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成舟被找到时简直惨不忍睹,脸被抓花了,脖子上还有被野兽啃咬过的齿印,血淋淋地十分可怕。
更惨的是他的屁股上还夹了个锋利的兽夹,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地挂着,宛如刚从难民营里跑出来的流浪汉。
他最后是被救护车给带走的,叶锦初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被人抬走。
“他怎么会搞成这样?”
“听说是掉陷阱里去了,一屁股坐到了捕兽夹上,更惨的是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群白狰也跳进了陷阱里,想想那情况……”
“那确实很惨!”
“可不是吗?好好一个俊俏小伙这样一来八成得毁容,哪怕好了也肯定会留下伤疤,听说还是读军校的,那捕兽夹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关键位置,要是落了残疾或者伤了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那他这下辈子……”
“啧啧啧……造孽哟。”
听着旁人的对话,叶锦初浅浅一笑,对自己所制造的一切感到满意。
但这只是她送给蒋成舟的第一道开胃小菜,以后她还会给他送上更多‘美味大餐’,希望他有命活下来好好享受。
一定有人好奇她刚才做了什么,其实很简单。
悦城的密林里生活着一种名为白狰的动物,它们通体雪白,体型只有家猫大小,但却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是一种杂食性动物,有时候会跑进村庄叼走农户饲养的小鸡小鸭。
它们除了喜欢吃生肉之外,最喜欢的还是稀罕的野山人参。
叶锦初在听到蒋成舟的计划后就忍着想大肆吃吃喝喝弥补上辈子缺憾的欲望,跑到镇里的药材店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小袋人参片。
她把人参片研磨成了碎末兑成参谁,然后把米泡在人参水里,再把这些米都洒在了蒋成舟所在的陷阱边上,当然还有到达陷阱的路途上,甚至还偷偷扔了一点在蒋成舟身上,白狰闻到人参的气味自然就会寻过去……
暂时把蒋成舟送去和医院的床铺作伴后,她就得好好斟酌自己未来的出路了。
舅舅一家就是叶梓潼的走狗,原主在他们家就是丫鬟和沙包,甚至随时会因为叶梓潼的一句话往她身上捅刀,这一次蒋成舟设计她没有成功,她舅舅绝对不会就此罢手。
她必须尽快脱离林家。
但她才十五岁,华国法律规定未成年没有独立行为能力,她的学习生活都被监护人管束着,而她现在的监护人就是林大致。
暂时她想不到好办法解决这个难题。
她重生来得第一天过得十分忙碌,这个剧组请的群演不多,这边也不像影视城到处都是群演,所以需要她们扮演不同的角色。
叶锦初拍的是A组的戏,回到宿舍时已经很晚了。
剧组给群演安排的住所很普通,四人间,两张大床,她和林轻语分在一间房一个铺。
结束一天的拍摄,所有人都有些累了,但每晚睡前女孩们会照例进行卧谈会。
“陆年真的好帅啊。”
“是啊,反正我觉得女主角风铃都没他好看,咱们剧名《倾城》说的应该是他才对。”
“对啊,他的眼睛里好像有星光一样,被他看一眼我心脏都要化了。”
“羡慕你们分到B组的,我在A组一天都没见到他。”
“你们说要是能当他女友该有多幸福啊?想想都觉得好羡慕啊。”
叶锦初却越听越诧异,忍不住出声问道:“你们说的陆年是谁?”
寝室顿时寂静,只有林轻语不屑的回答:“叶锦初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陆年就是男主角啊!”
叶锦初懵:“????”
《倾城》这个剧的男主角难道不是应该叫刘潇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