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冷冽如霜(1 / 1)

连璧目露赞许,勾唇道:“不愧是沈亭山的女儿。”

沈清荷不好意思的说:“因为我是连璧先生的学生啊!”

连璧莞尔,皓齿微露,笑容绽放,宛若霁月清风,看的沈清荷都呆了呆。

甲乙丙丁四人在第二天就被沈清荷派往了凌州城。

在第三天的傍晚,清荷陆续收到了他们的飞鸽传书。

她低头看着这些字条,开始整合手中得到的最新消息。

房间里,她跪坐在小几前,反复看着这几张字条,白玉般的手指轻轻的敲打着几面。

从字条中的消息来看,齐钰接手沈家店铺之后,并没有撤换掌柜和伙计,依然同从前一样经营,生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依然有声有色,他从中大把渔利。

清荷思忖道,他之所以这样有恃无恐,无非是因为他自小出入沈家,沈家人对他早已熟悉了,也认他那张脸。何况现在他娶了沈家二小姐,就是沈家的真主子,所以齐钰用那些老人并不怕什么。

对外,他只说大小姐有中意的人,已经外嫁,谁也不能说些什么。至于沈大小姐嫁个乞丐的市井传言,谁又真的能够相信呢?

“果然是步步为营,精打细算。”清荷冷笑,“你真不愧是真正的商贾。”

齐家从前在凌州不过是一个普通商贾,齐钰同她也不是嫡亲的表兄妹,中间还隔着几辈人。齐家人会钻营,齐钰又得沈老爷的喜爱,自小出入沈府,故此齐家和沈家的关系比普通的亲戚还密切些。后来,沈清荷爱上了这位英俊儒雅的表哥,沈老爷亦是将他当作未来女婿,更不用说了。齐钰也帮沈家打理一些生意,到处走动之间,被那些掌柜伙计们认了半个主子。

齐家从前是开米铺和当铺的,在凌州城也不过四五个铺面,中等大小生意平平。现在他齐家因为齐钰的关系却是鸡犬升天,财雄势大,势不可挡了,连凌州城的官老爷都要给他齐钰几分面子。一时之间,齐家人在凌州城横着走都行。

沈清荷知道,在齐家,齐钰虽然手段高明,却算不得最厉害的那个,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幕后高手,就是他亲娘,齐家大夫人许氏。

她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见齐钰,就是许氏带来的,那时候她还小,母亲还在。她犹记得许氏那张脸上笑容多么灿烂,如今想来齐钰现在真有他娘当年的风采。

现在想起许氏脸上的笑,她顿时觉得背心发凉,那口蜜腹剑,那笑里藏刀,她蓦然觉得,这个阴谋,或许比自己想像的还要早。

她禁不住打了个寒颤,人心,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可怕啊!

她低头,翻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富贵斋上贡凌锦。

她秀眉微蹙,念出了这几个字:“富贵斋?上贡凌锦?”

现在的时日,夏季过半将要入秋,春夏两季的桑叶都采完,正是织造绫罗的好时机。她记得小时候,每到这个时候沈家的富贵斋都十分的繁忙。

因为身为凌州城首富的沈家,虽然商铺繁多,绸缎庄却是最为紧要、最为赚钱的铺子,尤其是整个凌州城首屈一指的富贵斋。富贵斋的绫罗绸缎远近闻名,别说凌州城,就是附近的几座城市,有钱人都知道富贵斋,以穿得上富贵斋的绸缎为荣。

其中最为贵重的便是富贵斋的凌锦。

凌锦是凌州城的特产,位列大随朝四大名锦之首,每年会从凌州城上贡到皇宫里,供那些宫妃穿着。富贵斋远近闻名,自然成了上贡的首选。

沈清荷清楚的知道,当皇商虽然赚钱,但也是烫手的山芋。记得父亲曾经就为凌锦的事狠狠发过几次愁。

齐钰虽然也出自商贾之家,到底稚嫩,这一次的凌锦上贡,他能做的圆满吗?倘若做的不圆满,是否……她的机会就来了?

沈清荷的眼睛蓦然放出了亮光,不行,这件事事关重要,她必须亲自往凌州城去一趟。

沈家的商铺以绸缎铺为首,而富贵斋又是绸缎铺的命脉所在。所谓打蛇打七寸,如果富贵斋出了问题,那么……

沈清荷的嘴角微微勾起一抹浅笑,这件事,她得好好的筹划筹划。

掌灯时分,书房门口站着一个人。

连璧抬头,看到外面的影子,问:“清荷吗?”

“是。”

连璧合上了手中的账簿,揉了揉眉心,脸上略带疲惫。

“进来吧。”

沈清荷进来时,连璧正等着她。

她说明了来意,是来向先生辞行的。

连璧知道她一定要去凌州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脸上略带诧异。

“你想好怎么做了吗?”他问。

“嗯,只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到底怎么做还要随机应变。”

连璧看着她,眸中若有所思。她如今,真的长大了,再不是小时候那个懵懂天真的孩子了。

她偷眼看去,仿佛看到他的桌上那是一个账簿,她自小跟着父亲,对账簿再熟悉不过了。不过奇怪的很,先生一届儒生,何时需要看账簿了?而且居然是那么大的一厚本。

连璧看她眼睛偷瞥,禁不住微微笑了。

“你到了凌州,打算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进城吗?”

清荷愣了一下:“我可以戴斗笠。”

“不够。”连璧眼中掠过一丝狡黠,“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奇袭是也。你明日清晨出发前去找胡姬花,然后和她一起走吧。”

清荷不明所以,看着先生一幅讳莫如深的模样,点头答应了。

她正要起身离开,却听到先生在身后轻声道:“到那边之后,记得传信给我。自己的身体,好好保重。”

“嗯。”她转头,见先生又低了头,淡黄的灯光打在他白玉无暇的侧脸上,他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有些遗憾,上一次之后,先生好像再也没有伸手摸她的头了。

“我的天!”

对着镜子,沈清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镜子里的人是她吗?

金发碧眼的胡姬花在一旁得意洋洋:“这妆容好化,可这胡须最是难得,我可是一根根粘好做成的这副胡子,花了老娘三天功夫呢。”

沈清荷努力忽略掉她口中的“老娘”二字,定定的看着镜子里的人。那人淡黄皮肤,络腮胡子,更可怕的是,右脸边有半边的青影,第二个人看过来,还没看到那双灵动的眼睛,已经被那青影吓得不轻了。

丑!怎一个丑字了得!

沈清荷对自己的脸都有一种不忍看的感觉,她相信以这副相貌走在凌州城的大街上,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认得出来她的。

她现在明白为何先生让她来找胡姬花了。

她站了起来,戴上了一顶黑纱帽,穿上了胡姬花给她准备的一袭宽阔的藏青色大袍子。

她甩手走了一步,胡姬花捂着嘴“嘻嘻”直笑:“太秀气,太秀气,你只管迈开腿,能做多夸张就做多夸张!”

沈清荷又试了两次,胡姬花这才赞许:“不错,有天赋!”

沈清荷苦笑,她真有做丑男人的天赋?

出门时,正碰上守在门口的连星,连星一看沈清荷,手立即落在了剑把上,一副紧急戒备的模样,可是看到胡姬花一脸的诡异笑容,再看那双清明的眼睛,他瞪大了眼睛,张了张嘴,半天没反应过来。

“哈哈……”胡姬花看到他这副模样,笑的前仰后合,肚子都笑痛了,“连星都认不出来了,太好玩了,太好玩了!”

连星恼火的瞪了胡姬花一眼,紧紧抿着唇,脸上微微发红。

胡姬花警告清荷:“你这妆容唯一的缺陷就是你的眼睛,太过清明,对着人,你稍微眯着眼睛,便看不出来了。”

清荷点头。

凌州城门口,一辆马车不急不缓的驶了进来。

马车中,沈清荷掀开了车帘,隔着帽檐上的黑纱,看着凌州的熙熙攘攘繁华景象。

“去富贵斋看看。”

一声令下,连星将马车掉了头,往富贵斋驶去。

富贵斋外,人头攒动,城内、城外慕名而来购买绸缎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一如从前那般鼎盛。

可是仔细看,又会发现哪里有不同。

胡姬花说:“沈家的店铺果然成了齐家的天地了。你看那门楣上都挂着”齐记“的牌子呢。”

沈清荷脸上露出冷色,没错,最大的不同就是,曾经挂着“沈记”的地方,换上了“齐记”。一个简简单单的牌子,就标志着曾经繁华百年的沈家已经消失,已经易主了。

那种难受,如同针扎心肝,如同骨鲠在喉。

如今的富贵斋,已经不是沈家的了。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当年父亲为了富贵斋熬夜看账、辛苦操持的情景,鼻端顿时觉得酸涩。

马车经过富贵斋的时候放缓了许多速度,因为这里人流太大,马车太多,足有半个时辰,沈清荷的马车才过去。不过也是这半个时辰,让她好好的看了一遍富贵斋。

“少爷,接下来去哪里?”连星问。

“去沈家。”她定定道。

胡姬花惊讶的看了她一眼,问:“果真去沈家?这样好吗?”

“你怕什么?我都不怕。”沈清荷凉凉的看了她一眼。

胡姬花被她眼中的冷色震了一下,想她胡姬花见过多少市面,年纪也比这小姑娘大了许多,竟然被她的眼神震住了?看来,连公子能让自己辅助她,这小姑娘不简单。

同繁华的富贵斋相比,沈府大宅前要冷清许多。从前车水马龙的大宅,如今仿佛一座空宅一般,静静的矗立,寂寞无比。

沈清荷下了马车,但没有走的太近,而是立在街对面,远远看着这朱门大户,黑瓦白墙。

“沈府”两个鎏金大字在阳光下反射着夺目的光华,也唯有这两个金字显示着这里曾经繁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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