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8 章(1 / 1)

生命之树的十个源质按照“343”的数量排成3列,从最底端往上攀升,其路线是“z”字蛇形,所以被古代的魔术师们称为“蛇之径”、“创世之闪电”,在晋升第三源质【宏伟】后,伊薇特发现原来“创世之闪电”这个词或许还有另一层意味。原初世界一片混沌的有毒气体,因为闪电的作用才被转化为生命之基的氨基酸等有机物,“创世之闪电”既说明了生命之树升扬路径的形状,又代表着地球生命从无到有的关键契机。

终于又晋升了一层,伊薇特想起来自己又获得了一项新能力,目前看来很有可能是电磁波的转换。

她拿起床头的玻璃水瓶,将能量转换成新的模式输送过去,不一会水就变得热起来。

虽然看起来和以前的热能位移相似,但热能位移完全是没有任何物理依据的,直接把热量像开了任意门一样从一个点瞬移到另一个点;而现在的她采用的方法是在掌心制造了看不见摸不着的电磁波,通过电磁波的把热输送过去,本质原理相当于微波炉。

半分钟后,水开始沸腾,伊薇特停住超凡能力的使用,开始思索自己的新能力应该如何使用。

仅仅这样好像有些鸡肋,可惜现在这个时代无用武之地,如果在后世,用途就大了,什么wifi、无线电什么的都是电磁波,她的这个能力可以让周围一圈人都断网,也可以让自己信号变得超级强。

……虽然这好像也不是什么有出息的使用方法。

伊薇特看了看冒着热气的水瓶,电磁波中按照波长的不同,有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等,其中热辐射也是电磁波的一种形式,两个挨着的物体传热叫做导热,但即使在真空中热量也可以通过热辐射传播,这种传递方式不需要任何介质。

也就是说……

她改变了发动能力的方式,果不其然玻璃水瓶发出了光亮,仿佛液态的荧光流淌在其中,有一种梦幻的美丽。

伊薇特将瓶中热水发出的热辐射转化成了可见光,造就了这样奇异的景象。

这种能力似乎可以用来看破隐身,只要不是真的把身体转化为虚体,在肉身还存在的情况,无论怎样视觉上的欺骗对她都已经无效,虽然她的能力无法直接作用于生命体,但生命体本身散发出来的热辐射却是会传递到外界,在后世这个原理也被用在士兵夜战时用的热成像狙击瞄准镜,或是拍摄野生动物的热成像摄影机等等用途。

“也还行吧。”她评价。

虽然电磁波可以加热物体,但和音波一个毛病,传播过程中损耗太大了,如果作为远程攻击使用,估计就算她能力全开,传递到别人身上时也就相当于给对面开了空调热风档,绝大部分能量都白白散发出去了,难以集中形成有效的攻击;至于近距离……她觉得还是一剑砍下去比较快。

不知道发明无线电的大佬是哪一年拿出研究成果的,在这个没有广播和wifi的时代,她的能力真是锦衣夜行啊……

伊薇特感叹了半天生不逢时,打开怀表一看不过凌晨3点半,心想反正外面天还黑着,索性又倒了下去睡个回笼觉。

等中午再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晋升的消息吧……

……

凌晨3点半,就连忙碌的伦敦城都像是进入了梦乡,街道上稀疏的路灯孤零零地散发着昏黄朦胧的光。此时距离煤气灯的发明仅仅过了三十余年,它燃烧时会释放黑色的煤烟,不仅将伦敦的建筑染成铅灰的阴郁颜色,也会把自身玻璃罩熏上肮脏的油污,所以明亮程度相当有限。更何况就连繁华的国王大道,两盏路灯相距也长达70米,与其说照亮行人脚下的路,不如说在遥远的暗夜中设立了一座座黯淡的灯塔,为人们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国王大道尚且如此,很多偏街小巷和贫民区根本就没有路灯,于是这个时代产生了一种独具特色的职业——执火把人。他们手里举着燃烧的火把,深夜的行人往往会购买他们的服务,让执火把人把自己送回家中,避免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时不慎跌入河道或者阴沟里。

此时在一个狭窄老旧的街区,一位执火把人就着一位深夜行人走在坑坑洼洼的石子路上,后者穿着斗篷外套,带着礼帽,像是一位略有身份的小康绅士。

然而执火把人中也并不全是诚实可靠的,一些道德败坏的从业者与夜盗勾结,他们把顾客错误引向偏僻的巷子,等待同伙一拥而上抢走客人的值钱物品,就连杀人越货的行为也数见不鲜。

黑夜中,绅士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行进路线已经偏离了本来道路,当他走到一个死胡同时,终于发现了不对。

“这里是哪里?”低低的礼帽帽檐下传来年轻男子的嗓音。

执火把人转身面向顾客,后退了几步,压低声音说:“我很抱歉,先生。”

说完熄灭了火把,从绅士旁边夺路而逃。执火把人对这里的地形应该非常熟悉,即使老旧的街道路面已经残破不堪,极易让人摔跤,他也似乎毫不受影响地飞快跑掉,脚步声哒哒哒很快消失在了远方。

绅士扶着墙壁,正当他要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黑暗的巷子里突然亮起了两个莹绿色的光点,那光霎时化作两行流星,向他激射而来。

二者交错一刹那,随着一声沉重的闷响,光点的奔袭戛然而止,改变方向砸向了一旁的墙壁。

绅士收回腿,整理了衣服,从地上捡起刚刚踢击时因为动作太大掉落的礼帽。

“原来是条小野狗。”他哂笑着,把帽子重新扣到头上,顺便把从帽子中散下的金色长发放进衣领中。

在他脚边,一个有些驼背、头发稀疏、长相怪异的男人痛苦地翻滚着,不停地咳出血沫,他一对渗人的眼睛散发着莹莹碧光,张开的嘴中犬牙参差,竟不似人类。

“咳、咳……你……这个力量……你究竟是谁……”怪人被那一踢断了好几根肋骨,有的插入了内脏,即使是他这个肉身强悍的种族也是相当的重创。

他艰难地抬头一看,那个男人正拿着一只注射器蹲下来,似乎准备往他身上注入什么。

近距离下,他发现男人的眼睛变成了竖瞳,这是他们宿敌中某些氏族的常见特征。

“……你这个卑劣的蚂蟥……你想做什么?!”

“放轻松点,我不是你们最讨厌的吸血鬼。”

他竟然知道自己这个种族的宿敌,也知道族人们蔑称的“蚂蟥”是吸血鬼,刚才还叫他“小野狗”,这人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

“你是……秘警?”

“这几天的碎尸案都是你做的吧?既然知道秘警的存在,难道你的族长没告诉过你,这里禁止狩猎?还是说你是被驱逐的杂种?”

听到“杂种”一词,狼人碧绿的眼睛光芒大盛,他嘴巴向前突出,浑身长出毛发,半像狼噑半像含混不清的人言在浑浊的喉咙里翻滚着:“卑贱的人类!你竟敢提那个词!我要把爪子抓进你的喉咙,撕扯你的胸腔,挖出你的心脏,用你温暖的血沾满我的皮毛!啊——”

他挣扎着,然而那男人变异的手臂具有诅咒般的可怖形态,肌肉像是榕树根一样纠结在一起,被那怪异的手按住,即使他狼人的力量也无法挣脱,直到注射器的针头插入他体内,一种令他疼痛难忍的液体注入进来,它让他变得无比虚弱,于是咒骂也戛然而止。

那男人把呜咽着缩成一团的狼人装进麻袋中,这样一个结实的成年男子,他单手提着,如同麻袋里仅仅是一只小猫。

眼球被改变成了猫的结构,其实他并不需要火把和路灯也能看清楚黑夜中的道路。在穿过几条小街后,他来到大路,昏黄的路灯下一辆熟悉的无标志的马车正停在那里。

他径直走向那辆马车,把麻袋放进车厢,听着驭手兴奋地赞扬:“太棒了!尤利西斯,我们又有新的猎物可以研究了!”

“只是‘你’,不要把我算在里面,公爵阁下。”尤利西斯冷淡地说。

“你的冷漠伤透了我的心。”兰开斯特公爵作势悲伤道,但他勾起的嘴角出卖了他原本的内心,“为什么不真正加入我们呢?尤利西斯,虽然每种猎物都有独特的乐趣,但最精采的部分在于邀请适当的伙伴加入,如果你也参加后续的活动,我认为一定会让再平庸的想法都增色不少,这大概就是友谊的作用吧,伙伴的情谊是最好的调味料,我已经等不及要与你成为共犯了。”

“没兴趣。”

“你不帮助我,就不担心我被里面的怪物伤害吗?”公爵可怜兮兮地说。

“我给它注射了硝酸银溶液,48小时内,他不具备伤害你的能力。”

“唉……我冷淡的朋友啊……”

“送我到汉普斯特绿地边上就好,我会自己走回去。”

“以前的你不是会在外面住一晚,白天回去吗?今天怎么会叫我送你?原来我一直都误会你了,还以为你一刻也不愿意和我多呆。”兰开斯特公爵开心地笑着抖动了缰绳,“难道你家里明天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尤利西斯侧头看着窗外,没有理会他。

但兰开斯特公爵却自言自语似的继续说:“尤利西斯,我已经有调制它的计划了,你想听听吗?”

“不想。”

“我们俱乐部好像还没人拥有过狼人的皮,就算它们因魂怒完全狼化,死去也将恢复人类的样子,但尤利西斯你帮我捉到了活着的狼人,这给我带来了非同一般的启迪。”公爵坐在驭手座上,扭头笑道:“如果活着剥下它的皮肤,不知道它死后会不会改变呢?还是仍然保留着狼皮的样子?”

他目光中闪烁着残忍的光,愉悦地叙述着恶魔般的打算,并试图从尤利西斯脸上找到不忍、愤怒等动摇的情绪。

然而和以前一样,后者平静漠然的脸毫无所动。

“啊~真无趣~”公爵抱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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