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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百兽之王》(1 / 1)

二十二世纪初,那座紫气环绕的图书馆,已经闭馆十年了。

那位白胡子老头,依然还在,此时,图书馆中只有他一个人。

老头儿轻轻地摩挲着一本泛黄的日记本,回忆往事……

小时候,我看识字图片时,发现老虎的头上有个“王”字形状的花纹,大人告诉我:老虎是百兽之王。

长大后,我还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网上有一个长颈鹿踹飞狮子的视频,孩子看了很惊奇,说他还没有见过真的长颈鹿。因此第二天我就带孩子去动物园玩,让他观察、了解那里的真实动物。

回到家后,孩子突然对我说:“爸爸,我看你好像长颈鹿啊,那么高!”

我一愣。确实,以前没发福时我还是很廋的,所以我的脖子显得要比常人要长一些,而我的个子也很高,因此经常有朋友戏称我是长颈鹿。

我对孩子说:“是吗?哈哈,行,爸爸是长颈鹿。现在爸爸有点累了,你自己去玩,我得休息一会儿了。”

“长颈鹿,我是长颈鹿!嗯,哈哈……”我喃喃自语着,眼皮越来越沉重……

这是什么地方,我好像穿越到一个绿色的大草原上,空气清新,含氧量十足,白云是那么低,仿佛触手可得。

触手可得?手?咦?我的手呢?啊?我,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变成了类似长颈鹿的动物,只是脖子很短,腿很粗壮。在我的旁边则围着一群同类。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呀?

俗语道:“禽有禽言,兽有兽语。”我此刻竟然能听懂旁边同类的交谈。

其中一个同类说:“我们兽族,在神的主持下会不定期地评比和推举百兽之王,我听说过几天就要评选新的百兽之王了。”

另一个同类接口说:“我也听说了,上一次是让一种叫‘人’的动物做了百兽之王,但是由于‘人’堕落了,不但无休止地猎杀其他兽类,还经常自相残杀,甚至不敬重神,因此神不允许他们当百兽之王了。”

又一个同类插嘴说:“那大家觉得谁最有可能当百兽之王呢?我觉得是老虎吧,老虎不但有形象、有气质,而且还有工作经验。老早神就任命老虎为从林之王,让老虎在从林地带从事管理工作。”

其他同类议论开了:“那可不一定,不是说脸上写着‘王’就可以当王的,我们可不能‘以貌取王’。再说老虎经常独来独往,性格孤僻,没有团结精神。”

“就是,我觉得狮子不错,前任兽王‘人’不是让狮子当管家看守财富的吗?更何况最近神又提拔狮子当了草原之王,我看狮子有当百兽之王的潜力。”

“狮子离财富再近,财富也不是它创造的,它连富二代都算不上。平时还凶巴巴的。我觉得应该选和善一些的大象,虽然大象力大无穷,但很少欺负弱小,要知道大象和我们是一个阵营的,都是吃素的动物,我们理应支持。象还是吉祥的象征呢。”

……

我旁边这些同类兽你一言、我一语,把我吵得脑子乱哄哄的,什么百兽之王?谁当百兽之王关我什么事?我现在想的是尽快回到我的世界,过我的人类生活。可是怎么回去呢?我无奈之下四处张望。

由于我的体型在同类中算是较大的,个子也较高。所以看得比较远。只见远处的河中,一只犀牛和一只鳄鱼在打架,水花扑腾扑腾的乱溅。还有其他的犀牛和鳄鱼在旁边冷眼观战。

我判断,我应该是穿越到了非洲了吧?

我又抬头望天,啊,我吃了一惊,这是“天”?怎么泛着淡黄色的金属光泽?我刚才都没注意,原来在那白云之上,一个巨大的圆球占据了大半个天空,想都不用想,一看就知道这是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啊!

咦?怎么动了?外星人的大母船动了?呀!我想起来了,我原先看过一本叫《宇宙通鉴》的科幻名著,那是一本用科技解读神话的小说,科技发达的外星人就是这些动物口中的“神”,难道作者讲的是真的?我如果有幸回去,一定要好好拜读、参悟……

这时来不及细想,只见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好像加速了,我脚下的地面也开始了震动。动静从小到大,旁边的同类也惊恐的你望我、我望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地不停地摇晃,远处的河水也像开了锅似的冒着泡泡,斗得正酣的犀牛和鳄鱼也停战了,那些围观者也惊得四处乱窜。

我赶紧趴下。其他同类也学我趴到地上一动不动。幸好我读书读得多,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两千多年,板块剧烈漂移应该就发生在这个时候。外星人的母船将逐步远离,成为人类口中的月亮。地球的唯一陆地盘古大陆会四分五裂,地球的地轴也会被外星人的巨大母船拉斜。

随着地轴的改变,地球气候将发生剧变,我脚下的大草原将来会成为沙漠,我旁边的这些同类将面临没有食物的困境。我得和它们讲明,让它们寻找可以生存下去的地方。

我如果做了这件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或许可以感动“神”,把送我回到21世纪吧。

于是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身边的同类,然后安慰大家,说:“别怕,地震只是暂时的,我们脚下的非洲大陆是不会漂移的。”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动物竟然能接受我几千年以后的理论,它们一点都不怀疑我,它们的想象力真令我惊叹。它们绝对相信,几千年以后,那个叫‘人’的兽类统治了地球,还发明了电脑、手机……

我的同类用最纯洁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纯洁的眼神只有三岁以内的小孩子才会有。它们静静地听我讲几千年后人类的故事,不停地点头认可,令我十分感动。

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指引它们,也许这就是我穿越时空的使命。在当前的环境中,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王者的权杖!我顺理成章的成了它们的王!我通过观测天象,主要是看北极星,再结合记忆中的非洲地理地貌,最终带领我的同类来到了非洲食物最丰盛的地方。

半路上,我们只吃高处的食物,把低处的食物留给了低个子的其他族类的素食动物。有些我的同类接受了我的佛教理论,主动献身让狮子等肉食动物吃掉,以延续猛兽的族群。

一路上所有的野兽都感激我们,大部分都追随着我们,一边听我讲几千年以后人类有趣的故事,一边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食草的动物互相谦让着食物,食肉的动物也用更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饿意尽量少吃。

后来天地稳定之后,兽类一致评选我族为新一轮的百兽之王,因为我是我族的王,所以我就是王中王。神赐给我族一个新的名字:麒麟。以前我们的名字叫“四不像”,那是由于我们是鹿头、鳞身、牛蹄、马尾。

由于短脖子的同类在这次事件中饿死很多(当然也没有浪费,献身给猛兽了),幸存下来的较长脖子的同类由于基因的关系,后代也基本都是长脖子,一代代进化下去,实现了快速进化,于是后来人类看到我们后代那长长的脖子,为它们取名为“长颈鹿”。

麒麟两个字都是“鹿”字旁,说明麒麟是被人类神化的长颈鹿,“麒”是象形字,“其”是长颈鹿的正面简笔画的样子,“麟”字就是说长颈鹿身上鳞片状大斑点的身体特征。人类记录麒麟是祥瑞之兽,不是凶猛之兽,长颈鹿当然不是猛兽,而且众兽见了麒麟都得抬头看,所以俯视众兽的长颈鹿就是人类神话中的百兽之王麒麟。

明朝时,郑和下西洋,从非洲肯尼亚带回长颈鹿,永乐皇帝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当时从官方到民间都一致认为长颈鹿就是祥瑞之兽“麒麟”。中国有大量的石头麒麟和狮子的雕像,那就是人类在记录和传承对上古非洲的回忆。

我最后穿越回来了吗?当然!不然怎么讲上面的故事呢?

由于进化太快,长颈鹿的发声系统没有跟上进化的速度,导致后来的长颈鹿发出的声音是低频音波,低于人耳所能达到的听力范围,所以人类以为长颈鹿是哑巴呢。当人类在长颈鹿面前谈百兽之王是老虎时,长颈鹿会发出噗嗤的声音嘲笑人类,意思是说此人纯属放屁。长颈鹿为什么会听懂人类的语言,那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类穿越回去当了它们的祖先。

博物馆里,短脖子长颈鹿的化石面前,我给孩子讲了我的穿越之旅,他清澈纯净的眼神让我恍惚有了时空错觉,让我不禁想起了4000年前的动物伙伴。

从博物馆出来,我领着孩子又去了一次动物园,专程去看长颈鹿。

我对着长颈鹿大喊:“你才是真正的百兽之王!”

旁边一群人张大嘴扭头看我,愣了半天之后互相交头接耳:“这人疯了吧?”

长颈鹿却低下头,轻嗅我的手,仿佛在和我说:“你懂我!”

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它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花……

一回到家,孩子就对妈妈说:“妈妈,你以后得听爸爸的。”

“为什么呀?”

“因为长颈鹿才是真正的百兽之王,老虎再凶也得听长颈鹿的!

“什么?看我不打死你们父子俩!”

三人乱作一团……

这时,客厅里打开的电视机上正在播放一则新闻:“德国科学家证实,位于非洲北部的撒哈拉地区在大约4200年前经历过一次剧烈的气候变化,在随后300多年的时间里,那里的气候发生了巨大变化。夏季的气温升高,几乎没有了降雨。这种气候变化使很多古生物遭受灭顶之灾,曾经遍地生长着的野草和矮灌木林没有了,迫使那些活下来的物种向其他地区迁徙……”

晚上躺下后,我不由地感慨万千。一直以来,麒麟都是以霸气侧漏、睥睨苍生的形象存在于我的内心,没想到居然是长颈鹿!但是话说回来,只要是真的、善的,那就是美的。有些假的、恶的,只是表面很美而已。叶公好龙的故事早就在讲同样的道理,龙的形象是后人想得太美了,加工了好多,真相反而让人不能接受。还有观音的形象,无论祂是什么样子,本质是不变的,孙悟空总是认得祂。观音第一次见唐僧,给唐僧送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时,变得很丑,因为观音知道唐僧虽然不识本质,但他也不是只看表象的人。观音面对大多数愚昧的世人时,只能化现为世人所期望所能接受的样子,否则没有人听祂的。

我突然想起了那本叫《宇宙通鉴》的小说,一开始也是没有人信作者讲的,包括我之前看的时候也没有好好看。我现在一定要好好拜读,因为我在穿越时空时许下了心愿。

我把《宇宙通鉴》最新版翻了出来,认认真真的看,只一会儿,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因为所有宇宙的真理都囊括在里面了,只怪我以前很笨,没有能力领悟,我为自己以前的愚钝感到汗颜。

我熬了一个通宵,阅毕掩卷,长出一口气,内心已被作者超前的理念和深邃的思想所折服,并且顿悟了真理,《宇宙通鉴》真是冠绝古今的一本奇书啊!

第二天,我接孩子下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些麻雀飞到地上,自由自在地找吃的,也不怕人。

我给孩子讲:“曾经,有人把麻雀捉住,关到笼子里,麻雀失去了自由,就绝食不吃,然后饿死,重新投胎到笼子外面去。”

孩子问:“那昨天在动物园里的那些鸟儿,为什么还活得好好的?”

我解释:“嗯,动物园里的笼子就像篮球场那么大,这是人类给它们提供的一个能在里面飞的大笼子,鸟儿们就不觉得难受了。”

孩子接口道:“也许它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在笼子里吧?”

我内心一触:“是啊,畜牲终究是畜牲。它们也许不会认为自己在笼子里,而是在天堂里,因为吃的喝的自动就送上门了,笼子还可以抵挡天敌。”

没想到孩子又问:“那我们人类,是不是在笼子里呢?”

我感慨道:“嗯,我们人类是这个时代的百兽之王!但人类终究只是地球上最高级的动物而已!躯壳,地球,太阳系,银河系,宇宙,一个更比一个大的笼子。我们要突破这些所有的笼子……”

白胡子老头慢慢地合上了日记本,也慢慢地,合上了双目……

困住他的所有笼子,消失了……

月球中,一个瘦高个子的圣星人从监控中发现,有个紫色的光团冲出地球的大气层,向月球而来。地球上,人们观测到,一股紫气冲天,浩浩荡荡绵延九万里……

后来,那个图书馆被改建成一座教堂,老爷爷的躯壳就安葬在教堂内,供人们缅怀。

读者:“既然都叫长颈鹿了,为什么还有短脖子的?”

圣帝尊:“有啊,请尝试理解,小大象和大大象。既然叫大象,就不可以有小大象吗?”

读者:“佛祖可以以身饲虎,你的故事里却让动物以身饲虎,这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会阻碍物种的进化,自然本就是适者生存……不过我很佩服你的想象力和你对生活的发现。”

圣帝尊:“在故事里,没有违反自然规律,你没听说过动物集体自杀吗?”

读者:“动物集体自杀是自然自己平衡的选择,这对于整个生态和环境都是有利的,自杀不等于甘愿被人吃,生物求存是进化的基础,也是不可磨灭的天性,所以佛祖是用自己的肉喂老虎的,因为老虎的凶性是天性,而它补食到的食物要活着也是天性。你在故事里让动物自己献身,这就是强行干扰自然,不叫佛心。”

圣帝尊:“这是动物自己领悟佛法后献身,动物是通灵的,是可以领悟佛法的。”

读者:“好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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