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Wild Jagd》(1 / 1)

白问霖心里很清楚,元霄有多偏爱那个狂犬病。毕竟狂犬病不发病的时候就是只乖狗狗,会撒娇,而他不会,他不懂得如何去表达。

元霄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他意识到了其中原因,手臂蠢蠢欲动,想伸过去晃一晃他的手臂,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阔别多年,他和白问霖已经失去了当年无话不谈的亲密。

他胡思乱想地盯着暗淡的灯光,侧头去看,白问霖好像已经睡着了,侧脸轮廓英挺,睫毛浓长地垂下来,眉头拧着,模样好似做了个很不高兴的梦。

元霄买的是红眼航班,这种时段的航班比白班机便宜些,索性敞开了睡。

起床时快中午了,在房间里没看见白问霖,找了一圈,元霄发现他在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

修长的手指夹着深褐色的雪茄,整个雪茄室里烟雾缭绕,白问霖整个人的脸孔,都陷入烟雾中,长腿微微岔开,是个很霸道的坐姿。在暗色调的房间里,有股老贵族的味道——还把元霄给呛了一下。这味道很浓烈,但是有股很难言的诱人,他那天在白问霖身上闻到过。

烟雾散去,隐藏在背后的男人才露出其深刻的面容,浓眉下是很深邃迷人的蓝色眼睛,仿佛一眨眼,星光就坠落了。

元霄心底惊叹了下,太帅了。他们内蒙很多男人其实也很帅,浓眉大眼体格健壮、颇有男人味,不过完全不能和白问霖比。元霄本来是他的才华粉,哪怕从前在YUTUBE上看他的演奏视频,发现他是如此英俊迷人,也是更关心他的技巧,而不是关心他的脸。

可如今竟也渐渐可耻地沦落为颜粉了。

好半天才从他的英俊面庞上移开注意力,元霄有些不好意思:“问霖,我有事得出去一趟。”

白问霖顿了一下:“现在就走?”

“不是,飞机是晚上的。”他摇头,“我有个东西要还给朋友。”

“在哪,我送你去。”白问霖把雪茄碾灭了,发出“兹”的一声。

“不用送,不远,我坐车去,走不掉的。”

“我送你。”他站起来。

元霄只好拿出名片:“史蒂文,这件外套是他的,得还给他。”

白问霖捏着白色名片,眯起眼:“别人的外套怎么会在你那里?”

“啊?我那天在监牢里睡着了,史蒂文就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了,他人很好。”

“你叫他史蒂文?你跟他什么关系。”

元霄更茫然:“我才见过他两次。”

他皱着眉:“见两次,别叫名字,太亲热。还有,以后不许穿别的男人的外套。”

元霄:“……”他这时才发觉,白问霖深藏的暴君性格似乎终于显露了冰山一角,足以证明那些乐团的乐手们所言非虚,他是真的会凶人的……

白问霖打电话叫了司机,一小时后,两人到达史蒂文在纽约的律师事务所。

元霄提着熨烫得平整的西装外套走进去。这家律师事务所不大,但装潢很高档雅致,这说明史蒂文应该很厉害——毕竟能这么年轻就成为五星航司的专属律师。

他背后跟着甩不掉的白问霖。

好在白问霖虽然模样惹眼,名字也是大名鼎鼎,可鲜少有人能一眼认出他的脸,要知道他最讨厌自己的特写照流传在网上了,不过有些演出的视频,还在油管上盛传。大家能从他遥远英俊的侧影,推测他的容貌像天神一般。

史蒂文看见元霄,热情而歉疚地道:“麻烦你多跑一趟了,骆先生,我晚上请你吃饭吧,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法国餐厅。”他注意到跟着进来的男人,对方很高,身材挺拔,宽肩长腿,穿着鼠灰色的西服套装,双排扣、青果领,斜条纹领带——只有相当注重细节的上流人士,才会这么穿。

他戴着墨镜,棕鬈发梳得很随意。

史蒂文很快认出是阿尔伯特·罗伊斯,不免在心底惊讶不已。

自从那天晚上,罗伊斯先生从曼哈顿分局把骆元霄拦腰抱上车,他就意识到了……这个十八岁的小骆先生,有点厉害。

“史……”注意到白问霖的目光,元霄赶紧改口,“李律师,真是不巧,我晚上得赶飞机回国了。”

“这么快就回国?”史蒂文惊讶,“请务必让我司为你安排今晚飞国内的头等舱。”

元霄赶紧摇头:“我机票早就订好了,不用了。”

“这是应该的……”

两人你来我往了几句,元霄都有些松动了,毕竟……十几个小时的航程挺累,升舱还怪贵的。

一旁的绅士白问霖终于忍无可忍,冷冷地插一句:“为了安全着想,他会坐我的飞机回家,就不劳贵司费心了。”

“你还敢坐他们航司的飞机?”回到车上,白问霖声音有点冷。

元霄老实道:“……不太敢,”说完又补了句,“不过总比马航安全吧?好歹也是五星航空,我现在还是他们的终身白金会员,不收我钱呢……”

白问霖:“我的私人飞机比总统专机更安全,我送你回家。”

元霄:“……”

白问霖看着他,坚持道:“如果你一定要回国,我就跟着你。”

元霄错愕地看着他。原以为白问霖会很成熟,却没想到他还是这么像小孩子。就好像十七岁的时候,白问霖拒绝老罗伊斯不肯回家,只是执拗地跟着自己,说:“我守着你一辈子。”那样要跟他相依为命的单纯执拗、那样孩子气。

元霄心想,问霖这孩子幼年缺爱,自己的出现,或许恰好填补了他心里缺失的那块,可已经这么……这么多年的时光流逝过去了。

他和现在的罗伊斯,是两个世界的人。对方是登顶世界之峰,被奉为神话的大钢琴家,注定会被铭记到人类灭亡的那一天。元霄却是个苦有音乐梦的少年,然而上天却总是和他作对,甚至剥夺了他的一半听力。他最近甚至发现,他原本还算出色的乐感,已经随着听力衰弱离他而去了。

回到学校,大概率也是会被劝退学的。

“问霖,你不要胡闹。”他无奈地叹气。

白问霖眉头一拧,没再和元宵说话,只是吩咐司机开车。

元霄偷看他一眼,但白问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倍感压力,心里打鼓,摸不准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随后,白问霖把他送到了机场,最后一次问他:“真的要走吗?”

元霄也有些不舍,尤其舍不得他的音乐,拍了拍他的背,真诚地承诺道:“我明年一定还会来听你的演奏会的,我们到时再见!”

白问霖没说什么,径直跟着他进了机场。元霄正要去取登机牌,白问霖却不由分说拉着他直接走了绿色安检通道。

元霄东西本就不多,白问霖双手也是空空如也。两人通过海关时,白问霖才拿出护照来,元霄这才意识到:“你也要走?你回慕尼黑吗?”

白问霖言简意赅地说不是:“我跟你走。”

元霄:“……”

白问霖头也不抬:“我们刚才说好了的。”

元霄:“……什么时候说好了的?”

“那就是我单方面决定的。”他面无表情地把手臂搭在元霄的肩膀,语气变成了一贯那样,所有人都不得违逆的强势,“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走吧。”

元霄睁大眼睛,完全被他半搂着走:“我以为……你开玩笑呢。”

白问霖的专机早就就位了,不过起飞还得排队。他拉着元霄直接登机,元霄见识到了传说中比美国总统专机更好更安全的私人飞机,一副土包子模样,嘴都合不拢了。

这架飞机像个巨大的豪宅!有十多个宽敞的房间,还未起飞的时候,完全像是在室内,根本不像是在飞机上,足以证明这架飞机有多大。

白问霖虽然那天带他去做过检查,知道他确实没有心脏病了,但还是担心他,所以在飞机上配备了一个医疗团队。在另一个舱,医疗团队和保镖坐在一起。

飞机在跑道上助跑,声音不太吵,没有坐普通飞机那么嘈杂,起飞那一瞬间,失重感让元霄紧紧靠着椅背,摘了助听器的耳朵嗡嗡地鸣叫。白问霖把手伸过去:“害怕吗?”

“有……有一点。”他偏过头去,“耳朵有点不舒服。”元霄本以为自己不会怕,可飞机升空的那瞬间,他还是发自内心地开始恐惧起来了,那场飞机失事,的确对他造成了不小的阴影,他忍不住闭上眼。

白问霖一只手臂伸过来,捂住他的左耳:“等下平稳了,你就坐在我身上,我抱着你,别怕。”

元霄不好意思,觉得那样太过亲密,怪怪的:“我没关系的。”

“你听我的话好吗?”他微微敛眉,眸中流露出痛苦之色,“我不能再失去你了。”他用力攥紧元霄的手腕,把他捏得都感觉疼了。元霄忍着没说:“我这一次不睡觉了,你飞机上不是有琴吗,我们练琴,我一定不睡觉。”

十多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元霄苦撑着不敢闭眼,他心底也是怕的,怕睡着就再也醒不过来了。白问霖便教他弹琴,教他如何发出他独有的“空灵震撼”的声音,告诉他:“手指触碰琴键的那一瞬间,仿佛要把指尖摁出鲜血来。”

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美国卡在国内用不了,机场只有流量卡卖。元霄觉得把阿尔伯特·罗伊斯带回家这件事实在太玄幻了,也没敢直接回家,而是听从白问霖的安排,两人去了酒店。

次日,元霄去办了张电话卡,给家里打了电话:“妈,我已经到了,等下就回家,这个是我的新号码。”

白问霖还要跟着,元霄不准:“我就去了美国二十几天,回国就带了一个混血大帅哥,还是阿尔伯特·罗伊斯……你让我爸妈怎么想?问起来我怎么说?”

“说我是你男朋友。”

“……别胡闹。”元霄说,“我们电影学院同性恋挺多的,我爸妈看我一直不找女朋友,还怀疑过我,我很认真的跟他们澄清了我不是。”

白问霖看着他:“你没有喜欢过谁?”

元霄想了想:“也不是完全没有……”

白问霖脸色一沉,就听见元宵说:“不过那时候还没有十岁呢,我刚来汉族读书,晒得很黑,脸上两团高原红,普通话也讲不好,大家都排挤我。不过有个女孩子,坐我的前面,她说我的高原红很可爱……”元霄叹气,“只是我都不记得她叫什么了。”

“谁说你可爱,你就喜欢谁吗?”

“那倒不是……”元霄仰头看着雾霾沉沉的天空感慨说,“那时候不讨人喜欢,连老师都怀疑我多动症,她是唯一一个对我散发好意的女生。”

白问霖还不至于吃一个“记不清名字的女孩”的醋,他低声一笑,捏了把元霄少年感十足的粉红脸蛋:“现在也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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