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糖包儿在空间里喊了起来,原来,她吞噬的灵魂,懂这些跅弛族的语言,直接传承给她了,所以就要急着出来帮忙。br>
方知将糖包儿从空间里带出来,让她听跅弛族人的争吵,经过糖包儿的翻译,方知与沐向峰终于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果然,跟他们估计的一样,因为吃一个病人引发传染病,死者身上都是红斑,病人也是如此,跅弛族人便怀疑这是上天的惩罚,他们信奉的哚义神已经抛弃他们,所以在大祭司的鼓动下发动战争,想用更多的血和生命,唤回哚义神的护佑。
哚义神属于人头蛇身,靠着吸食灵魂而生,跅弛族人之所以吃人,是为了帮着哚义神清除这些肉身,不留下肉骨之躯污秽这个世界。
可是,现在竟然没有办法吃食那些**,在入侵大梁国的战斗中,又遇到异类天神的阻击,所以他们惶恐,害怕,觉得失去上天的庇佑。
正在混乱间,突然一个小女孩,穿着他们信仰神的衣衫,凭空站立在那里,跅弛族人既欢喜又激动,“扑通”“扑通”的跪倒,开始拜祭显灵的仙童。
祭司不用跪拜,站在那里,用恭敬的语言与糖包儿对话:“可是我们的哚义神大人?”
“我是哚义神大人座下的仙童,今天来是传达哚义神的指示,他因为修为精进,不在需要吃食灵魂修炼,而是改为各种粮食,所以,作为他的信徒,也不可在杀人,不可在吃人肉喝人血,要改成吃五谷杂粮,才会得到神的护佑,”糖包儿稚嫩的话在半空中回荡,整个跅弛山寨的人,听得是真真切切。
说完后,糖包儿小手朝着那停放尸体的大坑一指,那里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跅弛族人吓得惊叫连连,紧跟着,半空中想起金属碰撞声,像是打雷,又像是金鼓连天。
这样的震慑,将祭祀也吓得单膝跪地,开始低声祷告。
在大家都低头祈祷时,糖包儿已经被方知收入空间里,然后瞬移拉着沐向峰离开此地。
这是方知与沐向峰商议的计策,利用神灵将这些人的观念改变,要比别的手段有用的多,何况还是他们信奉哚义神所给的指示,想必跅弛族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以人肉为食。
方知与沐向峰回到军营,将跅弛族人的情况禀报给龚老将军,听到方知利用神明计策改变那边的生活习惯,龚老将军忍不住抽动嘴角,心说,还是仙人啊,要不谁敢这般利用神仙蒙骗老百姓啊?
武将们都知道方知的厉害,再也不敢小瞧这个女人,方知对这些没有理会,与沐向峰带着孩子们去了迷踪山。
来到山脚,沐向峰很是感慨,对小包子他们道:“看看,这就是困了你爹三年的迷踪山,要不是爹爹被困在这里,你娘也不会疯,你们也不会吃那么多的苦。”
方知心里悄悄补充道:“我也不会来到这里,这是老天安排好的吗?”她抬起头,望向那雾气蒙蒙的迷踪山,显得分外神秘莫测。
糖包儿想往里走一走看看,却被沐向峰抓住道:“可不能进去,进去就会转眼迷路,再出来可就太难了,我们是误打误撞出来的,让我在进去一次,恐怕还是找不到出路。”
糖包儿在沐向峰怀里道:“爹,这里是个幻阵,我知道怎么破,而且这里面藏着宝藏。”
“什么?”沐向峰很是吃惊,幻阵?自己在这里呆了三年,竟然是幻阵?可是为啥还能出来呢?
这些疑问,方知也想知道,于是一家人围坐在山脚下,边吃点东西边听糖包儿讲述。
这迷踪山在几百年前,曾经是迷踪派的历练之地,给弟子们进来锻炼的,之所以设下迷幻阵,为的是不让外人踏入,只是过了几百年,这阵法出现纰漏,所以才让沐向峰他们误打误撞地走了出去。
方知很关心的是有什么宝藏,便问道:“这里面藏着什么好东西?”
糖包儿白了方知一眼道:“我就知道娘最关心这个了。”
小包子也着急地道:“我也关心。”
豆包儿也点头道:“我也是。”
好吧,自己忘了家人的特点,也就不吊他们的胃口,糖包儿回道:“有迷踪派修炼的功法与武器,还有灵石或丹药,这些凭着机缘在历练中获得。”
方知与沐向峰对视一眼,都明了对方的心意,要是有个规范的修炼方法,是不是在修炼上走的更远一点呢?
一家人商议好,等跟着龚明奇回到帆樯城后,便告辞,然后带着沐韧吴大壮他们一起进山,仙缘啥的,也给他们一次获得的机会。
跟着军队回到帆樯城时,城里的老百姓激动的夹道欢迎,这是沐向峰一家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殊荣,当然了,方知怀疑这里面有龚老将军安排的成分。
那个帅老头儿比狐狸还狡猾,十个人都斗不过他,这是方知下的定论。
方知带着孩子们洗漱换上干净的衣衫后,便被龚老夫人派人请去后院。
这次女人们对她的态度有了巨大的转变,尤其是龚大夫人,敬仰中还带着纠结,方知能理解,以她所受的教育认为,女人不应该抛头露面,应该尽守妇道,在后院相夫教子,可是,方知能以己之力帮到丈夫,还能将食人族打败,这又让她心里升起敬仰,所以,敬仰中带着纠结。
因为没有了隐患,又没有多少伤亡情况下打了大胜仗,所以今晚的晚宴,女人们也跟着轻松,龚二夫人拿着酒杯频频敬酒,兴奋的时候还哈哈大笑,看着很是畅快。
方知也很高兴,因为她学的是异能,跟修仙一点不搭边,可是迷踪山的秘密和宝藏要是找到的话,可就会引导她们真的进入修仙大道了。
心情好,自然就多喝了点儿,只是不知什么时候,龚明奇的妻子三太太坐在她的身边。
方知与这个三太太打交道时,有点自惭形愧,你想啊,人家举手投足很是优雅,不说是像跳舞,但也很有气韵,行云流水又很自然,像是天性使然般。
而自己,前世就是个不大讲究的女汉子,(那样的环境,想讲究也讲究不起来,)这一世,直接成为农妇,生活在乡村,养鸡养猪养羊,也没啥可讲究的,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不讲究,但也愿意看讲究之人的行为举止,那真叫一个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