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边刚刚出现鱼肚白,顾川就叫醒了林莺歌准备出发。
林莺歌捡起地上的胸甲,“既然带来了,就继续穿着吧。”
顾川忙着牵马,没有看她,“留给你吧,我不需要。”
二人整理好行装,急急忙忙上了路。也许连国并不像情报中说得那样对望原山进行了封锁,又或许是他们料定就算东昭派人去了西疆也得不到帮助。一路上比顾川想象得要顺利的多,二人于当日傍晚进入西疆境内。
西疆名为国,实际上是几个游牧部落的联合体,其中势力最大的阿奇勒部首领花酌现在是联合体的领袖。西疆的大部分国土都在草原地带,只有一小部分是戈壁荒滩,林莺歌和顾川看到眼前逐渐出现植被时,便知道已经离阿奇勒部驻扎地不远了。
二人又在外安营扎寨休息了一夜,于次日清晨到达阿奇勒部帐篷群。白色的雪地里,数百蓝黑相间的大帐篷格外起眼。
“待会儿向守卫通报身份,他们就会安排我们去见花酌。见到后,你打算怎么办?”顾川询问林莺歌的计划。
“暂时还没有打算。”林莺歌拨弄着鬓角的发丝,坦率回答。
顾川惊讶,“那天你说的那么有自信,我还以为有什么高招。”
“嘿嘿,我的高招就是见机行事罢了。”
通报了姓名和来意,几个身穿厚皮袄头戴羊毛帽手持长矛,膀大腰圆的大汉领他们来到了首领的帐内。
“哈哈,远方的客人,你们好。”
花酌坐在大帐中间的红木宽椅上,脚下踩着一整张驯鹿皮毛,身后悬挂的一只鹿头标本看得林莺歌心里一惊。花酌比她的父亲要年轻些,长相比较粗犷,有些油腻的长发分出两小缕,在耳侧编了两股麻花辫,其余则披散在脑后。他脸上有粗硬浓密的络腮胡,因而给人感觉有些凶悍。大帐内正中有一红铜大鼎,里面炭火燃得正旺,六角也各有一个小铜盂,也着着火光,整个帐篷里都被烤得十分温暖。他只穿了一件薄皮衣,一双粗麻布靴,一看便是今日没有出门的打算。相反,侧旁桌前坐的一个小女孩儿,则穿戴得很仔细,上有白色云纹的绣花蓝袄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红布翻绒短皮靴是标准的马术装备。她看起来十岁左右的样子,白白净净,清清秀秀,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有一双充满灵气的眼睛,此时正好奇地打量着来客。
林莺歌向花酌行了礼,“首领,我是东昭大将军林景严之女林莺歌,这位是顾川将军。”
“哈哈,是林景严家的女娃啊,快请坐。”
花酌笑声豪爽,态度热情,吩咐人端上了丰盛的食物。为了表示友好,林莺歌勉强吃了些,顾川却想着稻城里挨饿受冻的百姓士兵,怎么也吃不下。
这像是一场小型怀旧会,只要林莺歌稍微一提到来的目的,就会马上被花酌岔开话题,念叨着起自己当年跟林景严一起打仗时的往事,深陷于回忆的欢乐里,让人感觉十分诚恳。林莺歌和顾川都不好意思打断,只好陪着笑。
终于,花酌好像实在没什么可回忆的了,林莺歌急忙找机会说,“首领,我们这次来是想……”
“啊……呵呵,你们还是第一次来西疆吧,没有领略过我草原民族的风情。来,花明,你今日就带二位客人好好游玩观光一番吧。”
花酌又打断了她,伸手指向小女孩儿,自顾自地做了安排。
“这是我的小女儿,今日就让她来招待你们,我还有要事处理,抱歉无法奉陪了。”
花酌委婉地下了逐客令。
“首领……”顾川皱眉,有些焦急。可是花酌已经起身走到身后挂着鹿头标本的屏风后面去了。
顾川咬紧牙,手指握得咔嚓响。
林莺歌拍了拍他的肩膀,摇了摇头。
“小妹妹,今天就拜托你多多关照了。”她起身向小女孩儿施礼,笑容灿若暖阳。
叫做花明的姑娘也报以甜甜笑容,声音清脆,“哥哥姐姐,我们去赛马吧。”
花明欢快地带他们去往马场,一路上不住跟林莺歌交谈。
“莺歌姐姐,东昭是什么样的?”
“东昭么,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东部靠海,有一片土地肥沃的大平原,物产丰饶;中部也有高山草原;西部则是一片戈壁荒漠。我们现在,就住在那片荒漠里。”
“我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像湖一样吗?”花明好奇地偏过头。
“比湖要宽广许多,看不到边际,海边有美丽的白色沙滩,夏季可以去逐浪戏水。”
“呀,那水里不会很冷吗?”
“不会哟,阳光把海水晒得暖洋洋的。”
“哇,我也好想去看看大海。”花明脸上露出了向往的表情。
林莺歌眼睛机灵地一转,继续讲起了东昭的事情。
“不光有海呢,东昭还有许多河流,河边有酒楼河上有画舫。到了节日,人们就坐在画舫中,吃着茶,聆听乐曲,吟诗作画,两岸开满了鲜花,那里的人们过得幸福而满足。
“啊……是不是有很大很辉煌的宫殿,还有许许多多园林、亭台、宅院……”
林莺歌点头认同,小花明的眸子里写满了喜悦。
“莺歌姐姐,以后我一定要去东昭看一看。”
花明喜笑颜开,林莺歌却换上了满面愁容。
“恐怕……”她垂眸叹息。
“怎么?”花明诧异。
“小公主,东昭现在的君王煦禾勤政爱民,而连国国君却怀虎狼之心。若是有一天,东昭落在连国手里,会变成什么样子真是不堪想象。”她说着,泪水已簇簇落了下来。
“为什么会落在连国手里?”花明意外得单纯天真,似乎对就在不远的国界边发生的战事一无所知。
“实不相瞒,连国正在对我国发动战争,而且,我们处于劣势,这次前来便是向首领寻求帮助的。”林莺歌还在抽泣着,顾川替她解释了这个问题。
林莺歌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一把握住花明的手。
“小公主,花酌首领不愿介入此事,你可否替我们一劝?”她睁着水盈盈的双眼,求助地看着花明,表情哀伤,惹人爱怜。
花明却尴尬地笑了,“这些事,父亲不让我过问。”,说罢略有所思地抬眼望了望遥远的东方,眉眼间闪现过一丝忧虑,只一瞬,还没有被人捕捉到,便消失了。
她转过头,看着林莺歌,笑得甜美而无忧无虑,“莺歌姐姐,顾川哥哥,我们赛马吧。”
三人刚刚好走近马场,一片被木桩圈起的场地里,有数十匹骏马,它们个个毛色光亮,身材健硕,一看便知是千里良驹。宝马,在西疆人看来,是最宝贵的家产。
花明一蹦一跳地先跑进了马场,来到一匹毛色鲜红目光灵巧的小马前,亲昵地拍了拍它的头,欢喜地笑着,又看向马场外的二人。
“这一匹是我的胭脂,别看它小,跑得可快呢。马场里都是我阿奇勒部最好的马,你们可以随意挑选……”林莺歌和顾川刚要走进来,她看了看顾川,手指放在唇前,歪头想了想。
“不行不行,顾川哥哥是男人,跟我们两个小女生比,太不公平,你就骑你来时的那匹好了。”
顾川心下一凛,眼前的小女孩儿看似单纯天真,实际却深藏心机。东昭并不盛产宝马,自己和林莺歌来时骑的马在东昭还算是不错的,到了西疆估计就很难配得上“良驹”二字了,更何况连日奔波,马儿已断不可能再在比赛中使出全力。自己虽然是个男人,体力和耐力都远超两个姑娘。但是短距离赛马,对胜负起决定性影响的还是马匹自身的实力。这样一来,自己已无竞争力可言。林莺歌虽然可以挑选良驹,骑术却实在一般,自然比不过自小在草原长大的花明。这场比赛,从一开始花明就立于不败之地。
林莺歌与顾川对视了一眼,朝他一笑,轻声说了句,“放心,车到山前必有路。”
最终,花明骑着自己的红色小马,林莺歌选择了一匹全身毛色雪白,眼睛温柔如鹿的母马,顾川则跨着被人牵来的刚刚睡醒一脸无辜的枣红马,三人在帐篷外围并肩排成了一条直线。
“小公主,既然是比赛,胜利者总会得到些奖品的吧。”林莺歌巧笑嫣然。
“那是自然。”花明自信满满。
“那么如果我们赢了,您是否可以向首领进言?”
“一言为定,但若是我赢了……”她上下打量了林莺歌一番,指了指她腰上的挂饰,“这个就归我,怎么样?”
花明语调轻快,林莺歌拿着缰绳的手握得更紧了。顺着她手指指向的方向看,正是煦青欢送给林莺歌的那块玉佩,这些年来,为了好好保管,她一直带在身上。
“好,一言为定。”
花明根本不在乎林莺歌的要求是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赢。
林莺歌咬紧银牙,目光坚定,这场比赛赌注太大,她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输。
“今个儿部落里的人大多都去晾晒场收奶干了,我们就比赛穿过这片帐篷,到达山脚下再折返回来,先回马场的赢。”花明抬手向帐篷群后不远处的一个小山丘一指。
林莺歌心里一惊,他们刚来阿奇勒部半日,对帐区内的地形完全不熟,光是这一点,就完全可以决定胜负了。
“出发吧,驾!”花明嘻嘻笑着,猛一挥鞭,小红马高傲地嘶鸣了一声,疾驰而去。
林莺歌和顾川没有时间思考,赶忙也两腿用力夹紧马肚,紧随其后。