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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节 生日礼物(1 / 1)

对于苏美尔神话,琼恩所知其实也甚少,那些神明的名字基本都不记得,提亚玛特因为是创世大神,所以他总算还有点印象。但这位吉勒今(或者说吉尔伽美什)却不同,因为在苏美尔文明的记载里,他并不是神明,而是凡人,是一位名声响亮的国王。曾经斩杀神兽,统治世界,后来因为拒绝女神的求婚而面临死亡威胁,他前往冥府求得永生灵药,却在途中被蛇偷吃,最终功亏一篑。除此之外,因为他和友人恩奇都的亲密关系,还有很多人戏谑地称之为“世界上最早的同性恋者”。琼恩以前认识一位**界的女生,向他宣传讲授男性之恋的精义,其中就提到这位吉尔伽美什,大力称赞了一番。

“这家伙以前虽然风光,终究只是个凡人,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里,居然已经成了恩瑟主神,众神之王……这际遇真是不错。”

事到如今,琼恩已经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世界的“恩瑟”和地球上的苏美尔绝对有着密切的关系。一点类似可以说是偶然,两点雷同可以说是意外,但这么多迹象都重迭在一起,那就不是“巧合”之类的词可以形容了。

这么说的话,当年伊玛斯卡帝国开传送门到异世界掠夺奴隶,去的就是地球?

就目前的迹象上来看,大致推测是如此。琼恩默自沉思,虽然意识到这和自己必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一时还琢磨不透,只得先罢了。

没有太阳月亮和星辰,只靠沙漏记时,时间仿佛也过得快了起来。不知不觉间又是两天过去,凛的脚踝伤势也已经痊愈,又可以活蹦乱跳了,比葵露的预计还要快些,只能说龙脉的体质确实了不起。这导致的一个麻烦结果。是她整天拉着琼恩,要他陪自己锻炼魔法。她的元素转化法阵只是刚刚开启,运用还不十分纯熟。需要在实战中不断地磨合,才能真正掌握。

这是个苦差事,而且很危险,凛虽然不会当真下杀手。性命是无忧,但万一真被几发火箭几束闪电击中,那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却是大有可能的。琼恩原本是想找理由推托,但凛一句话让他不得不改变了主意。

“你不陪我?”凛仿佛漫不经心地玩着自己的马尾辫,“那好吧,我找别人去。”

琼恩松了口气,一边暗自为那个倒霉蛋默哀,“去吧去吧。”他赶快说,“玩得开心,不过小心别出人命。”

“不会地,吸血鬼比较耐打,比你这种弱不禁风的家伙强多了。”

“也是……等等,吸血鬼?”

晨炼城里,目前似乎只有一个吸血鬼……“是啊。德古拉先生好像对我很有好感呢,几次邀请我去逛街。”凛托着香腮,若有所思,“我本来是拒绝了,不过现在么,考虑要不要给他个机会。说起来。他长得也挺帅气的。挺符合我地审美观……”

“……你这算是在威胁我吗?”

小女巫笑眯眯地点头。

琼恩很认真地考虑要不要去找德古拉算账,然而因为这种事情翻脸。传出去似乎也太难听。“好吧,”他叹气,“我陪你。”

“别那么不情不愿,有美女主动要你陪,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是啊是啊,大小姐,我现在感觉荣幸的一塌糊涂,”琼恩说,“现在我真庆幸一件事。”

“什么?”

“艾弥薇和你认识这么久,还没被你带坏。”

虽然很多时候,琼恩都希望梅菲斯能够表现得更“女孩子”一点,撒娇淘气,灵变狡黠,哪怕是任性赌气也都好。但倘若她真和凛一样,也来玩这手,那琼恩立刻就要头疼了,他又没有分身术,哪里应付得过来。

除了陪凛锻炼魔法,琼恩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做冰激凌。他原本只是临时起意,做点哄凛开心,至多加上梅菲斯和莎珞克两个身边的女孩子,没想到伊莉雅那次尝过之后,回神殿大力宣传,结果第二天就有伊莉丝翠女祭司过来“探访”,最后连葵露都被吸引了。一开始也还罢了,后来人越来越多,琼恩不胜其烦,索性直接找了张纸,把制神作书吧方法写上,往门口一贴,让她们自力更生去。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知识产权这种概念,冰激凌地神作书吧法也没多少真正的技术含量,说穿了一文不值,只是此前没人想到罢了,琼恩又没打算靠这个去赚钱,懒得在乎。

他这种慷慨无私的神作书吧法赢得一片称赞,却也给晨炼城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是大家做冰激凌做得太兴高采烈,没几天就把城里储备的奶油、牛奶(也就是洛斯兽奶)和糖给用掉了三分之一,而这些原本预计是供应一个月的。为了这件事,葵露不得不特地下了个命令,在城南设了一家专门的冰激凌店,定期限量供应,禁止自己私制。

当然,葵露的命令,只能约束伊莉丝翠教会,琼恩是不用理睬的。事实上,他正在努力回忆以前吃过地冰激凌,尝试着弄出点新花样来,为梅菲斯的生日宴会做准备。

虽然说是生日宴会,但梅菲斯性格沉静,从来不喜欢热闹,也从不觉得被人环绕包围是件幸福的事情。对于她而言,这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两类,要么就是亲近的,要么就是疏远的,没有中间状态。琼恩是情人,凛是密友,属于前者,至于葵露、阿忒妮这种,都只能算是“认识”,泛泛之交而已,属于后者,自然不在邀请之列。

所以整个宴会,其实只有梅菲斯、琼恩和凛三人而已。

“时间过得真快呢,艾弥薇,”凛一边往嘴里塞冰激凌一边说,“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只是个不到七岁地小孩子。一转眼间,你都已经成年了。”

梅菲斯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别说得那么一本正经。好像自己有多大似的。”

“现在这房间里,就数我最大啊,”凛得意洋洋,“你们都比我小。”

“其实就数你最像个孩子。”琼恩悄声嘀咕。

凛耳朵很尖。转脸朝他瞪了一眼,“你给艾弥薇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她问,“我很好奇呢,拿出来看看。”

琼恩摇头,“还没到时候,”他说,“反正又不是给你地,你着什么急。”

凛有点不高兴地噘起小嘴,自顾自地埋头对付冰激凌去了;梅菲斯应该也颇为好奇。但她比凛沉得住气,并不多说。

新鲜出炉的蛋糕散发着甜甜的香气,琼恩将十六支精心制神作书吧的彩色蜡烛依次点燃,然后拍了拍手,四壁上的魔法灯悄然熄灭,音乐声悠悠响起。“艾弥薇,生日快乐。”他微笑着,“吹蜡烛吧。”

“吹蜡烛?”梅菲斯疑惑。

“嗯。我以前从书上看到地,”琼恩解释,“先在心里许愿,然后一口气吹熄所有地蜡烛,那么你的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魔法?”

琼恩失笑。“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算是一种神秘地魔法。”他点点头,“这叫做许愿术。”

“为什么是十六支蜡烛,因为是艾弥薇十六岁生日?”凛在旁边问。

“对。”

“那假如是精灵或者矮人这种,活上几百岁,就得插几百支蜡烛?那得多大的蛋糕才行啊。”

“不,超过二十岁以后就以十为基础单位……算了,这个问题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琼恩看向梅菲斯,少女正在犹豫,迟疑着似乎不知道应该许什么愿望。“什么愿望都可以吗?”她问。

“对,什么愿望都可以。”

“比如说,希望世界和平,永远没有战争----这种程度的愿望也可以?”

“可以,”琼恩说,“只要是你的愿望,”他静静凝视着梅菲斯,“必须是你期盼地,渴求的,自己真正想要的。只要是这样的愿望,无论多么难,就一定会实现少女嫣然微笑,轻轻闭上眼睛,过了几秒钟后睁开,“我许愿了。”她笑盈盈地说,鼓起气,“噗”地一声吹出,将十六支蜡烛尽数都吹熄了。

凛自从这次意外受伤之后,人似乎有所变化,虽然依旧娇俏活泼,调皮任性,但在琼恩面前却“乖”了很多。吃完蛋糕之后,又坐片刻,她便主动起身告辞。

“好晚,我要回去休息了,”凛看看沙漏,“琼恩,艾弥薇就交给你了,不准欺负她啊。”

她托着半块蛋糕,蹦蹦跳跳出门去了。琼恩笑了笑,转脸看向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正看着他,“出去走走吧。”他提议。

梅菲斯轻轻点头。

今天恰好是伊莉丝翠教会的圣日,葵露率领全体祭司和信徒在神殿中举行庆典,整个晨炼城静悄悄一片,除了城墙上守卫的士兵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影。琼恩牵着梅菲斯的柔软玉手,两人并肩沿着街道缓缓漫步,出了南城门,一路走到湖边。

石窟穹顶倒垂的钟乳石闪烁着微弱的磷光,映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带着潮气地夜风凉凉吹来,梅菲斯似乎微微打了个冷颤。琼恩脱下身上的灵化斗篷,替身旁少女披上。“你穿得太少了,”他责怪,“会着凉的梅菲斯微笑不语。

“在想什么呢?”琼恩问。

“我在想,人生际遇,真是变化无常,”少女轻轻说,“想起我们在沙漠里刚认识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似的,一转眼间,都已经一年多了。那时候,我可怎么也没料想到自己会成为你的情人。”

“那时候,你恐怕压根都没注意到我吧。”

“是啊,”提起往事,梅菲斯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笑意,“当时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这种人我没见过一百也有八十,谁会看得上你啊。”

“而你早就是神选者了,”琼恩也笑起来。“我可是一见到你就被迷住了呢,在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你弄到手。”

“你赢了。”

“这有什么输赢地。”

“不,你赢了,”少女重复。“不说别的,倘若在以前,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像到,自己能够容许和别地女孩子分享情人;但现在……好像不知不觉间也默认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艾弥薇,”琼恩轻声问,“你许了什么愿呢?”

“不告诉你。”

“那可不行哦,愿望必须要对心爱的人说出来,这样才能实现。”

“还有这一条规矩吗。你刚才怎么没说?”梅菲斯笑盈盈地看着他,“不会是你刚刚编出来地吧。”

“是啊,但是真的就会实现地。”

梅菲斯摇了摇头,“不可能地啦,”她轻声叹息,“别哄我开心了,这世界上哪有这种魔法。许个愿望。就能心想事成----这不是魔法,这是奇迹。”

“说说看。”琼恩坚持,“所谓魔法,原本就是以精神干涉物质,以意念投射现实。魔法本来就是不可思议,本来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本来就是奇迹。”

梅菲斯静静看着远处的湖面。将身上地斗篷稍稍裹紧,“琼恩。凛已经告诉你,我非常恐惧婴儿,看到就会做噩梦,对吧。”

“嗯。”

“知道为什么吗?”

琼恩摇头。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说,是我出生地日子,”少女转过脸,凝视着琼恩,碧绿的眼眸里有凛然的星芒闪烁,“琼恩,你猜猜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是什么呢?”

“是什么?”琼恩勉强问,事实上他已经知道答案。

“一张婴儿的脸。”

“婴儿的脸?”

“我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是巴尔的选民,一心想要让他完成复活,为此必须杀死其他的巴尔子嗣,将杀戮神力完全融汇到我地身上,”梅菲斯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叙说与己无关的事实,“巴尔创造的子嗣超过千人,我并不是第一个,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些神子出生。母亲抓到了其中七个,用他们的血来庆祝我的出生,同时也为我完成第一次神力融合。”

“我问过凛,她说她出生时,看见的是父母的笑容;而我生命中最早地记忆,是一座黑暗冰冷的祭坛,就像一个浅浅地水池,贮满黏稠的鲜血,我就躺在里面,满口满鼻都是浓浓的腥气。在下面,是七具婴儿的尸体,他们的头被砍下来,堆放在祭坛边沿,让我无论面朝哪个方向都能看见……我看得很清楚,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容,都笑嘻嘻地,冲着我笑。”

一阵夜风吹来,琼恩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这就是我生命中最初地记忆,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了,”梅菲斯低声说,“后来母亲就带着我各地奔波,到处去杀人,杀那些巴尔子嗣,杀我地那些兄弟姐妹。因为要融合神力,所以我必须在场,我必须亲眼看着,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就整晚整晚地做噩梦。”

琼恩握住少女的手,感觉她的掌心一片冰凉。

“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梦见我还在那个黑暗祭坛上,浸泡在冰冷的鲜血里,所有被我母亲杀死的婴儿从四面八方围着我,越聚越多,满眼都是,他们都把自己的脑袋从脖子上摘下来,托在手上,脸冲着我,都在嘻嘻地笑,笑着笑着,血就从眼珠里流出来,白森森的獠牙就从嘴里长出来,然后就朝我一步一步逼近,像是要把我吃掉……”

“艾弥薇……”

“每次都做同样的梦,每次都像是要在梦里死掉,然后一身冷汗地被吓醒,然后继续又重复噩梦。就连醒着的时候,耳朵里似乎都是那些婴儿的笑声,格格格格,清脆得就像风铃,”少女淡淡微笑。“总算是做得多了,渐渐习惯了,心里也知道是梦。但依旧还是怕得厉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四五岁,才稍稍好些。在那之前,每天看着太阳落山就恐惧得不得了。晚上不敢睡着,早上早早就醒。你没发现么,我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到时候就会醒,从小养成的习惯。”

“你母亲不陪你睡吗?”

“她很忙啊,有很多很多事情呢,”梅菲斯低声解释,“巴尔虽然死亡,他的教会并没有直接烟消云散。总还有一些残余。我母亲是选民,是大祭司,要处理的事情自然多得很了,哪里顾得上我。不过呢,说起来,做噩梦做多了,倒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

“嗯。就是以后见什么都不怕,见什么都不用在意了。”少女若无其事地说,“见得多了,也就习惯,血腥也罢,死人也好。都可以不当回事。以后自己动手杀人。也从来没半点感觉,甚至就连后来。母亲死在面前,我也没哭过一滴……我是不是很冷血啊。”

“不是,”琼恩低声说,“你只是在保护自己。”

“慢慢长大了,小时候的噩梦也很少做了,只要不让我看见婴儿,不勾起记忆,基本就没事。那次去凛家里,看到她床上的娃娃,当天晚上做噩梦,把凛吓坏了,赶快把所有地娃娃全都扔了,从此以后在我面前都不敢提婴儿这个词----不过我要说明啊,她的脖子本来就细,可不是我掐的。”

琼恩笑了起来。

“再后来,我被大主教看中,随他去了迷斯卓诺。我通过了试炼,最后成为圣武士……琼恩,你知道么,在教会内部,很多人因为我地身份而惧怕我,但同时呢,也有很多人因此而称赞我,称赞我神作书吧为邪神的子嗣,能够毅然放弃成为神明的诱惑,选择了正义的道路----觉不觉得这很可笑?”

“可笑?”琼恩一怔。

“对啊,这不可笑吗,”梅菲斯说,“母亲去世地时候我九岁,来到迷斯卓诺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在此之前,我就已经下了决心,放弃成为神明----可是一个六七岁、七八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正义,懂什么善恶呢?”

“那你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童年的噩梦啊,”少女看着他,“那时候,我整晚整晚地做噩梦,整晚整晚地被折磨,每天都像是经历死亡一样,每次都觉得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掉。我看着那些婴儿的无头尸体,看着他们在我的梦里出现,听着他们在我耳边嘻笑,我就在想: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呢?到底是哪个混蛋造成的呢?”

“巴尔。”琼恩低声说。

“对啊,巴尔,如果不是他,不是他弄出这个计划,母亲又何必要到处去杀人,这些婴儿又何必要早早死去,我又何必要整晚整晚地噩梦----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家伙,他想要复活,他想要重生,就拿我们当神作书吧祭品。可是呢,嘿嘿,”少女冷冷地笑着,“我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做出什么牺牲,我也决不会让他称心如意,让他得逞。只要有我活着一日,他就休想复生。”

“就像是小孩子在赌气,是不是?很幼稚对吧,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可笑,但这就是我真实地想法呢。什么正义,什么善良,这些我当时都不懂,也懒得去想。我愿意放弃成为神明,愿意和凛分手,愿意随着大主教加入教会,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此而已。所以……我确实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圣武士啊。”

“真正的圣武士,是被信仰指引,被神明感召,投身其中,义无反顾,而我并非如此。我能成为圣武士,是因为我拥有邪神的血脉,因为我是巴尔复活的希望,却不是因为我本身有多么符合圣武士的标准……是这样地吧?”

“不是。”琼恩摇头。

“不是?”

“当然不是,”琼恩斩钉截铁地说,“你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聪明,比我认识地所有人都善良,在我所知道的人中,没有谁比你更配得上圣武士这个称号。我不是在安慰你,艾弥薇,你或许不是被什么信仰指引,因为什么神明感召而来,但你最终通过了试炼,获得神明的认可,神赐的圣剑就是证明。所以你当然是圣武士,毫无疑问,当之无愧。难道你认为正义之神会像商人一样和你做交易?难道你认为提尔会仅仅因为你有价值,而将神选者的荣耀轻易相授?倘若如此,他便不会是正义之神了。”

梅菲斯地手按在腰间,一声金铁轻吟,银剑自掌心延伸而出,在黑暗中星光点点,灿然生辉。

“它叫眷恋。”

“嗯。”

“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琼恩摇头。

“当时我接受试炼,最后神祗降临,神说:你有聪明,足以明辨是非,有勇气,足以直面艰难,有决断,不会彷徨动摇,但仅仅如此,还不足够,还少了一样东西。”

“少了什么?”

“眷恋。”

琼恩沉默片刻,“提尔一定收集了很多剑,”他认真地说,“否则每个圣武士都要赐一把,哪里够呢。”

梅菲斯笑了起来,“有道理。不说这个了,那么,琼恩,你能猜到我许了什么愿望吗?”

“我知道,”琼恩说,“你希望能够彻底抹消掉巴尔地存在。”

“那这也能实现吗?”

“能啊,”琼恩微笑,“神祗都办不到的事情,确实已经超出了魔法地范畴,进入奇迹的概念……很恰巧,艾弥薇,我就会这种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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