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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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只人见人爱的金凤凰变成了一只人见人厌的落毛母山鸡。

通常能得到都不会是人们的同情,而是伤害。

人们如同翻身的农奴一般,纷纷而起,毫不吝啬地将颗颗吐沫星子化为投枪刀匕,刺向那些曾经照耀着他们,让他们嫉妒、让他们自卑的美丽。

无论是在九镇,还是在王丽家那个偏僻贫瘠的乡村。一夜之间,王丽就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流言蜚语,飞短流长,喧嚣尘上。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

我忘不了王丽,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什么又叫做责任。

在父母的痛骂之下,在周围所有人的热切关注之下,让我无可奈何地明白了,我和王丽之间关系的肮脏,而这种肮脏让我感到了害怕。

我想要远远躲开,躲开王丽背后那些鄙视嘲笑的眼神。我知道,这是一个男权的社会,作风败坏的通常都是女人。只要我躲开了,那些眼神的主人将不会再用这样的目光看向我。

所有一切的承受者,将会是王丽。

而我,可以恢复到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

我只是想要平静的开心。

我不知道王丽究竟有没有怪我。我只晓得,在联系了我几次,却被我一一拒绝之后,王丽终于不再找我。

和家里大吵一架之后,王丽再次回到了九镇,在穿过九镇的那条国道边上的一家餐馆中当了服务员。

那家小饭店,是当时九镇为数不多的几家饭店之一,它的主要客源是门前国道上面那些走南闯北,浪荡天涯的货车司机。

那个年代,出趟远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那些到过不同地方、听过不同方言、见过不同风情的司机们,也就成为了见多识广,视野不凡的男性代表。

一个倔强敏感,年少无知却又貌美如花的女孩,每天面对着这样的一群油嘴滑舌,老奸巨猾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时间慢慢过去。

刚开始人们还经常能够看见王丽在打工之余,用尽所有空余时光翻看着自己高中的课文。

后来,人们发现她不怎么看书了,没客人吃饭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坐在店里面若有所思。

再后来,人们发现她开始在寒冷的冬天往脸上涂蛤蜊油或者百雀羚雪花膏;炎热的夏天,她的身上则会散发出阵阵花露水或者檀香皂的香味。

再再后来,据说她和某一个经常路过九镇,在店里吃饭的河南货车司机好上了。因为她的身上会时不时多出一些现如今看来一钱不值,当时却令那些老少娘们垂涎欲滴的小饰品、小挂件。

还是据说,那些东西,就是司机送给她的。

再再再后来,人们一致认为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婊子,一个漂亮美丽年轻,却靠着出卖肉体为生的婊子。

只是,在我的印象之中,找遍九镇,也没有一个人敢亲口承认嫖过她,或者与她睡过觉。

那些用心险恶的男女们躲在黑暗深处,怀着阴暗的心理,用一根龌龊的指头对着王丽指点唾弃。

当时那些人们说:她是彻底不要脸了,不怕丑。我们看不起她,说不定她心里还看不起我们呢?你瞧,她对谁都没有一张好脸色,喊到她鼻子下了也不和人说句话。

这样的言语包围中,那个时候我,心中居然也开始对王丽有些不以为然起来,甚至还隐隐约约有了某种莫名的被侮辱与仇视敌对的感觉。

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坚强的王丽也终于忍受不住,迎来了她人生的结局。

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派出所的几位差爷们一脚踢开饭店大门,连打带踢将王丽抓进派出所,关了起来,据说是涉嫌嫖娼卖淫活动。

再过几天,王丽被放了出来。穿过大街小巷,越过人们险恶嘲弄的眼神。她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走入了自己位于饭店后面的小小房间。

之后不久的一天深夜,我睡觉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家门前的小巷里发出一种类似于母猫叫春,又好像是人低声哭泣的声音,响了差不多一整夜,间中还夹杂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我知道是王丽,但我没有起来。

除了不敢之外,我还恨她,恨她如今的堕落和无耻,恨她在堕落无耻之后依然对我的纠缠不休。

在她的哭声中,我没有一丝怜悯,仅仅只是带着满腔的愤怒,辗转无眠,无动于衷。

那夜之后,王丽再没有找过我,也并没有像书里面的故事一样跳河或者上吊。

她还是照常上班,一如之前,不过她却不再化妆了,同样也不再看书。她就那样沉默着,一整天一整天的听不到她与其他人说一句话。

要不就是默默工作,要不就是静静发呆,目光呆滞。

二零零三年四月一号,一位叫做张国荣的先生从香港文华酒店二十四楼一跃而下之后,一个词随之在中国流传起来。

抑郁症。

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王丽不说话的原因。

自古红颜多薄命。

这是古训。

那么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的红颜呢?

命更薄!比纸还薄!

在这样奇怪的沉默中,王丽的肚子居然一天天大了起来,可是无论是谁想要问出肚中孩子的父亲是谁,得到的都只是越发的沉默。

终于,王丽的父母在某日清晨赶到了九镇,据说那天她的母亲如丧考妣般的当街顿足捶胸,哭天抢地,几欲自绝。

而他的父亲则铁青着脸,怒目而对,拳脚相加。

只有王丽,依然站在人群与父母的中央,忍受着一切,双目无神,不笑不闹,一如旁人。

王丽的父母在大闹一通,酣畅淋漓地向着父老乡亲们表达了自己为人的高尚纯洁,以及对女儿所作所为的鄙视唾弃,恨不得不与之为伍之后。

他们心满意足地带走了她。

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后来曾经听说,他们找到了一个地方,让王丽把小孩生了下来,马上就托亲戚送给了远在贵州山区一户求子的人家。

因为,他们觉得女儿就够丢人了,留下这个野种只会更丢人。

那之后,很多年间,我没有再见过王丽。

但是,我一直都晓得她的消息。

她出了问题,彻底的出了问题。

不哭不闹,不喊不叫,只是整天整天地坐在一边,连拉屎拉尿都已经不晓得。

好像村里为她申请了低保,每个月百来块钱,靠着这点钱和父母的照顾,她还活着。

不过,如今我都常常在想,如果她父母死了呢?

也许,最好也是最残酷的答案,就是带着她一起共赴黄泉。

不然,她该怎么办?

曾经与王丽共一个寝室,也许还一起在被子里聊过天,谈过心,最后却敲开政教处大门,出卖了王丽的那个女孩。

在日后的生活中也并没有太大的出息,不过她至少还健康,也结了婚,丈夫是一个在九十年代末期下岗的工人。现在,两口子开了一个小店,有了一个女儿。

日子平淡、安详。

某个梦回的夜里,她会因为那段年少的往事而内疚醒来吗?

我想不会的。

因为,罪孽更重的我,除了偶尔念及此事时,感到一丝的不安之外。这个故事已经被我遗忘得像是发生在旁人的生活。

人,通常都不会觉得是自己的无心之举而酿成了他人不尽的苦难。

这,是人类最为健忘的地方。

看到这里,大家会不会觉得同样与王丽犯下了滔天“罪行”,却侥幸逃脱惩罚的我无比可恨,罪当该死?

因为我享受了爱情,却没有支持给予我爱情的那个人。只是看着那个人在苦海中慢慢沦陷,依然不为所动,袖手旁观。

是的,只不过,我想过做出补偿。

当年的我确实没有帮王丽,事过多年,我想帮的时候,一切却都已经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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