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了三伏天,秋天的气息已经急不可待的光临草原,绿草无精打采的垂首四立,战马正埋着头在一处水泊饮水。
成功等人此刻正在拿着毛刷,仔细刷洗自己的坐骑,经过长时间赶路,人倦马乏,此刻都需要得到休整。
忽然,四十几匹战马都有点局促不安,打着响鼻,警惕地望着一个方向。
小黄从草丛间钻了出来,看也不看那些马匹,径直跑到成功身边,脑袋亲昵的在他裤腿上磨來磨去。
小黄,你回来了,又给我们什么惊喜啊!
爱惜的抚摸着它的脑袋,成功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王有才他们也跟着嘿嘿傻笑,俨然用崇敬的眼神看着小黄。
原来,这些日子以来,不仅寻找偷袭突厥人的部落,离不开小黄的帮助,就是预先发现突利可汗的主力部队,顺利完成伏击任务,这些也都是小黄的功劳。
可以说,是小黄成就了如今整个云州边军的荣耀。
他们现在又怎么能不有所期待呢,都随着小黄的目光望向后方,只见在草丛中居然又钻出一头母狼,个头较矮,毛色青灰,俨然是一只成年野狼。
它正在用审视的目光望着人马,隔着些距离,有些局促不安,所有人面面相觑,登时明白了什么,有点忍俊不禁。
还是成功有经验,从马背上的背囊中,就是那件吉祥鸟背包,曾经是小黄幼年的居所,取出一块烤肉,递给小黄,然后就看见小黄居然叼起,一步一步跑到那母狼身边,丢在草地上,然后就看到那母狼吃得很开心,三两口吞咽下去,然后舔着舌头,意犹未尽的望着小黄,用自己的脑袋亲昵的缠绕着小黄,似乎是在撒娇的样子。
成功明白了,果然如此,他很开心,小黄能够寻觅到自己的伴侣,他希望身边的所有人都能够开心。
很快,他又将两块肉亲自送到两头狼身边,这时候,美食当前,母狼显然戒心大减,轻易就被他近身,鼓起勇气将一块肉衔在口中,放肆大嚼,他又把另一块递给小黄。
看着它们吃的很愉快,成功他们也开心的各自坐下补充饮食,热络的聊起天来。
或许心有所感,王有才不知抽了什么疯,首先将枪口对准了陈山。
黑塔,你看人小黄,一个子不花就勾引到一个婆娘,你倒好,见月把自己的血汗钱朝那销金窟里送,还欠了我不少,你小子得向小黄好好学学啊!
如今的陈山,性格改变许多,得了个黑塔的诨名,倒也贴切,在这些同生共死的兄弟面前,他也不忸捏,大大方方,话也多了起来。
就你个钱奴,还有脸说我,老子一死吊蛋精光,死而无遗憾,你呢,哪天万一两腿一蹬,那些钱还不知会便宜了谁呢?!
他不知道是以前跟别人说话沟通交流少还是怎么的,现在说起话来格外恶毒,比如现在,先前得瑟不已的王有才竟然被他说得泪流满面。
一瞬间,陈山慌了,知道自己闯祸了,王有才虽然瘦小,可在战场上刀来枪往,披红挂彩,从来就没哼过一声,是条响当当的汉子。
他手足无措,甚至抽自己的嘴巴,劈啪作响,成功拉住了他,向他摇摇头,转头看向王有才,温和地说。
说吧,老憋着也挺难受,兄弟们都在,没人会笑话你!
其他兄弟闻言,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哎,或许,你们认为我是守财奴,但你们不知道,我以前不是这样的,那是十年前……
在王有才的叙述中,又把我们带回到十年前的平陈之战,原来,王有才果真曾经确实很有财,可惜却生错在了地方,隋军南下,家业瞬间化为乌有,七岁的妹妹,下落不明,据说籍没入宫,无论怎么样,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尽可能多攒点钱,多累积点功勋,能够在将来寻找妹妹多出一点希望,能够告慰下在天的父母之灵。
这些弟兄当中,有好几个都是当年陈朝后裔,顿时有些意兴萧索,感同身受,一个个都沉默下来,各想各事。
成功灵机一动,想起张初尘也是江南人士,会不会她的出走,也跟之前有关呢,他不禁深深自责,在一起的时候,从不关心她内心所想,总以为彼此会天长地久,来日方长。
哎,王兄弟,你别担心,找咱们妹子的事情,我陈山也算一份。
陈山不好意思摸摸脑袋,其他隋军也纷纷点头称是。
……
突利可汗,阿史那染干,沙钵略可汗之子,都蓝可汗之弟,东突厥可汗。
在隋突关系上,不管他情愿与否,都必然充当起一颗被利用的棋子,当然也是多方争取的对象,不仅西突厥人,契丹人,甚至高句丽人都在暗中活跃。
成功他们一行人作为斥候,担负着整支送亲队伍的预警工作,得益于先前的工作,为数不少的突厥人已经被赶到大草原深处,仅在途中遭遇到少数几只斥候小队。
小黄小青两口子先知先觉,让隋军斥候数次交锋都是大获全胜,然后及时避开了潜伏的危险,送亲队伍无风无火的抵达目的地—东突厥牙帐,突利可汗的王帐所在地。
鄂尔浑河的东岸,矗立着成千上万顶帐篷,一眼望不到边,宛如数之不尽的朵朵白云,分布的密密麻麻,当中一顶巨大的包金穹帐在阳光下格外醒目,那就是突厥王帐。
在他们距离十几里的时候,送亲队伍就故意被突厥游骑发现,大张旗鼓的浩浩荡荡前行。
一支千人骑兵队很快逼近,勒令他们停止行进,一个突厥骑兵朗声喝问。
你们是干什么的,这里是突厥大可汗牙帐所在,不得随意冲撞,再要继续前行,当心格杀勿论。
这些突厥人不可能不认识旗帜上的汉字,老远就能看到,现在又派人前来拦阻,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给送亲使团一个下马威。
我等是应突厥突利可汗求婚而来的大隋送亲使团,还不快让你们大汉速速出迎。
成功本就憋了一肚子火,天朝上邦的使节到访,奴酋不亲自远迎不说,竟然还敢轻慢上使。
乌图,是你么,老夫长孙晟啊!
身后的长孙晟也颇感无奈,索性就向熟识的人打招呼。
果然,那群骑兵如同激情一层浪花的涟漪,一员年轻将领从人群出驰出,奔到两阵之间,突然惊呼。
果真是长孙大人,小的们,快去通报可汗,大隋贵客驾临。
……
乌图是个年约二十岁的年轻人,现在已经是东突厥的千骑长,让成功一阵的脸红,自己年龄比人家还大些,带领不满员的一队人马就已经沾沾自喜。
他跟我有几分师徒之谊,在突厥时,我曾经指点过他箭术和中原文化。
长孙晟也有些感慨良多,几年不见,当日的青涩少年竟然已经成为了一军统兵大将,战争果然是最好的学校,将来就是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他不由把目光放在成功身上。
以他的阅历,竟然无法看透这个年轻人,以他的仪表和能力,若机会适当,出人头地将是必然结果,他说自己是营州人士,自少失恃失怙,又无兄弟,只是一介布衣,真是可惜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他若不投靠哪个氏族,只会沦为别人进阶的踏脚石。
这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年,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非要拿他所熟知的人来比拟的话,或许是曹孟德,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魏武王,或许,只是瞬间的思维发散,但这个年轻人身上显然多了很多东西,内敛的多,记得许劭评价曹孟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选择性遗忘了,历史上却是有两个魏武王,一个是曹孟德,另一个却是杀神冉闵。
他不由苦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对一个年轻人居然如此上心,还给出这么高的评价,单是遍布全朝堂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决定了这个年轻人,即使有天大的本事,最多也就是俨然众人矣,老死边关的结局。
突然,一长串的号角鸣响惊醒正在胡思乱想的长孙晟,他下意识看了下身旁的成功,发觉他正在微眯着眼睛,仔细打量对面而来的队伍。
金狼旗迎风招展,旗下一匹不带一丝杂毛的白龙驹之上端坐着一个壮年汉子,衣饰华贵异常,镶金嵌玉,王冠上一颗硕大的钻石格外醒目,这就是突利可汗了。
双方距离尚有五丈远,阿史那染干就离鞍下马,几步前行至长孙晟身前,双膝跪地,恭恭敬敬行三拜九叩之礼。
下臣突厥阿史那染干汗叩见天朝上国大隋圣可汗皇帝陛下,祈圣可汗万岁万万岁!
突利汗请起,老朽圣命在身,不克回礼!可汗,不过,为何出迎如此之迟?
长孙晟作为特使,代表的是隋帝杨坚,自然要对阿史那染干多加压制。
闻言之后,阿史那染干脸色微微一红,略带尴尬,急忙爽朗大笑掩饰,微微拱手。
长孙大人,别来无恙乎,惊闻大人亲至,染干不胜欣喜!方才,方才,小汗在帐中粗饮了几杯,却不想,差点误了大事。大人勿怪,勿怪!
虽然将信将疑,但长孙晟明白,得到一个答复已经可以交代了,再继续深究却不是时候,毕竟此次是来结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