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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七章 生死两茫茫(1 / 1)

在农贸市场里挑了些新鲜水果,大早上的正是市场进货的时候,这个不错,这个也新鲜,那个好看。

考虑到千里迢迢赶过来,岳母很可能会做家宴招待他,不然他下厨给岳母露两手也行,还买了菜,苏杭沿海多水道,很多人都喜欢吃水产品,李小白买了一条十多斤的人工放养的长江鲟鱼,以及相应的佐料。

陶圆圆这女人比李小白大一些,岳母的年纪估计也比李小白的大婶大,从农贸市场出来,路过一家药店的时候他还买了一瓶所谓的野人参酒,还有目前市面上口碑最好的保健品。村子里人口不多,加上计划生育的政策,显得老一辈的人比例大,独生子女多,这人老了,加上李小白的产业给村子带来了丰裕的收入,就会想着怎么活久一点,看膝下儿孙满堂,市面上的保健品往往是最简单的选择。

不过这野人参酒里面泡的是不是野人参就有待考究了,还有保健品的功效肯定也不如李小白手里的东西,他手里有大量积分,以后兑换点野人参和a级强化药剂出来,比市面上能买到的东西好千百倍,不过这个不能急,一步步来。

所以了,李小白来到水榭小区的时候,要不是身上的衣服还算不错,差点就被门卫大叔当做搬货的了。

这是个挺不错的小区,房屋样式比较老,基本都是三层的独立院落,有点像李正义家那个教职工小区,绿化很好。多且别致。整得跟小别墅似的。想想也是。陶圆圆的父亲和她自己做的都是特工,这是玩命的工作,一旦暴露被抓基本都是秘密处决,尸体都很难要回来,国家不缺那点钱,不把后顾搞好哪行。

门卫大叔好意地笑道:“小伙子,你这架势是要做啥子哩,来。老叔这里有辆三轮,借你用一用。”

李小白道:“谢了叔,没事的,不重,在附近农贸市场买的就直接扛过来了,来看岳母,没点诚意哪行啊。”

门卫大叔道:“随你随你,住几号啊,老叔带你过去。”

李小白道:“35号。”

“多少?”

“35号。”

大叔的表情有点奇怪,上下打量了李小白一番。让李小白有点摸不着头脑,道:“怎么了叔。我哪里不对吗?还是我走错了,这里是水榭小区啊,没有35号吗?”

大叔道:“小伙子,你是第一次来见岳母?”

李小白有点不好意思道:“是啊,刚和她家女儿确立的关系……就来看望看望。”

大叔道:“打过电话了吗?”

李小白道:“打过了,不过是空号,难道搬走了?叔,有什么您就直说吧。”

大叔叹了一口气,道:“圆圆那孩子都没和你说?你自己找过来的?她人呢?”

感情大叔是认识陶圆圆一家的,这就更好办了,不过李小白的心里却莫名有点不安,道:“是啊是啊,叔您都猜对了,真神了,她人其实我也找不到,这不就寻思着先报告岳母再说,然后奉旨成婚什么的。叔啊,您老就别吊我胃口了,有什么就直接说吧。”

大叔没有直接说,而是回值班室打了个电话,叫来一个年轻人帮他顶着班,拉来了一辆电动车:“来,先把东西放值班室里,叔带你去一个地方。”

李小白忍着好奇放下了东西上了车后座,大叔就载着李小白走了。

一路无话,两人都在想着心事,看到街道两旁的植物越来越多,人越来越少,李小白的心里就越发不安,这再走下去就没人气了啊。

这是要去哪儿啊……

半个小时之后,两人来到了一处偏僻、安静而又庄严的地方。

苏杭市烈士公墓。

“叔啊,您这是……”李小白吞了吞口水问道,他有点一时间接受不了。

大叔没说话,甚至没有看李小白一眼,下了车,把车停在门口,门口值班的战士似乎认识他老人家,敬了个礼还打了声招呼,叫他林叔。

林叔在前面轻车熟路地带路,路边的野花开得不错,这一朵那一朵就摘了一束。

漫山遍野的坟墓和墓碑让李小白的心沉到了谷底。

墓园,其中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林叔在一座合葬墓前停了下来,这墓穴有新近动过土的痕迹,墓碑也很新,边上插有一束已经被风干了的花。

烈士,陶安明。

其妻,柳知青。

一左一右,在这冰冷的墓穴中相伴。

林叔把采来的野花放在了右边,女士优先,又点了一根烟,自己抽了一口,放在了左边。

“见着了,失望吗?”

李小白跪了下来,对着墓碑重重地磕了六个响头,岳父三个,岳母三个,磕得砰砰响,可是该死的额头却红印子都没留下半点。

林叔坐在地上,给自己点了一根烟,自顾自地抽了起来:“小伙子身体素质不错,练过的吧,人也实诚,圆圆这孩子眼光不差。”

李小白笑了笑,没说什么,也坐在了一边。

林叔开口道:“我是看着圆圆这孩子长大的,或者说,当年我和老陶是一个大队的,只不过上面来人甑选特工的时候,我怂了,怕死,这才让哪里都不如我的老陶做英雄去了,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悔,英雄啊,付出的代价可真大,生命和良心的谴责。”

“老陶去了r国之后我就接到了组织的命令,找机会犯了个错误被开除了,当起了保安,一方面保护她们母女两,一方面照顾她们。可是看着圆圆误会了她的父亲,一天天学坏下去,她的母亲身体又不好,最该死的是我又知道一切的真相……那种良心上的煎熬啊,还真不如当初我去r国算了,让老陶去头疼我家那个混小子,呵呵。”

“后来老陶牺牲了,在r国被乱枪打死,尸体都找不回来,没办法,我们这些老友只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烧了一头猪的骨架子来冒充骨灰……谁想圆圆这孩子在知道了一切之后毅然走了老陶的老路,就是可怜了她的母亲,好不容易盼回来一个,虽然是死的,又送走了一个。”

“好在我家老伴经常过来看她,还把我家混小子让她认了干儿子,这么多年也算勉强对付了过来。这两个女人一直想撮合我家混小子和圆圆,可惜圆圆回来过几次,都没有怎么看得上我家混小子,其实我家混小子也挺争气的,干警察那么多年了竟然给他干到了特警队大队长的位置,不过缘分这种事情,勉强不来。”

“大概是一年前吧,圆圆她母亲突然发病,救是救过来了,不过医生说了,以她的情况撑不了多久,最多几个月,让子女多陪她点时间,去了好几个医院,中医西医都看过了都是这样。圆圆知道之后就辞职回来了,专心地照顾起她母亲来,陪伴她最后的时光。就在上个月这样,她母亲终于还是去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见着圆圆结婚生孩子。圆圆办完了葬礼,把两人合葬之后,我就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一番话断断续续地说完了,李小白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xa的酒吧遇到陶圆圆。

这个经历坎坷的女人先是失去了父亲,如今又失去了母亲,这个世界对她而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当初李小白把r国闹了个天翻地覆,这算是替她父亲报了仇,而有一个孩子,就是为了完成她母亲的遗愿,也算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交代。

毕竟是一个女人,就算不想结婚,也多少要有个孩子来做寄托。

就是不知道她是特意在xa等待李小白的出现,还真的是……巧合。

李小白更愿意相信前者,毕竟陶圆圆的准备太充分了,一切都表明了她是早有预谋。

一般的男人,陶圆圆是看不上的。

多年不见,一见即离,谁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难道要像坟墓中安眠的二老一样吗?

山风徐徐吹过,带着花香和泥土的气息,此情此景,李小白突然间想起了苏轼的一首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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