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肖马看来,姗姗可能是他遇到的,最让人不知所措的女孩。
这天,天将要黑下来的时候,肖马独自趴在栏杆上眺望森林。其余人都在房间里研究着自己的能力或者交流着使用幻气的经验。而他听了半天,完全没有找到共鸣之处,索性便提出要一个人待一会儿。
“好吧,要是遇到了人,记住我们的身份,不是怪物猎人或者探险家,只是赏金公会的佣兵。”艾菲头也不回地提醒道。
怎么连她也开始跟冯深一个德行?我到底干了什么,让大家对我的印象都这样差,好像我是个可爱的呆逼?
林涛阵阵,湿热的气味让肖马脑袋昏昏沉沉。他又一次开始寻找起自己体内的黑色幻气。
按照冯深传授的经验,幻气这东西,就像存在于血液之中,要用全身去感受它,去沉浸其中,而不是一点点地在身体里搜捕它,或者试图去完全地掌控它。
可是,不论什么样的方法,用在自己身上时,好像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肖马仰面,长长叹了口气。转头时,却无意间发现一双眼睛,就快要凑到自己的脸上。他吓得往后跳了一大截,握住扶手才不至于摔倒。
那双眼睛灵动得像一池秋水。少女的脸蛋也十分姣好。虽说肤色并非娇嫩的白,而是麦黄的颜色,却反而给她着上了层别样的异域风味。
“我叫姗姗,大人你在干嘛呢?”名叫姗姗的少女笑了起来。声音如溪流涓涓,温柔动听。而那眼波的一阵荡漾,差点把肖马的心都荡化在了里面。
肖马看看天又看看地,转身靠了靠栏杆,又转回来面对森林。
最后,他不得不胡乱说道:“思考一些……人生。”他真羡慕冯深,有那总能够掌控话语主动权的能力。
“人生就是如此了,还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呢?”姗姗偏头道,戏谑的笑毫不掩饰地挂在脸上。可是肖马不仅没有觉得受到冒犯,反而认为她显得更加调皮可爱了。
“呃,才活了这么几年,不到人生的四分之一,要思考的东西还很多呢……”
“噢,是吗?看来大人们想的,和我们这种小人物所考虑的,果然不一样呢。”姗姗稍稍收回点嘴角,但依然笑着。
她往肖马身边挪了挪身子,显得十分自然,就像是在和自己的老朋友谈心。
黄昏的日光很浓稠,懒散地在她身上铺洒开来。
“活了快两百年啦。从懂事开始,一百多年过去了,还这么年轻。我现在唯一想要的只是快点老去啊。”
这时,肖马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这个世界的人岁数可不像自己一般少。光阴如梭的道理,在自己所属的那个世界,是无可辩驳的真理,在这里却并不实用。
好在姗姗似乎没有发现什么猫腻。
“只要是活着,不都挺好吗?如果终要一死,多活一天不等于白白赚了一天的时间吗?”肖马试着安慰对方。毕竟,眼前的少女是这么漂亮,闻起来更有一股雨林的味道。
姗姗轻轻把手搭在了肖马肩上,依然是那么自然,毫不介意是初次见面。肖马感觉心脏在胸腔之中砰砰乱跳,就要脱离自己而去。
“大人,你一定常在各个大城市里行走,很少来到这样的偏僻小镇吧。可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这里的人,可不比那些城里人一般,知书达理,懂得享受生活。
不过,如果我没有去过那些在你们眼中司空见惯的大城市,也不会有刚刚所说的想法了。”
“那么城市是什么样?我是说……那些城市,给你的感觉有什么不同吗?”
“以前,为了让生活更好,我到城里去过。我每天辛劳地工作,把骨头都累散架了,却丝毫没有发现,那里的日子比在这小镇里,好过了一点。那里的生活啊,就像是属于“人”的生活。”
“属于人的生活,是什么意思?”肖马感到对方呼出的气息在自己脸上轻抚,又痒又烫。
“意思就是,我们在这里,就像野猪野狗一样自由!”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同时拉上了肖马的手。她的手掌柔若无骨,却不像是从事过任何的体力劳动。
“猪狗?那一定是……在这里过得不好吧。”此时,肖马脑子里一片空白,嗡嗡轰鸣。他只能顺着对方的话说下去。
“也不是不好吧。毕竟,哪里都有让人过不下去的理由,哪里也都有让人想继续待下去的理由。要是一个地方,能让人彻底地绝望,可是个新鲜的事。”
肖马只将姗姗的美丽看在眼中,却无法理解她的话语。怎么这么一个穷乡僻壤,一个少女说的话,就让自己听不懂了呢?
姗姗大概是看出了肖马的疑惑,微笑道:“这么多年活下来,不胡思乱想,时间多难打发呀。总不能像我爸妈一样,活成了两快从山坡上滚下来的石头,而且还不得不滚个几百年才能终结。”
“那……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你要是有兴趣,就跟我来。没有兴趣,我也就当交了个朋友呗。像你这样,活了一百多岁,还如一张白纸的人,可真的不多。”
原来,在这个世界,虽然肉体生长缓慢,但思维上的运转却丝毫不受影响,无法阻止人在精神上的衰老。
少女的身体,老妪的灵魂,因此具有了合理性。
肖马忽然理解了姗姗之前所说的话语,斟酌着道:“白纸也好,黑纸也好。既然世界上还有从未到达过的地方,活着总还有些新意。况且,既然我们能活得这么长,就有的是时间去浪费。”
姗姗听后果然沉默了许久,最后说道:
“好吧,不管你是白纸,还是什么黑纸,我们两个的身体可都还是鲜活的。和你谈得投机,给你个八折怎样?”
“什么八折……”
“八折还不行?不能再少啦。还是说我来早了,让你不好意思。晚上你到一楼来,一般人可不没有这样的待遇和前……”
“嘻嘻,在和朋友聊些什么呀?”艾菲突然出现在了肖马身后,把姗姗给吓了一跳,“该回去了,你站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
不等肖马回话,姗姗便抢着道:
“他倒是收获挺多的。”说完,她生着气,转身便走了。
艾菲等她开始下楼了,才转而对肖马说道:“以后别跟这些鱼龙混杂的人说话,小心点。”
肖马一头雾水,进了房间,脑子里记得的,没有任何一句姗姗说过的话,却只剩下她那戏谑的笑,和婀娜的身姿。
这时,老板娘在楼下,把气冲冲的女儿送进了屋子。她当然知道,又一单生意落空了。
这一群贵客,不仅要了最便宜的房间,还清心寡欲,什么服务也不接受,实在让人大失所望。
老板娘坐回到柜台后面,不经意间,却注意到了一家开在斜对面的旅店门口,出现了两个人。
他们精神抖擞,都身着崭新而轻便的皮甲。一人腰间别着一对双刀。刀刃锋利,闪着寒光。一人背上捆着个圆柱形武器,只露出个巨大手柄,其余都被布条缠着,看起来沉重无比。二人大踏步走了进去。
老板娘心想,老车真是的,又漏掉了两个客人。不过,今天可真是小镇的黄道吉日,才送了一波贵人上楼,就又来了两个。
希望他们不要出手太阔气,也要个最便宜的房间就好,自己可不想让钱都进了竞争对手的口袋。
不过,他们好像总在朝着自己这边瞟。莫非是特地为了姗姗而来,却为了面子才住进了对面旅店?她决定等会儿,再让女儿去试探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