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之后,我有些后悔我做出的这个决定。
不光是我,我估计陆恒也很后悔,因为宠物医院里的一只白色的小博美在他腿上尿了,正好尿在他裤裆上,他一边气得跳脚一边在我耳边大吼大叫:“我靠!这让少爷我怎么出这个门?!出去别人要么以为我小便失禁,要么还以为我梦遗了呢!”
医院里的小姑娘听了他的话都羞红了脸,我看着他身前那一块尿渍,违心地安慰他道:“也没那么严重了,这尿的形状还挺新奇抽象的,搞不好别人还以为是什么新潮流呢。”他的脸抽了抽,我又轻松地宽慰道:“而且还有一个好处,你看,这只博美是公的,它在你身上尿了,你就带上了它的雄性气息,一会儿出去你就能吸引很多漂亮的母狗了。”
陆恒他听完我的话之后,意志坚决地表示一定要等裤子干了再走,但是宠物医院里又没有吹风机,只有给猫狗吹毛的大型吹水机,一吹起来估计他得换个发型出去。所以他就只好郁闷地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拿着几张纸慢慢地把裤子扇干。我觉得坐在他旁边一直盯着他扇他的裤裆也挺尴尬的,就把包丢给他让他看着,自己跑去帮店员给一只金毛冲澡。
打泡泡打到一半,店里的小护工跟我闲聊起来:“叶小姐,最近你工作很忙吗?好几个月都没见你过来了,我们都还以为你搬走了。”
我说:“哦,最近是有点事情。怎么了,你们很缺人手吗?”
她说:“也还好,最近被人捡来的猫狗不是很多,生病住院的也跟原来差不多。只是之前你一直过来照顾的那只牧羊犬,察察,你记得吧?它前两个月被人领走了,我们想告诉你,但是一直没见你过来。”
我顿了顿,说:“哦,这样啊。”
她说:“是啊,之前把它送来的人,突然来把它领走了,说是它主人回来了。”
我又说:“噢,那很好啊。”
她撇撇嘴道:“希望是吧,之前那家人把它扔在这里两年多了都不管不顾,别说打针吃药的钱,就连饭钱都好久才交一点。结果把它带走的时候,居然还特意让我们给那只狗做了一整套美容,做那么多表面功夫有什么用啊,那狗都那么老了,多花点钱照顾一下它的健康还差不多。”说着看了我一眼,“叶小姐,你怎么那么平静啊,你一点都没有舍不得吗?”
我呵呵地笑了两声:“也没什么,它回到主人家,总比整天孤零零地呆在医院里好吧?你不要担心,我相信它主人会对它很好的。再说了,这些都讲究缘分,我来这碰到它是缘起,它走了就是缘散,如果有缘的话肯定会再见的。”我一边说一边觉得自己真像个诗人,又想了想:“对了,那只狗走了以后,留下的那些蛋□□啊肉条什么的,你帮我分给别的狗吧。”
她点点头答应了我,我帮她把那只大金毛冲干净,又吹干了毛,接着去帮两只双胞胎哈士奇称了体重,还清理了几个笼子里的卫生。然后我看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回去找陆恒。他的裤子已经干了大半,但还是苦着一张脸,指着旁边笼子里的那只博美问我:“它为什么一直冲我瞎哼哼?我都还没抽它呢,它好像还有理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它在跟你交流感情,狗都是靠尿来圈地的,它尿了你,从今以后你就是它的人了。”
陆恒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我低头看了看,说:“诶,你拿我手机干嘛?”
他也低头看看,把手机递给我:“哦,刚才它响了好半天,你在里面听不见,我就帮你接了。”
我接过来说:“是谁啊?”
他说:“不知道啊,陌生的号,我喂了老半天也没人说话。”
我低头一看,果然是个不认识的号码,就说:“噢,那不管了,可能是诈骗还是传销的。”
陆恒站起来拍了拍裤子,看样子是准备走了,我趁机说道:“这回你相信我了吧,我真的是爱心小天使,每天下班以后,我都在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以后下班你就别再跟着我了。”
他挑起眉毛瞟了我一眼,突然阴恻恻地笑起来:“那怎么行?你每天都燃烧自我奉献社会,我也得陪着你蜡炬成灰泪始干啊。”
我一听立马两眼一黑,悔得肠子都青了。说得好听,还泪始干呢,我看干了的屎他都不敢去捡。如果让他每天都跟着我,那我还搞个什么,估计真的要一辈子都要呆在狗保姆这个生物链的底端了。
我指着他的裤子好心地劝道:“你是说真的吗?你可要考虑清楚,你就不怕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几次让你有心理阴影,从此尿频尿急尿不尽啊?”
陆恒又义正言辞地表示,为了造福社会,他不介意效仿古代的公务员,别说是裤子这种身外之物,就是裤子里面的东西都是可以牺牲的。我顿时感到很绝望。
从宠物医院出来,已经快到十点,陆恒说要送我回家,我想了一下,觉得都已经这个点了,黑茶刚才也已经喂过了,也就没什么正当理由再去顾林昔家里,还不如回家洗洗躺平。何况我昨天已经没有换衣服,要是今天再不回家换洗,就要变成腌咸菜了,于是便欣然答应。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从午饭后就开始苦思冥想着下班时如果再遇到陆恒该怎么躲过他,其实有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早退,但是这会影响我的全勤奖,所以我不得不转而考虑别的办法,比如把我们办公室里的锦旗扯下来蒙个面什么的。但是这个计划也未能得到落实,因为在离下班时间还有十分钟的时候陆恒就已经来了,还跟我显摆他准备了一套他上学时候做实验穿的白大褂,以防止昨晚那种惨剧的发生。
我没办法,只好在下班后又带着他去了昨晚的宠物医院,看得出来医院里的女医生和小护士们都挺开心的,昨天的那只小博美估计是跟他尿出了阶级感情,也一晚上都跟在陆恒身边打转,他一摸它它就露出肚皮打滚,搞得陆恒特别自恋,频频地向我抬下巴炫耀,说:“琰琰,你看我多遭这些畜生喜欢?”
我说:“是啊,物以类聚么,这些畜生那么喜欢你,说明你跟它们有着相同的特性。”他也不生气也不跟我斗嘴,沉浸在他爱心小天使的角色中,表情幸福得仿佛连人格都得到了升华。
就在陆恒去帮小博美量体温的期间,我偷偷给陈嫂打了个电话,麻烦她帮我喂一下黑茶,她哀嚎了半天,说她怕得要命,问我为什么不过去,我只好无奈地告诉她我和一个小伙伴在医院里做义工,她被我无私的人文精神所折服,终于答应冒着生命危险去帮我喂狗。
当晚又是忙活到深更半夜,结束之后,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颓败得像感染了犬瘟,陆恒却还像打了鸡血一样,披着他那身白大褂跳来跳去,像个刚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病人。我觉得再这样下去实在不行,虽然我现在是在顾林昔家里当个狗保姆,但那只是权宜之计,并不代表我的人生目标真的是当个狗保姆。回到家后想了半天,我决定找一个具有丰富人生经验的人咨询一下,看看能怎么摆脱他。
于是我打给了任静,虽然已是深夜,但她还是耐心地听我说完来龙去脉,果然不愧是我的生死至交。
但是听我说完她就笑了,不可思议地道:“有没有搞错,你还没放弃啊?”
我茫然地道:“我放弃?我放弃什么,我说的是你帮我想想怎么让陆恒那小子放弃啊。”她却安静了好一阵,我又想了想,忽然明白过来她省略掉的那个宾语是顾林昔,又莫名其妙地道:“我为什么要放弃啊,我这不是挺有进展的吗,你刚才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说啊?”
她轻描淡写地道:“我听了啊,不就是你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地留宿过夜,故意跟人家撞了个满怀,又趁机献殷勤地帮人家上药制造亲密接触的机会,但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么?”
我顿时哑了几秒,心里有些不服气,但是不得不说,任静的目光真是十分犀利。仔细回忆一下,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我为自己辩护道:“虽然截止目前的确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进展,慢的进展虽然比不上快的进展,但好歹也是进展。”
她却完全不理会我绕口令一样的自说自话,接着说道:“暂且不从道理层面去评价你这样对不对,单从技术层面上来说你就已经错了,穷追猛打不如若即若离,送上门的比不上吃不到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么?”
我想了几秒,伤感地道:“若即若离恐怕不行吧,这种战术不是只适用于对方也对你有点意思的拉锯战中么,可他巴不得我滚得越远越好呢。”
她叹气道:“这就是我要同你说的,如果他真的哪怕有一点点喜欢你,那他肯定受不了你对他若即若离,总会露出些端倪。但如果你是死是活跟他都没什么关系,你再一味追着他跑又有什么意思?你自己想想,你已经有两天没去他家了吧,你不是还跟他说你要每天帮他上药么,但你看他有半点稀罕么,他连半点反应都没有,你觉得他有一星半点的紧张和在乎你么?”
任静的每句话都锐利得像针,她一边说我一边感觉自己在放血,血放多了人就有点虚,人一虚就不太说得出话。她见我沉默那么久,又叹了口气,尤不满足地说道:“我本来不太想告诉你的,但我也不能看你病入膏肓还见死不救,其实我今天见过他。”
我愣了愣:“什么?”
她说:“我爸有个朋友的珠宝店开业,邀请他去剪彩,我爸没空,我就代他去了,顾林昔也去了。”
我反应了片刻,似乎印象中也知道这么一回事。电话那头的声音接着传过来:“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去的,跟谁去的也不用我说了吧?总之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真是太适合今天婚嫁的主题不过,两个人站一起就是活生生的代言人。这些报纸上网页上都会登的,你要是想自虐,可以去搜来看看。但是我可以再告诉你一个媒体不会登的消息,今天展览完以后,顾林昔把一对祖母绿的翡翠耳坠买下来了,他买的时候我就站在离他不到五米的地方,店员指着林纾蕾问他这是不是送给女朋友,他就笑,又问他是不是求婚礼物,他就淡淡说,‘不算吧,这只是她喜欢的小玩意儿’。我的天,什么叫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阿琰,你不知道,那可是整个婚嫁系列里面最贵的一件首饰,是真正的镇店之宝。”
我说:“是么……”
她劝我:“是啊。你看,其实感情就是这样,他要是哪怕有一点喜欢你,不用你追着他跑,他自然会来追你。”
我不说话,她又劝我:“你对他用心良苦,他对你满不在乎,你就开心了吗?趁着自己还没陷太深,还是早点放手吧。”
我闭上了眼睛,她再劝我:“你现在放手,他对你或许还会有些感激,或许以后还会记得你。你如果真的喜欢他,难道你不想他高兴?成全不了两个人,不如成全一个人。”
快乐是可以被分享的,痛苦却只能是叠加的。此时此刻,不论是理智还是情感上,我觉得我都不能再听下去了,否则我就会开始怀疑人生,刚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任静却又劝了我最后一句,我不得不承认,如果之前的话是利箭,那么这句话简直就像是利箭上还带了剧毒,终于狠狠地,正中了我的心窝。
她说:“阿琰,你就不要再傻了。他一直在你的世界里,你却从来不在他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