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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回 金陵歌姬(1 / 1)

“杨柳青青着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酒楼之上,传来了阵阵的曲乐,纷纷靡音,绕梁三日。随着琵琶声一曲送别缓缓登场,女声清脆而棉柔,一字一腔都颇有别离情色。

司马无悔三个人坐在了楼下,此时李封晨的胞弟李封御已经带着双剑派其余的弟子返回了徐州,而李封晨则被门内下了另一道命令,让他先去一趟金陵,拜会一下江南五虎门的掌门人裘彪。

自从前几日五虎门公开了密信之后,裘彪也是一路别人追捧,上一代长老年事已高便退了会让出了掌门人的位子,裘彪作为大当家自然而然成为了五虎门新一任的掌门人,这些事情都是这几日才传出的。李封晨这一行,一方面是恭祝裘彪,另一方面也是探一下五虎门的虚实,倒是准备和江北武林群号死磕下去还是仅仅给兖州五派一个下马威。当然这里面也有更加深层次的意思,五虎门很难真的取代兖州五派,势必需要在江北武林找一个实力不俗的门派来做盟友,既然五虎门有这个需要,为什么双剑派不能成为五虎门的盟友呢?

李封晨拿起一盏茶来,品了一口,也绕有兴致地听着楼上传来的小曲。

“真没有想到在这个地方竟然能够听到如此像模像样的曲子,还是金陵都出名的别送。”

杨飞点着头,说道。这会儿他正端着小酒,坐在司马无悔的对面,两个人即便是大中午的时候也会在一起小杯对饮。

自从入了吐蕃之后,每每和杨飞、司马无悔一起吃饭,李封晨就再了不碰酒了,甚至他心中暗暗发誓不再和这两个酒鬼一起喝酒。太原府那一夜李封晨先是喝的烂醉,那晚上还吐的厉害,每每想到如此,司马无悔就连坐在他们旁边闻到这酒味都觉得难受。

于是李封晨闭着眼睛,继续品茶。

“踏踏……”

“霸爷,您来了啊!”

从下面走上来一个胖胖的男子,这男子穿着一身景致的褂子,头上带着一定淡黑色的梁冠,漫步往台阶上面一步一步走来,店小二看见了他,马上就冲了上去,一副谄媚的样子,亲切地叫道。

那胖胖的男子被店小二恭维了一下倒也受用,点了点头。

“快去给霸爷准备上好的雅间!”

霸爷身后有一个瘦高个凶恶地说道。

“是,小的知道了,这上面的天字号雅间一直为霸爷备着呢!”

这店小二在这霸爷的面前一直弯着腰,一路送着三层上面的雅间。

霸爷进了雅间之后,心情大好,这大概是因为今天酒楼的歌姬曲子唱的特别的好,这等音色在金陵倒是不少,不过在这偏远的曲州可就不多见了。平日里面酒楼多半只有一两个说书了,来一两歌姬不得了了,如果这歌姬有些姿色的话那更是一年头都碰不上一两回。

毕竟曲州这个地方,富户不多,能拿出钱来请歌姬的人更是聊聊不已,一来二去有些水平的歌姬到了这穷地方自然呆不下去。

霸爷在雅间之中越听越觉得欢喜,他是这曲州烟雨楼的常客,几乎每天都会过来,这天字号的雅间也已经不让外人进了。而且这霸爷出手也很阔绰,出了银子从不要找钱,几乎就是这烟雨楼的财神爷,要不然这店小二怎么会如此的低声下气。

听着小曲,霸爷慢慢摇着头,这别送一曲霸爷还真是第一次听,所以特外地用心。

“霸爷,要不要请这个歌姬到雅间来唱小曲?”

霸爷身边站着的是一个瘦高个,一看便是练家子。一身粗布麻衣但是内力却是不小,若是放在曲州这个小地方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平日里面大家看到他都得绕着路。

“林叔,不用麻烦了。这歌姬虽然嗓子不错,不过么怕是在这曲州也呆不了多久。”

霸爷淡淡地说道,实际上霸爷挺喜欢听小曲的,家中经商虽是很有钱,不过这霸爷却是一个财迷,平日里面吃个饭打点小儿这些小钱他倒不在意。可这红遍金陵的歌姬,每一个都身价不菲,雅间外面的歌姬一出声,霸爷就知道这价格绝对不低。

此时,三层楼上面的歌姬依然在唱曲,她的名字叫清梦,做这清倌人有四五年的样子了,无论是样貌还是嗓子都是一流,更加难得是清梦不仅仅有一副好嗓子,更加能够题词作诗,这样的歌姬即便是放在大都市也是一等一的,实际上清梦在金陵也曾名动一时,若不是得罪了大人物也不至于跑到曲州这个小地方来。

今日当清梦到了这曲州烟雨楼,就连这烟雨楼的老板的眼睛都绿了,这昔日金陵的头牌到了这小地方,活脱脱就是一棵摇钱树,周围已经有不少的纨绔子弟纷纷慕名而来,其中有些人听得出曲子,有些人甚至都听不明白音律,纯粹是为了清梦这个人来的,仅仅一上午的时间,整个曲州的官宦子弟都热闹了起来。

陆陆续续都有不少人上了这烟雨楼,索性司马无悔三个人坐在第二层,听得到声音却见不着人,这三层已经被挤满了人,真可谓是人头攒动。

“霸爷,你说我们要不要也出去瞧瞧?”

这个叫林爷的人也起了兴趣,曲州已经好些年没这种景色了。

“林爷,怎么你也有这个兴趣?”

林爷笑了笑,然后伸出右手挠了挠头,这世人总会有些嗜好,不是号这口就是号那口。霸爷倒是对歌姬什么的没有太多的追求,不过他特别喜欢烟雨楼的厨子,所以每天都要来吃上一些小菜解解嘴馋,林爷就不同了,即便是一桌美食放在他的面前,他也兴致不高,不然也不会瘦成这样。

一曲唱罢,清梦收拾了一下行囊,就连他的跟班也一起收拾了东西,老资格的歌姬都有一些自己的规矩,想清梦这种曾经红遍金陵的歌姬更是如此了。想要听我唱曲,那就得按照我的规矩来,不单单是给钱。这算得上是一种身价,但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清倌人难做,赚的钱不多却也容易得罪人。

清梦出台的规矩倒是有些与众不同,清梦不会去别人家里私下唱曲,这便是不受邀,然后清梦也不唱夜曲,所以想听曲子只能白天去,最后一条便是不沾酒水,无论你给再多的赏钱都不行。这三条便是清梦的铁律,想要做一个清倌人很难,想要做一个守规矩的清倌人更难,因为听客们总是喜欢去挑战你的规矩。

唱罢了,烟雨楼的老板马上上去塞了一个大大的红包,这也算是规矩。老板一看今天烟雨楼的生意那么好,如果可以把清梦留下来,那简直就是数不尽的银子。

不过受了红包,清梦也只是稍稍回礼,似乎这红包在清梦的眼中算不得什么。

金陵之中,只要你有出名的歌姬,就总能有富户来捧场,甚至有些富商出手便是一两百银子,眼睛都不眨一下,这显然不是曲州这个小地方可以比拟的。不过花红绿柳的日子,清梦已经厌倦了,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便是有再多的钱也无益。

“哎……清梦姑娘,怎么这就回去了,晚上的一场不唱了吗?”

几个纨绔子弟拦住了清梦,虽说言语上面稍微有些轻佻,手脚倒也算是干净,没有真的动手动脚。

“清梦从不唱夜场,公子若是喜欢可以明日巳时过来。”

面对这样场面,清梦并不陌生,每一次唱罢总有这么一些人像苍蝇一般飞过来,你一句我一句好像说个不停。

“清梦姑娘,后日乃是我家太爷的生辰,不知道你能不能来我家唱一曲?”

“去你的,你太爷不是前年已经去世了。”

“清梦姑娘,我家大哥下周取媳妇,你能不能来唱曲?”

“你别瞎扯了,哪里见过去媳妇叫人来唱曲子的!”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围着清梦不胜其烦。这些人清梦并不太了解,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但是光看衣服都是光鲜亮丽,就知道不是寻常家的百姓。

“各位公子,我家小姐唱了一上午,身体虚得很,请大家让个路,好让我家小姐先回去好好休息,明日小姐出台望各位公子再来捧场。”

跟在清梦身后的是一个四十多的男子,是清梦是金陵带来的,算是清梦雷打不动的跟班。在这场面上混多了,自然知道怎么开口。

大家一听也都很识趣,便让开了一条道,不过众人依然闹哄哄的消停不下来。

清梦以及他的跟班慢步走下了台阶,过二楼的时候,正好瞧见了司马无悔一桌的三个人,和楼上那些公子不同,这三个人从小习武看上去自然要俊美的多,尤其是杨飞和李封晨,一看便是人中龙凤,绝不是那些纨绔子弟可以比拟。

不过清梦也只是看了司马无悔三人一眼,走过他们一桌的时候,莞尔一笑,留下了一阵香气。

“不好!”

杨飞的神情突然就变了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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