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回府(一)(1 / 1)

马蹄“哒哒”, 车轮缓缓转动,无论假期多么惬意, 人还是要去往归处。

秋意浓浓, 路边的大树上已经有了黄色的叶子,风透过窗前的布帘,吹到脸上是又干又涩。

茹月与清璇闲聊着, “姐姐, 听兰姑说咱们这些年来资助的姐妹们, 合起伙来要送些礼物给咱们呢!”

正喝着茶水的清璇听了也是一笑, “她们有心了, 让兰姑盯着, 贵重的东西是定不能要的, 若是些手工绣品也就罢了。”

朝局风云变幻, 她们这些福晋夫人们的善事还在继续,或许被种种规矩所束缚的女人们更能从这些善事儿中汲取滋养内心的力量吧!

前些年是太后、太子妃在背后支持她们, 如今太后娘娘年纪大了, 太子又被幽禁,倒是四妃接过了担子。

这里面自然有温宪公主和德妃娘娘穿针引线, 比起在佛堂里念经、捡佛豆,自然还是援助现实生活中孤苦无依的妇女和女童更有益了。

若说从前抄抄佛经就能让皇上觉得自己是个心善的, 那么有了旁人实打实的映衬,不做点什么就有些虚伪了。

她们这个又上层贵妇组织的, 定期援助女性同胞的组织里也是良莠不齐的, 有人是真的一腔热情, 有人则是从众而已。

不过,清璇还没有天真到要求每个人都要动机纯洁,不管怎么样,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落到实处的帮助就好了。

时不时寄几封感谢信,有女子在家里为善人烧烧香,民间传来一些赞扬之声,就足够让有些平日里百无聊赖的贵妇们念叨一阵子了。

古人特别追求“名声”,对于女人来说,过于突出的才名,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反,一个善名则显得格外重要。

茹月轻轻拍了拍清璇的手背,微微笑道:“你放心吧,兰姑都知道的。”

从前她身居闺阁,身为么女,在家中受尽宠爱,虽然知道民间疾苦,却也未曾切身了解过。

原来,竟有那赌鬼阿玛,亲手把女儿卖给旁人为奴作婢;有那狠心的额娘,一边哭哭啼啼,一边把闺女嫁给快入土的老头子……

天子脚下,还有这些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其他地方,就更加难以想象了。

贫苦人家的子弟,读书、经商,只要肯吃苦,还能有个出头的希望;那些可怜的女人却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毫无自主权,任人揉搓。

只不过是把不穿的衣服、闲置的布料,还有一些银钱捐出去,就能帮到许许多多的,还在苦海中挣扎的女人,茹月觉得很值得。

起初,她不是没说过,要多捐一些,甚至问清璇:“为什么不能多捐一些新衣服、新布料?”

宋姐姐意义深长地解释道:“若是这样帮助人的行为过火了,那么其她人竞相攀比,影响到正常生活,许多人就不愿意再加入了。何况太好的东西,难免不会有人巧取豪夺,反倒不美。”

【雍亲王府】

在田庄住了一旬,儿女们都很想念额娘了,早早就在沁玉院的门口等候着了。

清璇同茹月挥手告别之后,就牵儿带女地向屋里走去了,嘴上还念叨着,“额娘不在的时候,弘晟乖不乖啊?”

小少年登时俊脸一红,嘟囔道:“额娘怎么就问我,儿子就没大姐和二姐乖吗?”

清璇揉了揉儿子光光的脑门,抿嘴笑道:“乖,乖,弘晟真乖。”

这话儿一出来,弄得小少年更别扭了,面上的表情囧囧的,叫明达和槿儿在旁边都有些忍俊不禁。

回到屋里,明达拿着白瓷莲花茶壶给额娘斟茶,小手支着额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额娘饮茶。

清璇喝着女儿倒的茶水,心里甜滋滋的,这时候听到明达抱怨道:“额娘,您不在府里,阿玛成日里就想着六弟,都不疼我们了。”

这话是怎么来的,清璇心里很是疑惑,虽说六阿哥是嫡次子,不过素日里也没见胤禛多么青眼有加啊!

她柳眉微挑,看向槿儿,问道:“怎么,我不在的时候,有什么大事发生吗?”

不应该啊,她虽然人在田庄,也留了眼线在王府里,不至于就成了“聋子”、“瞎子”呀!

要说儿女里消息灵通的还算是槿儿,她深得太后宠爱,甚至因为快要出嫁了,直接赐了一块腰牌,可以自由进出皇宫,此等殊荣知道的人不多。

五爷那里也与这侄女儿甚是投契,加上侧福晋与清璇关系好,偶尔槿儿也会应邀到恒郡王府玩,几个堂姊妹处得也不错。

槿儿凝起绣眉,微微眯起眼睛,似是在仔细回忆思考,两颗黝黑沉静的瞳仁有些迷茫,随后答道:“女儿也不清楚,不过听墨蕴姐姐说,正院那里传出消息,阿玛曾说什么外甥像舅舅的话,可能与年大人有关吧!”

年大人,舅舅,清璇想到那天在茶楼里遇到的男人,一时间心思不定。

熟悉清史的人都知道,隆科多和年羹尧是胤禛夺嫡路上的左膀右臂,虽然下场不好,毕竟也襄助有功。

年羹尧作为四川巡抚,就像茹月妹妹说的那样,不能擅离辖区,能够让他千里迢迢从四川赶来京城的必然是康熙的指令。

让胤禛如此高兴、赏识,恐怕康熙交给年羹尧的任务是能让四爷有利可图的。

清璇也没往下深想,有这么能干的哥哥是年福晋的福气,弟弟清航资历尚浅,又是文职,能为四爷效力的时候还早着呢!

旁人的运道,羡慕也没用,何况有些事,知道得多了反而不美,清璇换了个话题,对明达说道:“你啊,说什么疼不疼的,你阿玛能亏待得了你吗?不要躲懒,字写得好还得多练,小孩子要有上进心。”

胤禛对自己的子女还是没话说的,在这个年代,很多阿玛跟亲闺女连日常交流都很少,四爷却是很爱惜女儿,这点不能乱讲。

明达这孩子太聪明了,从前在唐/太/宗身边就练了一手绝佳的“飞白书”(注1)。

但如今清朝对格格的书法不是很重视,礼教森严,姑娘们用的上书法的时候也就是抄写佛经,簪花小楷足矣。

所以,久而久之,明达对书法就有些倦怠了,她意识到虽然同在皇族,前世今生已是大大的不同,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名扬天下的晋阳公主了。

清璇却舍不得女儿这么好的天赋被时代的枷锁磨灭,时常拿明达的书法给胤禛看。

四爷也多次称赞,给闺女寻了不少名家字帖,心里很是骄傲,可惜也没法向旁人炫耀。

皇阿玛喜欢董其昌的书法,齐布琛精于书法,尤胜自己,小小年纪已经能探得其中几分真味了。

不过书法太能展露人的心境,女儿的字迹有“王者气派”(跟着唐太宗学的),让旁人见了,还以为是和自己学的呢,因此不便张扬,还叮嘱清璇把齐布琛练过的字都烧掉,不留痕迹。

明达嘟着樱粉的小嘴,叹道:“额娘,我知道了!”

李唐王族的艺术造诣都非同凡响,对于书法的热爱已经刻在骨子里了,可是每次写到酣畅淋漓的时候,明达就会想起前世父皇握着自己的小手写字的情形。

加之,阿玛让自己写字时稍微收敛些,很不尽兴,明达就有些抵触情绪了。

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尽情挥墨,才能遇到一个知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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