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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入我家门(1 / 1)

大厅之上是混乱的,好似菜市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哪有一点巅峰谈话的样子?

可这却是必然。

若是放在任何一个势力,那规矩就多了去了。比如皇家,各种繁缛礼节能撰写百万字文!其他宗门也不含糊,就连天罪当上天机门一位长老,其中的礼节不也是进行了一天时间?

可是这么多家放在一起,问题就出现了,家家规矩礼节都不同,按照谁的来?自然是谁也不按,随意的来,越看越像市井。

所以说礼节这种东西只存在于上下级之间,若是一群同窗好友聚在一起,谁还来握手寒暄拍照留念的事?舞着膀子搂着喝酒,大唱光辉岁月愁才是。

这里情况也一样,各说各的,一点都不耽误,所以天罪求救似的看向其他人时,所有人都偷偷转过头去,装作不闻不问。

大怒!

却正在这时,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屋子里面的小舞却跑了进来,大声喊道:“小天不好了,残红要死了!”

残红,自己刚买的马,老马,残马,却透着温柔。天罪最喜欢温柔。

就当枯木荣不存在一样,火急火燎的就跑了出去,这样一喊一跑,倒终于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大家都在疑惑,这残红……是什么人?如此重要的可以让这小子不顾礼节的跑开?

枯无双率先跺了跺脚,冲了出去,枯木荣转身苦笑一声,也跟着自己的重孙女走了出去。

老乞丐等天机门一行人,想了想,同样选择走出房间去看个热闹,一下子‘地主’走了,宾客也走了一批,秘宝的事还有什么谈的价值?完全浪费时间,所以大家就都跟着走了出来。

大厅外面就是中庭,在一片荒漠之中这里面竟然有丝丝绿意,尤其一潭水池在中,更显得难能可贵,而且雅致。

这里自然是看不到风扫海棠,雨打芭蕉的优雅景致,简单,放在大陆哪个地方都不显得突出,却唯独在这荒漠之中,让人感到美丽。沙漠中的水,那便是希望,有了希望,便有了心安。

残红就躺在这水池的边缘,睁着一双混沌的眼睛,看到天罪来了,努力的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轻轻打了个响鼻,好似最后的告别,随后歪下头去,死了一般。显然它在坚持,坚持到自己见到这新主人最后一面,然后就带着一生可能不为人知的传奇或者过往,悄无声息的离开。

天罪心中咯噔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奔了过去,扑到马头之上。他身体小小,倒是跟这马头差不多大,抱在上面双臂还不能围住脖子。

老马在一旁叹了口气道:“对不起,老奴原以为它还能再坚持个一两年,却不想现在就……”

天罪猛地抬头,眼神中射出一道黑芒,随后一闪而逝,沉声问道:“怎么救?可有办法?!”

老奴愣了一下,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低下头去满脸的悲伤和歉意。

天罪又转过头去,大声问道:“你们谁懂?!”

枯木荣皱了下眉头,走过来蹲下伸手摸了一下残红的脖颈,随后说道:“老朽曾经兵马一生,对马也有一定了解,这匹马……明显是受过极大伤害,能活到现在已经不易了,虽然现在还吊着一口气,但为了减免它的痛苦,还是……”

剩下的话没说,但意思谁都懂。

天罪不想,他怎么可能想?这一路之上,残红其实一直跟在他身边,虽然仅仅是趴着,但大大的眼睛从来都是把天罪的身形映在里面。那种眼神,给天罪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平淡,安静,又温柔。

有时喂它一根萝卜,它咬了一半,会留下一半用嘴唇送到天罪手边,好似要跟他分食一样,天罪自然不吃,但也欣慰。

老马总说,要不要骑一下?这马,应该也希望驼一下你。

天罪却一直不舍得,他并不是把它当作宠物,而是想哪天将它的腿治好,之后再养上一身腱子肉,到那时才骑。可是没想到如今等不到那时候,这马就要死了。

沉声道:“我不信,人也有受重伤的时候,只要阳寿未到,就能通过一些手段救活他,我相信马也一样,甚至马要比人的生命力更强一些!”

枯木荣苦笑道:“办法……倒也不是没有,只是极不划算,像它这种伤势,只有先用一品甚至一品之上的丹药用丹气护住它的心脉,再慢慢调理才会康复,而一品丹药何其难求?便是一个人死了,也不见得有这种东西可以去续命。”

天罪愣了一下,一品丹药?自己上那里去搞一品的丹药啊……呃……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驻颜丹,随后哈哈大笑,用力掰开马嘴,竟然连一点犹豫都没有,就把驻颜丹给塞了进去,一边塞还一边说道:“也不知道这种不实用的丹药能不能行,唉……还真是死马当活马医啊……”

身后一行人,立即看傻眼了!

这……驻颜丹?!连枯木荣这种大陆顶天的存在都摆明车马了要枪,他小子都打死不往出拿,肯定是心爱到了至极,可如今就这一匹普通的马儿要死了,去马上拿出来喂给它吃,暴殄天物到这种程度已经不能为所有人接受了,最主要的是……这根本就是在打枯木荣的脸啊!

大家都在等着枯木荣发火,却不想这老头子也不知道抽什么风,竟然蹲下来用手轻轻抚摸马背,竟用内息给马梳理,以便它快速吸收驻颜丹的丹气!

天罪歪过头看着他,嘿嘿一笑,点了点头。

枯木荣翻了翻白眼道:“老朽可不是在帮你这个臭小子,只是这匹马虽然普通,但却是忠诚之马,死前也要见你一面,有性情,难得。记得当初行伍之中,便是一人一马,若是非战之时让马匹有损伤便要受罚,若是害死了自己的配马,罪到杀头!行百里擦拭其口鼻,行三百里必须饮水,行千里要梳洗鬃毛,若做少了一样,便是军法处置。现在因为破神弩的使用越来越多,骑兵价值反而越来越低,大多不像曾经那样爱马如命了。”

天罪嘿嘿笑道:“我才没你那么多大道理,入的我门,管他什么形式,便是我的家人。”

枯木荣又笑了一声,说道:“你小子倒是有趣。当初大家爱马,一方面因为它们是我们的腿,是战友,是袍泽。另一方面它们也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和家人,雨天给它们披上毡子,躲在马身下避雨,寒夜依偎在它们身边睡觉。在不知道何时就会死掉的战场它们是同生共死的伙伴,在寂静而冰冷的行军路上,它们又是我们唯一可以聊天的对象。入我门便是家人?你这小子为什么总说出这种跟你年龄根本就不配的话?若这话由老朽来说才添豪气。”

天罪撇嘴看了老头子一眼,鄙夷道:“你说是好,但你有这才情能说的出来吗?”

“你这臭小子!”

恨不得上去一把将天罪抽死,太气人了。

一刻钟,残红醒了,硕大的眼睛中渐渐透出一点生机的光,又能将天罪的身影完全映在里面。

天罪伸出手在它头上抚摸两下,随后说道:“一会疼,忍着点。”

随后转头对枯木荣道:“枯老头,我送你一首诗,你能不能送我点伤药?要最好的。”

枯木荣抬手便打,直接把天罪脑袋敲出一个包来,随后伸手入怀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阵兰香飘荡开来。

“你小子就不知道尊老爱幼?虽然老朽并不算太老,不过怎么也能做你的哥哥吧?”

“呕!”

“臭小子!”枯木荣翻了翻白眼,自己也被自己的无耻给逗笑了,随后说道:“既然你连驻颜丹之中超一品的丹药都能用出来,老朽也不是吝啬之人,此为‘复肌回春膏’,名字土了点,但却是我们雪峰山最好的伤药,拿去用吧。”

老乞丐站在后面忍不住倒吸口凉气,复肌回春膏?这膏药确实被雪峰山的人这么叫,目的仅仅是为了掩盖它的原料。而江湖上的人却喜欢叫它‘雪融冰蟾膏’,是大陆三大治疗外伤的圣品药膏之一,只有雪峰山一年才产那么一点,量不过一斤,几乎不会流到外面,极为珍贵。

天罪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小刀,就伸向残红的那条断腿,小刀轻微晃动一下,仿佛在抗拒,天罪皱了下眉头,它随即变得平稳。

刀入,轻划,顺着马腿上那道巨大的伤疤直接将皮肉切开,先是一阵白,好一会才流出血来。残红身子微微颤动一下,马眼圆睁,显然痛苦的不行,却因为之前天罪的提醒而安然不动,好似那腿不是自己的一样。

天罪双眼眯成一条缝,清晰的感觉伤口中的样貌,手指轻晃,不见什么接触,在伤口中就出现了几块银亮的碎块,仔细一看,却应是某种刀剑的碎片。材质更是难得一见的鸳鸯铁!

这鸳鸯铁是天地圣物,可锻造出一品到三品的兵刃,得到它很难,锻造它更难,而锻造出来的武器,能碎裂成碎片的几率……却更是难上加难,而这残红的马腿之中竟然就有这些碎片。

天罪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他也没有在意,再次用奇异神识看了一眼伤口内部,再用控物之法将里面的经脉血管肌腱骨头肌肉皮肉……尽数‘粘’在一起,便将复肌回春膏不要钱一样的糊在上面。这药果然奇效,肉眼可见的那些本已经坏死的组织在重生,在契合。

又是一炷香功夫过去了,北齐国三皇子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群人,可以说是整个北齐最尖端的存在,最高高在上存在,平日里寻常人见到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回家烧香祭拜了,可如今?却傻傻的站在这小院落之中,呆呆的看着一个小屁孩在救他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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