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柏凛的眼神渐渐清明,他眼尾的弧度狭长而冷,捉住她手腕,低叹了口气:“沈棠初,别胡闹。”
后来是怎么回家的,她有点不记得。
被当场抓包后,傅柏凛便换了个角度继续睡,而沈棠初直到回家,洗完澡,躺到床上,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
沈棠初摸出手机,微弱的光照在她脸上,素颜,未经修饰,眼神乖巧纯然,不乏天真的野心和勇气。
一打开便看见那张照片。
她身形娇小,与傅柏凛贴在一起,说不清是谁靠着谁更多一点。
车里光线昏暗,隐去男人周身冷硬的气质,温和到模糊了棱角。
单看照片,让她生出一种天长地久佳人成双的错觉。
可她永远记得见他的第一面,那双眼睛深不见底,懒散淡漠,看人的时候眼尾耷拉着,显得冷戾且不耐烦。
那年她十七岁。
无意中目睹父母吵架,平日里优雅得体,被媒体称作“商界眷侣”的两个人,撕□□面,疯了一般地扭打在一起,撞碎墙上的全家福照片。
沈知礼一脚踩上去,鲜血淋漓。
这不是她第一次撞见。
沈棠初悄悄退回房间,第二天天未亮,她拿好护照和银行卡,简单行李,单方面决定要离家出走。
当天下午便落地两千多公里外的港城。
时值七月中,港城冷雨裹风,她来到项希尧的公寓,他人却不在,打电话后才知道他前一晚离开港城办事,至少一周才能回来。
沈棠初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扯谎,说自己和同学来港城玩,结果很快就被戳破。
项希尧在电话里凶她,让她赶紧回家,否则就让人来抓她,到时候没她好果子吃。
沈棠初本就委屈,她被吓到,赌气地挂断电话。
赶在小叔叔派来的人赶来之前离开公寓。
她喝了瓶冰箱里的牛奶,穿上叔叔的飞行员外套,顺走客厅桌上的一张门票。
今晚红馆的一场脱口秀演出。
沈棠初不认得今晚的脱口秀演员,匆忙赶去,门票位置很靠前,直到开场,她直接傻眼了。
她的粤语就是半吊子水平,连跟着笑都合不上节拍,来干嘛?
这还不算什么。
大不了挨过一个多小时,别人笑她也笑,别人鼓掌她也鼓掌就好。
就像对付难捱的化学课。
演出进行到半小时左右,她头顶上方忽然出现一句低沉声音:“唔该。”
这句话她懂,借过的意思。
开场这么久才入场,岂不是错过了许多笑点?她想着,向后靠了些,膝盖避向一边。
男人径直走过,冲锋裤的衣料轻轻从她腿上蹭过。
她抬眸,在幽暗光线下,只捕捉到男人面无表情的侧脸。
那一瞬间的惊艳,随着他在她右边落座,让沈棠初直接石化。
他是谁?
当时她随手拿走票,桌上好像还有一张?
那张票是她左边还是右边来着?
沈棠初左边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长者,面目慈祥,不像是项希尧交友圈里的人。
而右边的男人……
沈棠初紧张地攥紧衣袖,垂下眼,紧张地悄悄打量他。
傅柏凛坐姿十分松弛,一只手臂搭在座椅上,抵着头,大半张脸浸在阴翳中,偶尔才扯唇轻轻一笑。
不像旁人开怀的哄堂大笑,他笑得根本不走心,难以轻易讨好的样子。
他给人感觉孤绝而矜贵,无形中给她很大压力,更冻过红馆内不要钱的冷气。
她坐立不安,等到中场休息,灯光亮起来,男人的手机正好响起。
就是现在。
她抓起背包毫不犹豫地起身跑路。
沈棠初记得洗手间附近就有出口,她跟着人流走,听见身后纷沓的脚步声,小心翼翼地转头,隐约见到他黑色风衣的一角。
她吓得加快步伐。
那短短几十秒,让她体验到老港片里亡命天涯的生死场面,一颗心被高高悬起。
傅柏凛在身后叫她名字:“沈棠初。”
她装没听见,连走带跑。
却不想走错了路,这不是洗手间的方向,而是场馆内卖演出周边的区域。
大部队将前路堵得水泄不通。
是真正的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她心一慌,忽然被人撞了下,重心不稳,向前扑去,差点就要摔倒——
就在这时,手腕忽然被用力攥住,接着,她肩上一沉,被男人握住手臂,轻轻一提,将她放到下一级台阶上,转危为安。
短短一瞬间,她的心被提起又放下,不亚于一次过山车的体验。
傅柏凛同她叔叔一般高,将身后光线遮住大半,地上一圈阴影,将她完全拢入其中。
在他面前,沈棠初感觉自己很渺小。
她这才看清他。
五官冷峻而优越,眉宇间裹挟着戾气,看起来比项希尧还凶。
他居高临下,依然攥着她,放在她肩上的手挡住身侧来来往往的人群。
“我都抓住你了,还往那儿跑?”
仿佛一语成谶。
又或者是天时地利的安排。
第一次见面,他喊她的名字,那么生疏冷漠,如今要结婚了,却连这一点都没半点进步。
第二天下午,周荷约她喝咖啡。
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小店。
西门的咖啡清吧一条街在下午颇为安静,沈棠初挑了一家常去的小店,到靠窗的位置坐下。
她放下学生气满满的背包,周荷从鳄鱼皮背包里取出眼镜,金丝边的,显得更为娴雅气质。
“我太久没回母校了,有什么好推荐?”她问沈棠初。
“这里的椰香拿铁是招牌。”
店员过来点单,周荷要了杯椰香拿铁,店员认得沈棠初,她常抱着笔记本来店里喝咖啡写东西,熟稔地问:“同学还是喝冰美式吗?”
沈棠初朝她腼腆一笑:“照旧。”
店员顺势询问是否需要其他点心,沈棠初不爱吃甜,而且还得为晚餐留着胃,无奈店员太过热情,主动介绍店里的新品,还邀请沈棠初免费试吃。
她脸皮薄,花了些时间才推拒回去。
短短几句话功夫,她注意到对面投来的探究目光。
又在她看过去时不着痕迹地收回。
周荷桌面上手机屏幕亮起,她低头去看,心中却在暗忖,小姑娘是何时长大的?
上一次见她,比现在稍矮一些,纯白面容,幼猫般圆而无辜的眼睛,很安静,脸颊带着青涩的婴儿肥,总是紧抓着背包带,眼底的敏感和戒备根本藏不住。
这才想起来,原来已经五年过去,那时沈棠初还不及十八岁。
她如今依旧稚嫩,虽在很努力地扮演成熟,但正在最好的年纪,嘴唇无需着色,天然如花瓣般美好。
她生得没有攻击性,却很难不让人产生敌意。
周荷伸手将头发拨至耳后,无名指间钻光微闪。
“这是婚戒?”沈棠初不由得注意到。
她抚了抚戒指:“是啊,下个月的婚礼,”她温婉一笑,“仓促了点,否则还能给你和阿凛当伴娘。”
阿凛……
沈棠初眉心一跳,低眸敛住情绪。
店员很快送上咖啡。
沈棠初那杯是无奶无糖的冰美式,周荷看了眼,笑道,“阿凛以前天天靠这个吊命,我那时总劝他少喝,没想到你也被他传染了。”
说者未必无心,沈棠初却听进了心里。
周荷和从前一样健谈,主动说起他现在的丈夫,他们是在旅行中认识的。
接着,她又说起下个月婚礼的准备,场地在哪儿,还有各种细节。
脸上有种不真实的幸福。
沈棠初听得社恐要发作,只好说:“你一定很爱他。”
周荷闻言,却轻轻转动戒指,答非所问道:“我以前也以为婚姻需要爱情,可其实,比起一个我爱的,我现在要一个爱我的人。”
两人离开咖啡店,在门口告别。
一阵冷风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