。

身边的参照物,早没了夏夏和林兰的高标准阴影。小娥对自己的外形,还是比较满意的。一米六二不算很高,可是现在的小娥清瘦得多,身材自然也比以前显得要高挑很多。皮肤白皙,丹凤眼风韵中透着秀丽,又有张石凯每日在她耳边的胜赞,

漂亮!

你最好看!

最喜欢你的眼睛,会说话,还最能看透我的心…

小嘴唇红红的,真诱人呢,一看到就想亲上去…

……

不过是所有恋爱中的情侣都会说的话,可是陷入其中的人儿就是会傻傻的相信,那些都是真的,自己就是拥有他话中描述的那般天使容颜。

这样一来,心情愉快、气色红润是少不掉的。整日的神采飞扬,才是她容颜中最迷人所在。即使平时穿着打扮随意些,也左右不了正春风得意的谢小娥那份自信。

。。

小娥的这份自信,在瞧见远远地立于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不急不躁、不紧不慢耐心等待着她来迎接的林兰时,瞬间土崩瓦解。

她这个分别两载、有着深厚友谊和同窗之情的“损友”,就这么明晃晃的出现在她面前,狠狠地把她那点自以为是的自信砸得稀巴烂,而她,又心甘情愿毫无怨言的承载着这破碎的自信!

因为,林兰的美,谢小娥一直都是打从心眼里折服。

不远处的那个美人儿,才是真正的天使,遗落人间的天使。小娥羡慕极了,她举手投足间永远的顾盼生姿,而她不张扬的安静,又无法让他人产生任何一点点敌意的嫉妒。

看着远远站在那儿的林兰,小娥感觉像再次看到自己的青春一般。那些年,和林兰她们在一起的岁月,无忧无虑,大家从同一起点朝着共同的目标奋斗着,一起闹,一起笑…

在她们之后,谢小娥再也没有过那时的感觉了。

升本之后,进了本科班,自己是孤身一人融入别人早已习惯两年多的大集体。而且,即使是同一片天空,却被自身低他们一等的起点,内心困扰着、胆怯着、小心翼翼着,从而再无法敞开胸怀体验青春、体验同窗情谊。

来了朋飞之后,大家在这个人挤人似乎连空气都要竞争,才能获得呼吸一般的城市,谁还会有心情感受青春友谊…

似乎这儿的人,都早已忘记,大家都还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

。。

所以,一听说林兰还在朋飞,小娥工作稳定后,第一时间就想到要联系林兰。她太怀恋她们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对打打闹闹的日子了,在朋飞也只有林兰才能让她找回那份沉封在记忆深处的情怀。

张石凯却说,林兰现在是豪门少奶奶,不会再搭理她这个寒门旧友的。

“不会!”

小娥相信,林兰生活环境会变,她的性情却不会变。

这就是知己好友吧!不论怎样,她就是了解你,就是相信你。

事实上,林兰也确实没让小娥失望。毕业典礼之后,小娥再过来朋飞,给林兰打的第一个电话,她就知道了,

“我年初就过来了,不过一直忙着找工作,后来又回学校办毕业手续,现在这不,一安定下来,就马上联系你,一定要见到你,好想你了…”

而林兰的反应,更是比小娥还要激动百倍。她接到小娥电话时,就说必须马上见面,即使知道在同个城市,她都还是狠不得坐火箭穿梭到小娥面前。还是小娥说工作忙,要等到休息日才能见面。

。。

不过,林兰的变化还是有的,是在她的外形上。

学校里的林兰,朴素,纯洁,淡雅,又有些青涩,总是窃窃的羞羞的,像她自己那时候最爱放手心把玩、静静等待绽放的栀蕊。

如今的她,依然是身着最普通的T桖和牛仔裤,却再难掩那越发养眼娇媚的俏容。出尘的气质,肤色一如以前的粉白、细嫩,又添了几分由内往外透出的红润,比之前的她多了这份娇媚。包臀的裹身粉T桖,细腿淡色紧身牛仔裤,将已然成熟得更加凹凸有致的身形显露无疑。傲人的双峰,丰满得如两年间又再次发育过一般,相较以前,已经不似同一人所有。纤细的腰身倒是没变,可随之而下紧翘突显的臀围,将曾经那个虽小有凹凸却还是略给人单薄感的林兰,又一甩千里。

工业园门口,人多闷杂的氛围,丝毫也挡不住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如火风情。像火焰般耀眼,小娥又不觉得灼热,因为她是林兰呀!

。。

林兰正在那儿,不自然的用脚尖蹭踢着地面。

以前她就有这个小习惯,等待时,尴尬时,激动时,心不在焉时…现在依然。看得小娥格外熟悉、格外激动。

如果学校时的林兰是栀蕊,那么走出校门两年后与小娥重逢的她,让小娥看到了那朵栀蕊的盛开,娇艳欲滴,盛开的淡粉色栀子花!

对,是粉色的,淡淡的粉。尽管小娥从没见过粉色的栀子,可是她就是这么觉得的。林兰一直如栀子,温馨、淡雅、安静,现在又多了份娇艳。

。。

林兰眼神扫描处,终于是发现了谢小娥。

人群中她唯一熟悉的一张面孔。

应该也是这整个朋飞市,除了徐夕林外,她唯一熟悉的吧。

林兰的这两年,性格依然内向孤僻。

好在,徐夕林从不给她压力。

。。

林兰原本静若止水的脸上,瞬间迸发出激动不已的喜出望外,像是溅出的一朵大水花,

“谢…小…娥…”

超级大声地吼着,将最心底的思念都喊了出来。眼睛睁得老大老大,大得像是那声巨吼是从它那儿发出来的。

声音再大,也还是被稀稀囊囊的人流所淹没,来往急匆的人们无从注意这声尖叫。但是,对这个性感娇艳的女人,大家还是会投来不少短暂驻足的眼光。人们一边惊愕于她的娇艳,一边又诧异着,她的养尊处优与这儿环境的格格不入。

。。

“林…兰…”

小娥叫得更大声。

因为她的想念一点也不比林兰的少,而且她的嗓门一直就比林兰的要大很多。

大嗓门,一直是谢小娥的独门绝技。

这是夏夏以前说的,

“小娥呀,人未至,声先来,而且,还经常见不见其人都能闻其声…”

谢小娥和林兰,两人激动地相拥抱,才没心情搭理路人诧异的眼光…

。。

一路上,两人寒暄着近况,

“你变了好多呀,我差点没认出来,瘦了好多。”

“唉,这地方待着,瘦是好的了,老了才是!”

“哪有呀!”

“哪有你舒服呀,你们徐总是把你泡牛奶里养着吗?这皮肤,晶莹剔透吹弹既破的,是要嫉妒死我吗!还长高了,以前好像没有比我高很多吧,现在看着都有夏夏高了。”

“是鞋子高,内增高的。”

林兰被小娥夸得无从应对,羞羞地答着。

“你以前不是不穿高跟鞋嘛,嫌脚痛,最烦高跟鞋吗?”

“徐夕林比较高嘛,跟他在一起,不穿不够和谐,现在穿习惯了。不过也是内增高的,那种细跟的还是穿不惯…”

“别提你家那个高富帅了,让人没法活了。

……

你的这脸蛋,是化妆的效果吧,这么粉嫩?你现在是也开始化妆了吧?”

小娥忍不住伸手掐了掐林兰的脸。

“没有了,我又不会化,徐夕林他也不要求我这些的,他知道我不喜欢…”

“知道了,知道你有个好男朋友,会疼人,别显摆了啊。”

小娥冲着林兰死劲做着鬼脸,打断她的话。

。。

之前通电话时,小娥知道了,林兰和徐夕林两人还没有结婚。

徐夕林这些年一直工作很忙,他与林兰商量,等公司运行进入轨道,他就可以彻底轻松下来。到时候他的人生只做一件事情,就是陪着林兰执子之手与子共白头,然后两人再生几个孩子,共享天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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