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第二十八章(1 / 1)

这个世界最美源于误会,最啼笑皆非也是出自误会。

何之洲左手拿着手机,右手自然垂着,烟还没有灭。因为林煜堂的一句话,他除了咳嗽,指尖颤抖,燃着的烟头差点烫到了自己。

“等等。”何之洲开口,也急了。

另一边林煜堂真是一时心急才吼住这句话。他只希望沈熹能清醒过来,不要再执迷不悟,只是话音落下,他自己也听出了一丝怪异感。

他明明是要在何之洲那里把沈熹抢回来,只是这话说出来,更像是他要跟沈熹抢何之洲……林煜堂头疼欲裂,他稍稍平静下情绪,不厚道地把猴子和壮汉全部拖下水,纠结万分地开口说:“熹熹……何之洲他还喜欢猴子。”

卧槽,还有猴子?何之洲快又是一阵咳嗽,心肺都快要呛出来。

林煜堂生怕一根筋的沈熹被何之洲骗了,所以也顾不得室友之情,他继续说:“……可能还有周辰。”

居然还有周辰……壮汉?

何之洲只觉得眼前一黑,他几乎要倒地不起了。良久,他尽量让自己淡定下来:“林煜堂,你对何之洲有误会。”

“误会?”林煜堂可不认为宿舍里发生的一切是误会能解释的。他今天既然打算跟沈熹说出来,已经前前后后地把所有的问题都想清楚了。等沈熹不再跟何之洲闹下去,他就立马搬出921宿舍。

林煜堂要继续说下去,先被何之洲打断了。

“林煜堂,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何之洲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更不会喜欢上任何男性,不管是你、猴子还是壮汉。”何之洲一口气说下去,只是稍快的语速还是泄露了他气急败坏的心情,他接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推测,不过我建议你不要再往这方面想象了,因为这与事实是相违背的。”

想象?沈熹居然说他在想象,他有病才会想象何之洲喜欢上自己啊!林煜堂恨不得立马拍醒沈熹的大脑。还有她刚刚说什么,她怎么可以如此明确表明何之洲是正常的男人。

“沈熹,何之洲是变态,他真的不正常了!”林煜堂用生命强调说。

“是么?”何之洲口吻有点寡淡下来,他抬起头望了眼湛蓝的天际,耳边除了聒噪的蝉声,远远还飘来沈熹给小家伙们练舞的声音……

再次开口,何之洲声音比之前还要淡漠,“林煜堂,何之洲正不正常我很清楚。”说完,干净利落地挂上了电话。

林煜堂差点将手机砸在了地上。

何之洲灭了手中的烟,然后从后花园走出来。他手中有烟味,去练舞房之前,先在花园最左边的一排水池洗了手。

练舞房在二楼,他循着音乐上楼,然后推开6号教室。教室铺着七彩的泡沫垫,室内音箱播放着轻快可爱的音乐,里面的沈熹坐在一群小家伙中间,一会歪头,一会拍手打着音乐的节拍。

有两只小朋友做动作不认真,沈熹将他们单独拎出来罚站,两只小朋友将屁股对着沈熹站在墙面,过了会,偷偷朝门口的何之洲眨眨眼。

沈熹看到了他们的小动作,转身就看到了立在门口的何之洲。

下面有一段动作是两个小朋友配合,沈熹正愁没人配合自己,她看到了何之洲,立马招呼他进教室,然后对小朋友说:“这个动作哥哥和姐姐给大家表演一遍,你们一定要仔细看。”

何之洲瞪沈熹。

沈熹直接拉过他的手:“将头往左歪一下。”

何之洲抬了下眼皮,就站着不动。

装酷对吧,没关系。沈熹对付何之洲有妙招,她直直地瞅着他看,然后卖萌地将嘴巴撅起来。何之洲最受不了她这个动作,为了阻止她,再过分的要求都会答应。

果然,画面太美何之洲不忍直视,他生硬地将头往左歪了一下。

沈熹立马配合地往右歪着下脑袋,然后拉着手绕了一圈。这是小朋友的舞蹈,动作幼稚又简单。整个过程,何之洲有点被动,也有点接受。他眼里是“自己”的傻逼模样,脑里已经能自动切换成沈熹卖萌的样子,心里的抵触就更少了。

沈熹看何之洲走神了,踩了他一脚,何之洲抬眸看向眼前人,立马清醒回来。

上午的时间走得很快,沈熹很快跟小朋友们道别了。临走前,有个调皮的男孩弯着眼睛问她:“哥哥,你是沈熹姐姐的男朋友吗?”

沈熹搭上何之洲的肩膀:“不,我们是……有缘人。”

有缘人……何之洲冷嗤一声,转身走在了沈熹的前面,沈熹拎着包追上他,灿烂地凑过脑袋说:“何之洲,今天谢谢你。”

何之洲没说什么,过了会,他冷淡开口提醒说:“沈熹,你在男宿舍注意点。”

有些话何之洲点到为止,沈熹也能明白一点,她点点头保证说:“我绝对不会影响你的室友关系,猴子壮汉包括……林煜堂都很喜欢我。”林煜堂是她多加上去的,只是为了让何之洲对她更加信任一点。

都很喜欢她……何之洲立马想起林煜堂那句“他喜欢的是我”,他好不容易压抑下去的脾气立马冒出来了。怒气填胸,他直直看着沈熹,眼神冷得像是在放冷箭。

沈熹往后退了两步,何之洲直接将她推到了墙上,左手抓上她肩膀,手关节“咯吱咯吱”的响着,一副要行凶的模样。

沈熹真有点被吓着了,半蹲□体,弱弱地叫了一声:“何大哥……”

何之洲彻底冷面冷心了,他狠狠捏了一把沈熹的脸:“沈熹,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吗?”

沈熹立马想到了“壮士割腕”四个大字,她小心翼翼开口:“何大哥,你怎么突然就……”

“突然?”何之洲打算给沈熹一个教训,他轻哼一声说,“你觉得突然么,我已经纵容你很久了。”

怎么会很久了呢?沈熹越蹲越往下,一米八几的身体蹲得只剩下原来的一半高。终于仰着头,又贱又搓地质问何之洲:“难道何大哥您当女人当上瘾了,这辈子都想当女人,所以今天就想毁尸灭迹不成吗?”

呵呵呵呵……

何之洲最后还是敌不过沈熹,只能调整自己的情绪。沈熹看何之洲缓了缓脸色,一溜儿就跑到他前面去了。

她现在是长腿欧巴,跑得就是快。

何之洲立在后头看得无奈又头疼,过了会他对前面的人说:“要在外面吃点再回去吗?”

前面的人慢悠悠地停下来,虽然没有转过身,不过背对着他举起了左手,做了一个“ok”的动作,随后走了两步,“帅气”回头说:“正有此意!”

——

下午,沈熹陪何之洲学习,不,应该说是应付课程。

最后一堂大课,她光明正大地带着何之洲坐在教室最后面。像这样的大课,女朋友过来陪同上课并不奇怪。

沈熹上课永远是乖宝宝的模样,这是她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虽然她一点也听不懂前面老头教授在讲什么;倒是何之洲这位正主,背靠椅背玩着手机游戏,懒散十足。

何之洲转头看沈熹一脸认真的模样,有点不明白:她至于吗?

沈熹抄老教授写在黑板上的笔记,这样的大课,认真的同学没多少,老教授一眼就看到了最认真的一个,立马抽沈熹回答问题了。

何之洲叹了口气,“嗖嗖”地在本子上把题目写出来,快速递给了沈熹。沈熹站起来清清口气,抑扬顿挫地把答案念了出来,跟念诗一样。

教授狠狠赞扬,全班鼓掌。

只有何之洲撑着额头,痛苦不已。她有必要把一道理科问题,念地跟小学语文一样么?还有她念错了一个符号,这群人都听不出来吗?

何之洲心如死灰地闭上眼睛,最近他总结出一件事,他现在解决痛苦的唯一办法就是,当自己死了……死了……

还是死了好啊!

沈熹继续认真听课,中间只开了一会小差,就是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指着前面口沫横飞的老教授,悄悄问何之洲:“为什么壮汉猴子都叫他十五瓦灯泡呢。”

何之洲轻咳一声,凑在沈熹耳边:“你看他脑袋。”

沈熹恍然大悟一声:“我知道了,他脑袋像电灯泡。”

“不是。”何之洲再次倾过身子,继续解释,“十五瓦灯泡,有点光。”

沈熹抬头看向老教授快秃了的头顶,忍不住咧嘴笑了,结果嘴巴刚翘起来,大腿就被掐了。

呜呜……疼!

老教授布置了很多作业,沈熹和何之洲在食堂吃了饭,一块儿去了图书馆。有些事落在猴子和壮汉眼里,觉得老大和沈美人或许可能大概maybe是认真的吧……

落进林煜堂眼里,只有三个字——心已死。

——

图书馆的自习室里,何之洲写这两天的作业,沈熹无聊地看图书馆里的。何之洲扔了一个小纸团过去,沈熹抬起头。

“你不背背单词?”何之洲发问。

沈熹笑了下,一副“你真会开玩笑”的样子,她对何之洲说:“不是有你吗?”

“这可不一定,说不准明天咱们就各归各位了。”何之洲无情说道。

沈熹只好不甘心地拿了一本英语四级词汇,她趴在桌上,也开始记记背背。自习教室时而安静,时而有翻书和讨论声。沈熹不经意抬起头,总能看到何之洲帅气的转笔的动作。

学习有两种境界,一种是学渣,一种是学霸。学渣写作业是一边抓头发一边咬笔头,比如她;学霸写作业是一边看题一边转笔,中间还能跟人发个短信,比如对面的何之洲。

沈熹想到了最近开通的“在河之洲”的微博,觉得要发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吸粉,她想了想,拿起手机对着四级词汇本拍了一下,然后发表文字——“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很快,立马有人来抢沙发了——“何神四级还没有过吗?”

沈熹回复说:“不,我只是在鼓励你们。”

——“谢谢何神的鼓励,跪谢跪谢,保佑我这次一定过。”

……

当学霸的感觉真好!沈熹放下手机,对何之洲说:“何大哥,我去上个厕所。”

何之洲点了点头,随□□代说:“去吧,别走错了。”

“放心,错不了。”沈熹跟他保证,然后轻手轻脚地走出了自习室。

沈熹离开后,何之洲扫了眼沈熹放在桌上的手机,手机不停又消息进来。他伸手拿过来,然后他就看到了“在河之洲”的微博。

“在河之洲”个人说明:“爱生活,爱学习,做一只快乐又幸福的学霸。”

何之洲的手抖了两下,大脑马上跳出一句话:“这次不要不忍心,直接打死!打死!”

……

凌潮汐要回去了,临走前她还是找了林煜堂。学校对边的的冷饮店里,凌潮汐给自己点了一杯西瓜汁,林煜堂依旧是老习惯,对服务员说:“青柠红茶。”

凌潮汐抿了下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潇洒一些,她说:“班长,既然我过来了,就想要个答案带走。”

林煜堂修长的手指碰了碰桌上的红茶,他平静地看着凌潮汐:“潮汐,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跟沈熹分手了。”

凌潮汐两只手都快揪在了一起。

林煜堂背靠椅背,说话的声音依旧不凉不淡“我妈从我是一个薄情鬼,对谁都笑眯眯,其实心比谁都凉淡。所以你别喜欢我。”

凌潮汐走了。

林煜堂骑着车回男宿舍,一路的林荫大路,夏夜凉风拂面,一些岁月往事仿佛跟着夜风吹进他心里。他想起沈熹小时候有一次许生日愿望,她说:“我希望大家都喜欢我。”

当时他就奇怪沈熹的想法,为什么要大家都喜欢自己呢,喜欢是一种付出。别人喜欢你,对你好,你就要回应这种喜欢,活着不累吗?

后来他稍微想明白一点,沈熹是热情的红色,与他是全然相反的两个人……

林煜堂将车停在了宿舍楼下的车棚,他走进宿舍时,楼下的宿管阿姨让他签一下到。他走上前,接过宿管阿姨的签到表,找到了921寝室这里。

每天的签到框框里,有猴子留下的字迹,有壮汉的,还有……沈熹的?

林煜堂只觉得自己一颗心真要跳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周五愉快~~~

然后今早送分了,大家有收到吗~~想要积分的童鞋留言写个jf~~然后大珠希望咱们都是“爱生活,爱留言,做一只快乐又幸福读者”~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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