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坐牧黎夜的车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已经记不清楚了,只是觉得当两个人共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时,宋迟暮心里除了偶尔会冒出来的尴尬,就是心里会有时不时因为打量他而冒出来的悸动。
有时候就是不经意的看了那么一眼,心里就会突然冒出某些厚脸皮的想法,脑袋里仿佛存着一个小人,摸着下巴不停的点头称赞:
嗯,侧脸很精致呐。
突然发现睫毛好长,我靠,还特翘。
薄唇勾起来的时候格外撩人。
为什么要在那么帅气的一张脸上留下一颗泪痣,明明和他很有缘分好么。
压低了声音说话的时候,耳朵已经怀孕了。
然后在今天,在两个人的关系有了质以上的变化之后,宋迟暮发现,这种打量,好像可以更加明目张胆一些。
嗯,鼻子真的好高好挺,不知道以后生的小孩会不会很好看,想到这里,宋迟暮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等等,等等,这种神游天外的思想要快点拉回来,为什么要想到那么久远的以后,这才哪里到哪里,他们还什么都没有呢,就在刚才,她的脑海里已经脑补了一万字的污污污的详细过程。可事实上……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的那句话,整个人就呆掉了,她偏过头去,看着那双在光亮下发着炙热光芒的眼眸,那人温润的鼻息就扫在她的耳朵上,暧昧十足,她看着他的唇,竟然觉得脑海里有个小人在兴奋的推搡她:
亲上去啊,主动亲上去啊,宋迟暮,别怂。
然而……她怂了。
宋迟暮抬手打开车门,小心翼翼的从车里出去,像只小兔子一样的在原地跳了一下,抬手扇了扇脸颊:
“有点闷热,我下去透气。”
牧黎夜扬了扬嘴角,看着在车外面跳脚的小姑娘,就好像那天晚上,告白之后的他彻夜未眠的思考,突然跑掉的小姑娘到底是存着怎样的心思,难道是拒绝的征兆,哪里会有人在告白的时候突然跑掉的,他那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自信过度的家伙,他竟然一直在计划着,怎么接近她,怎么创造机会,她对他,哪怕没有喜欢,好感是一定有的,直到早上他猛地从摇椅里惊醒,过不了多久,就听到了手机震动发出的嘟嘟声,牧黎夜看了眼来电显示,马上走到落地窗边接了电话:
“宋迟暮?”
那端久久没有说话之后,突然冒出来一句:“今天天气真的很不错,多穿一点。”
典型的语无伦次和不知所云。所以那句告白,还是造成了她不小的心里波动。他兴庆,接到的电话不是对不起,也不是什么其它的理由,而是带着她个人小迷糊风格的问候,在夏天的天气里,多穿一点,是要裹上棉袄么?
在他的眼里看来,她很容易害羞,脑子里可能什么大胆的想法都会有,但一定永远是被动的那一方。因为害怕,因为胆怯,或许,心里还存着一些什么其它的芥蒂,总之无论是什么感情,什么芥蒂。他会尝试着慢慢的,走进她的内心,不求占满整整一颗心,只求在那么一个地方,占据着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位置。
喜欢一个人,从来不会让他觉得难以启齿,追逐的整个过程,哪怕是日久生情和平平淡淡那样的情感,也会经历酸甜苦辣,一场爱情,从来都不会只有甜。你所看到的甜,不过是在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最终熬成一碗甜甜的蜜。
“今晚准备做荷叶包鸡,去我那里吃?”
宋迟暮在听到牧黎夜说这句话之前,整个人还坐在副驾驶上神游天外,心里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刚刚不应该跑的,跑什么啊,不知道这样子会不会让牧黎夜心里产生失落感,只是听到牧黎夜说了白切鸡之后,她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啊,当然吃,吃吃吃,不吃白不吃。”
去男票家蹭饭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美好,她刚刚还在想今晚和他一起下班,是不是要去餐厅来一顿比较好,没想到大厨亲自操刀,简直不要太棒。
然而,宋迟暮这边还在口水直流的时候,就被宋奕晨的一个电话掐死在了摇篮里:
“暮暮,你是不是换过你公寓的门锁了?”
宋奕晨会这么问她,难道是因为来新晨了?
“是啊。”宋迟暮点了点头,果然下一刻就听到宋奕晨说:“我已经到你门口了,以前你给我的钥匙打不开房门,你什么时候下班。我在小区门口直接等你好了,或者我来接你?”
“不,不用。”宋迟暮往牧黎夜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宋奕晨在听到车里的导航声之后,蹙了蹙眉,笑道:“你和那位牧先生在一起么?”
“啊……”宋迟暮没想到宋奕晨会这么问,顿了顿,马上解释道:“是啊,就是前不久给爷爷打电话那位,我男朋友。”
“那我在公寓楼下等你,要到之前给我短信……嗯,等等。”宋奕晨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会做好饭菜等你的,我觉得我们两个需要促膝长谈一下。”
宋奕晨说完这话就经挂断了电话,宋迟暮一头雾水的看着屏幕上挂断的提示,什么鬼?最后这句话怎么听着有点怪怪的,是她的错觉么,自打成年之后,宋奕晨什么时候说过这样认真严肃的话?
“哥哥打的电话?”
“嗯。”宋迟暮把电话放进包里:“对不起,我哥哥从城海市上来了,今晚要和哥哥一起吃饭。”
“那我一会儿找个地方停车,先买礼物,我们住那么近肯定是要见到的。”
“等等。”宋迟暮接过牧黎夜的话:“我觉得我哥好像不相信我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长兄如父,我怕你突然出现会把他吓死的,我今晚先去如实招供,关于虚拟男友的事情,我会老实告诉他的,我们已经假戏真做了,没问题的。”
话说到这里,刚好遇到红灯口,牧黎夜停了车,看着坐在驾驶座位上解释的手慢脚乱的小姑娘,眉眼轻佻,说道:
“假戏真做?嗯,那什么时候真的落实一下最后一步。”
宋迟暮:……
原来衣冠禽兽这个词,是这么使用的,她懂了。
※※※
应宋迟暮的要求,牧黎夜的车没有直接开到宋迟暮所住的小区单元楼,只是隔着一个绿化带停了下来,宋迟暮下车的时候,安心的看了牧黎夜一眼:
“你安心吧,我会摆平的,我先过去了,晚上微信聊。”
到了楼底下的时候,果然看到宋奕晨站在小区门口,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找了个围裙,就这么直接套在衬衣外面,简直就是个居家煮男的形象。宋迟暮想起前不久在杂志上看到的对他的评价,高岭之花?宋奕晨这个样子哪里像高岭之花了?噗的一声,宋迟暮老远远就弯腰笑了起来:
“嗨,高岭之花,好久不见。”
宋奕晨抬手在她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贫嘴,上楼先吃饭……等等,你头上贴的是什么?”
宋奕晨观察入微,果然看到宋迟暮齐刘海下面遮住的药膏,宋迟暮不以为然的笑笑:“就是前次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弄到的那个,现在贴的消除疤痕的药膏,早就好了,贴着以防留疤的。”
“这么久了,还没消掉啊?那今晚的红烧肉归我了。”
宋迟暮:……
宋迟暮表示,吃不到红烧肉她的内心是崩溃的,然而,当宋迟暮跟着宋奕晨上楼,进到苏景行家里的时候,他才知道宋奕晨的围裙是哪里来的。
在宋迟暮的理解里,关系好像很一般的苏景行和宋奕晨,看起来关系格外的要好,宋迟暮被宋奕晨拖进去的时候,苏景行刚刚从厨房里端出海带炖排骨,锅盖一揭开,一屋子里全是排骨的肉香味。
苏景行家的桌子上放着整整一箱城海无籽西瓜,宋迟暮看到的时候,馋的直流口水,应该是宋奕晨顺路带上来的。
“迟迟,你回来啦,你随意。我们马上就做好了。”
你能想象得到,一个厨房里挤着两个男人伺候一个姑娘的场景么,嗯,这种场景,曾经在宋迟暮生病的时候遇到过,她生病的那段时间,何止两个男人围着她一个人转,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尤其是她爷爷,她每吃一口饭,他爷爷就要鼓励一句:
“我们家暮暮真乖,多吃点啊,瘦的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那时候,她已经十五岁了,什么都懂,可是偏偏听到爷爷说这样的话,心里更难过了。
还好今天,宋奕晨和苏景行没有突然冒出这样的话。饭桌上的气氛很融洽,宋迟暮在盯着那碗红烧肉看了半天之后,趁机夹起一块塞进嘴里:
“你们谁也别劝我,我是成年人,留疤了我哭死也不会怪你们的,是我自己嘴馋要吃红烧肉。”
结果话刚刚说完,宋奕晨就一巴掌趴在她的后背上,宋迟暮咳了一声,没咽下去的红烧肉就这么吐出来了。
这是亲哥哥么?都塞到嘴里了,竟然还用这种暴力法……
“我管你丑不丑的,要是以后和景行有幸成为一家人,也不想想别人会怎么看景行。”
咳,咳咳——
宋迟暮刚刚拔下一口米饭,又因为宋奕晨的这句话呛的上气不接下气,她和苏景行相亲那都是上个月的事情了,饭桌上她是什么态度,宋奕晨不可能看不出来,前几天牧黎夜以男朋友的身份还打过电话过去,宋奕晨不可能不知道,他突然这样说,打的什么算盘。
“吃一点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的。”苏景行倒是表现的很宽容,因为宋奕晨的那句话唇角还挂着些微笑。
“哥,我有男朋友了。”
“就是前不久给爷爷打电话那位,牧黎夜,牧先生么?”
“嗯。”宋迟暮刚刚点了点头,就听到宋奕晨冷哼一声:
“这事情你别玩过火,有的招数用个一两次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