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八章:独臂老头
“莫天行,你小子在这里干什么?”一个威严有气势的声音在莫天行背后响起,却是他的爷爷莫行云。
“啊!是爷爷....”莫天行听到了爷爷的声音,顿时被吓了个惊慌失措,手忙脚乱的。他平日里最怕这个严肃的爷爷了,因为爷爷极其严厉,容不得子孙们犯一点错误,甚至背书背错了一个字,就用戒尺打手掌,打得可疼了。咦?不对啊,爷爷不是应该呆在宗门么?怎么会突然跑来高源市这里,两地可是相差了八百多公里呢。
“不要大惊小怪的,我从宗门飞来这里也不过花了三十分钟不到罢了。”莫行云淡淡道。他知道自己的孙子在惊讶什么。
“爷爷,您怎么来了?”莫天行问道。
“哼,你们父子这么快就把天心给卖了,说都不跟我说一声,现在倒好,还问我为什么会来这?”莫行云冷笑一声。这个小兔崽子,在看自己妹妹跟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豆丁在打闹还偷笑,实在是可恶又愚蠢至极!
“不是啊爷爷,这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奉父亲的命令带小妹会李小风见面罢了,并不是卖她啊。”莫天行无奈道。
“呵呵,刚才我见你在门口笑道还挺开心的,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呢?”
“额...您老人家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莫天行有点无奈道。总不能直接说自家妹妹在挥剑砍空气吧?
莫行云点了点头,朝着包厢里面看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孩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着桌子上的食物,已经被他吃掉了七八盘菜和半盆饭了。看到这儿,莫行云不禁点了点头,表示欣赏,这小孩的食量居然如此之大。而且身体结实有力,隐隐有些修炼者的感觉了,定然是个练武的好苗子,而且他听儿子说过,这小孩年龄还未满两岁,便能将体内的气凝聚于体外,甚至一个人撂倒了三个成年人,抛开其他不说,这小子的天份还是很不错的,假以时日,定能成大器。更为可怕的是,这小子据说在跟他父亲学习制造炼金器物....只是不知道是否真像传闻中的那么厉害罢了。
再看一看自己的孙女,只见那傻不溜秋的丫头居然在挥剑砍空气....咦?不对。
作为真灵强者,莫行云的神识何其强大,意念一动,便发现有一只个头不是很大的小妖怪隐身了起来,躲在一个墙角里偷笑,孙女应该是在砍这东西,只是看不到,所以对着空气乱砍罢了。
“居然有一只会隐身的小妖怪,是那个小孩养的么?”莫天行问道。妖怪在华夏并不多见,尤其是年幼的妖怪,毕竟妖怪都是由动物或者植物变成的,需要莫大的机缘才可能诞生一只妖怪,有些妖怪也许还没成长就夭折了,所以妖怪真的很少很少,就连他们宗门都没有一只。能把妖怪当宠物养,这小子不简单。
“是啊,那小妖怪据说是野山参成精,说起来也好笑,这小妖怪还没成精的时候被人拿到拍卖场拍卖,结果呢被李小风这小子一块钱就拍走了,当场就把拍卖行的那些人给气疯了,要知道,妖怪的稀有度比白鳍豚还稀有,却被一块钱买走了。是我也会郁闷的啊。”莫天行笑了笑,表示无奈。当日他们宗门里的一个后辈也去了拍卖场,亲眼看到一个小孩把快要成精的老山参抢走了....
“如此说来,这小子的福源是不错的了。年纪轻轻就有这般修为还有这般奇遇,未来成就定然不可限量。”莫行云点了点头。对于一个修炼者来说,除了自身的天赋外,最重要的一个因素便是福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品。没有一点奇遇能修炼个屁啊?莫行云之所以能修炼到真灵境界,也和他曾有奇遇有关。几百岁,甚至比他年纪大的修炼者多了去了,但却没有几人能修炼到真灵境界,其中不乏年少成名的天才,为啥?就是因为没有奇遇....
“应该是吧。”
“看来我要去探一探这个小子的底才行了。”莫行云道。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的好坏性格其实从年幼的时候就能看出了个大概,例如这人是暴躁,或者是冷静,亦或者是温柔,都能看出来,毕竟小孩子是不会伪装的。
莫行云走了进来,手一抬,将那只躲在角落里的山参精给吸了过来,稳稳的抓在手上。顺便用神识震慑住了他,使他不能开口说话。
“你是什么人?”李小风问道。尽管山参精是隐身的,但李小风却注意到了那个老人的动作,知道他把小嘴炮给抓住了。眼前的这个老头很强,能轻易地发现隐身的小嘴炮,其神识定然在罡气中期级别之上,因为只有罡气中期级别之上的人才能发现使用了隐身装备的小嘴炮。
但,这个老人身上却没有一点儿敌意,所以李小风做了个决定...只见他抬起手臂,一拧,一股吸力瞬间将莫行云手中的山参精给吸了过来,稳稳地落在李小风手上。当然,这也和莫行云的默许有关,不然即便是李扶风亲自到场也不可能将山参精给夺回来。
“呵呵,我是谁不重要,这只小妖怪我挺喜欢的,不如送给我可好?”莫行云笑道。
“不行。”李小风摇了摇头。干脆地拒绝道。
“哦?那我用一百万元跟你换。”莫行云笑道。在他看来,一百万元可是很多的了。当然,他并不知道李扶风父子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金钱观念。基本上钱只要够用就行了,多余的钱全都拿去花掉就好,没了就再赚。
“不换,多少钱都不换。”李小风摇了摇头。钱的作用就是用来交换所需物品的,但伙伴和朋友对于李小风来说却是无价的,是不可代替的,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卖掉伙伴。何况一百万对于李小风来说还真的不算什么,他每个月光是零花钱都有数百万RMB了,那数百万RMB的作用只有一个,购买制作材料....
“对钱不感兴趣对么?那我用这个宝贝跟你换。”莫行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颗亮瞪瞪的珠子,在李小风面前晃了晃。
“这是什么东西?”李小风好奇道。这珠子散发着紫色的光芒,还有点凉飕飕的感觉,应该是什么宝贝吧。但也不可能比一只妖怪珍贵,这老头把他当傻子哄么?
“哼哼,这个宝石其实是一个注灵器,只要放在伤口上,便能加快伤口愈合的能力哦。”莫行云笑道。
“伤口愈合的速度能以肉眼可见么?”李小风问道。
“额...这并不能。”莫行云道。你小子以为注灵器是什么?能够让伤口以肉眼的速度愈合?这只有天材地宝才能做到吧?而且天材地宝都他妈是一次性的好吧。
“呵呵。”李小风不屑地笑了笑。加快愈合速度对于普通人来说算得上是宝贝,但对他还真不算什么,家里可是有远超这个时代科学的治疗舱,只要躺进去身上的伤口就能以肉眼的速度愈合,效果比那颗什么破珠子牛逼多了,何况老爹曾经说过,注灵器非常地不耐用,一般来说用个三四年以后效果开始减弱,六七年以后就只能变成一件装饰品罢了。比起效果强大,耐用无比的炼金器物就是垃圾罢了。
因为华夏人崇尚传统,所以注灵器的制造工艺便被一直流传了下来,但终究因为铸造工艺简单,仅仅只是依靠制造者的个人能力决定其强弱,所以注灵器根本就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科学或者炼金器物。很多注灵器的效果甚至非常地可笑,比如可以一对可以在五千米的范围内传音联络的戒指,那玩意或许在电话没问世之前还挺好用的,但到了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还不如一台九十九块的小灵通好用。
“你笑什么?”莫行云不爽道。这小子轻蔑的笑容压根就是瞧不起他这件宝贝,尼玛,这宝贝可是他花了很大的精力制造的,在注灵器中也算得上一件不错的宝贝了,竟然被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孩瞧不起?
“呵呵,老爷爷,您这玩意就是个地摊货,顶多也就值个十几块,拿个十几块就想来换我的伙伴,门都没有。”李小风道。对于他来说,没有多大价值的东西都是地摊货。
“什么!?你小子居然如此不识货?这可是一件注灵器,一件能加快伤口愈合速度的注灵器!”莫行云皱眉道。
“注灵器终究只是被时代淘汰的产物罢了,现代科学的发展早已经注定了注灵器除了纪念意义和当古董卖外一毛钱作用都没有,您老还把它当宝想骗我的伙伴,门都没有。”李小风笑道。
“你凭什么嘲讽注灵器?莫不是有比注灵器更好的东西?”莫行云道。差点忘了这小子的老爹能制造炼金器物了。难怪他会瞧不起注灵器。
炼金器物比注灵器物牛逼这是不争的事实,谁都否认不了,毕竟修炼者最在乎物品的使用效果和实用性了,民族情节什么的统统不重要。从拍卖行里面炼金器物可以拍出天价,注灵器物却只能被众人嫌弃就可以看出来了。现在值钱一点的也就只有那些能增强身体素质的注灵器了。其他种类的注灵器价值并不怎么高。
“老爷爷,这个东西送给您,您就不要再吹嘘您的破烂玩意和再打我小伙伴的主意啦。”李小风从怀里掏出一个挺好看的小电筒,递给莫行云。
“这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