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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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扬长而去。

是的。

悟空今天不来,就是为了避开唐五。

他不愿意见他。

不愿意见面的原因只会有一个。

那就是根本不想谈!

不想谈,那就只有……

唐五会怎么办?

他就一定会像悟空挺八宝一样挺我们吗?

我虽然没有伤八宝,但是身为当事人,是不是也已经有了巨大的危险。不然为何唐五要我今晚睡在他家。

鸭子呢?

王坤!

王坤在哪里?

他把八宝送到了医院,他也是悟空最得力的手下,悟空不在,应该是他主持大局,可是刚才,彪子小虎都在,为什么偏偏没有看见他。

下次再见,我们还是兄弟吗?

一时之间,千头万绪涌上心头,只得加紧脚步,追上了唐五。

那一晚,我已经做好了出大事的心理准备。

但是,从第二天开始,事态的发展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

那天早上,起来之后,唐五就出门找了悟空,还是没有见到人。就连医院里面的八宝都消失不见,问医生,医生说转院去了市里。

下午,彪子却突然出现在了我们收购站的门外。

他将昨天唐五递给李志伟的那个信封,原封不动地送了回来。

给唐五的时候,他说:

“五哥,不好意思。我大哥要我给你说,钱他有。”

在我的心中,唐五是一个已经修炼到了没有分毫火气的人。

但是那一刻,我亲眼看见唐五的脸色青了。

铁青。

他接过了钱,给彪子说:

“那好,那还麻烦你一件事,帮我告诉侯哥一声。我们最好还是见个面,相识一场,有些事,完全是没得必要的!”

送彪子走之前,我抽空问他王坤的消息。

他满脸犹豫,再三催促之下,他说:

“三哥,坤哥没得事,他和大哥在一起。你放心!三哥,嗯~~~~,这段时间,我觉得你还是别和坤哥见面了吧!”

事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平息了三天。

除了鸭子与王坤都消失不见之外,九镇好像从来就没有这样一件事情发生。但是,我几乎每时每刻,都感受到了那一份随着时间流逝而递增的巨大压力。

这个期间,唐五多次试图联系了悟空,甚至还拜托了刚出狱不久的老一辈大哥保长,却都无一例外,没有回应。

我也和唐五谈过,我给他说,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自己来担,不想要拖累他。

他给我说:

“如果说悟空真的为了八宝不惜和我翻脸,我而今又甩手不管你和鸭子的话,义杰,你是不是也不想要我混了。这个事情,现在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哒。晓得不?你也别太担心咯,不见得一定就会怎么样的,也许还有转机。这段时间,你自己多注意一下就是。”

一直以来,对于唐五,我有少许感激和很多的尊敬,但是并没有太浓的感情。

因为,从我开始答应跟他的那一刻,他的所作所为就已经定义了我们之间并不真诚的关系。

但是,那一刻,我很感激唐五,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

当然,这个局面肯定不是他想要的,他甚至一直都在想着避免。正如他所说,现在的他也是身不由己,被悟空逼的,悟空根本就没有半点和谈的兴趣,连见面的机会都不给他。

可是不管怎样,唐五都已经明确地向我表明了态度,他一定会保住我和鸭子,替我们出头。

这让我第一次产生了一种视他为大哥,而不仅仅只是拜他为大哥的感觉。

同时,我也知道,他是在安慰我。

这件事情,很可能并没有太大的转机。

因为,就在与他进行上面那段对话之前的一两个小时。

皮铁明无意中在秦三的身上看见了一样东西,而他又告诉了我。

枪!

皮铁明看见的是一把锯短了枪管的猎枪,就放在秦三的那件长棉袄后面。

做生意是不用带枪的!

打架也不用!

只有分生死的时候才会。

第四天,消息终于传来。

送达消息的人是保长。

保长说,悟空约唐五今天晚上九点,在县城的一家茶馆喝茶。

唐五通知了我一起去。

当天下午,我回家换衣服,路过老梁家门口的时候,听见老梁在屋里拉着二胡唱着那首我从小就听他唱过无数次的戏曲。

旋律古朴苍凉、歌词摄魂夺魄。

一时之间,我竟听得痴了。

小时候,我从来都不愿意听这个东西。

现在,我却在里面听出了那么多的美好与绝望。

要是当初我不帮王丽披上那件衣服,要是我不和皮铁明一起去看那场电影,要是我不逞强斗气起砍闯波儿,要是我不……

也许,现在我能享受到歌词里的那些美好。

但是,晚了。

一切都晚了。

我已经踏入了江湖。

一如江湖岁月催,不胜人间一场醉。

醉吧,就让我在那些刀光剑影中,狂饮自己或者别人的血来迷醉这一段颠倒的人生。

悟空,来吧。

今夜,我且与你共醉!

在九镇打流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两个传奇与一个神话。

悟空就是那个神话。

就算是时至二零一零年的今天,他依然当之无愧。

悟空本姓侯,侯敢。“跛爷保长,胡少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里面的侯敢。

他没有侮辱这个姓氏,因为,他确实聪明的就像一只成了精的千年老猴。

从小就是。

只要胎投得好,官位可以世袭,富贵可以天生。

但是大哥,绝不可能。

没有天生的大哥。

侯敢也是一样。

在变成名为“悟空”的大哥之前,他是一个涌马,也就是扒手。

那个时候,他十来岁。

那个时候,他就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

比如,他可以偷鞋。

偷鞋的人很多,这不稀奇。

稀奇的是,他偷得是别人穿在脚上的鞋。

三十年几前,什么样的行头是最时尚,最屌的?

军用品。

军服、军帽、军用水壶、铜扣武装带等等,其中堪称极品的是只配置给军官的三接头皮鞋。

某天,九镇有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双崭新的三接头皮鞋,穿在街上,人们围而观之,无不称羡。

那些羡慕的人当中,就有侯敢和他的朋友——另外一个十来岁的小涌马。

那位朋友很想要这双鞋,但是很显然,别人穿在脚上,不可能偷得着。

侯敢说没问题。

朋友不信,两人打赌。

谁输了,谁跪在地上喊对方一声爸爸。

击掌为誓之后,侯敢交代了朋友这么一句:

“你爬到墙上拿石头打他,无论我在下面说什么,你都别停,只管打!他如果追你了,你再跑!”

“跑不掉怎么办?”

“你背一顿打,喊我一声爸爸,得一双鞋。”

朋友欣然允诺。

于是,等那个人走到某处墙边的时候,一块石头打在脑袋上,此人抬头,发现墙上有个恶形恶状的小痞子,顿时大骂,朋友对骂,边骂边继续打。

那个人终于被打火了,翻身就要上墙。

侯敢出现。

首先对着墙上说:

“算哒算哒,莫打哒,我要回去吃饭哒,不玩哒。”

朋友不停,继续打之。

侯敢只得拉住那人的衣角说:

“哥,你莫追哒,我和他打赌,说你的鞋子好看,他说可以把你的鞋子搞脏,脏了就不好看了。然后他出这么个主意,我估计就是想要你上墙,把鞋搞脏的。我给他说,不打了。我们都是小伢儿,你是个大人,打小伢儿丑的很!”

那人顿时哭笑不得。

侯敢再次劝说朋友。

朋友不理,继续捡着瓦片,泥块之类的打那个人。

侯敢再劝。

再不听,这次朋友拿起了一块较大的石头,一下砸在那人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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