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这就是荒城(1 / 1)

“啤酒、可乐,各来几箱。”

“烟就算了,人家那边的烟草比地球的强不知道多少。”

“方便面来几箱。”

郑云峰嘀嘀咕咕的往二楼搬着东西,此时已是深夜,他的小超市也已关门。

有顾客劝过他搞24小时无人超市,被郑云峰拒绝了,经历过之前被打砸抢的事情之后,他更加谨慎了。

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加了不锈钢防盗门,房间内的监控直接连接到二楼主机,现在被打砸的话,可很难再偷他硬盘了。

“此行去荒城,我要搞清楚老莫他们这个亚世文明当前具体的科技水平,这是第一任务。”

“第二任务是弄到枪和车,这是我以后任务的必须品。”

“第三任务是搞清他们的货币,难道真的是用电池来当货币的?”

在心底盘算着,郑云峰习惯的掏出手动卷烟器搓着烟,看着手机弹出一条短信,这是银行发送的信息延后了。

此时他卡里的余额,连一万都不到了,严京的钱他也还没还。

但是,他却已经达成了初期目标。

无人超市已经完成了铺货,从饮品零食到日用品,别看他只有一百平的小面积,却搞了个齐全,要不是他的蔬菜水果占了不小的一块区域,他还想再塞点别的东西进来。

现在他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打车去附近没有监控的地点,到异星把蔬菜水果搬来,再叫辆货拉拉把东西运回店里。

之所以搞的如此复杂,为的就是防止有心人盯上甚至是分析出什么深层的事。

胡思乱想中,时间差不多了,郑云峰带着一大堆东西,传送了。

……

“这个是牛奶,可以喝的,很有营养,你们尝尝。”

“这个是泡面,虽然没什么营养,但填饱肚子还是可以的,味道很不错。”

“这是洗发水,这一小袋就是洗一次头的,要先用水把头发打湿,喂,这个不能吃。”

营地里,郑云峰在一群老人面前把货放下,先每人送了点小礼物,把莫甘泉等人高兴坏了。

但宋武却拉着郑云峰走到一旁:“郑管家,这些货,是您此次想带去荒城的?”

“嗯,怎么,有什么问题吗?”郑云峰不解的问。

“有问题,有很大的问题。这种牛奶,不能出现,它比食盐还敏感。这种方便面、罐头,可以卖超高的价钱,但不能带这么大的量过去。”

被宋武挑挑拣拣过后,郑云峰能带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他们的重卡,一人一辆摩托车,在新加装的边箱里一塞就搞定了。

郑云峰挠挠头:“你确定只带这点东西,就能让我换到一辆车,一辆摩托车,还有武器什么的?”

宋武叼着烟,小口喝着啤酒,咳了一口:“这你就不懂了吧,如果我预料没错的话,单是你这种青什么啤的,一罐就能换一辆摩托车了,你带了一箱,你自己算能换多少?”

“还有你给莫琳小丫头吃的那种什么棒子糖,一颗换把手枪都没问题了,你根本不知道糖有多珍贵。”

郑云峰无语,看看正在装箱的莫甘泉,老家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老脸红扑扑的,他刚刚兴奋的一口闷了一罐啤酒,现在就这样了。

而且目测他一会要带着酒劲骑摩托上路,这让郑云峰有点担心,再三问他要不要休息下,等酒劲过了再起程,反正又不急。

结果这老哥却一拍胸脯,这算啥事,再来三罐都没问题。

在起行前,宋武让郑云峰把所有货物都暂时送回了基地。

理由是,他们营地暂时不能保管这些珍贵的东西,送他们的礼物,他们收下并当天使用了,万一有外人前来,看到他们手上有这些东西,那后果不堪设想。

郑云峰并不傻,这里不是地球,这里是一颗已经毫无秩序的废土世界。

而且可能这个星球上的文明种族,不只亚世人一种,这就更加重了在这个世界上求生的难度,走一步看一步吧。

一切安排妥当,郑云峰为自己扣了顶摩托车头盔,大吼一声:“出发喽!”

……

黄沙滚滚,还没有走出草原与戈壁接壤的区域,成片黄沙在狂风的吹袭下,打在身上生疼。

成群的不知名动物,跟在郑云峰和莫甘泉的摩托车后疯狂的跑了很久。

莫甘泉说这是一种食草的小兽,没危险,最喜欢跟着快速移动的目标跑,傻了吧唧的。

郑云峰却感觉它们很可爱,这长的像鹿又像羊,体型还没个骡子大,估计送上餐桌味道会不错吧。

进入沙漠后,他这种惬意的念头就生不起来了。

依旧是狂风裹着黄沙吹打在身上,这可不光是疼了,还烫啊。

烈日烤的二人在半路就不得不停下喝点水继续前行,现在郑云峰有点后悔,只是给自己抹了防晒霜,而不是给自己弄身好的防晒装备,比如太空毯就行啊,便宜还好用。

深入沙漠,郑云峰一直想做却不敢,这次跟在莫甘泉身后,一头扎进去,他才深知这异星的沙漠是有多可怕。

随时可能从沙丘中钻出的庞大怪兽,随处可见的建筑废墟,一栋栋或一小片一小片的连在一起。

甚至有一块老莫嘴里的地标区域,是由成片干尸组成的。

每次他去荒城都会刻意绕过那里,因为他感觉打扰那些死者很不礼貌。

远远的,郑云峰用手机放大了那处所谓的地标区域,吓的在大太阳底下出了一身冷汗。

那是些已经化作干尸的人类,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们有的竟然没倒下,一个个向前方伸出了手,大张着嘴,表情似是极为痛苦,就这样保持着挣扎前行的姿态。

看数量,怕是有数万人之多。

长长的一大片区域,全是干尸,这太可怕了。

这让郑云峰想到了地球人,如果有一天,地球被这颗可怕的星球吞噬了,突然有一个城镇的人被移动到了这可怕的大沙漠里,他们的结局,会怎样?

甩甩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弄出自己的脑海,郑云峰轻声说:“走吧,我们绕路。”

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二人来到一处巨大的沙丘顶端停了下来。

远远的,莫甘泉拉下脸上的面巾,指着前方地平线上银灰色的一大片建筑群说:“到了,看,这就是荒城。”

“嚯,这城市不小啊,里面得有多少人?”

“不到200万了,以前有近三百万人,这么多年下来,死的死,散的散,听说已经少了上百万人,走吧,从这里到城下,还得两小时呢。”

虽然搞不懂,人家城市都是有出生率的,不断有婴儿降生,人口应该会上涨才对,这荒城怎么还会降的如此厉害。

不过这都不关他郑云峰的事,现在最主要的是进城。

现在他真是体会到,什么叫望山跑死马,感觉近在眼前的大城,还要跑上两个小时。

好在这剩下的两小时路并不难挨,因为沙漠里竟然有了水气,四处都可见许多小水洼,水草也不少见,怪不得这里会有如此大一座城市呢。

可就在他们即将抵达城市的时候,一辆斜刺杀出的暗红色古怪车辆拦在了他们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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