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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章 老人不能卧床太久(1 / 1)

刘牧樵和薛老的谈话并没有继续下去。

刘翰墨轻咳一声,里面就出来了一个中年人,插在刘牧樵与薛老之间,说:“刘博士,说说你的克瘤2号吧。”

很明显,他是阻止刘牧樵和薛老谈论其他话题的。

刘牧樵尴尬了一秒钟。

“薛老,我谈谈你的病情吧。”刘牧樵试着扭转话题。

“病情?没必要。我都已经是96岁的人了,还有什么没看清的?几十年前,我的战友,黑山阻击战,一个连,很惨,我是连长,就剩下我和司号员。再后来,在朝x,那时候,我们和米果干,我的部队在冰天雪地里急行军,只有一半部队赶到预定战场,打了一场惨烈的阻击战。那个时候,哪里想到活?小刘啊,死,早就不在乎了,你只说说,我不会躺在床上起不来吧?”

刘牧樵赶紧说:“你尽快起来,在地上活动。我建议,你现在就可以下床活动了。只有尽早下床活动,才不会使身体的肌肉萎缩。”

刘翰墨和那个中年男子脸上露出犹豫之色。

手术才半个月,就下地活动,人家可是96岁的人呐。

“没事,越早活动越好,老人就怕上床,上去了,就起不来了,就是因为身体肌肉废用性萎缩。”刘牧樵坚定地说。

“姥爷,我扶你。”在一旁没说话的女孩走了过来,就要搀扶薛老。

“阿奴,别动!你搀扶得动?万一有个闪失,那还得了?”中年男子轻喝。

刘牧樵心里一紧,一个好好的姑娘,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什么名字不好,取一个“阿奴”名字,真是稀奇古怪。

也不好问。

阿奴嘟着嘴,“我又不是第一次搀扶姥爷。”

中年男子说:“那是姥爷身体好的时候。来,翰墨,我们扶大爷站一站。”

刘翰墨起身。

刘牧樵赶紧说:“我来吧。我和阿奴一起来吧。”

几分钟后,薛老站在床旁,一边是刘牧樵,一边是阿奴。

“慢慢走,行吗?”刘牧樵问。

“试试。”薛老说。

“第一次,别太急了。”中年男子赶紧说。

这人,没有笑脸,一脸的严肃,应该是薛老的秘书之类的人物。

刘牧樵没有理他,扶着薛老走了起来。

很慢。

走了大约有10分钟,薛老有些累了。

“休息一下。”刘牧樵说。

“好,休息一会。腿有些痛,这关节,怕是不行了。”薛老说。

“很正常,很多人,到了60岁,腿就不行了,关节退行性病变,没有办法的事。”刘牧樵把薛老扶着送回到病床。

“有什么止痛的药?”薛老坐下问。

“止痛药,都有副作用。不能随便吃。”刘牧樵说。

止痛药,大多有副作用,特别是效果明显的止痛药,副作用也越明显,年轻一些的人,副作用还能扛得住,薛老这个年龄,就最好不要吃了。

薛老是个意志坚强的人,说:“你说不能吃,我就不吃,这点痛,我能够克服。阿奴,你陪小刘说说话。小刘,这姑娘,是我战友的曾孙女,今年才从京大毕业,准备读研究生,学的是生物专业,和你应该有共同语言。”

阿奴朝刘牧樵看了一眼,似乎在征求刘牧樵的意见。

刘牧樵微微一笑。

他聊天的天赋不是很好,一贯比较被动,特别是和女孩子,他多少有些腼腆。

不过,尴尬的局面很快就被阿奴打破了。

阿奴很快就找到了话题,关于生命科学的话题,刘牧樵也是有兴趣的。

聊了一会,阿奴突然又问起了刘牧樵的身世问题。

“咳咳。阿奴!你姥爷没精神了,安静一下吧。”中年男子又及时冒了出来。

刘牧樵本来也想探索一下阿奴这名字的来历,见中年男子又出声打断谈话,心里不爽。

但他记起了皮院长的话,赶紧刹车,不说话了。

薛老也确实累了,上了床,眯着眼,躺着休息。

中年男子努了努嘴,示意刘牧樵和刘翰墨离开。

刘翰墨站起来。

刘牧樵也站了起来。

薛老说话了,“你别走,小刘,我问你,知道你父母为什么把你抛弃了吗?”

“呃,这个,我怎么会知道呢?”

刘牧樵是真的不知道,他也应该不知道,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对爸妈没有一点印象了。

“嗯,我比你好,我至少还记得自己爸妈的样子,虽然很模糊了。我也能找到我父母的坟墓,认祖归宗,我死后,还能找到祖宗。可是你,哎,小刘,不管你爸妈怎么没人性,你还是要找到他们……”薛老说。

“老爷,到听评书的时候了。”中年男子大声说。

薛老有一个习惯,几十年如一日,每天必须听一段评书,《岳飞传》、《隋唐演义》等,听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必须听。

雷打不动。

任何事情都干扰不了他,哪怕是开会,也要抽出时间补。

中年男子成功地转移了薛老的注意力。

刘牧樵走了。

和他一起走的还有刘翰墨。

出门了,后面传来了薛老大声喊叫:“小刘,你爹妈不是人养的!”

刘牧樵痛苦地哼了几声。

刘翰墨没有说话,到了岔路口,也没有和刘牧樵打招呼,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刘翰墨回到办公室,他有很多文件需要处理。

刘牧樵回到了安泰医院。

他向儿科走去,一进门,看到阿玲起色不好,问:“咋了?”

“又死了一个。”阿玲说。

“什么病人?”

医院死人是很常见的,本身,医生没必要大惊小怪,医生也用不着每天和病人家属同悲。

“狂犬病。”

刘牧樵皱了皱眉头。

这是一种很可恶的病,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是100%。

所有的教科书都是这么写的。

为什么是“几乎100%”?

这种提法本身就有问题。

是因为第一个作者是这样书写的,还是真的是“几乎100%”?

就是说,狂犬病死亡率很高,高到差不多100%死亡,偶然,会有一两个存活的?

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有人能够存活,为什么还要用100%来表述呢?

刘牧樵的理解是,狂犬病一旦发作了,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亡。

所以,这种疾病,真的很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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