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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不是你的师父么?(1 / 1)

几个钟头过去,安安的手术终于完成,令人欣慰的是,手术极其成功。

目送着安安进了病房,不禁很是高兴。

陈义海看着自己的侄儿,也是欢喜欣慰,“小晨,你比你哥以后还有前途。”

“表哥也是不错的。”陈晨为陈冠解围,要是陈冠知道陈义海说他不好听的话,估计父子两个又要展开舌如刀剑的辩论大赛。

“也是,你表哥的口才还是不错的。”陈义海笑说道,“你们,都很不错。”

陈晨笑笑,和健谈的大伯在一起聊天,心情总是喜悦的,两人顺着原路返回,陈晨拜别大伯,一路安心回到轻石大学。

轻石大学门口附近处,一个女子匆匆经过一条小道。

身着有些暴露,头发散乱,脸色红彤彤的,似刚饮过酒一样,动人的诱姿,拨弄着小道的空气里都是一阵阵香艳的气息。

那少女轻咬着香舌,含恨的泪珠洒下,本能得向前方跑去。

不知何许,气喘吁吁的她趴在路旁的墙壁上,哭泣声一阵阵传来,似有着无边悲愤一般,在略微有些幽静的小道上,荡气回肠。

她的后背被人轻轻拍下,少女被吓了一跳,“不要,不要过来。”

“是我?”

“小晨?”

“是,曾曾。”

“小晨,真的是你。”

少女从哭泣中走脱,她欢喜着,没有想过会在这一刻见到陈晨,许久未见的他们,彼此相拥而抱,没有复杂的念头,只是单纯而拥。

“你怎么了,怎么会在这里?”

陈晨有些疑惑,他知道曾曾一直混迹在阳城郡的音乐榜上,但却不知道她究竟在哪里,更何况阳城郡何其大,想要找到她并不容易。

没有想过,会在这一天,巧遇曾曾,他的心情一阵激动,缘分有时就是如此牛掰,想得到却得不到,以为见不到时却不期而遇。

“我……我差点被别人糟蹋了。”曾曾的脸色很不自然,刚才一幕的情景,犹记在她的心里,如果不是她酒醒得早,估计现在她会出现在一辆黑色的轿车上,而那个带着墨镜的男子,差点成了她的噩梦。

“是谁?”

“窦南天。”

“他?不是你的师父么?”

窦南天,一个三流歌手,自称浪迹于天涯的外乡客,自小喜欢音乐,后不知何原因常驻阳城郡,而曾曾,也是有次逛街时被他所关注,曾曾的音乐才华也展示出来,只不过嗓音的问题,局限了她的前途。

只是曾曾对于单纯弹奏并不爱好,相反还是喜欢唱歌,窦南天诱导她循序渐进,后因为长时间接触此人,觉得不错,于是拜此人为师。

只不过,他教导出来的东西还是不适合曾曾,后来两人虽然还是有着师徒之谊,但只是名声在外,早就没有了联系。

也不知道,窦南天为何突然请她去酒吧,并且不知何时被他下了迷药,如果不是下的轻,或许,现在的她不知会处于一种怎样的境地。

好在,她醒的及时,在被推上车的那一刻,她觉醒了,在繁华的街市上,她大叫一声,引起关注,窦南天才迫不得已放过她。

幸存的侥幸,让曾曾开心得哭了,只是一想起那个伪君子,她也是一阵恼怒。

“没有想到那个人是个小人,真是没有想到?”陈晨感叹,在曾曾不再上学混迹音乐榜之时,他们就认识了窦南天,后来的一段时间,曾曾一直跟他学习有关的音乐。

直至后来,窦南天不知何处去了,而曾曾,在他消失的一个月后,也莫名离开,向阳城郡开来。

只是没有想过,阳城郡是如此庞大,一旦离去,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陈晨,她,以及其他的小伙伴们,无一不是走上没有回头的道路。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

每个人留下的足迹,偶尔会被人看到,而后,一次次掩埋,亲手葬送,换上他的色彩,他的足迹,日复一日。

些许年华已过,足迹干了,再望不见。

曾曾望着陈晨的面孔,突然发觉他长大了,红彤彤的脸上不由再次多了一层红晕,只是在原先脸色的掩盖下,丝毫看不出来。

那般儿女的作态,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你还回去么?”陈晨问道。

“不想回去了。”曾曾伤心的泪花再一次泛起。

“那,要不,租个房子?”陈晨干咳一声,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租个房子给你住,我还是呆在宿舍。”

曾曾微笑,脸颊上泛着动人的光泽,轻轻说道:“你变了,变了好多。”

“你和小青一样,怎么都这么说?”

陈晨的声音不禁温柔起来,想起那个少女,他的心中一阵阵荡漾,时隔这么多天,相距遥远,自己是否应该去看看她?

只是一想起自己的事情很多,就觉得放不下,也许哪天真的累了,可以放弃一切,不管不顾得远走高飞,看她一眼,吻她一下,也是好的。

“小青?雅青来过么?”曾曾不解问道。

“来过。”

“她还好吧?”

“很好,考上了一流大学文科系。”

“真好。”

生命若流水,繁华一瞬间。曾经友情的积淀,让他们一时难以自拔。

回想过去,放手明天。

陈晨当下和曾曾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个独院,干脆全都租了下来,自己才安心返回学校。

能和曾曾相遇,对于陈晨来说,果然是可遇而不求的场面,然而窦南天的身影,却在他的脑海里盘旋,捉摸不定。

“窦南天,曾经你指天发誓才定下的师徒之情,看来,我错看你了。”

“如果曾曾有事,那么……”

陈晨眼神凌厉,盯着眼前的空地,似乎那里站着一个身影,突然间,虚无缥缈。

而在另外一个酒吧的包房中,一个脸色微黑的人影,穿着一个黄色的恰克跪在地上,左右的脸庞,渗着血丝,还有些脚印的痕迹。

而他的对面,坐着一身穿黑色燕尾服的人,带着一个大大的墨镜,泛着青色的光泽。

嘴里的雪茄一张一吸,喷吐着的烟气逼向跪在地上的那人头上,那人低下头,双手抱着坐着的人的脚,却被对方一脚踢开。

“窦南天,你不是说你一个人搞定你的徒弟?”

“我……我该死,骗了桂哥。”

“再给你三天时间,如果抓不到她回来,那么你为这个世界做养料吧。”燕尾服的男人站起,身后跟着的四个保镖,也是随同他走出去。

包房里只剩下窦南天一个人,他捂着脸上的伤口,眼神怔怔望着地上,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的好徒儿,与其让师父受罪,不如你献出你的处子之身,只要一晚上,一晚上而已。”

窦南天突然眼神一变,恶狠狠道:“都怪你,如果你那天让桂哥的犬子玩上一晚,说不得你现在在娱乐圈中也能混上一把,而师父也能绑上这棵大树,都是你这妖精,把为师逼上这一条路上。”

“如果这三天不能抓你回来,那师父唯有远走高飞,如果抓住,就别怪当师父的不给你薄面,一切,就看这三天造化吧。”

窦南天看向金碧辉煌的包房,仿佛看到了外面的黑夜,以及月色萧萧。

月满西楼,陈晨在灯光下抖动着双臂,《龙蛇演义》告一段落,但他认为做得还不够,应该还要再接再厉。

前期的《红太阳基金会》肯定会需要很大的资金,一旦资金链断裂,那么只有倒闭的份,更何况怎能帮助更多的孩子们?

他奋笔疾书写着,如水的笔端下写满黑压压的一片片文字,而其余三位哥哥,一个在玩手机,另两个在看电脑,值得一提的是,今日,老三那连亦山也终于上位,奔向有电子设备的土豪一族。

宿舍里只剩下陈晨没有,不过他并不担心,该有的总会有的,不急一时。

“这是什么书?”老大陈军上个厕所回来,看着陈晨一动不动的身子,干脆看看他在写什么。

陈晨头也不回道:“剧本。”

“剧本?”

“小晨你还会写剧本?”

“什么名字?”

三人好奇,陈晨越来越觉得有才了,不仅小说写的好,而且歌曲也唱的好听,现在连剧本也都出来了。

要是以后他把《悟空传》改写成《牛魔王》,他们也不会觉得奇怪。

陈晨低头继续道:“六指琴魔。”

“什么?真的有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光听名字就很牛奔的样子!”

“小晨,这真的是你自己创作的么?”

三兄弟和陈晨保持着一定距离,远远观看陈晨笔下的文字,但是很不习惯手写的字迹,于是纷纷搁置不看。

一方面,看的不爽,另一方面,只要陈晨写完,他们都是陈晨的第一个读者粉丝。

“你们说呢?”陈晨反问一句,但内心里却对手下的剧本有些不确定,“会扑么?不知道能通过不能?”

三兄弟当然选择陈晨,小说都能写那么好,一个小小的剧本还不是水到渠成,陈晨古怪得望上一眼他们,“你们就这么相信,我都心里没底呢?”

“肯定会火的,万一不火,那就召唤兄弟们给你力量,话说,小晨,你真的不愿意暴露你的身份?”

老大陈军的话让陈晨苦笑,道:“你们就别打击我了,我现在顶多是个小神,到了大神面前,估计连个渣渣都不剩,万一被别人知道,出名倒是有了,麻烦也一大堆。”

“谦虚,你就谦虚吧,我们几个谁不知道就你一个人拯救了易连博客,还有你那些疯狂的粉丝群,坑爹的这是。”

三兄弟鄙夷,要是他们都饿死了,陈晨铁定不会饿死,就算他的书真的扑街了,他的那些女粉丝也都会包养他的。

尤其是从《第一次亲密接触》过来的女粉丝,对陈晨满满都是爱的怀抱。

而在今晚,易连博客亦是多了一层微微的浪花,原因是一个名为唐糖太甜的网名,也在易连博客上连载了一本书,而且是和《幻城》同人的小说。

“不知道我这本《妙国》会不会也像他那样火了,希望会火吧。”一个女子托着下巴,直直盯着电脑上的网页呢喃自语。

而这个女子,亦是曾和爷爷讨论过,并且推举陈晨的《再别升桥》的那个女孩,唐木怜。

关于《妙国》,她曾私信给陈晨说过一次,毕竟是同人作品,如果挣不到作者的同意,她的作品只能死死锁在抽屉里搁置着,而不能见光日。

幸好在半个月前,陈晨听闻后得知她要发表《幻城》的同篇,当即拍板并且指定唐木怜在易连博客上发表。

而他的意思,亦是代表了易连博客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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