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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第一百四十一章(1 / 1)

这类似的病人,去医馆开了药回来灌下去没用处,已经处于一个任其自然的状态,听说有人要试新药,咬着牙也想试试。

很快就找到了三个情况最严重的,因为受伤高烧三日,但看得出家人照顾的很好,一直在尽力降温,冷水帕子没有停下。

先测敏后注射,蔺洵的手很稳,稳地还没什么感觉就完成了,病人家属还楞了楞,“这就完了?”

“嗯,结束了,家属记得守上一个时辰观察,降温措施不能停。”高烧久了很容易变成傻子,反而免疫系统就是搞不死病毒,就搞死病毒寄居体的想法。

时间不紧不慢的过去,家属守着病人,终于在天光泛亮时发现,病人高热的情况好转了,并且睁眼想要吃东西。

能进食就是好事!家属喜极而泣,连忙去张罗着煮粥,一碗粥下去人也有劲了,能靠在塌上清醒的对话。

“神奇,太神奇了!”钟侯爷目不转睛观察着这些病人,均是被宣告不治等死的,现在竟然活了过来?要是当年也有这么神奇的药物,他的那些袍泽也不会轻易送了性命?想到伤心处,钟侯爷眼眶湿润了。

但现在也不晚,至少以后上战场的军士,能够多了一成保命的东西!

证明了效果,蔺洵对着钟侯爷再三的强调其中的副作用,又举出柳絮过敏的例子,钟侯爷见多识广,还真的知道有人对柳絮不耐的事,他问道:“如果过敏会怎么样?”

“会药石无灵,死的极其痛苦,侯爷想想,过敏的人是不是会起红疹?倘若这些红疹起在身体内部,抓不到挠不着,只能硬生生忍着,是不是很难受?”

钟侯爷倒吸一口冷气,懂了,他完全懂了。

他明白其中的严重性,蔺洵欣慰不已,否则就成了救人不成反害人,也白白糟蹋得了新药的名声。

蔺洵把新药的法子交给钟侯爷,钟侯爷自然回去找人长期试药,对于用在军士身上的药品,他比蔺洵还要慎重,没有千百次的实验,他决计不肯轻易的用。

但钟侯爷出手大方,先送了一千两银子出来,蔺洵当然含笑收下,因为他终于可以凑齐银钱,换一个新的院子住。

之前住的地方本来就不怎么样,况且人员复杂。原先是没钱才没钱才住下,现在已经不合适。因为蔺家人自从开始赚钱早出晚归,就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闲话,什么孔氏天天抛头露面啦,什么蔺洵坑蒙拐骗啦,不一而足。

家里没人,可怜当初孔氏买的几只小鸡仔,精心照顾着,长到半大时被人吃了,连骨头都没寻到。

当时蔺洵表面上没再做什么,其实悄悄的捡了一条大狗,等家里人一走就撒开狗绳,让狗狗能满院子撒欢,后来有一次看到院子的墙角撒下几滴血,就知道有人还想故技重施,结果给狗狗送了外卖。

这是一种奇怪的嫉妒心,同样住在一片贫民区里,凭什么就你家日子过得蒸蒸日上,而我还要在泥塘里挣扎呢?所以嫉妒在心里滋长,想要把往上爬的人拉下来,跟自己一样在泥地打滚。

蔺洵后来就想换地盘,哪怕是先租一个好的地方,只是后来碰上李家兄弟的事耽误了,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他们可以直接买一个。

京城好地方的院子大概需要一千两,蔺洵不在乎面积也不在乎装修,就想找个周围的邻居都好相处的。

孔氏赞同,上次小鸡仔的事她伤心了好久。

既然家里人一致通过,他们就去找了中人说了要求想要寻院子,中人翻开自己的账本,东挑西选最后提供了三处给他们选择。

一处院子是两进的,位置最好靠着衙门,价格一千三百两。

一处院子是小三进,位置中不溜,但上一任主人保养的很好,还修了一个小花园,春天开花漂亮极了,价格是一千二。

还有一处就偏僻了,面积也是最大的,但是人气不旺,周围的住户不多。

孔氏皱眉:“就这么些?”她瞧着都不满意。

“您也知道,要是有好的院子,很快就卖出去,京城里有钱人多,好院子却少,一处院子传三代嘛!”

孔氏就是明白这个道理,才想一次买一处好院子,以后传给子孙后代,但听中人那意思,就连这三个院子都抢手的很,动作慢了就抢不到。

“这样,你带我们去看看再决定买什么,行?”蔺洵做了最终的决定。

三处院子分别在城内不同的方向,想去还不方便,中人专门叫了马车,搭乘马车去的。

第一处院子位置确实好,治安过关,出了什么时候衙门的人来的快,邻居也是富商,并没有什么闲杂人等,但院子不怎么样,门窗都腐朽掉漆了,要是想居住,还得花费大价钱去整修。

而第二处院子确实样样不错,但样样都不出挑,小花园的确是亮点,七八种花错落有致,枝繁叶茂。第三处院子周围荒凉,换句话说也清静,适合不太住在闹市的人。

“怎么样,你们喜欢哪个院子?”蔺洵从中人那里出来,先询问她们两的意见。

孔氏犹豫:“我看着都不太合适,买了房子要住一辈子的,我就想挑个十全十美的。”

“雨秋呢?”

范雨秋犹豫:“三个院子都离着宝石一条街很远,以后不方便?”还有一条他没说,

“确实不方便,而且距离你的书院也远的很,对?”蔺洵合掌:“你们都说完了,我来说,我选第二个院子。”

“为什么?”

“第二个院子布局合理啊!二进的院子规划七八间房子,足够三代人住了,雨秋成亲都不用搬家,岂不省事?”

范雨秋脸一红:“谁,谁要成亲!我还小呢!”

“小也该考虑起来嘛!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是不是?”蔺洵继续道:“而且,第二个院子它还有一个好处,距离另外一个书院很近,两条街的距离,走着就能去,正好给雨秋换个书院。”

范雨秋沉思,他舍不得原本的同窗们,但先生们的水平...不提也罢。

“至于距离宝石一条街远更好看,买个马车就行了!我算过,赶马车过去也不算很远,跟原来走着去一样。”蔺洵很认真的说:“我也想选个十全十美的院子,可那种院子价格也很美,考虑自己必须要的,划掉不必要的,最后就能选出来。”

“也对,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孔氏想通自己的需要,也拍板买第二处院子。

搬家是喜事,要请暖屋酒的,但想来想去,也就不外乎袁大头夫妇,孔家人还有蔺李氏,两桌客人也就够了,孔氏本来说想亲自操刀下厨,被蔺洵挡住,让她去酒楼叫了两桌席面。

“又不用我们自己准备食材,又不用打扫清理,你呀就安安静静的跟岳父岳母说说话,多好?”

孔氏想想也对,又不是缺席面的银子,松快一点不好吗?以前轮到请客时,她跟大嫂二嫂都要忙活一整天,腰酸背痛地,现在也该休息休息。

以前是租的院子,如今的院子是自己买的,孔氏焕发前所未有的热情,想要布置院子。院子里家具什么都是现成的,但被褥和摆设还要自己准备,她每天摆完摊还有激情去逛布料店,然后趁着夜里做成各样的枕头垫子以及装饰,亲自给每一处都摆上,范雨秋还在读书,她就专门挑了一处明亮的屋子给他做书房,还淘来几个博古架,方便范雨秋放自己喜欢的物件和书籍。

蔺洵则去淘来许多半透明的窗纱,挨个挨个的钉在窗户上防止蚊虫,家里有花园的确美,蚊虫也接踵而至防不胜防,订窗纱再加上蚊帐,也就妥了。

把院子里收拾地整整齐齐,也到了请客的那一日,一大早孔氏就起来折腾自己,顺便把蔺洵也戳醒:“起床了起床了,爹娘他们该出发了?”

“还早呢!天刚亮,谁家的客人来这么快?”

“娘肯定担心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早早过来帮手,说不定现在都出发了,”孔氏是这么想的,

“两个嫂子肯定也是。”她说着就起床去摸衣裳,青绿色锁边,下摆绣了几朵荷花,是孔氏以前最喜欢的纹样。

她一抖衣裳,咦,怎么从里面滚出一个木盒子来?

“打开看看,自己喜欢吗?”淡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孔氏只觉得脸上发热心脏狂跳,她摸摸脸怎么这么烫?强忍着羞意打开木盒子,里面躺着一只银发簪,镂空的样式,雕刻的正好是荷花的模样。

滴答,滴答,有水滴在木盒子上。

“怎么还哭了,不喜欢吗?不喜欢就去换,也不至于哭嘛...”身后的人急急安慰道。

孔氏哼一声,用手帕擦擦眼睛,“我这是辣的,丑的辣眼睛。”但说着她就把发簪插进头发里,

“不过还算银子值几个钱,勉强收下了。”

她小心的挽起头发,然后带上簪子,哼着小调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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