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尹明白卫东篱口中的“不简单”,是指白唬吃人一事有些不简单,但他却仍然不明白卫东篱的意思,到底是救白唬呢,还是不救?他捏着冷汗,再次请示道:“眼下,已有不少高手开始在都城中转悠,想要寻到白唬,剥其虎皮,去换取赏银和挑选宝贝的机会。属下愚昧,不知道王爷的意思是……”
卫东篱狭长的凤眼微挑,若有若无地扫了萧尹一眼说:“本王的东西,谁还想妄动不成?”
萧尹立刻抱拳,领命道:“属下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定然将白唬寻到,护其周全。”
卫东篱端起茶杯,送至唇边却并不喝下,转手将茶杯砸到地上,恨声道:“让它先吃些苦头,然后再给本王拖回来!”
萧尹吓得腿一软,忙应声退下,去四处寻找白唬。看来那只白唬算是把王爷给惹火了。
萧尹离开后,一只通体乌黑瓦亮的大雕展翅飞来,从窗口处飞入,围着卫东篱轻盈地滑翔了一圈后,如同乖巧的鸽子般轻轻地落在了他的手臂上。
卫东篱取下它腿上绑着的密函,看完后以火焚烧。
燃烧着的火焰顷刻间将密函吞噬,打个旋儿掉落到地上,将所有的秘密都烧成了灰烬。
卫东篱重新闭上眼睛,缓缓勾起一抹嗜血的笑颜,如同呢喃般吐出一句话,“皇兄,你还真是不放心臣弟啊!”
孔千欢虽说变身为白唬后不能口吐人语,但却一直能听得懂人话。所以她自然知道有许多人在找自己,想要活剥了她的一身虎皮!
她这一年四季就这么一身真皮大衣,怎么可以让别人剥了去?!
孔千欢一鼓作气地钻入煤堆里,将一身白毛染成了黑色,也算是小小地乔装一下吧。
眼瞧着寻找她的人是越来越多,孔千欢只能小心行事,东躲西藏。白天,她不敢出去觅食。晚上,她不敢放心大睡,就怕打起了呼噜,引来那些窥视她皮毛的人。
想一想,这当老虎的日子怎么就过得这么憋屈呢?难道说,是因为她做人时太牛气,所以当老虎时就只能被拍?
郁闷!
如果她真吃了张员外家的幼子,那么被人追杀也算是情有可原。可她明明没有!怎么能平白无故地冤枉她呢?
虽说她曾经拍花了一名酒鬼的脸,使其横死,但那醉鬼实属罪有应得!再者她也没想到自己能一巴掌拍死人哪!
至于其他两名醉鬼,则是死于意外,又与她何干?
好吧,她承认,有些人家饲养的小母鸡是她偷的,但她真的没有伤害过人哪!
孔千欢十分怀疑,在这都城之中是不是还藏有另一只白唬?那只白唬在为非作歹,却连累她遭殃!
孔千欢在发出一百零一声叹息后,抖了抖身上脏兮兮的皮毛,忍受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在夜色的掩护下走出了藏身之所,打算给自己找些可口的饭菜。
也许是因为白唬伤人事件很恶劣,所以人人自危,家家关门落锁,导致孔千欢无法觅食,只能忍受着腹中饥饿。
她仰天长叹,暗道:难不成这些人非要逼着她去垃圾堆里找吃的吗?或者这些人是想逼她兽性大发,扑倒人类,啃其大腿?!
孔千欢气呼呼地瞪了一眼清冷的月亮,越发想念酱猪头的味道。
她想去找百里凤和百里岚,却又知道此举不妥。他们两人的王府一定早已被人监视了起来,就等着她出现,然后将其套上麻绳,剥下虎皮,送给张员外。
孔千欢思前想后,决定还是回到赌馆吧,也甭管胡狸那张惨白的小脸,直接找到囚奴就好。
孔千欢想到囚奴,只觉得心头一暖,忍不住唇角上扬。
她走投无路的时候,也许只有待在囚奴的身边,才算是安全的吧?她知道囚奴这个人虽然低调,但武艺却十分高强。而且最重要的是,囚奴是个念旧情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用一条蛇皮当腰带,系在腰间那么多年。
孔千欢借着黑夜的掩护,悄然无声地来到了“金灿灿赌馆”的门外,寻到一处敞开着的窗口,纵身一跃,跳入赌馆,偷偷摸摸地趴上楼梯,来到了囚奴的房门口。
虚掩的房门,由缝隙里透出烛火的温暖光晕,使孔千欢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情感,就仿佛只要推开那扇门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家,得到爱人的温暖。
她抬起爪子,想要拍拍房门,却又害怕吵醒睡在旁边房间里的胡狸。她放下爪子,改用脑袋拱开房门,然后悄然无声地走了进去。
烛火旁,囚奴正在低头写着什么。当孔千欢走进他的房间时,他非常从容地放下笔,转头看向孔千欢。看他的样子,似乎是一直在等着孔千欢的到来。
孔千欢试着对他笑笑,可无论怎么笑,都觉得自己的表情很尴尬。
囚奴伸手揉了揉孔千欢的大脑袋,压低声音问:“你知道我是谁,对不对?”
孔千欢立刻将大脑袋拱进囚奴的怀里,撒娇地蹭着,使劲儿地点着头。
囚奴轻叹一声,拍了拍孔千欢的大脑袋说:“你为什么总能让自己变得那么狼狈?明明是只百兽之王,却偏偏受尽欺负。”
孔千欢抬起头,用眼神交流道:哥们儿,有些事儿实属一言难尽啊!不说也罢!咱还是解决一下燃眉之急吧!
她用爪子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告诉囚奴她饿了。
囚奴勾起唇角,让她噤声等候,然后推开房门向厨房走去。
厨房门口,囚奴与迎面走出的胡狸撞了个正着。
胡狸傲慢地扬起下巴,仿佛不屑与囚奴说话。他直接走向二楼,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关门、落锁,动作一气呵成。
囚奴并不在意胡狸的态度,而是无所谓地走进厨房,找出两只烤鸡,拎到楼上喂孔千欢。
孔千欢吞咽着烤鸡,感动得差点儿热泪盈眶。她暗道:我果然挑了个好男人啊!就不知道当他知道我就是孔千欢时,会不会有勇气和我滚床单咧?
当孔千欢将两只烧鸡悉数吞入到肚子后,囚奴却拔出了一柄大刀,沉声对孔千欢说:“吃饱后我送你上路。你的虎皮,我要了!”
孔千欢愣了,低头看了看自己那黑乎乎的虎皮,又抬头看了看极其认真的囚奴,不明白他要自己的虎皮做什么。难道说,他想给自己弄身有面子的行头?那也不用剥她的虎皮吧?说实话,总穿这一身,她自己都腻歪得很。
囚奴见她不解,便解释道:“我要张员外的一样东西,必须拿你的虎皮去换。”
孔千欢眨了一下眼睛,冲着囚奴一龇虎牙,还以为他和自己开玩笑咧。然而囚奴的认真并不掺假。孔千欢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她不敢置信地望着囚奴,实在无法相信这个人会为了得到张员外的一件东西,而对自己痛下杀手!
囚奴那双黑曜石般的眸子看起来波澜不惊,却在孔千欢的注视下滑过一丝歉意。
孔千欢有些心痛,缓缓地站起身,在屋子里来回地走动着。
如果她此刻可以开口说话,她一定会质问囚奴,到底是东西重要,还是她的性命重要?!
我们远的不说,就说最近发生的事儿。自从他破棚而入,她便救过他两次性命!好吧,她承认,如果细算,她只救过他一次性命。
他奶奶的!他竟然要剥下自己的皮大衣,去换张员外的狗屁东西!
难道他就没看出,她对他的心思,不一般?!
好吧好吧,就算囚奴不知道他眼前的这只白唬就是孔千欢本人,但至少他们也曾一同在深山老林中生活过,有过共患难的经历。不是她小气,但是囚奴确实啃过她不少牛肉咧!
这人,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