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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风入律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尽南归(1 / 1)

<>柳易出了王宫一直往东到了所住的客栈,客栈中的曹都才缓缓醒来。

曹都掬一把水放在脸上,拍拍打打后才望见进门的柳易,曹都问道:“昨晚去了哪个销金窟?”

柳易摇摇头道:“什么也别说了,走。”

曹都正色望着柳易的神情,看起来柳易并没有作为,赶忙收拾东西道:“这回你又惹了谁,是斛律卿还是哪个贵族?”

柳易脸色沉重道:“都不是,这回惹的是赤岩山。”

曹都哈哈大笑,“你丫的越来越能惹事了。”

两人一人一个行囊,曹都还带了一把长刀,刀鞘狭窄,看起来曹都的刀也不是什么重器,普普通通的刀罢了。

两人一人一骑出城,曹都自言道:“以前没带着刀的时候一直拖你的后腿,现在我也整一把刀带着。”

柳易闷声赶路,并不说话。

别看曹都年纪年轻,当年他还在十来岁的时候掘第一桶金可谓更加凶险,曾经的多少心酸事过了之后都会笑着说出来,曹都也不例外,笑道:“老子当年搞钱的时候比起你现在要凶险多了。”

柳易侧耳聆听,以前他不说,他也不好问,现在他想说了,他也想听。

曹都笑道:“以前的老黄历说过了也就不在炒冷饭了,就从我穿越进一个六岁的孩子身上说起吧,因为灵魂与身体不匹配,我总是产生一些感悟,这些感悟还从一个六岁的孩子口里说出来,当时村里人都当我是怪胎呢,父母请了很多大仙来给我驱鬼呢,其实都不见效,我也不敢跟他们说出真相,否则我就真的成了个怪胎了。”

柳易插话问道:“后来呢?”

曹都给了马一鞭子,笑道:“后来啊,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老子十岁的时候、同伴还在尿裤子玩陀螺的时候老子已经知道自己以后要干嘛了。天下女人的钱最为好挣,尤其是上了年岁后还一直想着永葆青春的女人的钱,那时候我就想着胭脂,当时我身边的人还没人知道胭脂呢,只有个童生都没有考上的读书人说起自己在书上读过一段名叫《点绛唇》的文章,那时候老子哈哈大笑,乡野之中能有名叫《点绛唇》的书不用说你也知道是什么书了吧,老子也看过,十分香艳哟!”

曹都想起了自己的私塾先生,笑道:“十岁的时候老父母送我去私塾读书,老子在那个世界好歹也是个莘莘学子,学过语数外、理化生和政史地的读书人,对于这个世界的蒙学自然不感兴趣,那时候调皮捣蛋,经常是进入学堂就顺了先生的戒尺揣在怀里。我的那个先生应该是天底下第一好脾气的人了,他家庭和睦,儿女双全,即使是抓到了我们调皮捣蛋他也不生气,好几次他明明知道是我偷了他的戒尺他也并未提名晓姓一样斥责,只是象征性地训了全班一顿,晚上吭哧吭哧爬山砍竹子做戒尺去了。”

曹都说到这里时前面有些事忘了说了,小人物的成长史没有人关心,他的人生之中也没有多少心灵鸡汤,就算是他自己也懒得再补充了,此时他想起自己的家乡和他摸爬滚打的县城,笑意温暖道:“我们那个县城有钱人满地走,街上有人掉了十来个铜钱都没人捡的那种。十岁的时候我进了县城,当然,是背着爹娘偷偷跑去的,古今城市其实没有多少区别,那里是有钱人的捞钱地,也是穷苦人的葬身地。”

“在那座半炷香就可以走到尽头的县城里我跟上辈子一样,都是loser,稍微有点权势的人随意一踩就能踩死的那种。你可知道人这一生最无助的事是什么吗,我告诉你吧,在我这里是我的成功速度赶不上父母老去的速度。在我一事无成的时候我爹去势了,他的去世毫无征兆,伺候庄稼回来的时候踩在了一块满布青苔的石板上,当时就摔死了。我们村的陆二跑来县城重翻了个遍将我找了回去,到家时我递给我娘四分银子,六月是雨季,天气炎热,我并没有掀开薄皮棺材盖子看我爹一眼,直到今日,有时候我还一直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开棺,是因为那个天气我不敢看吗,还是因为我爹肯定不想让我看到他的样子。”

“这么跟你说吧,那时候我只有十岁,玩尿泥玩陀螺的年纪里我并不知道老爹死了意味着什么,我只是知道现在我家里的平衡被打破了,以前是两个男人两个女人,现在是三世同堂,两女一男。安葬了老爹后我又一次回到县城里,我走的那天我奶奶说‘也不知道从那天开始,她已经走不过那个以前一直背着背篓伸长脖子跟在她屁股后面的孩子了’,现在想想,还好那时候没觉得鼻子酸酸的。”

“不幸的人生有很多不幸,对于我奶奶和爹娘来说是这样,因为他们的孩子并没有如他们的愿继承那点田地。对于我来说也是这样,我在县城里混了一年,我没有做伙计跑堂,那时候太矮了别人也不要是不是,我选择当了混混。在我在那里混得有点名堂了,到处称兄道弟呼朋唤友的时候,陆二又跑去找我了,那天我正在养伤,前一天我被对手砍伤了。与陆二不同,脱产的陆二跟我一样的年纪,现在的他唇红齿白,有点像那些只敢远远地打量一眼的漂亮女子,我呢,黑得像糊了的洋芋。陆二那天是向私塾先生请假跑来的,也是这一次之后,我知道只要陆二来找我,准没有好事。”

柳易正色问道:“那一次谁死了。”

曹都本想给柳易一鞭,想想还是作罢,轻声道:“我奶奶去世了。”

柳易轻轻“嗯”了一声,两人皆骑在马上,也不知道曹都能不能听见。

曹都想想后笑道:“后来两年之后我娘也去世了,病死的,我并没有时间在堂前尽孝,那一年我像一只疯狗一样,一直拿着刀四处砍人抢地盘,药医不了必死的人,虽然我一直挣钱买了像一座小山一眼的药给我娘吃,最后他还是死了,后来陆二跟我说我娘死的时候喝了大大的一碗药,喝完药的他将陆二认成我了,说让我给她三颗冰糖,她嘴里苦。在陆二翻找冰糖的时候,我娘断气了。”

“其实那些箱子里已经没有冰糖了,我娘啊,一个就连药都舍不得买好的的那种朴实女人怎么舍得花钱去买冰糖,可能是一起做针线的时候听说冰糖能解苦,所以下意识地那么说啊!他们生了我这份躯壳,养大了我的身体,其实我很想告诉他们所有真相,虽然他们未必能懂。”

曹都轻声道:“忘了说了,我还有几个同母异父的哥哥,那时候我还没有到十五岁,我家的天底最终被他们我有个哥哥霸占了,村长两份,他八份,两人合伙分了个干干净净。那一次我是哭着出村的,从那以后我在没有回过村里。有时候我也给陆二写信,我总是出银子让送信的人给我讲那个村子的变化,哪家的儿子娶了媳妇了,生了个胖儿子,那个胖媳妇整整坐了两个月的月子,哪家的媳妇生了个瘦小的女儿,媳妇十来天就下地侍弄庄稼了……”

曹都想起陆二,笑道:“可能是陆二读书实在是没有天赋,也可能是陆二心肠太热了,而我家恰好事情又多,最终陆二辍了学,辍学之前他总是想着考个举人回来,随后将整个村子的土地收在他的名下,那时候的陆二可威风了,谁跟他好他以后就不霸占那家的土地。去年的时候陆二来过我家了,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吧,只要陆二来找我,准没有好事,那时候我有预感的。我给他找了个帐房先生的伙计,陆二这个人吧,三棒打不出个闷屁,但我们先生都说他数算有天赋,所以他做帐房先生正好合适。”

曹都仰头望向天空,悠悠道:“这就是我的故事,你还认为我不会用刀吗?”

……

……

蟒龙城中,那个不知姓名的谪仙人的断臂已经被大夫用布包裹好了,年轻人性子太倔强,一直不需要女孩扶着,他跌跌撞撞地出了巷子,巷子门口站着一个提着黑色衣摆的中年人,年轻人眯眼问道:“怎么,王后娘娘做了选择了。”

中年人侧身让路,答道:“没呢!”

小巷路很宽,中年人不让路年轻人也能过去,但中年人已经表态了,年轻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中年人望向那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女孩,微笑道:“你们快些回山吧!”

小姑娘以南方礼节行了一礼,快步离开。

一男一女,一好一坏,跌跌撞撞出城。

……

……

高车与漠北的边境线上,杜鹤离不复先前的丰姿,这一路的风尘仆仆,杜鹤离的黑衫已经被荆棘扯破了,长发散乱无章,杜鹤离一剑杀了一个轻骑,御剑起身,一路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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