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交锋(1 / 1)

里包恩没有和我一起回来,他的下属伪装成他的模样送我回了公寓,而他还呆在仓库区和薇厄纳互相较量。我们都相信薇厄纳·埃维雷特不可能这么轻易就回了她的庄园,安分地伪装成来度假的小姐躲在花园里偷偷泣泪。

这样一个女人,手段众多,能量强大,居然还能卡住彭格列的走私渠道,怎么可能只是为了看“爱人”一眼就如此兴师动众?如果世上真有那个痴情种,我也不相信薇厄纳·埃维雷特是那一个——政治家的父亲,黑手党的母亲,会有一个狂热追逐爱情的女儿么?

想必在我回程的路上,他们之间的战争就已经开始了。假如我是薇厄纳,我决计要在凌晨七点之前就把伊诺千缇带走。七点就是警察上班的点儿了。即使她有什么关系,也不可能公然在大白天挑衅秩序的威严。

我没有问里包恩打算怎么做,一则没有时间,二则我很清楚。他只有两个选择,或者固守仓库等待七点钟的到来,或者将伊诺千缇转移。前种选择,里包恩面对的会是港口黑帮的围攻,看之前薇厄纳的投入,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打手不压干榨净?仓库的守备力量不一定能撑过这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后种选择,在我看来,可能正中薇厄纳的下怀呢。

一旦里包恩选择转移伊诺千缇,这样的机会可比攻坚战对薇厄纳友好。海军和政府是薇厄纳的隐性友军,港口就是她在两个小时里的限定地盘。里包恩想要把伊诺千缇神鬼不觉地挪出港口,这不可能在薇厄纳的眼皮底下进行。

即使这样,让我来选,我也会选择转移。主动是弱势方最好的手段。只是,转移谁,转移几个,谁明谁暗,走水路走陆路,转移到哪里去,这都是可以做下文章的。薇厄纳可以拥有短暂的地利,但她不能洞悉人心。

这是一场心理和智慧的博弈。薇厄纳像一条盘旋的长蛇窥伺中蠢蠢欲动,欲要一击必杀,里包恩唯有主动出击,才能在夜蛇游走的包围圈里寻得缝隙。

比较敌我双方实力,恐怕薇厄纳要满觉胜券在握了。从她18号出现在的里雅斯特自由港,就似狂潮暗涌,气势迫人,紧追不舍,步步筹谋,终于将猎物围困在了她精心织就的蛛网里,只等待饱饱地享受这顿美餐,再将残羹冷炙分给身后的鬣狗,就可以翩翩然回到博洛尼亚去了。恐怕她不会觉得此次不能成行,连我也觉得——假如她不是招惹了里包恩的话。

在我见过的女性里,像她这样缜密果决而有气魄的实属罕见。只可惜了,这头心高气傲的小母狮子,想要在黑暗森林里狩猎老虎,实为异想天开。

我洗了个热水澡,祛掉深夜的寒气,躺在被窝里,什么也没想,没一会儿就沉沉地睡去了。

再睁开眼已经是下午一点,我打着哈欠走下楼梯,空气里弥漫现烤面包的甜蜜香味,看来晚上的主食就是它了。娜菲给我切了块松软热腾的面包作迟来的午饭,配上一杯热牛奶。

我边吃边看报纸,坐在彩绘玻璃窗下的茶几边上,阳光暖暖的,十分惬意。“哼?”国际版一则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眯起眼,对着阳光念出了声,“苏伊士运河使用协会?”

豆腐块大小的一则新闻,寥寥的几行字语焉不详。但是关键消息都给出来了,英法召集了18个国家在伦敦举行会议,欲要建立上述的协会。

以我对之的了解,苏伊士运河——或者说大半个非洲,在过去的一百年里都笼罩在大英帝国的光辉之下,帝国对殖民地的统治权是毋庸置疑的。这就像雄狮对自己爪下的猎物的享用权毋庸置疑一样的天经地义。瞧瞧我看见了什么,大英帝国禁脔中的禁脔,苏伊士运河已经落魄到需要通过国际会议确定它的所属了么?

我吹了个口哨,“喔……”

此中背后的意义,刺激地我像是打了一针□□一样兴奋。

日不落的大英帝国,照耀全球已经一个多世纪,她的殖民地遍布全球每一处被太阳暴晒的土地上,煊赫得太阳似的宣告强权的真理,但是现在不得不岌岌可危地保持自己的尊严和强权了。自从彼端新大陆的自由国度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追赶上帝国的实力,曾经作为主人的帝国就不得不寝食难安了。然而再如何心有不甘,世界战争之后的帝国再难掩盖她的疲态。

她终将落幕,衰老的国主从王座跌落,睁眼看着曾经的仆人冠冕加身。想想都觉得有趣极了,我不由自主翘起嘴角,双眼莹亮。我与帝国关系匪浅,但也是因为她,我流浪在欧洲大地,我的心里无悲无喜,只觉兴味盎然。我喜欢看任何有趣的事发生,而帝国王座的崩塌,不就是最最有趣的事么?

或许趁此机会,我也能回去见见老朋友呢?我在心里浮想联翩,放下报纸,甜甜一笑。

吃完午饭,我照常去庭院里晒太阳。最近的天气好极了,八月的意大利东北部,晴朗得简直要让人融化在太阳甜蜜的包围里,南风把每个暴露在太阳胸怀里的人全都熏软揉绵,我也不例外地滩成一团。娜菲在为我晚上的宴请准备,锅盆轻微的叮当声里,汤料浓郁的香气慢慢流淌。我在这股香气里昏昏欲睡,直到太阳西斜。娜菲将我叫起,我转移到客厅里等待客人。

我拿了本小说看,是最近挺流行的侦探小说,写得不赖,但是在我这种犯罪大家手里就有点不够看了,看得我不时嫌弃地甩甩书页。罪犯怎么可能这么蠢?侦探也过于夸张他的智力了吧?如果是我,我才不会留下那么明显的破绽,杀人的手法也绝不会这么婆婆妈妈!

我哼了声,继续翻了下去。一个年轻、英俊但贫穷的青年侦探,足智多谋又风度翩翩,边探案边邂逅了诸多红粉佳人,春风一度后再奔赴下一场风景,的确能让看此书的人艳羡又敬佩,更是撩动少年男女们蠢蠢欲动的春心,也不枉称畅销小说之名了。

但是现实里的私家侦探哪里是这样的,我可见得多了!穷困潦倒、庸人之姿居多,所谓的侦探工作不过是给警察打个下手,做不记档的便衣而已。真正有才华的人,不会一直做这份毫无根基的工作,都在拼了命地向上爬呢。

就譬如我见过的一个年轻人,虽然他在我身上跌了个跟头,但是也是险些就抓到了我的踪迹。这是我长久出入在巴勒莫导致的弊端,但是以前可从没有普通人能做到这种程度的,毕竟我身上有幻术的遮掩。能从巴勒莫几十万人里察觉到我因为诡异行踪和几乎为零的社会接触面导致的小蹊跷,坚持调查了我很久,不得不说他是个运气极好的家伙,也是个拥有极强观察力和坚定意志力的人。

因为有趣,我还特意留意了他。因为在我身上花费了太多的资源和精力,他不得不被排挤出了西西里。初开始调查我,他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侦探,而到了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是政府机要秘书助理了,却因为我远走他乡。想必他对我印象深刻。

我咂咂嘴,像小说里一直贫穷一直爽的私家侦探可不存在于现在的社会里,年老色衰之后又怎么吸引漂亮女人的注意呢?一个糟老头子可不会让女孩儿主动和他调情□□,只有权力和金钱可以啊。

我吃吃笑起来。客人还没来,这本浪漫色彩的小说聊以打发时间,我心不在焉地看着,绝佳的记忆力让我翻出来了这位有趣的私家侦探的名字,劳尔·布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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